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熊猫2

“雪城?”凤羽眸色一眯,看了下首的凤澈一眼,忽然就勾唇一笑,眸中锐利之色掠过,“好!那就依公主的意思来。在座但凡能认得公主所赠贺礼之人,朕赏黄金千两,男子加官进爵,女子加封诰命!”

这话一出,底下倒是一下子炸翻了天。一个个议论得热火朝天,对这猜名字的事儿志在必得!

洛惜晴满意看着众人的反应,勾唇一笑,随后伸出纤纤玉指拍了三掌,外头北罗的人便抬出了一个用黑布遮盖的大物件儿到了台前,看向众人道:“这第一件物品时尚稀缺,是难得一见的孤品,诸位可看仔细了!”

她朝手底下的人示意,便只见得两人上前将那个笼子上的黑布拉开。

只见得里头一片毛绒绒的,看起来倒似乎是个动物一般。直至黑布彻底拉开,里头的东西清晰可见,向晚只看了一眼,已被雷得外焦里嫩,扶着额头低下头来,暗自彪了一个脏字。

“靠!”一个熊猫而已,值得这么显摆么?

不过她认识不代表别人也认识。

那黑布拉出来之后,场地之中竟然顷刻之间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盯着那个笼子里头的东西打量。只见得那只大熊猫在笼子里翻了个身,似乎才意识到自己被换了个地儿,便坐起身来。

当看到他拿圆滚滚的身子,黑白两色的毛发,还有那十分可爱的脑袋,几乎所有人的脸上都出现“懵逼”两个字,随后便是交头接耳剧烈的议论之声。

凤羽沉眸看着那只大熊猫,目光也是有些凝滞,显然他也不认识那玩意儿究竟为何物。

“王妃怎么了?是身体不适吗?还是认识这个动物?”

一道关切的声音自对面而来,却准确无误地将她牵引入这件事情之中。闻言,大家的目光全都落在向晚身上,满是探究。

向晚咬了咬牙,心里暗骂了她一顿。

奶奶的,想把她扯到风口浪尖出丑是吧?

她刚想回答,一旁却忽然传来一道清润的声音,正是凤澈。

“它的名字有很多种,据《苍山志》记载有一种熊类动物通体黑白两种颜色,圆圆的脸颊,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体,性子温顺,称为熊猫,不过在明间百姓习惯称呼他为白熊或者花熊。”

简短的几句话可算是给向晚解了围,而且他的身份摆在那里,旁的人也不敢打趣,这样一来,便成功的化解了这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起码灭了洛惜晴想要围攻她的心思。

向晚眨了眨眼睛,顿时就朝洛惜晴勾起唇来,挑了挑眉。

洛惜晴仿佛没有看到,别开眼睛,看向凤澈:“早便听闻三王爷博学多才,没想到传闻不假。只是不知,这第二件物品三王爷是否依旧认识?”

她拍了拍手,第二个东西便呈了上来。

是用了一个托盘放的,鼓鼓的一团,放的似乎是一个圆形物体,而且很小。

经由洛惜晴示意之后,那个托盘上的布再次被掀开,这一次,里头一片红彤彤的果实再一次吸引了所有的目光,向晚看得直想吐血。

西红柿也穿越了?

古代名名没有西红柿的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一种蔬菜,是北罗的祖先环游之时从很远的一个异国带回的种子,是北罗独有宫廷独产的国蔬,不知诸位可认识?”

殿内再一次议论纷纷,凤羽在台上看着众人的反应眯了眯眼睛。向晚则是趁机凑近了凤澈,细瞧他道:“这玩意儿你认识吗?”

凤澈垂目看向他,眸色微动:“你认识?”

向晚拉了一下他的衣袖,示意他身子低一点。凤澈倾身过来,她这才凑近他耳边道:“我跟你说,这个东西在我的世界满大街都是,早上的菜市场里,五毛钱一斤的时候都有,特廉价!不知道五毛钱是多少?相当于你们这里的三文钱!”

凤澈恍然大悟一般看了她一眼,顿了顿,他又道:“那之前的呢?”

“你说熊猫啊?那倒的确是稀有物种,在我那个时候是国宝呢!”

凤澈点了点头,沉默了片刻,这才道:“其实她拿的这些东西并不是什么北罗的东西,前面这两样玄天山都有。至于这个红果子,我们从前的时候还会去山里头摘,所以……她只不过是让我勾起回忆罢了。这个所谓的难题,亦是给我的。”

“靠!贼心不死啊!”

向晚抬眸看了对面的洛惜晴一眼,眼珠子一转,已经想到了什么,顿时凑近凤澈道:“那你们那时候称这个为什么?”

