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小说:一品代嫁 作者:朱砂

虽说是蜜渍山楂,但山楂本身就有酸味儿,再加上青梅子——那一揭开汤盅的盖子,扑面而来的酸香之气让知雨都觉得牙齿要酸倒了。看许碧连喝三碗,终于忍不住上前来拦:“大奶奶,这么酸的东西,喝多了伤胃。”

许碧也觉得自己喝得是太多了。不过这几碗酸汤子喝下去,胸口立刻就舒服了,而且闻着那股子酸香味儿,还有点恋恋不舍呢:“好吧。”

知雨赶紧就把梅子汤撤下去了。看许碧喝这么多,她都觉得自己胃里开始泛酸了:“大奶奶没什么不舒服吧?”

“挺好——”许碧这几碗汤喝下去,整个人都舒服了,只觉得地龙烧得暖暖的,就催人犯困,不由得打了个呵欠,“什么时辰了?”

知雨瞧了一下:“呀,这都快三更天了……”

“大爷怕是今儿晚上回不来了。”许碧原本有心等等沈云殊的,可这一会儿就觉得上下眼皮简直是要粘在一起了,打着呵欠勉强洗漱了,便一头扎到炕上去,“叫灶下留着火,若是大爷回来觉得饿了,给他下碗面吃……”话还没说完,就已经睡了过去。

知雨放下帐子,退到外屋,忍不住跟知晴说道:“今儿晚上大奶奶真是累着了。”就这么嗖地一下就睡过去了,瞧着都有点吓人呢,“是不是明儿请王太医来看看?”

知晴很是同意:“别是惊着了……”今儿晚上那拐子掏刀的时候,她也给吓了一跳呢。

知雨倒不觉得这么个拐子能吓着自家大奶奶,但大奶奶确实看起来不大对劲的样子,还是请王太医来看看稳妥。

几个丫头正商议着,就听门外沈云殊的声音道:“大奶奶怎么了?”他一掀帘子进来,后头还跟着一脸兴奋的九炼。

站在门口的琉璃心里顿时就是咯噔一跳,连忙低下头去。她们这些在京城伺候的人,其实跟杭州那边府里也是有消息来往的。听说大奶奶嫁进门之后,原先在大爷身边伺候了好几年的两个大丫鬟都犯了错被打发了。

这种事儿京城这些高门大户的后宅里有的是,说是犯错,其实就是主母有嫉妒之意,不容这些个跟爷们儿有情份的大丫鬟罢了。

遇着个善妒的主母,还是放规矩些的好。

沈云殊压根没注意到门边的琉璃,他这高高兴兴回来,就听见丫头们商议着要请郎中——他不过是离开了几个时辰而已,许碧就病了?这些丫头们怎么伺候的!

知雨连忙回禀了一遍:“大奶奶说没事了,只是奴婢们觉得……”

“唔——”沈云殊脸上总算有些阴转晴,“你说得不错,还是请王太医来看看。九炼,这会儿就去请罢。”

“这会儿?”这会儿大奶奶都睡下了,王太医肯定……也睡下了啊……

“别拖拖拉拉的,快去请。”因为他刚才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好像在杭州府里的时候,他偶尔听见下人说董藏月有孕之后就爱吃酸的,特别爱吃腌梅子。许碧今天晚上喝这么多梅子汤,会不会是——当然,如果不是的话,也不过就是让王平那家伙多跑一趟啦。

许碧迷迷糊糊地被折腾醒了——任是谁,被人抱出去换了个地方,还把手臂拉出去让人摸来摸去,都会醒的。

不过她眼睛都还没睁开呢,就听见有个挺熟悉的声音在说:“少夫人这脉象尚浅,若要有把握,我过半月再来诊一次。”

什么脉象?许碧脑袋还跟浆糊似的呢,就听知雨兴奋地道:“可我们大奶奶这月事三天前就应该来了!”

怎么又讨论起月事来了?许碧半醒不醒地琢磨着,便听到了沈云殊的声音:“那你到底是诊出来了还是没诊出来?”

头一个说话的人显然十分无奈:“行吧行吧。若按经验来说,虽然脉象浅,但少夫人有七成可能是有孕了。不过,也可能真是我诊错了。总之半月之后我再来一次,那会儿应该就能有十成把握了。”

有孕了?谁有孕了?哪个少夫人?

许碧一连问了自己三个问题,才突然反应过来——刚才是有两根手指在她手腕上按来按去啊,这么说,是有人在给她诊脉吗?那说的,就是她的脉象?是她有孕了?

许碧嗖地一下就睁开了眼睛:“谁有孕了?”

