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宝斐然 第56节

小说:明宝斐然书评 作者:三三娘

因为她知道了他是不婚主义。

她也明白了,也松了一口气。明白他们不会有以后,她不必瞻前顾后。

向斐然掐着烟管,想清楚了这一层后,释然地笑了一下。

确实是两分的喜欢。

没关系的。

第34章

没见过的东西, 人无法相信它的存在。

即使是宗教骗慰世人,也必须要降下神迹。

向斐然没见过一辈子到头的相爱,也没亲眼见过所谓完满的婚姻。

他只是见过半途而废的。

记得小时候, 谈说月和向微山感情很好, “月下微山,斐然矣。”这是谈说月为他取的名字,因为他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向微山是向联乔捡回的弃婴,除此之外,向联乔只有一个女儿。他和夫人对两个小孩不分厚薄亲疏, 视如己出。向微山天姿聪慧,考入顶级学府, 成为那个年代冉冉升起的学术新星。

谈说月的出身与向微山相当, 父亲是向联乔的战友, 但两人在父母牵线之前,就已先在学校里认识、倾心了。因此, 这桩婚姻可以说是自由恋爱与门当户对的典范。

硕士毕业后,两人即结婚,同时赴美国读博, 各自为自己的理想打拼。向微山创办生物医疗公司,走在时代前沿, 谈说月则深入于高山与平原间,完成她的植物科学画专辑及蕨类的系统分类工作。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他们两个被同行及师友称为神仙眷侣。直到后来, 向微山的亲身父母找到了他。

命运证明,有的人就是可以鱼与熊掌兼得——向微山的原本出身也并不微薄, 是富商大贾,当年的遗弃自然另有隐情。他回归本家之时, 正是家族集团内部动荡之时,他作为名义上的“继承人”,有一桩双赢的联姻在等待他做出抉择,对方携诚意价以婚姻入股,他则可以稳住本家一脉在高层的位置,并获得巨额投资入局生物医疗新市场。

向微山十分自然地选择了离婚、联姻。

谈说月的父亲已去世,谈家已没什么能量,而向联乔虽然为此动怒,却太尊重人,行事太体面。

所有的体面人都赢不了寡廉鲜耻的人。

向微山骗了谈说月很久,讲尽自己的苦处难处,如何身不由己,对她又是如何此情不渝。谈说月输就输在,她的父母将她教得太好了,太有教养、太有真心。她不能理解对于向微山这样从小在“捡来的孤儿”声音中长大的男人来说,野心是吞月的狗。

有那么几年,向斐然无法看清自己父母和家庭的定义,不明白为什么作为发妻的谈说月活得像个插足者。谈说月和向微山每个月见面次数不超过四次,大部分时间向斐然也在场。大约是有一次,他为了某篇文献单独去找向微山时,听到他的妻子向他抱怨:你那个烦人的前妻有完没完?

向斐然跟在谈说月身边,看着她越来越频繁地走进旷野。只有跟植物相处时,她才会发自内心地微笑。她不怎么跟他聊向微山,即使谈到,也是非常温和地就事论事,会陪他一起看向微山实验室发表的最新文献,带他去学校,跟他一起验证他父亲团队的那些实验。

向斐然天赋绝卓,高一时拿下生物金牌是应有之义。那时的他不可一世,对于母亲多年的理想与学术成果,他虽然没有明言,但逐渐采用了向微山的同一套说辞:没有实际意义。绝高的天赋,应该往科研的苦寒绝高处攀登,去攻克而不是温吞地研究着这些花草。

“可是花花草草很美呀,你看,这是一朵一亿年以前的琥珀花,在生命的维度上,它真的比蛋白质结构更没有意义吗?”

说这句话时的谈说月,面容在月光下模糊,也已然在向斐然的记忆里模糊了。他后来记得的母亲,是雪化后的灰色岩石。

如果有人问向斐然,你的十六岁是什么样的?他会对这个问题沉默,沉默一如他的十六岁。

那一年谈说月的生命永远留在了流石滩的大雾和雪天,一起留下的,还有一册记录了一半的工作手册、一幅画了底稿的华丽龙胆的科学画,一些尚来不及整理的龙胆科的标本与鲜样。

“我跟你说这个花超级可爱的,晒到太阳时开花,天阴时自闭。”她更改课题方向前,是这么赞叹着,开玩笑似的和他说,“研究蕨类像研究恐龙,研究龙胆科像研究小姑娘。”

