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京,皇宫
书房中叶明盛仔细阅读着手中的方案,神色也是逐渐变的严肃起来,现在距离叶明盛称帝已经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事情也是渐渐尘埃落定,大周的末代皇帝姜聪和他的家人也是被叶明盛安排去了辽阳
虽然叶明盛已经称帝了,将大周朝变成了大乾朝,但是因为叶明实际掌控权力已有一段时间了,所以改朝换代这件事情,无论是对于叶明盛本人来说,还是对于天下的百姓来说都没有特别大的变化。
不过称帝这件事情,对于叶崔氏,安妙依等女眷来说似乎还是很有意义的,在这段时间里叶崔氏,安妙依都是跟叶明盛提过,说既然叶明盛称帝了,那叶府就是皇宫了,而皇宫就应该有皇宫的样子!
首先第一点叶府就要扩建,除此之外叶府的装修以及器具,就应该全面升级!
除了要将叶府扩建升级外,叶崔氏还特意跟叶明盛谈过太监的必要性,说什么叶明盛现在正值壮年,理应繁衍子嗣壮大家族,所以叶崔氏建议叶明盛要大规模选秀,而为了保证血脉的纯洁,太监是一项必要的措施。
其实不光是叶崔氏劝过叶明盛选秀,然后让一批太监进入叶府伺候,崔绍,古三思,李建等大臣,其实这段时间也都是纷纷向叶明盛上过奏本,从各种各样的角度论证太监存在的合理性····················
对于叶崔氏,安妙依,以及崔绍,古三思,李建等大臣的这些意见,也是将叶明盛弄的非常头大,叶明盛当初在做出这样的决定的时候,虽然意识到了这些决定会引起一些非议,但是叶明盛确实是小看了大家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
首先就是扩建升级叶府的事情,叶明盛原本觉得没什么必要,他觉得现在也挺好,叶府完全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没有必要大兴土木,大费周章搞什么扩建升级。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后宫这些女眷态度却是出奇的一致,她们不要叶明盛觉得,而要她们自己觉得,就连一向对物质条件要求不高的裴智秀也是赞成对叶府进行扩建升级,而在这个问题上叶崔氏的态度更是十分坚定强烈支持叶府扩建升级。
叶明盛虽然还是觉得扩建升级叶府没必要,但是在叶崔氏,安妙依等人的联合劝说下,叶明盛也真的是拗不过他们,所以最终有条件的答应了她们扩建升级叶府的想法。并且允许安妙依和工部对接,商量该如何扩建升级叶府!
而现在叶明盛手中这个方案图纸,就是安妙依和工部对接拟定后的方案,三天前工部的陈辅也是向叶明盛报告过,当时陈辅向叶明盛讲了半个多时辰,虽然当时陈辅讲的很细,但叶明盛没有干过土木,所以老实说听的有些一知半解·····················
叶明盛其实并不在乎这些装修装饰上的升级,所以这种装修的事情就按照叶崔氏,安妙依的喜好来弄就可以。
叶明盛之所以答应这件事情,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叶崔氏虽然一直以来身体状况还不错,但年纪却是一天比一天大了,所以叶明盛想给老人家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让她能够过的更加舒心一些。
在满足提高叶崔氏生活环境这个目标的基础上,叶明盛对扩建升级叶府这项工程的造价还是很在乎的。
崔绍,古三思,李建,袁嵩,赵涵,贺敬云这帮易京朝廷的文武重臣之所以如此迫切的希望叶明盛能够称帝,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叶明盛称帝后势必会进行封赏!
事实也是这样的,叶明盛此次封赏光银子就撒出去了将近一百万两,除此之外还有丝绸,文玩摆件,金银玉器等等,总价值将会在两百三十万两以上!
如果不是叶明盛在江南捞了一笔大的,这次封赏就根本拿不出来,这一次封赏叶明盛可以说是大出血,让叶明盛是十分的肉疼,户部刚刚攒下的一些家底,也基本上是全都掏空了!
虽然出了这么多血但叶明盛这一次还是很值的,这一次封赏基本上除了个别人外,几乎所有人都照顾到了让大家都很满意。
叶明盛也是用这次封赏统一了易京朝廷内部的声音,再次向大家强调了改革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深化改革将会是未来几年内大乾朝的工作重点····················
而在此次大封赏后,户部虽然还剩下一些银子,但那些银子都是用来支撑易京朝廷正常运转的。
因此户部虽然支持叶府扩建升级的计划,但是很大程度上只是口头支持而已,很难在银子方面落实,除非就是额外发行一笔债券,然后用这笔借来的银子来为叶府进行扩建升级。
户部这个建议直接被叶明盛否决了,先不说借钱盖房子这件事情传出去是否好听,就单说叶明盛已经决定拆分大东升商号了,这个消息叶明盛虽然下令秘密进行,但是叶明盛觉得大东升商号体量这么大,即便是有心相瞒,但估计也瞒不了多长时间!
所以真的等到拆分大东升商号这件事情传出去后,为了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恐慌,叶明盛也是让户部准备提前赎回一部分债券,以此来安抚大东升商号一些债权人的心,户部那边也是留了一笔三十万两银子的专项资金用来干这件事情。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额外发行一笔债券给自己家盖房子,叶明盛觉得这样影响很不好!
虽然总说皇帝是天下共主,全天下都是皇帝一个人的,这天下是家天下,叶明盛的想法是不想因为自己家扩建盖房子,而加重户部的负担····················
这倒不是说叶明盛品德有多么高尚,而完全是因为在此次大封赏过后,户部原本攒下来的家底再次打光了!
