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趋吉避凶是人的天性!
烟鬼看似给了我一个选择,如果我现在下车,那就承认不是朋友……
“我想我们现在还是朋友,以后也会是朋友……”
我笑着说了一句,现在绝对不能下车,反而在车上才是安全的。
“好,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我带你去吃早餐。”
烟鬼重新开车,一个短暂试探交锋过后,他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
此刻他的表情很放松,脸上还挂了一丝笑意……
我转身从后窗里看了一眼,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两辆车。
在刚才开过来的时候那两辆车是没有的,整个路上都没有车。
可以判断那两辆车一定是跟在我们的车后面,只要我从车上下去,那么就必定是个死人!
烟鬼用这种方式告诉了我,哪怕我去找佛金龙揭发他,他还是有办法能收拾我!
因为我不知道后面那辆车上的人是谁,如果烟鬼出事,那第一个倒霉的就是我。
而且他有句话说的没错,出来混江湖为的是荣华富贵,做人都要先考虑自己。
尤其是做老千这一行,没必要拿着自己的性命去为别人卖命。
为别人的生意鞍前马后,为了维护别人的利益而搭上性命,这样是不值得的。
现在我已经非常清楚,从我加入赌局到离开赌局,我所有的表演都被人看在眼里。
就像老千做局杀猪一样,猪一旦入了局,不管在局里怎么演,不管表现的多么真,永远都骗不了人。
今天烟鬼是有意来接近我,他是相对来说比较强势的一个人。
黑框眼镜和蛤蟆嘴,那两个家伙相对来说内向一些,但我知道他们是一伙的……这和我在此之前的判断没有出入。
赌场里的暗灯老千出内鬼,很少会单打独斗,多数都是拉帮结伙一起反水。
刚才烟鬼也明确告诉我,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和目的。
那就是因为佛金龙经营无道,赌客越来越少,让他们赚不到钱……
而且对他们太苛刻,所以他们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赚钱。
其实说白了都是因为钱,这种现象在任何行业都可以见到,并不新奇。
在职场中人有了二心只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心里受委屈了,一种是钱给的不到位。
现在看来烟鬼他们两种都有,那么他们势必会反水。
最重要的一点是,佛金龙现在找不到其他老千来代替他们,所以还需要养着他们。
刚才我还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赌局已经找不到新的赌客来加入,全都是熟面孔。
在这样一场赌局中,佛金龙带我来看局抓千,就等于把我带进了一个火坑。
在此之前我唯一没有确认的消息,就是这场赌局是否会有新的人加入……
如果在一个全是熟人的局,那么我是讨不到任何便宜的。
所以今天我没有抓到老千完全在情理之中,如果抓到了反而不对劲。
车子一路飞驰进入郊区,很快停在一家早餐店前,停车之后下车吃早饭。
临进门口的时候,我突然停下脚步往后退了一步,然后歪头朝着街角看了一眼。
有两辆大众车在后边跟着,虽然隔着很远就露了一个车头,但我知道尾随并没有结束,危险也没有结束!
如果烟鬼打消收拾我的念头,那他肯定会通知他的人离开,相反那就是有猫腻!
也许刚才烟鬼说的一切都是故意迷惑我,也许是故意麻痹我的神经,毕竟人心隔肚皮!
“给我一根烟。”
“好。”
我故意找烟鬼要一根烟,然后我在身上找了一遍,故意装的没有找到打火机的样子。168书库
“吧嗒。”烟鬼拿出来打火机给我点火,我低头点燃了香烟。
“有烟没火,急死神仙,我欠你一次,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还给你的。”
“你太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其实我是借着点香烟这句话来表明我的一个态度。
让烟鬼知道我的意思,更重要的是我要让他打消对我下手的念头。
因为现在只要他一个电话,那些人就可以把我从早餐店里抓出去。
我单枪匹马手无寸铁,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也没有逃脱的可能……
“我这个人记恩不记仇,这一次来这边认识了你,也算是不虚此行,等回到南家也不算是一无所获。”
我不声不响提起了南家,我想南家在江湖上的名声,他应该听说过。
“南家?你是南家的人吗?”烟鬼好奇的问了句,我立刻点了点头。
“对,我是南家老九,很高兴认识你。”
我主动朝他伸出手,他的表情有些凝滞,在一瞬间之后他朝我伸出了手。
其实我现在表露自己的身份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为了保全自己,让他在下手之前考虑利弊……
毕竟有人知道我是跟着他的车走了,如果出事他脱不了干系。
如果我只是一个云游四方的小老千,被干掉也就被干掉了,不会有人替我出头,也不会有人追问我的下落。
在江湖世界每个人都是为了利益,兄弟朋友感情那都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
如果没有了充足的利益,那谁又会替我报仇呢?
但是在我表露自己是南家的人之后,这一切就不一样了!
我在温州出了事,那佛老怪的面子上过不去,那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同样南家损失了一个人,为了维护江湖名声和名誉,他们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是两重保险,所以我要让烟鬼知道,在这里干掉我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不管我是出什么意外也好,无故失踪也罢,他都占不到便宜!
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出来混都是为了钱,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没必要为了别人而搭上自己的性命,更没必要毁了自己的前途。
“真是让人没想到,竟然是南家来的高手,我早就听说过南家,可是一直都没机会认识,今天我们也算是交上朋友了!”
“那是必须的,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说话!”
我客气了一句,于此同时老板送过包子和稀饭,热气腾腾的看着很有食欲。
深夜的酒,永远都比不上清晨的粥!
就在这时两辆黑色轿车停在了早餐店的门口,从车上下来了七八个杀气腾腾的人。
我看到了但我故意装作低头喝稀饭,七八个人进入了早餐店,这一刻选择权在烟鬼的手里!
我虽然低着头,但是我微微调整勺子里的稀饭,借助稀饭里的反光,我看到烟鬼挥了挥手。
我不知道这个动作代表的是离开还是动手,我一直都没抬头,只是一口一口喝着稀饭。
七八个人买了一些早餐之后离开,我听到了外边车子发动的声音,直到他们离开之后,我才重新抬起了头。
刚才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仿佛过了几个世纪一样漫长,此刻我嘴里全都是水泡。
我把一碗稀饭全部喝掉,但是我却不知道稀饭是什么滋味,只感觉嘴里被烫的麻木。
刚才那一刻我是真的紧张了,甚至感觉不到稀饭的温度,所有精力仿佛被透支。
烟鬼不急不慢的吃着饭,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我暗暗松了口气。
吃过早饭之后,烟鬼开车把我送到度假中心,一路上彼此有说有笑气氛很融洽,只是嘴里水泡有些疼。
人在经历生死关头的时候,很少能做到处之泰然,因为这不符合人的天性。
没人知道我嘴里有多少水泡,没人知道那碗稀饭的滋味,只有我自己清楚那一刻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