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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有用处(为“最高兴的事莫过于你比我胖”加更)

小说:朔明 作者:特别白

高进亲自搀扶起了秦忠,陈升他们都看不起这个人,可他觉得这秦忠胆小怕事的性子挺好,张贵死后,只要关爷那里不出差错,他那百户官职便稳了。

按照惯例,百户下还有试百户充作副手,高进要彻底掌握河口堡,这试百户的人选便有讲究,陈升他们这些伙伴资历不够,至于剩下的官军里,资历够的都是些老兵油子,倒不如让秦忠做这个试百户,继续当个摆设挺好。

“秦总旗说什么胡话,高某此番请秦总旗帮忙,不过是人手不够,让堡寨里的军丁帮着运货而已,毕竟这归途上万一要是遇到马贼,高某这些人手只够御敌。”

“是是是,高爷说得是。”

秦忠仍旧诚惶诚恐地说道,高进越是和颜悦色,他就越害怕,实在是堡寨里陈升那动辄杀人的狠辣做派吓到了他,想想陈升那等人都对高进敬服有加,这高进必定是更加厉害的人物。

“算了,秦总旗,你回去好好休息,高某日后还有很多事情要秦总旗帮衬一二。”

秦忠的谨慎或者说是胆小,让高进索然无味,威逼利诱这种人简直毫无成就感,于是温言安慰道。

“高爷放心,小人以后一定为您马首是瞻,您说往东,小人绝不敢往西。”

秦忠连忙表起忠心来,现在他把百户府给得罪死了,只能投靠高进,反正高进他爹当年就是河口堡的大虫,连张贵都要避让三分,如今子承父业,他这般也不算辱没自己。

等秦忠离开,高进才看向一旁站着的陈升,问道,“这秦忠到底是……”他记得小时候,比他大几岁的秦忠也算是那种纨绔子弟,毕竟他那位阿大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当年在张贵和他父亲间左右逢源,很是捞了些好处。

“还不是他那死鬼阿大,扒灰睡了他的婆娘。”陈升撇嘴道,当日在秦忠府上他可是亲耳听秦氏说的,不过他不是那种八婆嘴碎之人,也没给秦忠宣扬出去,也就是高进询问,才说了出来。

“难怪!”高进哑然失笑,这秦忠被自家亲爹戴了绿帽子,而且一戴就是好多年,也难怪变成现在这德性,窝囊透顶。

“二哥,咱们真的不去……”

陈升犹豫了下,开口问道,今晚便是董步芳和马军他们血洗百户府的时候,他们若是快马赶去,天亮前也赶的回来。

“已经定了的事情,便不要再生变化,如今咱们求的是稳,等会儿你让木兰准备些肉食,就说我要亲自犒劳大伙,把那些军丁们也叫上,今晚咱们都在这儿,哪都没去。”

张贵父子虽已伏诛,可边地男儿,向来心狠如狼,血洗百户府,是要满门杀绝,鸡犬不留的,伙伴们都觉得理所当然,便是董步芳李老根还有底下家丁们也认为这般复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或许百户府里有人不该死,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价值观,高进不让伙伴们去血洗百户府,一来他们要摆脱嫌疑,二来高进不希望他们手上沾了妇幼无辜的鲜血。

大家既然发誓要保境安民,要给河口堡的百姓带去太平,那么就得有原则和底线,有些事就让旁人去做好了。

“是,二哥。”

陈升点点头,比起高进所谋划的大事,不能亲手血洗百户府,顶多算是小小的瑕疵和遗憾,倒也无需太过计较。

随着陈升离开,过不了多久,营地里便热闹起来,知道高进要犒劳底下众人,自己等人也沾光能大块喝肉,军丁们个个高兴起来,方才晚上那顿肉汤拌饭,早就把他们的馋虫给勾了出来。

木兰杀了四头肥羊,让英娘等人支起大锅,在营地中央就地烹煮,加入香料焯水去腥,最后加入酱油,用慢火细炖,整整一个半时辰多,河口堡的军丁们闻着那股渐渐弥漫的肉香味,几乎都伸长了脖子,只盼着能早点吃上肉。

夜色渐深,就在军丁们等得心焦的时候,高进终于露面,几口大锅前,他领着伙伴们围坐一圈,然后才轮到那些军丁们坐定。

“诸位兄弟,高某能追回贼赃,得报大仇,全靠大伙鼎力相助。”高进起身后,示意大家坐下,却是取了碗倒了酒,环视一圈后,朝伙伴们大声道,“这杯酒,我敬大家。”

陈升王斗等人边上,自有英娘等人为他们倒酒,这些当日被救下的女子遇到木兰后,都被木兰所折服,跟着木兰做了男装打扮。

“敬二哥!”