如果说户部现在还有个七八十万两的银子富裕,叶明盛也不会客气,直接会让崔绍拿出二十万两银子给叶府扩建升级
而在此次封赏过后崔绍作为户部尚书白发也是多出了很多,所以叶明盛是真不想让户部在原本就很紧张的预算中,在给自己额外挤出一笔银子!
为了满足叶崔氏,安妙依等人扩建升级叶府的需求,叶明盛的想法是把自己个人的小金库全都拿出来,不过因为之前的几笔花销,叶明盛个人的小金库银子也不剩下多少了,所以叶明盛也是严格控制金额的!
而在昨天工部尚书陈辅向叶明盛的汇报中,陈辅表示他的施工方案总共只需要花费十五万两银子就可以完成!
叶明盛虽然不是很懂土木,但是他多少了解易京的地价,他觉得十五万两银子可能也就只够拿下叶府旁边那两块地的价格。
当时叶明盛就意识到了陈辅可能瞒报了施工金额,但是叶明盛并没有声张,他也知道陈辅是一个只知道干活的老实人,即便是瞒报的事情属实,陈辅也是受到了某人的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为此叶明盛也是将这件事情交给了叶成,让叶成找几个专业的施工专家来评估这份工程方案,而在一炷香前叶成也是将评估报告交到了叶明盛的手上··················
评估报告的结论就是这份工程方案很完美,做的专业性很强,但是想要完成这份工程方案上的各项内容,最少最少要三十九万两银子,并且如果说在控制成本上做的没有那么好,那可能五十万两银子都挡不住!
看到五十万两银子这个数字,叶明盛也是有些懵的,他知道这份工程方案是工部陈辅按照安妙依的需求拿出来的,所以说陈辅肯定是会向安妙依报告这份工程方案真实造价,因此既然陈辅能够把这份方案呈给自己,那就说明安妙依肯定是同意的!
叶明盛虽然知道这段时间安妙依的生活过的有些奢侈,但是叶明盛还是小瞧了安妙依的奢侈程度,她竟然想要拿五十万两银子来扩建升级叶府!
那可是五十万两银子啊!
这是什么概念?
辽阳一年的税赋都没有五十万两银子!
叶明盛觉得有必要就这件事情和自己的皇后好好谈一谈,自己虽然同意了扩建升级叶府,但是拿这么多银子出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除了这件事情外,叶明盛还打算就选秀,皇宫是否使用太监的问题和安妙依好好谈一谈。
叶明盛是打算选秀的,但这并不是说叶明盛有多么好色,叶明盛现在也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不是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虽然叶明盛不愿意服老,但他也不得不承认精力方面没有年轻时候足了·················
称帝那天叶明盛算了,他现在总共有妻妾满打满算是十三人,这个数字如果是放在一般人身上,那绝对算是不少了,但是对于叶明盛这个身份地位来说并不算多,之前赵复渠,高宗昌等等那些人都是二三十个!
叶明盛十三个女人,已经算是很克制的了,而这也基本上是叶明盛的极限了,太多了叶明盛也基本上顾不过来,所以叶明盛之所以选秀,并不是要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是一个ZZ任务!
叶明盛打算收几个出身比较好的大家闺秀以此来笼络人心,不过收的人数并不会很多,叶明盛计划是让自己女人数量不超过二十人。
叶明盛仍旧不想要使用太监,叶明盛认为这是一种落后,愚昧,不人道的行为,至于由此衍生出血脉纯洁的问题,叶明盛的想法很简单,现在随着叶景琰的出生,他的子女总共已经有八人了,人数已经不少了,而且顺其自然的话,未来突破十人大关是肯定的!
所以叶明盛认为子嗣方面已经够用了,生太多也没有意义了,弄几十人自己可能认都认不全,而且你既然生了,就肯定要负责,到时候也是加重朝廷的负担,加重百姓的负担,所以叶明盛也不打算生太多。
叶明盛打算和安妙依谈的问题就这么多,叶明盛虽然不允许安妙依干涉政务,但是这些问题都是后宫女眷的问题,而安妙依是皇后是后宫之主,所以在这些问题上叶明盛还是打算尊重安妙依的意见····················
而且除了要搞定安妙依之外,叶明盛还希望安妙依能够搞定叶崔氏呢,叶崔氏虽然确实设身处地的为自己着想,叶明盛心中也很感动,但是遗憾的是母子二人思想差别太大,叶明盛很难说服叶崔氏,所以叶明盛需要安妙依的帮助。
处理完自己这些家事,叶明盛正要处理处理内阁交上来的奏本,这个时候叶成走了过来向叶明盛禀告道:
“陛下,统调处的王处长有要事禀告!”
叶明盛没有多想便是微微额首,见此叶成也是将王学成领了进来。
“臣王学成参见陛下!”
正在阅览奏本的叶明盛并没有抬头,只是挥了挥手示意王学成起来,然后便是开口问道:
“出什么事情了?”
看见叶明盛这样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王学成也是深吸一口气大声说道:
“陛下卑职收到消息,长宁侯贺敬云因不满封赏,对陛下您大不敬并且有意谋反!”
此话一出叶明盛也是心中一惊,而这个时候王学成也是将一份奏本恭恭敬敬递到了叶明盛沉声禀告道:
“陛下,这上面记载的东西统统都是长宁侯的原话!”
叶明盛闻言也是神情严肃的翻阅了起来,看着上面卸磨杀驴,过河拆桥,兔死狗烹等词汇,叶明盛心中并没有多么生气,脸上的神情反而是变的似笑非笑起来。
看着叶明盛的神情变化,一旁的王学成则是十分疑惑,不明白叶明盛为什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