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第九十章

傍晚,沈真带着奖牌回了家。即使回家的地铁很拥挤,但这也完全无法破坏沈真的好心情。

因为已经跟着沈灵在学校的食堂里吃过饭,沈真到家后就直奔书房。他哼着老歌九十年代初的老歌,动作熟练地把一个新的画板架了起来。等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好,他豪情万丈地拿起了笔。

沈真把奖牌从脖子里取了下来,然后细心地将奖牌缠绕在了支架上。这个奖牌其实很廉价,估计是学校从哪个小厂子里批发来的,它肯定不是真正的铜牌,重量非常轻。但是,它其实又是无价的。

沈真打量着空白的画布,神情无比严肃,就好像画布上已经铺陈了他的作品一样。

这幅画虽然还没有开始画,但它早已经存在于沈真的心里了。

在回家的一路上,沈真一直都在心里推敲着这幅画的细节。“成竹在胸”四个字就足以描述沈真现在的状态。当一个画家想要把自己全部的感情融入作品时,他将要创造的作品就必然能取得成功。

沈真很快就用铅笔打好了底稿。铅笔的笔触非常轻,如果不仔细看,甚至很难发现它们的存在。这就是草稿了。草稿很粗糙,只是把画布按照沈真心中“成品”的样子进行了简单的空间分割而已。

然后,沈真开始调颜料。

他打算用暖色,无论是圣光的金黄,还是鲜血的赤红,都带着某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激情。

这种激情似乎也透过了画布在支撑着沈真这位创造者。若不是油画在创造过程中需要不时留出让颜料晾干的时间,不能一口气画完,只怕沈真能在画布前站到地老天荒。不过,当沈真的创造告一段落时,时间也已经很晚了,墙上的钟显示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沈真看着画布,他的作品已见雏形。

“这次用了快干油,两到三天应该就能干了,在小灵回家前,还能把画面再完善一下。”沈真伸了个懒腰。他画画的时候不觉得累,现在停了下来,却觉得身体特别疲劳,不过他的精神还是很好。

沈真洗了个澡,就打算去睡觉了。

学校里的运动会一共要开四天半。第二天,沈真照样是早早起床去了学校。也就是他现在的身体还非常年轻,哪怕头天睡得有些晚,第二天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影响,黑眼圈什么的更是不会存在。

沈灵第二天并没有什么比赛项目,就想办法弄了个记者证,非要赖在沈真的班上和沈真一起看比赛。沈真觉得自己小孩不能太过脱离集体,就向小个子男生借了记者证,偶尔也去沈灵班上坐会儿。

记者证这种无辜而正经的证件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沈牛郎和沈织女间的鹊桥。

“其实,运动会本该在周四就结束了。周五之所以还有半天,是我们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的篮球友谊赛。比赛结束就可以回家了。”沈灵小声地和沈真说着学校里的安排,“那哥哥周五还来吗?”

“篮球比赛啊?你参加吗?”沈真问。

“怎么可能轮到我……上场的都是体育特招生。虽然我是替补,但我肯定没有机会出场了。”沈灵说。如果是班级的对抗赛,那么沈灵肯定有出场机会,可这是年级的,年级中厉害的男生太多了。

沈真想了想,说:“我还是来吧。我们一起看比赛,看完了就去吃顿好吃的,然后一起回家。”

“嗯,那也行!其实学校旁边有几家餐馆挺不错的。”沈灵高兴地说。

周五的上午八点,两个年级的友谊赛就要开始了。这都已经是十月了,早晨的气温很低,不过运动员们都不怎么怕冷,他们身上只穿着运动短衫和短裤。当他们做着热身运动时,女生们就在一旁喊着加油。这群拉拉队中给沈灵喊加油的也有不少,明明沈灵作为很难上场的替补,连外套都没有脱。

篮球队的一个高个子在沈灵背上捶了一下,开着玩笑说:“靠,这帮女生就看脸吧?”

沈灵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见场边有一个男声用力喊着:“沈灵加油!”

高个子立刻朝声音的来源处望去,说:“不得了了,现在的男生都开始看脸了!”他作为高一年级的篮球队队长,在人气上竟然拼不过沈灵,难道同学们中就没有几个只看技术不看脸的正经人吗?

“那是我哥哥。我哥哥在替我加油。”沈灵笑着说。

高个子摸了摸鼻子,继续做准备活动。沈灵捂紧了外套,虽然他里面也穿着运动短衫,但像他这种没什么机会出场的替补就不用如此积极地活动身体了。沈灵很清楚自己今天就是来打个酱油的。

虽然是友谊赛,但这个年纪的男生都血气方刚,谁也不愿意服输,因此比赛进行得非常激烈。

高一这边不知道是不是运气不好,在比赛的过程中,好几个主力球员伤了,就连他们的队长都严重抽筋。抽筋不用下场,队长痛得躺在了地上,队员走过去,抬起队长的脚,对着他的脚底心用力地踹。这是球场上的临时应对之法。很多围观的女生都不忍再看了,有些感性的甚至为此留下了眼泪。

