第二百零六章 一更半

尽管多日未见, 慕摇光的装逼风范依旧展现得淋漓尽致。

搞得叶争流要很努力地压抑住自己的情感。不然她可能真的会忍不住,当场往慕摇光的脸上拍一个乾隆卡的“除你逼数”。

说实话, 倘若慕摇光这个人的心计再弱一分, 笑里藏刀的举动再少一寸,他在叶争流这里的外号,便可以成功从“老阴比”刷新成“老装逼”了。

总而言之, 叶争流这次会见慕摇光, 一共是为了两个目的。

第一是为了云渺之的下落,第二就是要弄清楚慕摇光的路数。

迄今为止, 这两个目的都实现的不错。

云渺之的下落慕摇光已经放在信封里。

叶争流相信, 至少在这件事上慕摇光不会说谎。

毕竟他对叶争流还有其他所图, 总得先给叶争流一点真实的甜头尝尝。

至于第二个目的……

虽然叶争流还不确定慕摇光说得是不是真话。

但她至少弄明白了, 慕摇光为什么要见她。

从他今日的长篇大论来看, 无论慕摇光合作的目的是否真诚, 但他想要和叶争流展开合作,却是不争的事实。

叶争流自然不会直接答应他。

她确实对慕摇光说过,自己要考虑一下。

但叶争流也不能保证, 考虑过后自己就一定会答应, 是不是?

总要给她一些时间验证慕摇光言语的真伪、再根据局势判断能从慕摇光那里榨出什么好处、最后再考虑怎么把慕摇光用过就扔。

反正真心实意的合作是不会有的, 虚情假意的合作嘛……或许火候到了可以来那么一次。

旁的不说, 有一个猜测让叶争流很是动心。

假如, 慕摇光的“欺骗”行为没能起到效果, 那他会变成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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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争流拆开薄薄的信封, 从里面倒出一张花笺来。

信纸的材质和慕摇光这些年写给叶争流的那些信件一模一样,右下角同样落着一个北斗七星的标记。叶争流定睛一看,眉头便忍不住高高挑起。

这可真是……

意料之外, 情理之中啊……

慕摇光的信件很短, 而且很简单。

在这封信里,他没有再写那些繁复客套的开头结尾,交代云渺之的下落,一句话足矣。

——云渺之在愤怒神域。

叶争流脸色沉重,只觉心中的猜想果然成真。

在她去往燕国数次,于不同的城市用出“牧童遥指杏花村”的技能,却始终都找不到人时,叶争流的心中便有了这样不妙的猜想。

迄今为止,“牧童遥指杏花村”技能唯二的两次不好用,都是在裴松泉的神域里。

一次是寻找裴松泉破碎的神格。

绿色的箭头细细一线,若隐若现,整个过程都找得十分艰难。

还有一次就是寻找重伤的解凤惜。

那一回是解凤惜主动使用了隐匿技能,让“牧童遥指杏花村”无法执行它本来的搜寻效果。

叶争流觉得,无论云渺之正处于哪种情况,她的境遇都不会很好过。

幸好公会里云渺之的头像一直亮着,这才定了叶争流的心。

而现在看来,云渺之的遭遇恐怕不是“不好过”三个字能够形容的。

愤怒之神,祂虽然算是云渺之的半个生身之父,却也是曾经被云渺之亲手刺杀过的神祇。

叶争流脸色莫测地把慕摇光的信纸折起,心中却暗暗地做下了一个决定。

看来过些日子,她又要往燕国走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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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叶争流将要离开茶棚,那一直坐在茶棚一角的摊主终于站了起来。

他拿掉自己耳朵里的堵塞物,对叶争流行了个礼,神色间带着一点微妙的不淡定。

朝着慕摇光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确定古道上再也找不到那个华服背影,摊主这才小声问叶争流:“这就是那位……身怀六甲的慕公子?”

叶争流:“……”

听到这个问题,叶争流当场就卡了一下。

她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眼前这个下属是最早一批宣传部成员。

所以说,他应该跟随过猴猴,执行了第一次的“北斗带球跑”任务。

肃穆地点了点头,叶争流非常认真地说道:“是的。”

摊主身为宣传部成员,自然听说过明如釉的大名。

在明美人的美貌一传十十传百的惊动临海城以后,叶争流特意让宣传部重点宣传了明如釉的“男人怀孕”事迹。

正因如此,他虽然已经看到慕摇光是个男人,但对他曾经身怀六甲的消息,还是见怪不怪

茶摊摊主当即抚掌而叹:“是个英雄母亲!”

