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算安归王不特意嘱咐卓玛,她也不会把这件事说给别人的。
如果你从某个人手中得到了可以改变命运的好处,你会告诉别人吗?
不过卓玛却很清楚,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变着法的打听,她家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她只是一个没文化的普通草原女人,不知道该怎么和那些人解释。
但她相信腾格尔会有办法说的,她所操心的就是,等女神俩人离开后,她要买几只小羊羔,多大的牧场。
当天色完全黑下来时,腾格尔的拖拉机回来了,上面载满了大包小包,在门口和邻居寒暄着,不等那些看出他好像变了的人说什么,他就主动笑着说,说他远在首都的表弟来了。
腾格尔也知道不能说出安归王和她的小恋人来家里住的事,可有些事必须得说。
“腾格尔的表弟是个有钱人,腾格尔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穷光蛋了。”
这是安归王在告诉卓玛的,也是在几天后在镇上流传着的一个消息。
大家也都坚信消息是正确的,因为以往连饭都吃不饱的腾格尔,这几天买羊羔、牧场和大批的生活用品,往外掏钱时眉头都不皱一下,好像流水那样。
很多人都想见识一下他那个表弟,不过不管是谁,只要一走到他家门口,就会被卓玛领着几个孩子挡住了。
阻拦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也很伤人心——腾格尔那个有钱的表弟,不喜欢和穷人打交道。
可没有谁对此不满,因为假如他们也有这样一个有钱亲戚的话,也会这样做。
今天,已经是被腾格尔用沾网从湖中拖出来的第四天了,高飞还没有醒来,仍然在他自己的世界中徘徊。
这几天中,都是安归王给他喂饭,不顾恶心的替他清理个人卫生,就像一个特称职的保姆。
哦,错了,就像一个心疼孩子的母亲。
有晚上搂着男病人睡觉的保姆吗?
这几个夜晚,安归王的睡眠质量,从没有过的好,使她不止一次的发出‘这才是人的生活的感概。
安归王有这种感慨,在外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如果让这个人二十多年都睡在棺材中,才能安心睡着时,就会体味出这种安心的珍贵了。
自从安归王和高飞住进来后,腾格尔一家就住在院子里。
不过他们不在乎,反而希望俩人能在他家住一辈子:四天的时间,安归王给了他们两次钱,每一次都是那么厚厚的一叠。
你会把财神爷向外赶吗?
尤其这个财神爷能在眨眼间,就能干掉两只野狼。
从那天开始,腾格尔就再也没有进过原本属于他自己的房间,更几次嘱咐老婆孩子,除了送饭外,绝对不能去打搅客人。
今晚,却有人敲响了房门。
安归王的黛眉微微皱了起来,翻身坐起披上了衣服后,才淡淡的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腾格尔。
他全身上下都穿着新衣服,这几天在邻居面前都是趾高气扬的,但在安归王面前,却像一只小羊羔,不敢看她一眼,只是局促的搓着双手站在门口。
安归王问道:“有事?”
“有,有事。”
腾格尔咽了口吐沫,才小心翼翼的说:“傍晚我外出买烟,听到从札思古尔湖那边镇上来一个客商说,从几天前开始,几个陌生人到了镇子上,四处散发寻人启事传单,说谁要是有这个人的消息,会给好多奖金——恰好,那个客商带有这样的一张传单。”
说着,腾格尔从口袋中拿出一张传单,放在了小木桌上,这才低声说:“我仔细看过这张传单,和那位先生是一个样子的。”
说完这些,腾格尔左手抚雄,对安归王方向深深鞠了一躬,低着头慢慢退向门口时,却听安归王问道:“那边的镇子,距离这边多远?”
腾格尔想了想,回答说:“大概有三十公里左右。”
安归王点了点头,又问:“你有没有听说过蒙戈尔这个地方?”
微微抬起头看了眼安归王,腾格尔又飞快的低下:“传言,蒙戈尔下面有成吉思汗的陵墓,我还年轻时去过一趟,那边距离这里大概有四百公里左右。”
四百公里?
