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民国万象(23)中秋快乐

9月定个小目标:每天新增能破百~( ̄▽ ̄~)~

*

海市。

这是一个比内陆安稳许多的地方。

这里有浪漫的女作家,名响整个海滩的交际花,放浪不羁的公子,无声杀伐的军阀……

钱财,权利,美人……只要你有足够的本事,在这里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里不是战火连天的战场,而是一个被隔绝在外的人间桃源。

不少人念着山河破碎风飘絮,却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神仙日子。

沈危在来到这里之后,就明确跟安闲控诉过,他不喜欢这里。

他喜欢棠城,那里很安宁,和海市浮于表面,仿佛空中楼阁的安宁不同,那里很真实。

最主要是因为,他和安闲是在棠城遇到的。

“沈老板,你怎么又走神了?是女人不好看,还是酒不好喝?”

沈危抬头,看向对他说话的男人。

这人是海市浦东这一带的商会会长,背后势力挺大的。

沈危当初来海市有一段并不容易的日子。

因为战乱,这里的黑与白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晰。

反正沈危自从坐上青帮的帮主之后,就没有那么低三下四过。

他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特别有野心的人,反而是一个享乐主义者。

好几次他都想直接一木仓崩了那些恶心的人,但是一想到安闲的交代,他就忍了下来。

不过,那是三年前了……

沈危扬唇,把脚放到桌子上,交叉,整个人十分闲适的坐着。

他这三年到处装孙子,虽然是假的,但是该死挺憋屈的。

他险些都忘了,自己是怎样一个张扬的人。

这世上,也只有那么一个人,能够让他放下所有骄傲。

其余人,不配。

所以,他们得死。

“你疯了?!”

会长看着沈危这动作,气得直接头顶冒烟。

“会长,你再说一遍你想要我做什么?”

“沈危,你别不识好歹,当初你初来海市,不是我帮你,你能有今天的财富和地位!而且,我这是帮你!中岛大人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

“噗”

血液飞溅,这消音器升级改良之后的4.0版本很好用。

至少就隔了一扇门,外面的人也没有发现。

他优雅的站起身,身上白衬衫上面那颗扣子没有扣,露出的锁骨格外的凸出。

这几年风里来雨里去,他的皮肤却依旧白皙。

面容带着痞气,看上去不羁,五官更加分明了些,尤其是那双眼睛,其中的凌冽与冷漠都快化为实质了。

他理了理下面的军绿色裤子,然后直接推开了门。

“嘭”拿下消音器后,这一木仓就是一个信号。

在其余人拔木仓之时,沈危就已经一步一人头的开始收割这些人的命了。

他的人也从各处出现,这处看似防御很好的商会大宅院,居然在极短的时间内,被他的人马占领了,那么轻描淡写。

当然,知道的人都明白,这后面是多年来持之以恒的渗透。

沈危眼神恢复了惯常的淡漠,文三和文五依旧跟在他的身边。

“收拾干净。”

文三:“是,大哥。”

文五:“大哥,我担心中岛不会放弃。”

“海市还不是太阳军敢侵略的地盘,怕他做甚?”嚣张至极的话,却给了文五等兄弟信心。

沈危突然面色变得温柔了起来,“这里终于打下来了,也该接她过来了。”

文五:“大哥说的是大姐吗?”

众人都知道沈危对安闲的意思,哪怕大家都不觉得安闲好。

不是她不够强,是她不够女人。

只要见过安闲暴力一面的人,都不会在有丝毫情思。

私底下众人都说,也只有沈危这样危险的男人,敢挑战一下暴力女金刚。

当然,众人虽然不觉得安闲是女人,对她的实力还是认可的。

这声大姐和对沈危的大哥称呼一样,都是因为强劲的实力。

“嗯哼”

沈危不置可否。

*

而如今被沈危念叨着的安闲,已经到了海市。

她到的这天,天空下着朦胧小雨。

或许是这雨太温柔,让她有了出去走走的想法。

管欢作为管家婆,要和沈危那边联系,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

她也没有拒绝人保护她。

既然不准备依靠空间,那么也就需要对这条命负责。

身份不一样,底下依靠她的兄弟姐妹们不少了,她得对自己负责。

只不过为了这难得的朦胧小雨,她让那些人在暗处跟着。

她撑着一把画着没红梅油纸伞,一身蓝色长款旗袍,身上披了件同色针织开衫,脚上穿的是跟高忽略不计的小皮鞋。

对于她来说,这算是这几年来最淑女的打扮了。

走在海市老街上,周围来去匆匆的人,偶尔会有几个朝她看来。

因为伞压得低,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到她的脸。

安闲只觉得整个世界很安静,这片浮华的海上摊,在这一刻,显得特别的讨喜。

至少对这海市,她的第一印象不错。

“卖报了!卖报了!”

