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肉飞仙

小说:乱世枭雄 作者:九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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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王君临的笑容更加灿烂,淡淡的说道:“这年月,什么都有价钱。你说你的这条命值一百贯,可有什么凭证?”

沈光不禁一愣,但旋即反应过来,不由心中大喜,王君临是要考校他。

他胸膛一挺,大声道:“小人五年前和家妹救了一个异人,传授了小人一身武技,特别是小人轻功高明,公子绝对有用得着小人的地方。”

王君临说着话,目光向四下一扫。

他看到了街边上有棵两三个人合抱的大树,足有八丈之高,顿时计上心来,喝道:“拿弓箭来。”

旁边展鹏愣了一下,赶紧将弓箭递给王君临,后者张弓搭箭,众目睽睽之下,嗖的一声,羽箭飞射而出,射在六丈高左的树干之上。

王君临随手将硬弓扔给展鹏,用手一指那根羽箭,微微一笑,说道:“沈光,你若是在我数到五之前,将这根羽箭从树上拿下来,我就信了你的话。按你所说,你这条命的确是值一百贯,我立刻便给你。”

沈光眼睛一亮,急声道:“此话当真?”

王君临笑着说道:“我王君临一言九鼎,绝不失言。”

“啊,那位毒将不就是叫王君临吗?”

“什么,他是毒将!”

“没错,他就是毒将,我昨天看见他一刀砍了越国公的孙子,京城四小霸王杨嵘的手。”

……

沈光听见旁边人们惊呼声,顿时动容,心中大为意外的同时,也是欣喜不已。

瞠目结舌之后,沈光忍不住问道:“公子是毒……是高台城守将,秦安伯王将军?就是一桶毒液毒杀了数万贼兵,又一把火烧了十万突厥武士的王将军?”

不等王君临说话,一旁展鹏便喝道:“好叫你这小子知道,我家将军刚刚被陛下加封为秦安侯,镇元将军。”

“小人相信将军!”沈光心中大喜,却是暗自感叹自己的运气好,他也听说了昨日王君临在越国公府门前为救部属之事。

百姓并不知道鱼子默的身份,都以为是王君临的部属,所以关于王君临为了救部属不惜得罪越国公杨素,砍断杨素嫡孙杨嵘之手的英雄事情早已传开,如今整个京城很多百姓和城卫军士兵都已经认定了王君临爱兵如子。而这样的主公,却是沈光这样身怀本事的草莽最爱。

而且,沈光是个聪明人,知道天下间没有人敢,也没有人愿意冒充毒将王君临,所以当即又说大声道:“将军请开始计时念数……”

话音未落,他已经如风一般冲向了那棵大树,手脚并用,犹如灵猴一般,以极快的速度爬上了大树,一声轻笑,拔下了羽箭,然而从六丈高的大树上一跃跳下,张开臂膀,像一只飞燕俯冲而下,当手掌刚刚触地,身子却又轻轻一弹,以手掌撑地,倒竖身体向后疾走十几步,随即一跃起身,引来一片喝彩鼓掌声。

整个过程不足三息时间,王君临忍不住也是心中喝彩。

看着沈光露了一手高妙的轻功之术,王君临身体一震,终于想起了沈光为何人,眸中顿时有异光闪烁。

沈光不就是隋末之时以骑术和轻功双绝名扬天下的肉飞仙嘛!

“不想如此人物,竟然在微末之时被我碰到,跑来投靠于我。难道是成为侯爵之后,身上真的有了王八之气?”王君临心中欣喜,不由暗自感慨不已。

他却不知道,沈光虽然不是被他莫须有的王八之气所吸引,但主动投靠他,也并非单纯是他的运气,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是被他的王八之气所吸引。

京城权贵何其多,以沈光的本事想要找个投靠之人并不难,但他却选择了王君临,却是有原因的。

三年前沈光学武有成之后,那位高人便飘然离去,他当时便投靠了右武候大将军,沁源县公虞庆则。

开皇十七年,也就是三年前,岭南人李贤聚众谋反,虞庆则奉命出任桂州道行军总管,命其妻弟赵什柱为随府长史,沈光当时是虞庆则身边一名亲兵火长,也是一同出战。

只是赵什柱曾与虞庆则的爱妾私通,恐事情败露,便传言虞庆则不欲此行,杨坚闻知,大为不悦,虞庆则自此快怏不得志。

等到叛乱平息,回师途中,路经潭州临桂镇,见此地势险要,若备足粮草,必能攻之不克,便想在此设防把守。遂派赵什柱回京奏请文帝,但赵什柱却奏他企图谋反,并精心准备了证据,杨坚本就是造反得的天下,对这种事情极为敏感,而且也刚好需要杀一儆百给各门阀世家看,便直接下令将虞庆则三族诛杀。