对于谈说月的离世,向微山的表现很冷淡。葬礼结束后,向斐然看到他父亲望天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不知道在那短暂的一口浊气中,有没有他们志同道合的年轻岁月。

向微山对谈说月展露出恶意,是向斐然透露出他对植物学的兴趣之后。斯人已逝,向微山恶语相向,说谈说月把他“教废了”。

他带向斐然参观他那跟顶级学府合作的实验室,给他介绍团队里的博后、博士,介绍他赞助的长长的一流课题组名单,并告诉他,只要他按照他为他安排的路径按部就班,这些将来都是他的。他会送他直上云霄,名留青史。

但向斐然对此的答复是,拒绝清北的通知书。

向微山暴跳如雷,说他疯了。向斐然只是冷淡地说:“待在你待过的地方,我觉得恶心。”

向微山考虑过拿一笔钱——甚至都不需要多少——去赞助他本科所在的课题组——用以恶心他。但他最终没有。一辈子还长,只要向斐然好好地行走在生命科学的研究路上,他有的是机会帮他“修正”。

后来,他带着他的公司赴港ipo,何等风光;他在深山中安营扎寨,耐住寂寞。

向微山已经迎娶第三位妻子了。他的第二位前妻套现十亿安然离场,他的第三位妻子携数百专利入股。风流韵事成佳话,人们说早在向微山在哈佛当博后时他们便已情愫暗生,她是他的小师妹、半个学生。很可笑,因为那时的向微山还在谈说月身边。

真假已经不重要,向斐然从没有求证过。

他只知道向微山恨谈说月,恨到厌恶、憎恶的地步。

他越往植物学深入一步,他的父亲就越憎恶他的母亲一分。

十月底的一场学术会议上,他遇到了当年与他参加同一届奥赛的学生。

他不太记得对方了,因为那些年走过来,对手太多,不值得他一一放在心上。但对方显然一直记得他,以至于在茶歇上准确无误地找向他:“向斐然。”

向斐然只是回以礼貌的颔首。会叫他全名的人不多,他猜到他是国内的故人。

对方一直盯着他,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经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来美国了。哥伦比亚的伙食怎么样?”

聪明人不可能不察觉这前后两句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他耸耸肩,补充道:“之前就听说了你也在美国,但你太低调,不像我认识的那个,我还以为是假的。”

只要是跟他同一届的,没有人不对他的那种狂妄记忆深刻。他当年跟人比赛做题,是一边背架子鼓曲谱一边解的。“向斐然”这三个字,对于同届来说既是阴影也是向往。

他拒绝清北的消息确定后,一个说法渐渐流传开来: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压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溃,废了。这是一个伤仲永式的结尾,也是他们对此能想象到的唯一合理解释。

向斐然从他的参会证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从容地与他寒暄。

只用了两句话,对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读博,师从诺贝尔奖导师。

离去前,这位哈佛博士两手插兜,获得了某种姗姗来迟了数年的松弛感。他对向斐然说:“波士顿冬天冷得要命,纽约现在还能见到秋色,也不错了,适合你。by the way,欢迎你来找我喝一杯。”

那天纽约刚下了十月的最后一场中雨,银杏的金黄铺满路面,向斐然走出承办会议的酒店旋转门,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铁站,逆着人流,像逆行在一条黄金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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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明宝觉得有点冷,两条纤长的腿简直冷得疼了。但她令自己保持了那款若无其事的微笑,问:“为什么是不婚主义?是赶时髦吗?”

商明宝的问法很天真,也很典型。在还没走到婚姻的年纪郑重其事地说自己是某某主义者,确实幼稚得可笑,看上去浅薄得经不起现实的任何浪头。

“将来遇到很爱很爱的女孩子,也还是不婚主义吗?”商明宝要站不住了,微微倾斜,手掌扶住墙角。

洗手间的光背着她,将她的身体发肤照得纯白雪亮。

向斐然看着她,想告诉她,虽然谈爱为时过早,但她就是他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但是,是的,他也还是不婚主义。

他选择了最简略的答复:“是的。”

“为什么?”商明宝还是重复着这个问题,变得有些茫然:“喜欢一个人,难道不想和她成立一个家,一起养育孩子,一起变老吗?”