充当临时教练的体育老师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对沈灵说:“你开始热身吧。”

沈真时刻关注着沈灵,见沈灵脱了外套,他下意识地又喊了声“沈灵加油”。他周围的人立刻都把目光集中在了他的身上。沈真对着拉拉队员们笑了笑,说:“一起喊啊!赶紧的,给他们加油。”

等比赛进行到最后十分钟时,场上的分数差距已经拉得很大了,高二年级遥遥领先。高一的几乎已经没有机会翻盘了。教练把沈灵派上场,不指望着沈灵力挽狂澜,只是不希望几个主力伤上加伤。

沈灵上场后,先跑到队长身边,对着队长耳语了几句。

也不知道沈灵说了什么,队长在沈灵的胸口捶了一下,然后对着沈灵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接下来的几分钟时间里,沈灵非常活跃。不过,高二年级似乎找到了克制之法,对于高一的严防死守,高一的在控球率上一直拼不过高二的。好不容易队长抢到球,见沈灵的位置非常好,他也不恋球,直接就传了过去。沈灵飞起一跃,球进了!沈真站在拉拉队员旁边,和她们一起欢呼了起来。

沈灵获得了每个进球队员都会得到的待遇,拉拉队的队长喊一声沈灵的名字,其余的人就开始疯狂地喊加油。沈真的声音夹在其中,和拉拉队长一起带节奏。沈灵回头给了沈真一个灿烂的笑容。

还剩下最后的五分钟,高一的队长又给沈灵创造了几次机会,再加上沈灵自己也积极,因此他再次进了球。不过,等到比赛结束时,高一的还是没有把比分追上去。哨声响起,双方队员握手离场。

沈真带着一身汗凑到沈真面前。沈真赶紧让他把外套裹上。

“走吧走吧,我都饿坏了。虽然现在不到饭点,但我还是想要先去吃点东西。”沈真说。他昨天晚上又画了好长时间的画,于是今天早上就起晚了,为了能尽早赶到学校,他都还没来得及吃早饭。

沈灵用一只胳膊压着沈真的肩膀,说:“行,去吃饭吧。”他回头对着篮球队长比了个大拇指。

篮球队长没说什么,只是对着沈灵拍了拍胸口。

“老大,你怎么一直给那小子传球啊。”一个篮球队员凑到队长面前,问。

篮球队长用一种理所应当的语气说:“因为那小子投篮率高啊!而且,他每次的位置都很好。”

这倒是真的,平时一起打篮球时,大家都发现了沈灵的投篮率很高。不过,队员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队长平时不是特别不喜欢让“小白脸”出风头的吗?怎么这次面对沈灵时就变得如此大度了?

篮球队长嘿嘿一笑说:“当然,这也是我够义气。沈灵说,他喜欢的姑娘在看球,问我能不能给他一些表现的机会。我寻思着比分反正是追不上了,那就成全沈灵一把吧!他这方法真够浪漫的!”

“咦,那也没见他朝哪个姑娘抛媚眼啊!”

“我观察了下,他进球后,就会冲着拉拉队的方向笑一下。他喜欢的人一定在拉拉队中!”

沈灵不知道篮球队中那帮家伙正在对他扒一扒,并且yy了他和拉拉队员的二三事。他和沈真去了学校旁一家口碑不错的小饭店吃饭,两人点了一份干锅鸡,又点了另外三个菜。等上了菜就开吃了。

干锅鸡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味道确实不错。沈真甚至还想偷师学一学。

不过……

“菜单上不是写了,这是一只完整的鸡吗?我怎么觉得鸡块的数量不对啊?”沈真说。他平时都自己下厨房,对于菜量的多少,心里是有数的。如果是那种很少进厨房的高中生,就不一定清楚了。

“真少了?”沈灵问。

“我是这么觉得的……不过,我们都吃完了,也没什么证据。算了,买单回家吧。”沈真说。

“等等……你等我十分钟。”沈灵说。

沈灵把盘子往边上一推,桌子中间就空了。然后,他把两人吃剩的鸡骨头都倒在了空处,动作迅速地拼起了骨架。十分钟后,鸡的大致骨架就拼出来了,只有大半只骨架,店家果然克扣了份额。

沈真立刻扬手请了服务员来理论。

服务员顶着一张崩溃的脸把店主叫了过来。

店主瞧着证据,抹了一把脸,也顾不上自己的年纪比沈真和沈灵大很多了,说:“大哥,这确实是我们不对。这顿算是我请的,这件事就按下不提了,行不?大哥,我们以后肯定改,你们看?”