陈升带头,随后其余伙伴们也都纷纷举杯高声道,陈升为人沉稳严肃,得高进看重,大家都把他当成高进之下的第二人,虽然杨大眼王斗等人心中有些不服,可也承认眼下陈升确实比他们要厉害些。

“塞外简陋,今日兄弟们且将就下,等回了堡寨,我再摆庆功宴,和大家一醉方休。”

一碗酒喝罢,高进没让再上酒,戚爷爷治军严谨,行军在外向来禁酒,他学《纪效新书》和《练兵纪实》多年,自然晓得其中轻重。

“秦总旗,明日尚需大家出力,今晚肉管饱,你让大伙儿无需拘谨。”

敬完自家兄弟,高进才朝军丁们一边的秦忠说道,他神情温和,言语客气,可越是如此,秦忠越是战战兢兢,连忙起身道,“高爷客气了,能为高爷效力,是小人的福气。”

虽然军丁们知道秦忠向来胆怯怕事,可是对着高进这般伏低做小,态度恭谨,着实叫他们大吃一惊,不过没人敢说什么,白日里高进带着马队的威势历历在目,他们中不乏有见识的,晓得高进他们的厉害。

“还不谢过高爷。”

秦忠回头,朝军丁们大声道,如今他已投靠高进,对着这些军丁,胆气倒也壮了些。

“谢过高爷!”

军丁们七嘴八舌地喊起来,大家惧怕高进,可高进出手豪阔,许他们肉吃,干活还有工食银,这声高爷喊出来,倒也有几分真心实意。

木兰领着英娘几人给军丁们碗里盛羊肉,瞧着她们是女子,军丁里有几个素来油滑的也只老老实实,不敢嘴上花两句。

闻着羊肉的肉香,有性急的军丁不等放凉几分,就连忙用手抓来吃,便是被烫到舌头也不管,实在是他们这辈子也吃不了几回羊肉。

过往几年前,就是年景好的时候,大家也都是吃个七分饱,逢年过节才买点猪肉见见荤腥,至于牛羊肉那就得是不差钱的大户人家摆席面,才有机会吃到。

河口堡穷困,能称得上大户人家的过去也只高进家里,其他的顶多算个体面人家,军丁里有年岁大的,倒还记得高进刚出生满月时,高进父亲高冲曾经大摆流水宴,让堡寨里的穷汉们吃了个饱,念叨了很久。

看着好似饿死鬼投胎一般吃相的军汉们,秦忠觉得面上有些挂不住了,于是起身呵斥道,“吃慢点,瞧你们那样子像什么?”

底下军丁没人理会秦忠,让这位秦总旗好不尴尬,但也只能讪讪坐下去,就当什么都没说过。瞧着这一幕,高进颇为满意,秦忠这样的,正适合日后那试百户的位子,做个摆设就好。

四头肥羊,军丁们自然不如高进他们吃得多,可每人也着实能分到一斤多羊肉,足够他们吃个口齿爽滑,尤其是那些年轻军丁,他们出生的时候,没赶上好年头,打小就没过过好日子,这顿羊肉算得上是生平第一美味,叫他们回味无穷,几乎个个都把碗给添了个干净,连半滴汤汁都不剩。

“兄弟们,既然吃了高爷的,明日咱们便该给高爷卖命干活,大伙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放下碗,马巢忽地大声道,他在军丁里,年纪正值壮年,早几年也当过墩卒,有武艺傍身,要不是成家有儿女,当日马军在马家村拉人的时候,他早就跟着跑了。

“马老哥说得是,俺这辈子就没吃过那么好的,高爷还给咱们银钱,就是明日有马贼拦路,俺也敢上前拼命!”

吃得饱,胆气也壮,马巢刚说完,便有军丁大声附和起来,其他人也纷纷称是,即便不那么想的,这个当口,嘴上也是要应和两声的。

秦忠瞧着马巢这刺头带头,心里也是郁闷,他发觉刚才高进朝他们这里看了几眼,似乎对马巢这厮有些兴趣,这顿时让他紧张起来。

“二哥,你瞧秦忠那厮,脸都变了。”

不远处,陈升笑着朝高进说道,马巢那厮他也认识,自己还救了他家那头铁的娃儿,他现在都怀疑这厮是不是认出他来了,不然怎么会带头拍高进的马屁。

“行了,莫要笑他,此人胆小怕事不假,但也有他的用处。”高进对秦忠已有安排,他虽然也鄙夷秦忠为人,可是却不会流于表面,甚至要伙伴们也做些表面功夫。

吃过这顿肉,高进并没让众人散去,反倒是和军丁们拉起了家常,河口堡里的军户,他父亲当年大都熟悉,他过去虽不用心,但也听父亲念叨过,几个上岁数的军丁一报名字,他就能说出他家的情况,叫这些老卒感动不已。

这家常并没有什么好拉的,如今堡寨里百户府嚣张跋扈,大家日子都不好过,到最后便成了军丁们朝高进诉苦,毕竟以往高进父亲高冲在世时,张贵这位百户哪有现在这般毫无顾忌地搜刮地皮,眼下他们瞧高进又能打又大方,自然盼着高进又是个大虫,能压住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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