“一些不婚主义也可以这样,住在一起,有孩子,幸运的话,一起到老。”

“但是,是不是真的结婚、有过婚礼,有契约证书,还是不一样的,不是吗?”商明宝紧皱的眉心下是一双明亮清醒的眼睛。

她是那么、那么努力地想要弄明白他的规则。

“是的,不一样,”向斐然指尖夹着的烟很久没动,“所以在开始前,这一点就应该告知对方。”

“你没告诉我。”

向斐然终于意识到了些她的不对劲。这个问题他刚刚已经回答过了,这次拆开成详细的长句:

“商明宝,你知道你的人生大事不能自己做主,所以你不想跟我开始,因为你很善良,不想伤害我,不想到头来连朋友哥哥都不能做。那天在地铁口你说的话,我说我明白,你现在懂了吗?”

烟雾缭绕间,他安静地看着她的双眼:“我知道你的身份,比你更知道我们的不可能。我不是故意瞒着你,而是我们之间,根本走不到谈论婚恋观的这一步。”

说完后,他轻微地笑了一声:“本来就没有讨论这件事的可能,郑重地拿出来告诉你,反而显得有些自作多情了。”

就好像生日时,提前跟对方说不要太破费,但其实对方根本不记得哪一天是他生日。

商明宝偏过脸去,脚步往前动了一动:“我不懂,我不明白。”

她想回去睡觉了,冷得皮肤和肉都觉得疼呢,膝盖觉得刺骨。

向斐然捻烟起身,隔着一步,将她手腕攥进掌心:“明宝。”

商明宝抬起脸来,眼睛很大,脸上空白而迷茫。

“这对你来说是好事,不是吗?”向斐然克制住了自己摩挲她手心的欲求,冷静地说:“不用考虑我。如果你觉得我还不错,值得你玩一场,就可以。”

商明宝无从揣摩他是以什么心情说出这句话的,因为暗淡影中的他面无表情,看上去有一种残忍的冷酷。

察觉到她在他手底下发抖,向斐然捡起刚刚扔在椅背上的t恤套上,将她打横抱起:“你穿太少了,回去暖一暖。”

商明宝依偎在他宽阔的胸膛前,缩成小小的一只。呼吸到他洗完冷水澡后的气息,她抖得更厉害了。

路很短,不过几步,都不够她汲取他体温的热量。

到了床前,向斐然将她放落地,手臂收紧,再度拥了一下。

他自嘲哂笑的热度落在她耳边:“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抱你?”

深更半夜不适合做决策,因为这是人最愚蠢的时候。他不应该在热血昏头的时候逼她,就算她要跟他date到地老天荒,又怎么样?他心里,已经把她当女朋友。

说到底,他根本没自信她一定会答应他。

商明宝踮起冰凉的脚尖,两只手都抬了起来,环绕着勾住他的脖子。

她抱得前所未有的紧,向斐然僵了一下,心底像被什么划过,还没反应过来,就失控地死死拥紧了她。

直到躺回沙发上,察觉到那阵钝痛从心脏随着脉搏缓缓地泛起时,已经迟了。他的四肢百骸痛得麻痹。

他们不是一路人,她不能理解他所选择的道路的话,也是情有可原、在所难免、缘分到此。

向斐然闭上眼,将这句话在心里沉默地重复了三遍。

第二天一早,他在西蒙做的三明治旁留下字条,告诉她这里面没有小番茄,可以放心吃。出门前,他想推开门,再度看一眼她,可以的话,他想在她脸颊亲一亲。但她毕竟还没有答应他,万一她睡相不好,或者喜欢裸睡,那他的不请自入就会显得很失礼。

向斐然最终没有进去,而是十分安静地穿戴整齐,挂上双肩包,跟西蒙一同出门。

西蒙买了一台二手车代步,但向斐然从没要他捎过。他喜欢骑车穿行在街头,为此,他专门收藏了一份纽约自行车地图,在过去两年间将这数百条自行车道烂熟于心。

到了哥大,径直去见tryon教授,之后才回课题组办公室。为了欢迎他回来,以及庆祝即将到来的圣诞假期,他们中午聚了个餐。下午则是在小组的汇报和会议中度过。

这一系列事务紧锣密鼓,等他卸下这口气时,已经是下午三点。

他的手机保持了一整天的安静。商明宝一条信息都没有发给他。

林犀抱着电脑来找他,希望能跟他聊一聊硕士毕业论文的思路,末了,有些犹豫地说:“向博,那天那个妹妹来这边,我刚好碰到了。”

“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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