……

沈真是笑着从饭店离开的。他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沈灵淡定地跟在沈真身边,一副高手风范,深藏功与名。

知识就是力量。这话从未错过。

第九十一章

到了地铁上,沈真还在继续笑。沈灵第一次意识到,沈真的笑点或许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高。

“回家有事吗?要是没什么事,我想要去趟书店。”沈灵说。

“那就去书店吧,正好我也要买书。”沈真想了想,说。

进了书店后,沈灵直奔社会科学类书架,而沈真则走向了艺术类书架。

虽然沈真在面对学习这件事情时远没有沈灵那么积极,但是并不能因此说沈真就是个不爱读书的人。其实,沈真看过的绘画相关书籍非常多。先不提各种专业书籍,就是各国的艺术史、各位大师的传记,他都看过很多。而且沈真还会定期去书店淘常见或者不常见的画册集。收集画册是他的习惯。

在上一世时,沈真为了能够画好人体结构,还报了网络辅导班,学习了一些解剖学方面的知识。

可以说,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沈真其实一直都在追求更高的水平。他把爱好当做了工作,而他的工作也在成就他的爱好。沈真无疑是幸运的,但这种幸运却不是无缘无故来的,而是源于他的韧性。

沈真的知识面或许是不如沈灵那么广,每个人的智商也或许是有些差异,可是凭着他在专业方面的追求,他其实就值得被人尊敬。他在生活方面的随遇而安并不意味着他在精神方面就得过且过了。

如果沈真一直都是个得过且过的,沈灵难道还会和他有共同语言吗?

他们的知识面可以不重叠,他们的兴趣点可以有差异,但如果他们的精神追求都不一样,那么他们迟早会分道扬镳。一个优秀的人想要征服另一个优秀的人,这是本能。沈真其实一直都在发光啊。

沈真挑了一本《达利谈话录》,这里面收录了阿兰·鲍斯克特和达利的十次谈话。

萨尔瓦多·达利,是西班牙20世纪超现实主义大师,也是沈真特别喜欢的一位艺术家。在沈真看来,达利作为20世纪画坛中与毕加索、马蒂斯齐名的艺术大师,他在商业上或许和毕加索一样成功并家财万贯,但是,达利所不同之处在于,他一生忠于自己的爱情,珍视自己的妻子并将她视为自己创作的缪斯。而在艺术上,达利的画作或许与马蒂斯的画作一样抽象难解,但是,他所不同之处在于,他具有着古典主义画家一般过硬扎实的写实功底,可以凭借他的才气塑造出真实可感的梦中世界。

总之,沈真是达利的粉。他决定向自己的偶像看齐。

偶像把妻子视为自己的缪斯,沈真没有妻子,但他可以把自家小孩视为自己的创造源泉啊!

沈真又拿了一本艺用人体结构运动学方面的书籍和一本宫崎骏的正版画册集,便去别的书架找沈灵了。沈灵估计进书店之前就已经想好了要买的书,他挑选的速度也非常快,正打算走过来找沈灵。

兄弟俩很有默契地相视一笑,拿着书去柜台前付了账,然后拎着书回了家。

画室的门开着。屋内通风良好,但沈灵还是闻到了调色油的味道。当初第一次闻到这种味道时,沈灵觉得自己的脑袋都痛了起来,可是现在的他却已经习惯它了。沈灵问:“哥,你又画油画了?”

沈真低头换着拖鞋:“是啊……最近正好有灵感。”

沈灵迫不及待地冲进了画室。他很喜欢沈真的画,每一幅都是。

油画虽然才刚开始画,但画面讲述的故事已经有了雏形。只不过,人物的五官还没有细修。但即使是这样,当沈灵的眼神落在了那块系在画架上的奖牌上,他几乎是立刻就猜出了画面的主角是谁。

“哥,你画的是我吗?”沈灵丝毫都不带怀疑地问。

“是你……”沈真也走进了画室。

勇士屠龙,这是西幻故事中最老套的情节。龙是邪恶而狰狞的,勇士是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当沈灵跑完三千米冲过终点线时,沈真的脑子里立刻就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于是,他将它画了下来。

虽然是很老套的情节,但画面本身并不俗套,整个构图非常有张力。

勇士穿着银白色的漂亮铠甲。沈灵很想伸手摸一摸,不过他到底忍住了。油画上的各种颜料在干的程度上并不会保持一致,浅的颜料往往比深的颜料干得慢一些,沈灵怕随手一摸会把颜料摸掉。

“如果我是勇士,龙是恶势力,那么等待拯救的公主是谁?是哥哥你吗?”沈灵笑着问。

沈真赶紧说:“我哪里弱得需要你来拯救了?我明明是和你组队的小伙伴!”

“那这个故事里一定没有公主了。”沈灵意味深长地说。

“怎么没有?如果没有公主,我们为什么要屠龙呢?”沈真一本正经地说。

沈灵鼓着脸说:“我才不要娇滴滴的公主!”

沈真机智地说:“你难道不要三儿了吗?我们可以让三儿充当一下公主。嗯,仙人掌殿下,多刺一族的公主。吾等遵循骑士的守则,救公主于恶龙之手,愿怜悯与公义长存,愿光明和希望长伴。”

沈灵被沈真逗笑了。沈真还把手放在胸前,比划了一个自创的骑士效忠礼,既正经又搞笑。

午后的阳光从窗户里探进来。它柔软而又明亮,就像是沈灵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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