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节

叶孤城并没有在这话题上多谈,他道:“游龙生在我这里,那你去哪里?”

李寻欢道:“我应该在少林寺附近转转。”

他道:“反正不会呆在你这里。”

叶孤城道:“你又惹上什么人了。”

李寻欢道:“不是我惹上的,五毒童子,他也在找九大宝藏,所以在找游龙生。”

他道:“他以为我和游龙生在一起,所以只要我出现在江湖上,就一定会来找我。”

李寻欢最后道:“虽然我并不是很想同他起冲突,但如果真的遇上了,我也能对付得聊他。”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你以前或许能对付得了他,但是现在却不一定可以。”

李寻欢道:“什么?”

叶孤城拿出了一叠信纸,但还卖关子,好像不准备一次性拿给李寻欢。

叶孤城道:“你知不知道在你走了之后,兴云庄发生了什么?”

李寻欢一头雾水道:“什么?”

叶孤城道:“那里面的人,全都死了。”

五毒童子是一个侏儒。

他的侏儒是天生的,无论用多少种名贵的草药,练什么武功都无法改变。

但他又十分厌恶自己的外表,虽然他长得像个小孩子,但毕竟已经是个成年男人,只要是成年男人,就无法忍受自己的外表同自己的年龄差了三十岁。

但他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不能让外形改变半分,想来就算是白发苍苍,他的身量还是小孩子似的高度。

五毒童子想这样不行啊,他一定要活得像个成年人一样。

所以他用了各种办法,早年甚至还试过少林寺洗髓经的残卷,但就算身体上在疼痛,他拓宽的都是经脉,而不是身量。

这时候,五毒童子忽然知道了一则江湖秘闻,而且是一则有理有据的江湖秘闻。

只要集齐九大宝藏,便能视线任何愿望。

这对他来说就像是出现在溺水之人面前的最后一根稻草。

五毒童子只看自己手上的金色小虫,他在装了香灰的小罐子里翻滚,很舒服。

他的脸上带了一丝丝笑意,明明看得是一只小虫子,却比看见自己的亲儿子还要亲近。

虽然以五毒童子的身量,并不具备有儿子的能力。

不过别说是一个儿子,就算是一百个儿子合在一起,可能够没有罐子中的小虫子来得珍贵。

这可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金蚕蛊,在被养出来之后,已经换了无数任主人,五毒童子,就是金蚕蛊现在的主人。

他也是前些年才得到这宝贝,当时嫌弃得不得了,现在却成了能够让他翻盘的宝贝。

谁都知道,只要是养了金蚕蛊的人,必定命途不顺,孤贫夭,三者必须有一。

五毒童子虽然看上去像个小孩子,但他的年纪已经可以做叔叔了,所以夭他是没有的,至于贫,他并不贫困。

还好幼年丧父,三者之中有了孤一字,倒也有了养金蚕蛊的理由。

但这小玩意儿并不好伺候,明明只是个虫子,却仿佛开了灵智,每年还要告诉他上一年到底挣了几个钱,带着账册对金蚕蛊念,等他满意了你才能离开,要不然心脏还会一抽一抽地痛。

所以,虽然是九大宝藏之一,大爷似的小玩意儿并不受欢迎。

五毒童子想,虽然烦神,但也还算有用。

他身后,是一群接着一群踌躇的江湖人,大部分人倒在地上,还有呻吟的力气,但是让五毒童子最看不顺眼的龙啸云与林仙儿,已经没有了生气似的倒在地上,脸白得比纸还要白,如果不是心脏还在微微起伏,谁知道他们是活的死的。

他们会死,但绝对不是现在,而是经受了百般折磨之后,心脏成了蜂窝式的形状,上面有无数个小空洞,在疼痛到极致中死去。

这才是金蚕蛊真正恐怖之处。

五毒童子想着,露出了一个阴狠的笑容,他想林仙儿这里没有鱼肠剑,那就一定在游龙生身上,对方现在与李寻欢在一起,以游龙生的伤势,现在应该还倒在床上,所以,他只要能捉到李寻欢就是了。

想到这,五毒童子对身边人道:“你去江湖上找李寻欢。”

那人战战兢兢唯唯诺诺,就怕五毒童子一个心头不爽快,自己就同倒在地上的人一样。

五毒童子慢条斯理道:“我来想想,找他的原因。”

他道:“对了,就说他被兴云庄的人逼到极限之后大开杀戒,将这里面倒下的人全杀了。”

五毒童子对那人道:“你看这里有,能不能引起整个江湖的愤怒?”

那人点头道:“肯定可以。”

五毒童子道:“如果他引起了江湖人的愤怒,是不是就会看见他的任何一人追杀?”