她这猛一睁眼,倒把王太医吓了一跳:“少夫人——”

不过没等他说完呢,已经被沈云殊提着领子把人拽到后头去了。沈云殊自己一屁股坐到刚才他坐的地方,一脸狂喜地握住许碧的手:“碧儿,你有身孕了!”容易么他?今年都二十三——不,过了年就是二十四了,他一直都盼着有个孩子啊!

年纪已然不小,夫妻又和睦,可就是没有孩子,他着急啊!但怕许碧多想,平常还不敢说。也不一定就非得要儿子,有个女儿也很好啊!

现在好了,许碧终于有孕了!

“哎,感业寺的香囊,还真灵!”

第138章 提亲

正月十五这天晚上, 许碧跟沈云殊几乎是一夜没睡。

兴奋的。

不只是沈云殊,许碧也是到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也是很盼望有个孩子的。毕竟即使不考虑这个时代普通生娃的年龄, 单从她上一世而论, 三十岁, 也是生育的大好年纪了。但她谈过两次恋爱都无疾而终——不,那可能都不能算是恋爱,更应该说是相亲——连结婚的想法都没有,就更别说生育了。

那会儿, 许碧以为自己是可以独身一生的。事实上在她的时代,那也没什么难的, 无论是丈夫还是孩子,都不是必需品,没有这些, 一个女人也可以自己过得很好。

现在, 即使到了这个时空,许碧也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但很幸运地,她遇到了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所以,她想跟他白头到老, 愿意、并且期盼着给他生儿育女,子孙成群。

“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沈云殊的手一直放在许碧小腹上,好像这就能摸到孩子似的, 第十次重复了这个问题。

“都好啊。”许碧也不厌其烦地第十次回答,“儿子当然好,女儿难道就不好了?女儿贴心,若是下头有了弟弟妹妹,做姐姐的还能帮着照顾呢。若是臭小子,可就指望不上了。”

沈云殊笑起来:“哪能管咱们儿子叫臭小子。”儿子才不臭呢,当然,女儿肯定是香香的软软的——哎哟,生儿生女都好,只要生下来就行啊!再说,有头胎就有二胎,可以一直生嘛……

“至少也生他个五男二女!”沈云殊很是豪气地放言。

“什么!”许碧惊了,“你以为是下小猪崽吗!”

沈云殊哈哈大笑,摸着许碧细细的腰:“看起来也没有这么瘦的猪啊……”

许碧狠掐了他两下,掐得自己手疼,翻身向里:“老实点!睡觉!”

但实际上睡不着。许碧自己这会儿都觉得像喝了杯浓咖啡似的,满脑子都是兴奋劲儿,毫无睡意。不得已,她只好再翻回来跟沈云殊说话:“那孩子找着了没?送到衙门去的那两个是人贩子没错吧?”

沈云殊过热的头脑到这会儿才想起来这件事:“哎哟,本来回来就是想跟你说这事的,这次你可立了大功!真是巧极了,那两个拐子就是拐走吏部侍郎家嫡孙的那伙人!”

这件事的详情,其实许碧是两天之后才知道的,因为衙门里狠狠审了那伙人贩子,才审出一个惊人的内幕来——这些人不是人贩子,更不是自己看中了吏部侍郎的嫡孙才下手的,而是侍郎府里有人找他们来劫人的!

这事儿,是吏部左侍郎方家的一个大丑闻!

方左侍郎的儿子有一妻一妾,妻子是家里给他定的亲事,这妾却是他舅家表妹,青梅竹马,自己私下定情的。具体怎么回事,其实不用打听也能想明白,无非就是家里定的亲事虽不能无故退去,但最后还是把表妹弄进来做妾了,然后还甚是得宠。

这位方大奶奶命也不大好,进门三年无所出,于是方大郎以此为由,就让表妹生了子,而且一生就是三个,而方大奶奶那里却还是一无所出。

人的心就是这么被养大的,更何况那位表妹本来就对自己只能做妾有些不甘心,这会儿更是卯足了劲儿,打算让自己三个儿子将来就继承方家家业了。

这主意打了整整十年,谁知道方大奶奶突然间福星照命,她有孕了,还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儿!

