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达下来的很快,一双猫眼里全是水雾,因为她没有新衣服可穿。今天对她而言是个重要的日子,说是获得了新生也不为过,但是她没有一套体面的衣服可以穿。
“得……我把这件事儿给忘了!”洪涛这些日子忙于自己的事情,忘了给她添置必要的衣服和首饰了。对于她这种表情,洪涛非常熟悉,当初谭晶刚刚出道时,每次上街她都是这幅德性,有新衣服她也装没有,总是买不够。
“没关系,我有办法!我们去偷穿这里女主人的衣服,她有很多好衣服,一年也穿不上一次,放着也是浪费,走,我带你去!”拉达的个头比谭晶略高一点儿,但是胖瘦差不多。如果是穿裤子的话,可能不太合适,但是上衣和裙子应该没问题。至于谭晶乐意不乐意,那洪涛就不管了,借穿一次,洗熨好了再放回去,谭晶应该发现不了的。
“女主人好像不太喜欢我……”拉达跟着洪涛进了谭晶的卧室,站在那两排硕大的衣架前,她的瞳孔又缩小到针尖大小。
“她不喜欢任何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不光是你……我在外屋等你,别挑花眼啊。”洪涛示意让拉达自己去挑选,然后自己走出了服装间。
“先生……没有合适的鞋子……我的脚大了一些!”过了一会儿,拉达穿着一件碎花真丝衬衫和一条粉色的筒裙出现在服装间门口,套在黑色丝袜里的脚却光着。
“我说你这个色感也够差的,银白色的头发、蓝花的衬衫、粉色裙子、黑丝袜!!!再加上你这个蓝眼珠子,整个一个中国粉彩大花瓶啊!穿衣服不能颜色太多,尤其是你这一头银发,本身就占了一个颜色……算了,以后我再慢慢教你,先解决鞋的问题。”洪涛看着美滋滋的拉达直嘬牙花子,她这个打扮比黑人大妈还花哨,让人都不知道该看哪里了,看来她以前没受过这方面的熏陶,天生丽质,但后天缺少琢磨,这个任务洪涛很乐意承担。
“看来你是没有穿高跟鞋的命了,你这双脚漂亮倒是漂亮,脚趾头比有些人的手指头都精致,可惜大了一点。来吧,穿上这身骑马装吧,咱们也别自己走过去了,那样太掉价儿,好像上赶着让他们采访似的,咱骑马溜达过去!”洪涛亲自给拉达挑选了几双鞋,结果一双能穿进去的都没有,谭晶的脚大概穿36号半,而拉达这双修长的脚差不多快39号了,硬塞都塞不进去。
不过洪涛有办法,谭晶的马靴号码比较大,拉达可以将就塞进去,虽然也顶脚趾,但是忍一会儿还是没问题的。这就好办了,过节时候给伊丽萨和瓦尼萨租的马还在后院的临时马厩里没还回去呢,正好穿上骑马装,然后骑着马过去,就好像骑马散步无意中溜达到大门口一样。
“先生,我来帮你……”服装间是洪涛和谭晶共用的,中间只隔着一排顶天立地的衣架。就在洪涛转到自己的那边,也准备穿上骑马装的时候,拉达突然出现在穿衣镜里。她浑身上下只有一条小内裤,却一点儿没遮掩,直接走到了洪涛身边儿,开始帮他脱衣服。
“……女主人在的时候,你可千万别这样来帮我啊,她会把你生吞活剥了!”洪涛把双臂举起来,享受了一回被人伺候的滋味。
其实让别人帮着穿衣服一点儿都不好受,又慢又麻烦,不过心理上的感觉更爽一些,尤其是像拉达这样的尤物,光看看就已经很过瘾了。怪不得欧洲都流传着有关吉普赛女人的流言,说她们会用美色迷惑你,然后把你的钱趁机偷走。现在看来真有这个可能,她们天生就有这个基因,不用后天训练,就懂得如何用身体做武器来对付男人。
“我是该称呼女主人夫人?还是小姐?”拉达又跪在了地毯上,然后把洪涛的脚放到她的大腿上,帮他把马靴套上,顺便还翻着大蓝眼珠子,只下而上的看着洪涛。
“你不是女佣,那只是一个借口,你现在是我的飞行教练,以后还要教她们学开飞机,所以不用称呼主人或者女主人,也不用夫人小姐,我可不是贵族,没那么多毛病,直接叫名字或者姓就可以了。”洪涛的马裤上已经有反应了,拉达这个姿势太诱人,总有把她推倒的冲动。而且她还故意盯着洪涛那个部位看,看一眼,抬起眼睛再看洪涛一眼,那个表情分寸掌握的比专业人士还准确到位。