“新鲜出炉的包子哟,还有嚼劲十足的面条哟!”

“姑娘,需要黄包车吗?!”

慢慢的,周围的声音再次出现,那种人间烟火在一瞬间侵袭,

安闲停下脚步,目光有些飘,落到一旁来询问她的人身上。

这是个女人。

面色蜡黄,皱纹遍布在脸上,却因为那双真挚的眼神,显得很温柔。

那双露在外面的手,比一般女人要大些,不用想,也知道上面很多茧子。

安闲坐上她的面包车:“带我到附近逛逛,我刚来这里。”

艺高人胆大,没有隐藏自己外地人的身份,毕竟口音就和这里不一样。

这边的吴侬软语,听着很舒服,她也不是不会说,但是安闲并不习惯那么说。

“好嘞!”女人很高兴,将一块汗巾搭在脖子上,就要走。

安闲:“等等。”她说完,叫住那边卖报的小男孩,“你过来,我买份报纸。”

小男孩屁颠屁颠跑过来,一块钱一份报纸,很贵了。

安闲拿了一份,一只手握着油纸伞,一只手翻看着报纸。

“姑娘,来上海找亲戚吗?”

安闲没抬头,回答:“是呀,找……哥哥。”

安闲想,要是沈危在这里,听到恐怕会得意。

“那找到了吗?你可要小心,这海市可没有表面上那么安全。”

“谢谢,你可以给我介绍一下这周围,这算导游费。”这话的意思是她今天只需要做她这一单就好。

女人一听,很高兴:“谢谢姑娘!我们如今来的这里是梧桐小巷,这名字由来,就是因为这路边无处不在的梧桐树……”

女人说话很好听,或许海市女人大多是这个调调,哪怕女人声音并不动听,听到安闲的耳里,却比有些好听的声音更悦耳。

安闲是个声控,这一点她早就发现了。

当然,她也是个颜控,比较欣赏美好的事物。

一个小时后,这位大姐累了,安闲让她停下来休息会儿。

而手上的报纸,她也看完了,最后目光定在了两篇文章上。

这两篇文章写得……简直是一言难尽。

不是说这文不好。

相反,其中一篇叫做《双生花》的故事,文笔很好,能够看出作者文字功底很棒。

可是,安闲不喜欢。

过于矫揉造作,简直是无病呻吟,而且只需要这一小节,安闲就知道整篇文章都是假大空。

有一种做白日梦的感觉。

有那么一两句让她想起了《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偏偏没写出《红楼梦》那种感觉,东施效颦一般。

不过安闲觉得,假以时日,这作者应该还是能成为伤春悲秋风格类中的佼佼者。

这《双生花》就算了,另一篇《小脚姑娘》简直是让她都忍不住有种想吐的冲动。

《小脚姑娘》的故事不长,安闲中途找了个书店,买了前后几份报纸,把这个故事看完了。

总结一下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

大概说的是一个出身富贵,从小都长在闺阁的裹脚姑娘,美丽温柔又娴静,妹妹逃婚之后,为了成全妹妹,替妹妹嫁给了家室相当的男主角。

男主角是一个英俊又有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新派人物,并不喜欢小脚姑娘,哪怕小脚姑娘的脚很漂亮,他最后还是和自己报社的同事好上了。