叶争流:“……”

叶争流默默地背过身去。

她竭力地克制住自己脸上的笑容,让它不要嚣张得太过明显。

清了清嗓子,叶争流将这个迷之话题一笔带过,她问那个摊主:“你们的事办得怎么样了?”

眼前的这个摊主,是临海城在一年多以前就打入邓西国的暗桩。

这个小茶摊只是一个信息交汇的据点。而像这样的据点,以及更多搜寻情报的人员,在邓西国中一连投放过三批。

两年前,知晓楚国和燕国的战事以后,叶争流便做好了要对邓西国动手的心理准备。

因为楚国一旦兵败,必然会试图回血。无论是加重国内的赋税,还是把目光转向清宁关附近这两个碎片,都是可能发生的事情。

不过楚国比较倒霉,一连被三个大国缠上,因此给了叶争流足够的发展时间。

现在攻打邓西国,对于叶争流来说,是一个最好的时机。

茶摊摊主一听叶争流问起正事,便收起了一脸的八卦神色。

他肃然答道:“‘文士’已经进入将军府,成为茅将军的门客。他近日屡屡对茅将军进行游说,茅将军似乎已经有摇摆之意。”

茅升荣,便是邓西国曾经的威武大将军。

在清宁关之战里,他因为君王猜忌而被架空,最后领兵出征的乃是邓西国的国舅爷。

这一仗打输了以后,邓西国不但没有恢复茅升荣的职位,反而还连下三道御令,训斥茅升荣从前带兵不利,倦怠政事,贪污军饷,把他连削带贬,直接撸成了个光杆将军。

兵权终于回到了皇帝的手里。

但这位茅将军对此的内心感受,完全可想而知。

叶争流点了点头:“继续接触。也让我们的人注意安全,不要提前暴./露。”

等这场仗打到最后,当邓西国发现自己面对黑甲营毫无胜算时,皇帝早晚都会请出茅升荣的。

叶争流听说过这个人的将才,也希望能够将其收入自己麾下,以免无谓的损耗。

茶摊摊主当即应是。

叶争流左右环顾一眼,目光停留在了那把寒梅折扇上。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慕摇光竟然把他的扇子落在茶摊桌上。

少了这么一样装逼利器,对慕摇光来说可真是莫大的损失啊。叶争流有些恶意地想着。

她不会把这个东西留给摊主。

在包着手把扇子拎起来后,借着袖子的遮掩,叶争流把它和那封信、还有慕摇光用过的茶杯一起,直接扔进了炼器系统,看也不看地点火炼了。

这些年来,叶争流炼过的慕摇光书信岂止一封。

只是每一次,材料格子里都只会显示出“这是一封平平无奇的信件”字样,炼制出的东西也都是没用的废品。

不过尽管如此,叶争流依旧锲而不舍地把慕摇光的每一封信都烧掉。被慕摇光沾手过的东西,不高温消毒怎么能放心。

桌椅太大,大庭广众之下不好直接放进材料格子,叶争流便嘱咐摊主将其劈开焚毁。

摊主欲言又止地看了叶争流一眼,到底还是没能压抑住自己的好奇心。

“这是为什么?”

叶争流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神秘莫测道:“不烧的话,用了会怀的。”

茶摊摊主:“!!!”

摊主花容失色,当即连连应是。

叶争流笑了一下,跟茶摊摊主告别,旋即圈起手指打了个响亮的唿哨。

没过多久,一只通体雪白的巨大天鹅,便傲然降落在古道之上。

它身上每根翅膀都泛着月光般的银白。无论是修长的脖颈,还是那平滑的翼展,浑身上下的流线优雅无比,也美丽无比。

当这只天鹅降落于地,睥睨地用黑宝石般的眼眸看下来的那一刻,你几乎会怀疑这是否是人间该有的造物。

只有特别仔细的人,才能在看到鸿鹄的第一眼时,分辨出它的后背上似乎固定着一套装置。

那装置的颜色也是淡淡的银白,与天鹅的羽毛几乎融为一体。

叶争流踩着明月鸿鹄垂下的翅膀,轻松地登上了天鹅的背。

她熟练地坐到银色的小座位上,又稳稳当当地给自己扣上了安全带。

叶争流轻笑了一声,拍了拍天鹅那修长优雅的脖子:“鹅子,我们走了。”

