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第116章 一百一十六 熏香

胡山书院的形成, 对整个时代有着巨大的推进,可以毫不惭愧地说,上林郡的姑娘们从这一刻开始, 有了独自生存的依仗,从此嫁人不再是第一选择。这股由上林郡刮起来的风, 以上林郡为中心,开始如同飓风般像外蔓延。

并且显然有越燃越烈的趋势。

最后经过商议, 胡山书院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学知识走仕途或者是从事一些更耗费脑力的工作,就等同于现代的大学。而另外一个部分,就是纯粹学习手艺的, 等同于是现代的专科。这是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举,可以这样说,从来没有人将匠人和学者的地位放在一个等同的地位上。

胡山学院做到了,它缩短了匠人和学子之前的距离, 缩短了两者之间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据闻这个消息出来的那一刻,有匠人跪地而泣, 他们被压迫了多年, 无论躲到什么地方,只要还经营手工艺, 就逃不过被压迫、被歧视的命途。他们不若读书人高尚, 也不如商人有里子,他们就是最弱小的,守着一门手艺过活的手艺人。

他们之中,甚至有人的职业被成为下九流。分明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基业, 怎么就有高低贵贱了,想想真的让人心中有些意难平。

尽管一开始的胡山书院,教导的手工业专业尚且不算多,可是到了后来,渐渐的就有了很多大家,心甘情愿来任职传授自己的本事。这是一种极好的现象,打破了手工业家族传承的一个陋习,也让很多原本要失传的手艺,传到了后世。

戚慈原本以为,要读书人和匠人们一同在一个书院读书,有人会有意,可是竟然大家都顾着自己开心,竟是没人反对。其实这也是有缘由的,古代不同于现代,现代信息爆棚,随便上上网页,浏览一些讯息,便可知道天下事。而这又是一个什么时代,是一个书本文字比什么都稀罕的时代。

穷人是没有资格读书的,因为家中供不起。书本多贵啊,笔墨这种消耗品需求量也是巨大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地方能获得读书的途径,若是倚靠自己,那可能到死也不定能识得几个字,又谈何读书。

书本和知识的高尚,让这群平民读书人什么都顾不得了。

那你说,这匠人和平民们不反对是因为这对他们有利,那贵族呢,这几乎是赤/裸/裸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可是上林郡的贵族们都没有吭声,反而是其他国家的吼得厉害。这其中是有原因的,一是之前提过,上林郡都是些小贵族,底蕴算不得深厚,只是较之其余的富商平民那是需要他们仰望的存在。二是因为,这些小贵族们和戚慈都有一部分情谊存在,他们实际上还是愿意去相信戚慈的。三是,这是小贵族都没有实权,戚慈也不可能贸然给他们实权,而他们想要拥有实权唯一的机会,就是去书院。

这是一个没有科举的时代。

没有科举,就意味着一切需要举荐,在上林郡,就更简单了,只需要戚慈的认可就可以了。戚慈是个颇为平等的人,她看重个人能力,但是前提是这个人真的有本事。这些个贵族子弟骑马打猎是个好手,可是一涉及了政治、一涉及读书,就个个哑火了。这就是小贵族和大贵族的区别了,大贵族最注重的就是家族传承,而小贵族到底是没有这样的资源,有时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胡山书院的成立,对这些小贵族们,也有极大的好处。

所以大家都没有随意胡乱说话。

也许是读书人和手艺人在同一个书院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男女混读带来的风波竟然还要小一点。

这不代表大众完全接受这种男女混读的模式,而是因为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胡山书院的事情一经发布,就在某些学子那里掀起了一阵惊涛骇浪。有人在茶馆里面高谈阔论。

“世间唯独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我等读书人怎能于女子同席,此计不妥!”带头说话的这人在寒门学子之中有些影响力,他年纪稍大,也曾认识些人,家中藏书尚且算得上丰厚。