沈光身为亲兵,本来也是被诛杀的对象,但他为人机灵,且又武功高强,侥幸逃脱,在外面流浪厮混躲避了两年,终是放心不下年幼的妹妹,偷偷跑回京城,结果等他回来的时候,小妹已对得了怪病,好在他在外面凭借着本事弄了一些银钱,请医生给小妹续了命,可他小妹得的病是个富贵病,医药太过费钱,没过多久,他带来的钱便花了个一干二净,只能用自己的本事卖艺赚钱。

今日他在杆子上正卖艺表演时,刚好远远看见王君临一行路过。他当年跟在虞庆则身边有一段时间,曾经见过受皇帝封赏的大臣模样,当时远远看着王君临头戴金冠,身穿绯红袍,腰系紫金鱼袋,便猜出了个七八分,所以便在杆子上多表演了一会,一直远远留心观察着王君临一行。

很快沈光便发现王君临与他见过的所有门阀贵族都不一样,没有任何盛气凌人之姿,在大街上行走,甚至有意避让普通百姓。沈光初时以为是王君临故作姿态,因为这在门阀贵族之中实在是太过少见,但观察一会,便发现王君临举止之间完全是发自本能习惯。

对于沈光这样的百姓来说,这样一个没有多少贵族和平民百姓之见的主公却是最喜欢的,加之他妹妹得的病所需要钱财太多,光靠他卖艺还远远不够,所以便又动了卖命给权贵的心思。

只是他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担心重蹈覆辙,便想尾随王君临身后,打探清楚王君临的身份,再进一步做出决定,不料他一直非常自信的跟踪之术,竟然被王君临发现,吃惊之余也明白若不再主动出现,肯定会引起对方误会,说不定投靠不成,反而被对方派人过来击杀。所以,才果断以这种只有说书人嘴里面经常说的投靠方式跳了出来。

但沈光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要投靠的人竟然便是那凶名赫赫的毒将王君临。

不管沈光如何意外和欣喜,王君临同样心中欣喜,不过王君临却不会表露出来,更何况这肉飞仙本事和人品如何,还有待进一步验证,所以他不露声色的说道:“很好,如今你便是我的亲兵。”

“小人参见将军!”沈光喜出望外,王君临没有认他为仆,而是让其为亲兵,这里面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当即便高兴的单膝跪地,大声说道。

王君临下马,随手拿出两个金元宝,交给沈光,说道:“这些金子拿去!”

深深的看了一眼沈光,王君临眼睛一眯,神色淡然的继续说道:“我如今得罪了越国公杨素和昌平王邱瑞,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死于非命。刚听你说有妹妹重病,把这金子拿回去,好好找大夫给她看病,家里面安顿好了之后,便来找我。”

沈光闻言,脸色微变,犹豫了一下,接过那远远超过之前所说一百吊钱的两个金元宝。

“小人安顿好小妹之后,便一定去找将军。”沈光郑重说道。

说完,他拿着钱,向王君临再深深一礼,转身就走。

展鹏挠挠头,忍不住说道:“主公,万一这小子骗了您的钱,而后一去不回……”

“他若真是如此,却可惜了他这一身好本事。”王君临轻声道,“我只是想知道,这个人的品性如何……放心吧!这天下间敢欺骗你家主公的人还真不多。”

展鹏这才想起自家主公赫赫凶名,不说寻常百姓,即使那些门阀贵族若非逼不得已,也绝不会轻易得罪自己家主公。

“主公英明!”展鹏由衷的说道。

“我故意给他这么多的金子,便是想观察一下他的品性。自古以来,人只要手里有了一些闲钱,品性就会暴露无遗。”王君临沉声道,“这家伙本事不小,但若非我可用之人,即便是有天大本领,我亦不敢重用。”

……

……

按照房契上所画地图,王君临带着四人问了几个人,便在南城找到了皇帝赏赐给自己的府邸。

这是一座前后三进院落的大宅子,高门大院儿,两扇朱漆铜环的大门,吊檐门斗下高悬一块新制的金漆黑地的匾额‘秦安侯府’。

显然,在今日上朝之前,甚至数日,乃至月余之前,杨坚便已经想要将这府邸赐予他王君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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