小脚姑娘却并不在乎,对待不待见她的婆婆,她十分听话,为了不气着对方,哪怕她在雨中晕过去也不怨怼,依旧很孝顺。

对待好吃懒做嘴巴坏的小姑子她也十分温柔,有长辈风范,对方动手打她她都能温柔的回望她。

对待还未成年的小叔她更是细心照顾,对方生病了她衣不解带的照顾他三天,哪怕最后对方不领情,小脚丫鬟小脚丫鬟的叫,也不会怪他。

甚至!!!她还对抢走她老公的情敌十分照顾,对方生她老公儿子的时候难产,她还进产房帮主对方,最后孩子成功出生,母子平安。

最后的结局,她为了丈夫全家人的幸福,选择自杀,然后所有活着的人都纪念她,赞美她。

最绝的是最后男主和小三说的话。

男主:“他真是一个好女人,若是天下女性都如她一样,世界该多么美好。”

小三:“是呀,我敬重她,思念她,怜惜她,她是我向往成为的那种女人。”

然后两个人在女主墓碑前kiss,he_(:3」∠)_

安闲看完之后,哪怕情感淡漠如她,脑海中都被woc刷屏了!

实在是……太强了。

这个笔名叫做“木桃”的作者,实在是太强了。

同时,她也很生气!

如管欢、桃子那样的女人,为了女性崛起解放而在不断的付出着。

桃子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没有假期。

不是在演讲,就是在演讲的路上。

为了女性能够崛起,她几乎在燃烧自己的生命。

而每天围着她转的管欢,实际上也在进行创作。

只不过她写的是女性崛起相关的内容。

而不是这位木桃文中宣传的那种不正确的女性价值观。

这木桃应该是女人吧,她到底和女人有什么仇?!

简直是反向洗脑女人应该三从四德,应该做《小脚女人》女主那种“完美女人”。

因为整个故事太炸裂三观了,安闲一度觉得自己是不是错怪这个木桃了,她不是在贬低女人,而是在反讽。

可是仔细又看了这个故事,安闲就知道自己是想多了,这个木桃就是一个封建男人们的忠实舔狗!

安闲只觉得惊叹到说不出话来,心里三个字母狂刷——mmp!

最让她觉得胆寒的是,这种文章居然大受欢迎!

这个木桃,的确是一个女性作家,还是海市新兴女作家的代表之一。

另外三个中有一个正好是《双生花》的作者,张玲云。

除此之外还有笔名“清子”、“看星星的女孩”两个人。

前者没有公布真名,后者是郑繁星。

郑繁星和张玲云都是圣利亚女校毕业的,都有出国留学的经历。

前者擅长的和张玲云很像,伤春悲秋那个调调。

后者写的是歌颂祖国,反对侵略者这种爱国文字的人。

至于那位让她三观炸裂的木桃阿姨,竟然是还是知名报纸《今日文学》总编的妻子。

安闲:……

这样明显的后门,实在是——

安闲眼中闪过杀意,木桃这种病态的、压榨女性的思想传播,无异于文字大烟!

这么下去,不知道会有多少女性被洗脑为男人的奴仆。

拉车的大姐不知道安闲在想什么,休息够了继续拉她在附近转悠。

安闲闭目假寐,鼻息之间是泥土的清新。

待逛够了,安闲让大姐把她拉到如今他们落脚的大别墅外。

她道:“明天上午十点,你再过来。”

她拿了一百块给大姐。

“太多了!太多了!”

安闲:“不多,我很开心。”

大姐咬牙接过,她很缺钱:“那明天我再来!”

安闲回了别墅,就发现之前还荒芜的花园,已经被收拾得很整洁。

她没管,走进大厅,一眼看到大厅沙发旁边的电话。

看来管欢今天真的挺忙的。

想到自己今天逛了一下午的海市,安闲一点儿也不愧疚。

管欢累得瘫在沙发上,掀眼皮看向她:“回来了。”

安闲坐到她对面:“你看上去很累?”

管欢:“这么大个别墅几年没住人,哪怕不是我打扫,指挥别人做也够累了!”

安闲:“……你今天就打扫屋子了?”

管欢心虚:“刚来嘛,住的地方舒适了,再找大哥上门串门。”

安闲无语,最后没有纠结这个话题,道:“你给我调查一下凌云出版社,看看他们最近有什么活动没有。”

“好!”管欢自知理亏,这个时候相当的积极,“不过你要这些消息干什么?”

“杀杀人犯。”

那些人以笔为武器,不知杀了多少独立的灵魂,说一句满手鲜血的刽子手,都是小看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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