他今天发表这一番言论,一方面是因为这的确是他心中所想,另一方面是他心知肚明,这家茶馆戚慈偶尔会来,据说这是景家的产业,所以他的心中还是想要得到戚慈的赏识。

得到戚慈的赏识,才是一条通天之路。

他想,他需要表现出自己的标新立异,表现出自己与他人的不同,然后将这般傲骨传到戚慈那里,到时候进了书院,他就是独一份。一座书院之中,学子太多了,谁也不知道谁真的可以出人头地,他走的每一步都要算计。

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一句话,就成了很多对男女混合不满的人的导火索,戚慈来的时候,一群姑娘和一群男子已经吵了起来。

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说的,戚慈当场就说了:“即时书院之中每一月会有排名考试,一考,便什么都知道了。”这话说得直白得很,可是戚慈这么一说,顿时就没人瞎吵吵了,免得到了那时候被打脸。

书院如火如荼地修建着。

这边的消息自然飞快就传到了有风的耳朵里面,其实戚慈在信中也有告诉他关于胡山书院的事情,有风还给了好些建议。但是他还是有些惊诧,原来命运这种东西,真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上辈子,胡山书院也存在,也是声名显赫,可是那是在读书人之中,对于读书求学的人来说,胡山书院是一个没有门槛的圣地,是所有学子向往的地方。

最开始,胡山书院是不收女弟子的,也是后来,阿溪她们成长了起来,能够独当一面了,才提出要女子亦能上学的这样一个概念。至于手工业从事者,从头到尾都没有他们的事情。

而这辈子,戚慈玩得这么大,遭遇到的抵制声却还没有上辈子来得多,也是让人微妙。

这就是一个健全的人,和一个不健全的人的区别?有风觉得他有些糊涂了,怎么会差别这么大。

差别之所以这么大的原因其实和这辈子戚慈没有受伤的关系很大。戚慈没有受伤,所以她才豁出去将上林郡弄得了手中,上林郡到手之后,她就相当于是一个藩王了,自然在自己的领地之中说一不二。她愿意怎么去管理自己的封地,只要不涉及到叛乱,都没有人会多说什么的。

可是上辈子不一样,上辈子陈国虽然也退兵了,可是过程远远没有这辈子这般轻松。戚慈醒来,身体几乎全毁,她也不可能再去将上林郡弄成自己的封地,她的愿望变成了守护胡山,真真切切地守护胡山。

更多的心思就放在了教导阿溪他们身上。

开胡山书院,也是为了名声,为了护住胡山罢了。这乱世,无论谁人为王,总不会对她这种声闻天下的山野之人动手,她不出事,胡山自然无碍。

两种完全不同的心境,自然使得整件事情的结果完全不一样。上辈子的戚慈为名声,因为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护住更多的人了。这辈子的戚慈着眼于天下,她为的不单单是名声,更多的是真切对百姓好的。

这样一想,自然就豁然开朗了。

有风从来没有这般庆幸他豁出性命去救戚慈,若是没有那次的不顾性命,他也许永生都不能得见这般的戚慈,这般光芒万丈的戚慈。今生的戚慈,个人魅力远远大于上辈子。大智和小智之间,一个是这辈子的戚慈,一个是上辈子的戚慈。

两个,都是他爱着的戚慈。

有风觉得他真的要压制不住自己心中的野兽了,他发疯一样想见到戚慈,对戚慈的想念,就想是带着小刺的藤蔓,一层一层绕着心脏,围得密密实实,一点不透风,让有风根本就无暇思考其余的事情,满心满眼都是戚慈。

他很想很想告诉所有人,他爱的女人,是全天下最优秀的人。

他们,生来相配。

一想到这里,有风的心又渐渐变热了起来,他心中的猛兽又被关押了回去。戚慈是搏击天空的鹰,不应该被束缚起来,这天下大势她应该去参与,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做她想做的所有事情。