别看年纪小,这可是嫡长子,正经的继承人!前头表妹生的仨儿子,顿时都要靠边站了。就算方左侍郎家里不是勋贵,没什么爵位可继承,按如今的规矩,嫡子也能继承八成产业,那三个庶子只能分两成了。

如此大的落差,表妹如同从天上掉到地下,如何甘心?于是,就对这嫡子下了黑手。

京城里的人贩子是不敢动左侍郎这样的大人家的子弟的,于是这表妹就托自己娘家哥哥,从西北那边找了一群马匪来劫人。

马匪不是人贩子,更不在京城这里讨生活,当然什么人都敢劫,只要给钱就行了。到时候他们拿了钱,把人带着往西北一跑,谁能找得着?至于那个孩子,半路上随便杀了往哪里一扔喂狼就行了呗。

本来这桩案子,如果就这么下去,不管是五城兵马司还是顺天府衙门,就算京卫都上,也破不了。因为方家出的是内贼,所谓的被人贩子拐了都是瞎扯,就算把整个京城所有的人贩子都抓起来,也不可能找到人。

但偏偏的,这几个马匪不改盗匪本性,劫了方家的孩子之后,又贪得无厌想顺手牵羊一下。反正他们那天统一都穿着青衣号服,都打扮成了大户人家的下人模样,有两个人劫到了方家的小公子,剩下的七八个人还空着手,如何甘心呢?

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偷一个孩子是偷,偷两个也是偷,那就偷呗。富贵人家的孩子别的不说,身上戴的好东西是极多的。

许碧碰到的那两个马匪,就是这么忍不住偷了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京城一家大富商之子,出来看个花灯,脖子上戴着镶美玉的金项圈儿,手腕脚腕上是镶宝石的金镯子,帽子上镶了一串明珠,连小辫儿上都有金银坠脚,你说这样出去,不是明摆着招贼惦记么?结果就真被偷了。

当然,这俩贼一边往外走,一边已经把孩子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撸下来了,原本想着把孩子随便往哪个角落里一扔就行,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扔呢,就撞上了许碧。

这些马匪哪有个讲究卫生的,何况大冬天,本来洗澡也不大方便。这些人从西北过来,也没打算在京城久留,所以进城之后套上衣裳也就够了——哦,这衣裳也是方家那位表妹着人提供的。

可是衣裳一套上,里头的脏衣是遮住了,身上那股味儿却没遮住。

也活该他们倒霉,要是平常,许碧可能还没那么好嗅觉,谁知她这一有孕,对马匪身上那股子混合着汗臭、马味儿和油腻的复杂味道十分敏感,那马匪才打她身边一挤过去,她就吐了。后头的事,那就不用再说了……

老实说就连许碧自己,都觉得这事儿跟编故事似的。这两个马匪落网,那边还没来得及出城的同党也被抓了,不但找回了方侍郎的孙子,还一并又救回了两个孩子,皆是非富即贵。

那大富商,特地备了厚礼,往沈、梅、许三家来道谢。他家三代单传,成亲六年才得一个宝贝儿子,眼珠子似地养到五岁,若是有个三长两短,真是哭都没处哭去。

沈家这样的门第,一般商人还没什么资格登门呢。不过这位富商不大一样,他有个族兄,如今正做着大理寺少卿,是亲自拿了自己的帖子,带这位族弟登门道谢的。

虽说这事儿是许碧发现了那马匪的破绽,但她如今要养胎,是不见人的,来道谢的人自是前头沈云殊接待,不过备给她的礼却是一分不少,都送到了后宅来。

商为四民之末,但若论富,却绝不逊色。三代单传的儿子得救,这富商家里自是感激不尽,哪里还会吝惜钱财呢?

“这珠子颜色可太稀罕了!”知晴看着匣子里一十二颗玫瑰色的珍珠,大为惊讶,“还有这样颜色的?”

这富商送来整整四匣子珠宝首饰,那红蓝宝石和象牙都还算是常见的,只这般颜色的珍珠着实少见,反正知晴是没见过的。

“这应该是深海珠。”许碧也觉得稀罕。这十二颗珍珠大小虽然不一,却都是卵圆或水滴形,尤其颜色基本一致,完全可以镶成一整套头面,正适合年轻少妇佩戴。

九炼笑嘻嘻地道:“大奶奶真是见多识广,这个说是从南洋那边的一种海螺里取出来的,据说这种海螺生在深海,极其难得的。这陆商人家里数代都在那边做珠宝生意,就这十二颗珠子,也是慢慢攒起来的呢。”

“南洋?”许碧目光一闪,“这么说,他家里就是跑海贸的了?”

“是。”九炼压低声音,“大爷跟大奶奶又想到一处去了……”

许碧白他一眼:“我怎么又跟大爷想到一处去了?你倒说说,我想什么呢?”