那人又道:“只要看见他的人身上还有江湖人的骄傲,就一定会这么做。”

五毒童子道:“好,那你用最快的时间把李寻欢找出来。”

他露出了一起并不难看,却让对话人瑟瑟发抖的笑容。

五毒童子道:“你最好在我等到不耐烦之前找到李寻欢,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脾气并不是很好,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发火之后,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那人屁滚尿流地跑了。

五毒童子看着倒在地上的江湖人,嘴巴一撅。

他对胖胖的金蚕蛊道:“我这次可是难得地没有做恶事。”

他感叹道:“让这些人都死了,江湖上的风气才可谓是焕然一新啊!”

金蚕蛊在香灰中欢快地打滚。

李寻欢看着叶孤城给他的江湖情报,冷汗直流。

他道:“这……”

李寻欢实在没有想到,自己才走几天啊,竟然就成了恶贯满盈的人,还把兴云庄的人给屠戮了,他根本就没有带那么多飞刀好吗?

叶孤城道:“知道你现在去江湖上的后果了吗?”

他冷笑道:“我可不帮恶贯满盈的小李探花收尸。”

李寻欢苦笑道:“我确实有点不敢去江湖上了。”

他又迟疑道:“只是,五毒童子将兴云庄的人都杀了?”

他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寻欢对五毒童子的了解还停留在比毒娘子高一线的人物,虽然对方也是朝廷眼中的高危人士,但下手却很知道轻重,起码不会随意杀人。

但今次,可是难得的大手笔。

不不不,重点是,以他的实力,真的能如此?虽然兴云庄都是些乌合之众,但好歹还有点能用的人,集中在一起,也不至于被一个人杀了啊。

叶孤城看面色纠结的李寻欢道:“你觉得,以五毒童子的实力不能一次性制住这么多人?”

李寻欢默默摇头。

叶孤城道:“我也这么觉得。”

李寻欢想,那你还说什么。

叶孤城道:“所以我已经让人去查了。

他道:“几天晚上,应该就有结果了。”

五毒童子已经不在兴云庄。

他接到了消息,李寻欢在兴云庄的作为惹怒了几乎所有的江湖人,立刻就有人回忆道,说好像是见到过李寻欢,五毒童子听说之后就立刻走了。

他在兴云庄留了人,就是原本兴云庄的宾客,他特意剩了几个来作证,顺便帮他看住兴云庄那些已经无法动弹的“尸体”。

当白云城的探子悄悄潜入兴云庄之后,就看见了无数倒在地上,却没有死去的人。

那人眼睛一转,落地之前先在自己身上抹了些泥土,然后在地上冷不丁吐了口唾沫。

唾沫消失了,身上的泥土也在消失。

他的脸色变得格外凝重,猛然用轻功向天上一跳,身上的泥土终于停止了消失。

城主的猜想,竟然是真的!

在这里的,竟然真是天下最大的毒物,金蚕蛊。

金蚕蛊很喜欢干净,想要判断这种蛊虫在不在,最快的方法就是在地上扔一把泥土,或者吐一口吐沫,看这些玩意儿有没有消失。

凭借肉眼,人是看不见金蚕蛊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当它在地上游走时,总不显形,只有在香灰中,才会露出肥肥胖胖的身子。

一只大的金蚕蛊中,有无数的子虫,在被下蛊的人身体中游走,啃噬他们的心脏,但这种虫子特别喜欢干净,偶尔看见外面大厅有了泥土灰尘或者蛛丝,便会从人的身体中猛地蹿出来,然后再打扫干净。

然而,子虫只会伤害被它们寄生的人,其他人则不受他们辖制。

真正决定人生存或者死亡的,还是最初的母虫。

现在母虫被五毒童子带走了,留在兴云庄的只是子虫罢了。

白云城的探子想,他要快告诉城主这消息。

九大宝藏之一的金蚕蛊,竟然也现世了。

这探子却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比他传信的速度还要快。

当百晓生来到叶孤城的院子时,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个据点,不能要了。

都已经被人穿成马蜂窝了,要它有何用?一点神秘性都没有。

百晓生比前面来的几个人都要更加乖觉一点,上来就自报家门道:“是上官金虹告诉我叶城主在这里的。”

当是叶孤城正在院子里练剑,这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天都要练上一个时辰。

叶孤城停下练剑,冷冷道:“你从哪里知道消息,与我何干?”

他记忆中自己与百晓生并不是很熟悉,但对方每次见他,眼神都特别狂热,而且还不是白云城人的狂热,百晓生的眼神让叶孤城感到不舒服。

但今天,这眼神中好像又带上了一些别的什么,让他更加不舒服了。

叶孤城想,自己应该怎么解释这眼神。

他心道,对方看自己,好像是在看活动的宝藏,又或者是一块绝世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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