这个一个曾经的帝王,给予一个女子,最深切的温柔。

只是因为这个人是戚慈。

有风将戚慈寄过来的书信用镇纸一点一点压平等,然后仔细检查没有一点破裂,又熏上熏香,然后怀着一种虔诚的态度将书信放进一个匣子里面,锁好好好保存着。

匣子里面的每一张书信,都是一样的平整,也都有着一样的香味。这个香气,若是阿溪在的话,就会闻出来,同戚慈身上的幽香有几分神似之处,只是戚慈身上的幽香是纯天然的,显得要灵动一些,而这熏香,到底是人为配置出来的,便落了几分下乘了。

可是尽管是这样,这个调配熏香的人也很了不起了。

要还原一个人身上自带的香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反这工程相当好大。调香一途,有太多太多的原材料了,每一种添加在一起之后的反应都会不一样,真想要找到心中所想有的,没有上千次的实验那是做不出来的。

而不为人知的是,这款熏香是有风一手调制的。他幼年学过调香,谈不上多么精通,总归也是有几分底子在,然后不停地调配不停地回忆,最后做出了这款熏香。

点燃熏香,就好像戚慈就在他身旁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第一更~后面还有,我最近出奇勤快,夸我夸我

第117章 一百一十七 计谋

戚慈一边经营自己的事业, 一边关注着陈国,有风亦然,他一边将那些蛀虫们一个不落的记录下来, 一边也在看陈国那边的动静。

书信到底不若现代的手机来的及时,有时候消息滞后一些是难免的, 这就要考验一个人的预判能力了。

这一等,就等到了十月, 胡山的秋收都已经过了,胡山书院也修建完毕,准备招老师再招学生了。连原本死心眼的姜微都隐隐有些动摇了, 随着时间越久,她记起来的东西就越多。

尽管那些记忆都模模糊糊的,可是不妨碍她打从心里面感受到的那份关爱。姜家人是真的很宠爱幼小的姜微。

姜微想,她什么也不做, 也不需要他们认回她,只想偷偷去看一看他们, 这样也挺好的。派人告诉他们, 姜微还活着,活得特别好, 这样也好啊。

戚慈要出发去陈国, 姜微肯定也是要去的。

姜微和姜家的事情,戚慈没有打算插手,这种家务事,她完全放任姜微自己去处理。她是想认祖归宗也好, 想从此陌路也好,都随她自己的心意去。前十几年,姜微受的苦难太多了,戚慈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让她能活得畅快一些。

她嘴上说早已经放下前尘往事,可是戚慈知道,她心里面恨公子博益恨得不得了,公子博益就算是死一百遍一千遍,也换不回来姜微的人生了。

这是需要姜微自己努力去迈过的门槛,她相信姜微可以做到。

等到十月,陈国的乱相终于显露了出来。公子渠是唯一一个置身事外的人,在他尚且还有些茫然的时候,他那三位好弟弟就先后自立为王,一时间震惊众人。

要说为什么要自立为王,还是因为这三人发现暗地里面较劲那是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索性就麻利的来明面上过招算了。自立为王,看看谁的军队更强大吧。

陈国内乱起,百姓个个面色颓败。

战争这种事情,受苦受难的永远是百姓。他们的家在这里,田地屋子都在这里,逃又能逃去哪里呢?

王都宁城外的一座小村子里,一家人正凄凄惨惨地收捡贵重的东西,家中稚子尚且不算懂事,素日调皮捣蛋,可到了这一日,也敏感察觉出来家中的氛围似乎不太对。

他较之往日安静了许多。

父兄皆在收拾东西,很快,天还将将亮,这一家子就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那阿父一把捞起他稚儿,眼神有些浑浊。这稚儿是他的幼子,素日就娇宠得厉害,原本想着有家中基业,有房屋田地,家中还积攒了不少的银钱,日后他这孩儿的日子也不会难过,现在看来,不好说了。

时也命也,他们顾不来上头的打算,都是些平头百姓,不过就是图一安稳的栖息地罢了。

那稚儿被抱在怀中,离家越来越远,才明白他们这是要离开了,父兄方才是在收拾东西。

“阿父,我们家的小花带掉了……”稚儿抬头望着阿父,他眼瞳清澈见底,好像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即将到来的是什么,反而一片天真单纯。他阿父张了张嘴,想说他们这是在逃难。