九炼嘿嘿一笑:“小的就随口这么一说,反正大爷这会儿在前院跟陆商人谈海贸的事儿呢。还有陆少卿,都在。”

“那叫厨下准备酒菜,说不定要留他们用饭。”许碧随口嘱咐,又问一句,“这两家关系不错啊?”虽说是族人,但一个是四品高官,一个只是商人,陆少卿肯亲自陪着族弟登门,委实少见。

九炼忙道:“陆少卿少时父亲早逝,家中只有寡母孤儿,亲大伯家不但不善待他们,还想着夺他们家里那五十亩好地。是陆商人的父亲拿出钱来,送陆少卿上学读书,一路考取进士的。后来陆少卿为官,听说陆老商人一直也有钱供他,叫他只管当官。人人都说,陆少卿这清官之名,也有他这族叔的功劳呢。至于陆商人,比陆少卿小六七岁,听说小时候开蒙都是陆少卿教的,说是族兄弟,其实跟亲兄弟也差不多了。就是陆商人这个三代单传的儿子,在陆少卿那里也极得宠爱的。”

许碧感叹:“这也是难得的了。”当然,陆老商人定然也是有点投资的意思在内的,如今陆少卿做到如此高官,陆家行商都有了靠山呢。不过即便如此,两家能处到这样的亲密,也是不容易啦。倒是陆少卿那正经的大伯,这会儿怕不要后悔死了吧?

“可不是。”九炼嘿嘿直笑:“陆少卿中进士那年才二十二,还没成亲,他大伯家知道了这事,硬是跑来要把他大伯娘的一个外甥女嫁给他,还说什么陆少卿的父亲早逝,他这个大伯就可代行父职什么什么的,听说当时还闹得挺大呢。”

知雨忍不住啐了一口:“不要脸!”

九炼非常同意她的话:“可不就是不要脸么。不过陆少卿压根没答理他。二十二岁的进士,就算本朝不像前朝有榜下捉婿的习俗,也有的是好人家愿意嫁女呢。反正后来他大伯家灰溜溜走了,这些年也没从陆少卿身上沾到什么好处。”

“可惜陆少卿是管大理寺的……”许碧很是遗憾。大理寺那个部门跟民生经济不大搭边,陆少卿是不能直接上奏折议论建港口啊开海运啊这样的事的。

九炼不是很明白许碧这句话的意思,不过他还有个消息要跟许碧说:“陆少卿似乎有意把家中幼女许配给许公子。”

“瑾儿?”许瑾到现在才是个童生,许良圃十年如一日地呆在翰林院没个升迁,许家现在能拿得出手的无非就是宫里的许瑶和姻亲沈家了。

可因为宫中袁梅二妃的争斗,许瑶这个身份对一些清流而言反而需要避开。而沈家则是武将,跟文官又不怎么搭边。尤其是许瑾自己看起来不大像个有前途的,所以虽也有高官显贵之家有意,却多是庶女或旁支之女,许夫人都不满意。

不过陆少卿,这可是正经的在京四品官儿。他今年也才四十来岁,前途正好呢。就是两个儿子,也是一个举人一个秀才,据说书都读得不错。而且他家中只一妻,这幼女,当然也是嫡出的。这样的姑娘,有的是人愿意娶。

“陆少卿先去过了许家,见过了许公子。他觉得许公子为人淳厚,品行难得,所以愿嫁女。方才跟大爷透露了一点意思,想是要透过咱家去探探许家的意思呢。”

女家总要矜持些,若主动上门提亲就太失身份了,就算有意,也会托人向男方私下里透露一点消息,由男方遣媒登门,这样才好。陆少卿把话递到许家的姻亲这里,显然真是有意嫁女了。

“要说瑾儿淳厚,这是真的。”许家一家子都是那种德性,许瑾不敢说出淤泥而不染吧,也确实是难得的了。就是学业上不大灵透,好像不大开窍似的,读书有点读死了。

“不知道陆家姑娘是个什么性情……”以陆少卿的官位,估摸着许良圃是非常愿意的。别看他是五品陆少卿是四品,好像相差不多,可陆少卿有前途,人人都看好他将来必定能接任大理寺卿,毕竟现在的大理寺卿年纪已经不小,恐怕过不了几年就要告老了。而许良圃——恐怕他这辈子也就是在那个从五品上呆着,难以再进一步了。

九炼想了想:“陆少卿的长女早已出嫁,如今随夫在云南某县令任上。”

云南那地方百夷混杂,其局势也不比西北强多少,那种地方的县令可不是什么好差事。陆家长女肯随夫上任,至少是个能共患难的。有女如此,陆家的家教应该不坏,那陆姑娘按理说也应该差不多的。

“既然陆家有意,明天就派人回去送个口信。”若救人能救出一段好姻缘来,那也是许瑾的福报。

许瑾的亲事主要还是许良圃和许夫人拿主意,许碧管不了,她倒是对那天晚上抓住了人群中另一名马匪的人比较感兴趣。

“那是监察御史卢节,前卢太子妃的亲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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