洪涛已经暗自决定了,必须找人去仔细查查这个拉达的身份背景。尽管他判断这个女人不是受过什么专业训练,但是天生具备这种素质的解释又有点牵强了,还是小心一点儿好。在搞清楚她的真实身份之前,不光不能碰她,还得防着她点儿。
真正接受采访的时间还没换衣服时间长,洪涛这次把谱儿摆的很足,既然是胜利者,那他就有资格享受这一切。他和拉达先是在后院的草坪上骑着马转了一圈儿,原本想看看拉达能不能在马上坐稳,如果能就骑着马过去,这样逼格更高,如果不能,就牵着马过去。
可是自打拉达一上马,洪涛就知道自己又碰见了一位骑马高手,拉达的骑术丝毫不弱于伊丽萨。更让洪涛郁闷的是,拉达说她根本就没系统学过骑马,这也是天生的,每个吉普赛人都会骑马,马就是他们的家庭成员。
至于采访的过程,基本就是洪涛在说废话,记者在提问题,双方谁也不听谁的,各说各话。拉达则牵着两匹马在一边儿微笑,由于戴着太阳镜和骑手帽,别人也看不出她的表情。等洪涛的废话说完了,两个人翻身上马,一溜烟的又跑到房子后面去了,只剩下一脸横肉的帕罗夫面无表情的把大铁门关上,然后指了指地上那条私人领地的石头标线,又用手比划了一个开枪的动作,这才像一座小肉山似的沿着车道返回了屋子里。
“帕罗夫!我们是不是该养几条大狗?这样可以让你轻松些!”洪涛远远的看着这个场面,脑子里又浮现出一个念头来,吃午饭的时候,洪涛开始询问帕罗夫。
“那当然好,下午我去问问尤里,你喜欢什么狗?”帕罗夫对洪涛的这个提议举双手赞成。
“纽芬兰犬吧,让尤里多找找,我要纯种的小狗”洪涛对于养狗没什么经验,这个纽芬兰犬还是听伊丽萨说的。当初他们两个翻船之后去罗切斯特买新船,就看到一个小孩子骑着一条大黑狗玩,伊丽萨说那就是纽芬兰犬。
这种狗原产地就是加拿大东北部的纽芬兰地区,属于大型工作犬。成年纽芬兰犬肩高可以超过70厘米,体重70公斤以上,比一个成年人还重。这种狗长相和藏獒非常接近,但是性格非常温顺,和人也亲近。它们原来是帮助渔民拉网和拖渔船的,还能拉车运木材,力大无穷。最有意思的是这种狗是天生的见义勇为者,只要看见有人在水里,它就必须把你救上来,不管你乐意不乐意。在水里它能拖动一艘乘坐20人的救生艇游十多公里,所以你也别打算抵抗,乖乖让它把你拖上来完事儿。
就是因为纽芬兰犬这种死也要把你救上来的执着性格,所以很多开帆船的人都喜欢养一只纽芬兰犬,万一不小心掉到海里,有了这条狗,就等于多了一次生还的希望。当洪涛听伊丽萨说完这种狗的好处之后,怕死惜命的他当然也想养一只,现在正好又提起这件事儿,干脆也别养一只了,多养几只放院子里吓唬人玩。
用这种狗看家护院基本就是个笑话,它太温顺、太喜欢人,所以基本不会去咬人。不过洪涛也没打算真的养几条恶犬去伤人,纽芬兰犬的外形很给力,能吓唬吓唬、叫两声就足够了。
今年多伦多冷得格外早,刚进入11月就飘起了雪花,气温突破了零度,长达半年的冬季又来了。帆船彻底被盖上了苫布,拖到了船屋旁边的空地上,再想杨帆远航,至少要等到明年4月份之后了。
不过洪涛并没闲着,圣力嘉学院队已经打进了cis联赛的总决赛,这倒不是全靠洪涛去揍人,他只是一个药引子。其实圣力嘉学院这一批队员的水平并不弱,之所以成绩老排在后几名,主要是因为传统。没错,就是传统,输球的传统。经常输球让队员们失去了自信心,总觉得自己就应该打不过别的队伍,结果还真就打不过了。
洪涛这个二百五的加入,正好重新燃起了队员们对胜利的渴望,同时经过不断的胜利,也让队员们重新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明白了自己的真正能力,逐渐找回了自信心。整个球队的实力上升了一大截,不能说一跃成为夺冠热门吧,也算是中游球队之一。这时再加上洪涛这根搅屎棍子,立马又往上凑了凑,成为一支说不定见谁灭谁、也说不定见谁输谁的神经病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