战乱一起,王都这边再也平稳不下来了,说不定就会成为最混乱的地方。小花是家中养的一只小狗,白底黄花,稚儿给它取名叫小花。

稚儿的阿兄似乎知道自己阿父拿稚儿没办法,于是上前安抚道:“等我们到了新家,阿兄再给你寻一条比小花更听话更漂亮的狗狗,乖啊,我们这就要走了。”他阿兄也没有舍得告诉稚儿,他们这是要去逃难去了,没有人逃难还会带一只狗的。

可是稚儿不是成年人,他不懂事,生来丧母,他记事起,小花就陪着他,陪他满村子疯玩,是他最好的伙伴。

“不嘛,不嘛,小花也是我们的家人啊,搬家为什么不带它啊,要一起走啊。”稚儿尚小,对故土没有那么难离。只是那一句小花也是家人,着实触动了他阿父的心。

阿父一言不发,抱着稚儿返了回去。

小花端正坐在大门前,为他们看守着也许再也不会回来的大屋。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陈国每一个地方,很多人选择了往山里面迁徙,一般战乱起来之后,都不会波及到山沟沟里面的。山里面的路不好走,也没有谁会这么拼,一定要屠杀个齐全。

不是每个人都如同那三父子一样,决定去郑城,再从郑城到上林郡。搁在现代,这就是等于偷渡去香港这样。

这途中不是没有风险,就算是去了上林郡,那也是要担风险的。首先没有户籍没有路引,去了就是黑户,简直就是死路一条。不过他有自己的思量,上林郡的胡山书院他是知道的。

他别的本事没有,唯独有一门家传的手艺,他想,这门手艺完全可以让他们一家三口好好在上林郡生活了。

但愿这一次的赌是对的,戚慈真的如同传闻那般是个宽厚的人。

陈国的战争开始了,越国也开始了震荡。有风上位之后,作风直爽,尽管骂人贬官,可从未有出现过抄家灭族这样的大事。久而久之,大家都忘记了曾经他在宫中的风评。

公子风,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这样的评语伴随了他十几年,因为他幼年杀的人和日渐阴沉冷峻的面容。他终于发现人有多么肤浅,这世间,大部分的人都是用眼睛和耳朵思考,他们看事情,是从来不过脑子的

相信自己看见的,相信别人说的,就是不自己想一想。

他的朝臣们也大多是这样,对他们和颜悦色一阵子,这些人就觉得自己可以蹬鼻子上脸,就忘记他骨子里面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论如何抱上国君的大腿,自然是将自家那貌美如花的闺女儿送进国君床榻之上,这世上,最能说到人心底里的话就是枕头风了。前些日子,大家多少还是有些惧怕有风,待发现性命无忧之后,便有人又想搏一搏了。

可惜这搏一搏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越国朝堂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人死了,位高权重的王氏一族,全死在家中,死状凄惨,家中财物具在,案件变得有些扑朔迷离了。有风震怒,立马下令彻查。可是这王家的事情还没有查清楚,转眼间,苏家又出事了。就这样一个接着一个,那些榜上有名的贪官们,一个也没能逃得掉。

走到这一步,有那机灵的,已经看明白了怎么回事了。心中惶恐不安,他们错将老虎当绵羊,还试图去指挥这只老虎要如何行动,这才是真的不要命了。

也有那尚且还懵懵懂懂的,觉得有风没有传闻之中那么可怕的,这种人,周边的明白人们都在心中为他们掬了一把同情泪。

都是些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家伙。

最后,这个案件被栽赃陷害在了陈国公子博益的身上,起因是公子博益怀疑越国偷偷援助了公子渠,于是心生不满,便想要给有风一点教训。

这荒谬至极的借口,剩下的朝臣心里面大多都有一个谱,自然不敢反驳,反而拿出各种证据来证明事实的确就是这样的。这真真就是陈国的一个阴谋,就是为了谋害他们越国的土地,这是不可取的,是坚决要打击报复回来的。

这群人这么上道,让有风心情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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