安归王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下。
四百公里放在地面上,开腾格尔那辆手扶拖拉机,也就是一两天的事,但要是放在地下河,可就不是四百公里的事了。
别忘记地下河是弯弯曲曲的,很可能是地上距离的几倍。
安归王这才想起,她好像还没有问过腾格尔,今天是几号。
腾格尔告诉安归王今天是几号后,稍等片刻没有听到她再问什么,这才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以往,时间对于安归王来说就是一个时间,别说是十四天了,就是十四年,对她来说也没太多的意义。
从她四岁第一次在棺材里睡觉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最终无非是带着‘壮志未酬身先死’的遗憾,把大业精神再传给下一任安归王罢了。
除了上次赶往塔克拉玛干沙漠刺杀莫邪征东那次,她其余的生活都像一潭波澜不惊的死水,今天和明天,今年和明年,甚至今生和来生,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她绝不会因为虚度一天而有丝毫惆怅,只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解脱的迷茫。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追求目标,或者说已经对所追求的早就失望了,那她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时间只不过是提醒她吃饭、休息的一个概念而已,想怎么浪费,就怎么浪费。
所以,安归王从来没有觉得十四天有什么了不起的。
可当腾格尔告诉她今天是几月几号,她这才知道她竟然在地下呆了整整十天,其中有八天多,是在暗河中漂流。
被一个她随时可以杀死,但还没有玩够的男人抱着,漂流。
这十四天,尤其是在腾格尔家中的这四天,绝对是安归王最为精彩的日子。
她从没有想过,她竟然很享受当前的这种日子,白天看着这个男人,晚上抱着他,哪怕一句话都不说,但心里却有着从没有过的安宁,使她渴望一辈子就这样。
“难道,我已经爱上了他?”
安归王呆坐半晌,才慢慢脱掉衣服,重新钻进了被窝,搂紧了那个男人,白玉般的脸颊贴在他雄膛上,听着他的心跳——却有了莫名的烦躁。
以往的几晚上,她只要钻进被窝抱住高飞,身心就会安静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入梦乡。
但今晚,她却感到了烦躁。
安归王很清楚,她烦躁是因为她知道,高飞已经失踪了十四天,他的家人肯定在四处找他,并能很快找到这儿来,把他带走。
不管高飞能不能醒来,那些人都不会让他和安归王呆在一起。
她不想高飞离开。
他现在已经成为她的私有财产——或者干脆点说,是她的爱人。
谁会允许自己的财产和爱人被别人抢走?
安归王很清楚,依着高家的实力,就算她带着高飞藏到九天之外,仍旧会被找到的。
也许,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永远的把高飞留在身边。
那就是死。
就像世上那些为爱殉情的男女那样。
两个人都死了,就再也没有谁能分开他们了。
想到这儿时,安归王终于肯定了一个事实:她,爱上高飞了。
她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他,俩人之间没什么海誓山盟,有得只有敌意。
可她就是不想高飞离开,想让他陪她一辈子,不管他是否会昏迷一辈子,甚至都不管他一点也不爱她。
爱,是自私的,没有道理的。
安归王静静伏在高飞雄膛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呼吸均匀,好像睡熟了的样子,但长长的眼睫毛却总是会动一下,证明她根本没有睡着。
外面的天,越来越黑了,已经有霜降了下来,睡在外面帐篷中的腾格尔一家,也传来了轻轻的鼾声,整个世界都鸦雀无声,就像无数个深夜那样正常。
当一只耗子顺着墙根拐过墙角时,安归王睁开了眼睛。
大半夜的静思,她已经有了决断。
“我既然舍不得杀你,又不能带你走,那我只能带走你的、你的孩子——我已经算过了,今晚是我受孕的最佳日期,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更希望二十年后,你会发现新一代的安归王,原来就是你的孩子。那样就算是我死了,也有人能照顾她。”
古柯达今年四岁了,可还有个爱尿炕的丢人习惯。
凌晨两三点时,他又尿炕了,好大一泡……睡梦中都感觉很不舒服,本能的翻了个身,趴在了哥哥特伦的身上。
睡得正香的特伦,一把就把他推下了毛毯,躺在了冰凉的地上。
已经习惯光着皮股睡觉的古柯达,几分钟后被冻醒了,迷迷糊糊的爬起来,走出了帐篷来到了院子里。
冷风吹过,使他打了个机灵,睁开眼后才发现自己正呆在帐篷外面,夜风是那么冷,几乎把他冻僵了。
“我怎么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