凤澈看了她一眼,却沉默了下来,向晚见他似有片刻失神,伸手便掐了他一下,凤澈看了她一眼,转而包裹住她的手道:“你刚刚不是说你知道?那这一题,你来答。”

向晚怀疑的看着他,凤澈捏了一下她的手指:“回去告诉你。”

这一说,向晚这才没有深究,看向那盘子里的玩意儿,缓缓出声道:“其实,洛公主应该也不知道它的名字吧?”

洛惜晴一直看着两人之间的眉来眼去,此刻听到向晚开口,心头冷笑,面上亦是掠过一丝鄙夷之色:“如果连我都不知道它的名字,三王妃觉得北罗还会拿它出来吗?”

底下的人仿佛都看到了笑话一般,看着向晚的目光只觉得她是急于出风头,甚至已经有人对凤澈抱以同情之色。

智勇双全的三王爷却娶了个爱出风头、说话不经过大脑的王妃!真是眼瞎啊!

“那这样好了,你我都将它的名字写下来,放到盘子里,然后一起揭晓答案,再各自说出对它的解释,如何?”

洛惜晴凝了凝眸子,不着痕迹看了一眼一旁的凤澈,忽然就笑了一下:“三王妃这是要与我比试是么?那好啊,不过贵国可别觉得我欺负了三王妃才好。”

她话音落,看着向晚,满目自信。

向晚心头冷哼了一声:这一局,她输定了。

她请示凤羽让人拿笔纸出来,凤羽深看了她一眼,这才命人去取文房四宝。

很快,东西便被取了来。向晚字写得有些丑,这样的时候又尤其不能出丑,不过她习练凤澈的字也不是白练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也该是时候上场了!

她用了凤澈的笔迹,在纸上写下名字,然后叠好,命人放到那托盘之中。

两人的答案都放上去了,向晚示意洛惜晴先解释。

洛惜晴闻言没有拒绝,侃侃而谈:“这是一种蔬果,能生吃也可做菜品。生吃时清爽可口,用作菜品则酸酸甜甜,十分美味,是宫廷必备的美食。在北罗宫中非常受欢迎,是宫廷御菜,所以我才将它作为贺礼送给金元朝享用。因为味道破有几分柿子的酸甜,所以我们叫它红柿。”

她说完之后,所有人这才恍然大悟。

向晚闻言却是一笑。

洛惜晴没有说错,可即便她是对的,她也要把她的对的说成错的!

“我知道的,却并非如此。”

向晚勾唇一笑,看向众臣缓缓道来:“它不叫红柿,虽然长得有些类似,口味与柿子却大不相同。”瞧见洛惜晴讽刺一笑,她又接着道,“当然洛公主有一点并没有说错,那就是它的确可以生吃也可以做菜品。”

“这种食物叫番茄,至于为什么叫番茄,顾名思义,它来自于‘番邦’又是茄科植物,所以它的名字称为番茄。至于它的存在,曾流传过这样一个传说。那是离我们这片大陆很远的一个地方,有一位权贵游历到了一个叫秘鲁的一个地方,当时呢当地人将番茄称为桃,被认为是一种毒果,这个人看见了之后非常喜欢这种桃,就将他带到了自己国家的皇宫里,作为珍贵的礼品献给了他的情人——当时他们那个国家的女王陛下。从那之后,这种桃便在当地大量种植,不过却只限于观赏。”

“这个习惯持续了将近两百年,另外一个国家的一位画家禁不住诱惑,决心冒死尝一尝这“狼桃”果的滋味。他勇敢地吃下一口之后,感到酸甜可口,但想到人们的警告,仍不免心惊肉跳。于是,他穿好衣服躺在床上等死。时间在焦虑、恐惧中慢慢过去,他没有感到任何不舒服,反而食欲大增,12小时之后,这位冒险的画家仍好好地活着,从此他忍不住经常吃起来。这位画家不畏牺牲、勇敢地尝试番茄的趣话在各地传播开来。所以它才被传往各地。相信北罗的先祖也是因此而得到的这个。”

“至于为何北罗的先祖弄错了它的名字……”向晚挑了挑眉,“或许也是道听途说。”

洛惜晴手里的一双筷子“啪”的一声跌落在桌子上,她脸色分明相当不好看。

“随便拿个故事就来瞎编,三王妃,你确定你说的是红柿?”

“当然!”向晚自信一笑,“番茄的种子是黄色的,生长的时候全体生粘质腺毛,有强烈气味。枝干易倒伏。它喜温,低于一定的温度它就会死亡,前期为青绿色,成熟之后变红。我没有说错吧,洛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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