是的,这就是当年杀魂送给叶争流的那颗大白蛋。

它现在的名字,就叫做“鹅子”——可以说非常形象了。

鹅子在大年三十的夜里孵化,阴差阳错地成为叶争流最为惊喜的新年礼物。

由于印随效应,这只小鸿鹄自破壳后,便一直跟着叶争流跑。

可以说,叶争流亲眼见证了它是如何从一个枯瘦支离、毛发稀疏的异形幼年体,吹气球一样变成了一个圆球般的毛绒绒生物,最后再化为现在这个骄傲而美丽的天鹅模样。

鹅之大,一锅炖不下。鹅之大,岂止两个烧烤架。

叶争流和鹅子的感情很好,短途旅行的时候,她时常坐着天鹅骑行。

有了这么一个拉风酷炫的坐骑,叶争流早就不再羡慕沈飞明的爱马。

如果说还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就是叶争流经常在乘坐鹅子的时候,联想起《尼尔骑鹅旅行记》= =

摊主艳羡地抬起头来,不错眼地望着那只高贵美丽的洁白生物。

只见城主抬手在那雪腻一般的脖颈上抚摸了两下,那只鸿鹄就像是听懂了一样,振翅高高飞起,载着他们的城主一路往北方飞去了。

摊主下意识地对着那只天鹅跟了两步。直到一人一鹅在天际上化作一个小小的黑点,他才失落地回到茶棚里,动手把桌椅全劈了。

说起来,北方……

不知城主是要直接回清宁关呢,还是要去邓西国的战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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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争流下鹅的地点,乃是邓西国的边境。

假如两军正在交战,光是“天降神鸟”这一条,就足以消磨对方的一部分士气。

不过现实显然没给鹅子太多的显摆机会。因为当叶争流来到的时候,向烽已经势如破竹地攻下一城。

眼下,黑甲营已经入城收尾。城门之外,数十个校尉正在维持秩序。

这速度简直出乎叶争流的预料,她不由得讶异地动了动眉毛。

一问之下,叶争流不由觉得无奈。

守城的这批士卒,从营名看,和之前攻打清宁关的是同一批。

而在三年前的清宁关之役中,这些邓西国的士卒在那几个绞肉机般的深夜里,毫无疑问地患上了黑甲营ptsd。

叶争流:“……”

破案了,这就是为什么这座城池如此好打。

显然见到熟悉的、甚至更加迅猛的黑甲营,邓西国的士卒迅速地失去了战意。

叶争流让人把鹅子带下去安顿,喂点鱼虾好草,自己则直接进城,去找了向烽。

…………

她一路走来,只见街上井然有序,并无一般城破的杀抢掠夺之声,也无家小离别的凄然之感。

有了上次攻破风海城的经验,再加上每年秋收主动帮老乡们去割庄稼的训练,黑甲营在安定民心上断然是把好手。

他们入城以后不砸不抢,也不杀人放火。

黑甲营整齐划一地分作数股,几队人各司其职。

有人专门在街头巷尾张贴布告——反正竹纸很便宜,这种文书一印就是一沓。

也有士卒嗓子响亮,一边敲锣一边高声宣告,让百姓们不必惊慌。

还有士卒会握紧手中刀剑,依次敲响百姓的大门。这却不是为了抢劫财宝,只是要探查有没有对方的逃兵藏在了这些百姓的家里面。

有些百姓听到军士的敲门声,战战兢兢地开了门。

面对这些身披黑甲,一身血气还没有散尽的将士,他们不等照面,就先跪在地上磕头如同捣蒜。

“军爷,这是小老儿家中全部家当,不敢欺瞒……就、就拿去请军爷喝壶酒。”

为首的小队长当场将此人扶起:

“老人家使不得。我们有军纪在,绝不可拿百姓的东西。您别怕,我们只是进去搜查一圈,看看有没有败兵躲在您的家里,不会弄坏您家的东西。”

说完这句话,小队长的手臂微微用力,不着痕迹地将这老头从门口“请”开。他一个眼色下去,自有士兵入屋搜查。

老头缩着脖子,半闭着眼,几乎能想象到这些兵痞们肆意打砸的声音。他一把按住担心的老婆子,将她拉在自己的背后。

然而一盏茶以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屋里没有其他的响动,那些凶神恶煞、一身血气的士兵就那么走了出来。

“队长,没有人。”

“那打扰老乡了。”

望着老头再次伸出来、捧着银两的手掌,小队长甚至还笑了一下:“军纪严格,我们真不能收百姓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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