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张茗楚越不敢看他,他的眼睛就越要盯着她看。

小男孩的韧性不小,还把手放在张茗楚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

张茗楚猛的一抽,还真的没有能抽走。

“学姐,我饿了,带我去吃点东西吧。”小男孩的声音特别好听,略带着酒意的风从她耳边刮过。

耳尖儿都是红彤彤的。

张茗楚忍住自己没有让自己在这个时候失态也是不容易。

“你进去就没吃饱?”

“刚才都吐了。”

“.......”

最后张茗楚带他去了一家小店。

这个点本来人家都要打烊了,老板跟张茗楚很熟,也就没说什么,很快端来了一碗虾粥。

热乎乎的粥一落进胃里面,胃里面顿时就舒服了。

放在冬天喝上这么一锅粥是很舒服惬意的事情,但是现在是夏天,孟晗狼狈的给自己擦汗。

张茗楚忍俊不禁的看着他,笑起来两边嘴角挂着小梨涡,浅浅的。

她找来了一个蒲扇,扑腾扑腾的给孟晗扇风,他凉快了,张茗楚又是一身大汗。

孟晗也找来一个蒲扇给她扇。

这也算青梅竹马的爱情吗,总之在发生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恰当的美好。

孟晗还说了个冷笑话:“听说睡觉的时候保持微笑,放两颗黄豆在脸上,会有酒窝,你睡觉的时候是不是放了两颗绿豆?”

一本正经的男孩子讲起笑话来,有一种特别冷的效果。

但是张茗楚不像平常人看上去那么高冷,事实上她被小孩给都笑了,笑的还是前俯后仰。

“好好喝粥,要你耍嘴皮子。”

于是孟晗也不说话了,低头默默的喝粥,男孩子乖起来比卢茗月那个皮猴子惹人疼爱多了,张茗楚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

不是她的错觉,孟晗确实是喜欢她的,刚才在路上还问姐姐喜欢不喜欢我。

张茗楚想了想说:“你还小。”

孟晗的脸埋在热气里面,他抬眸看她,眼神特别真挚:“你喜欢年纪大一点的,我迟早也会会长大。”

张茗楚忍俊不禁:“等你长大了可能又喜欢比你小的小姑娘了,我都老了。”

孟晗就不高兴了,嘟着嘴抗议:“你才十八岁,就说自己老了。”停顿了一会儿又说:“男人老的快,等我们年纪大了,三岁就不是差距了。”

小孩的思维比较成熟,竟然还想到年纪大了以后的事情了?

张茗楚没忍住自己想笑的心情,摸了摸孟晗的额头:“那你要快点长大哦。”

还是跟逗小孩子一样逗自己玩呢,被人家这样糊弄孟晗挺不高兴的,低头默默喝粥:“你逗我玩啊。”

小孩不高兴了。

张茗楚笑着把脸撑在下巴上面,看他喝粥。

小孩吃饭的姿势很漂亮。

腮帮子鼓鼓的,看着可喜人了。

张茗楚忍不住逗他,伸出食指来戳他的腮帮子。

孟晗不高兴了:“别弄我,我的脸只让我女朋友摸。”

嘿,还跟姐姐较上劲了。

*****

s大虽然也在海城,但是跟十七中有点距离,上了大学以后就没有办法跟小孩经常见面。

刚刚读高中的孟晗个子蹿的好快,高一还没结束就长到了一米八,这个高度差让堪堪一米六的张茗楚觉得压力好大。

现在再也不敢叫他小孩。

孟晗跟张茗楚等他两年,这两年大家谁都不许谈恋爱,他也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

张茗楚的事业发展的也很好,以前靠着寒暑假和周末跟人做做家教赚点钱,现在她经常参加剧团的演出,偶尔还出国比赛、演出,赚的竟然也不少,撇开给师父师母的生活费,自己还存着一笔钱,是个小富婆呢。

她跟孟晗之间的交往也是淡如水,在张茗楚的眼里,孟晗这样的男孩子好是好,但总归年龄太小心性不定,等他长大了说不定就不喜欢自己这种类型的了。

在感情世界中她一直都是有所保留的。

孟晗不懂,加上这个年代的人比较含蓄,在他心目中张茗楚就是自己女朋友了,他这个人比较懂浪漫,过节或者或生日,一定是要送礼物的。

每次张茗楚看到孟晗送的那些价值不菲又毫无实用价值的东西,都有些头大。

大概这就是们不当户不对。

她想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还是跟孟晗说清楚,两人不仅年龄相差大,价值观也相差颇多,这样的恋爱,长久不了。

但是每次看见小男友兴致勃勃,总下不了狠心,这一拖就拖到了小男友高三的时候。

孟晗算是特别争气的,托福成绩也考的很好,但是对出不出国这件事情一直都没有做好决定。

出去,意味着要跟女朋友分离两地,但是斯坦福是他的目标。

一面犹豫着,申请资料还是递出去了。

关于要不要出去这件事情,张茗楚一直没有回答的太死。

直到孟晗的母亲王爱女士找到了她。

其实孟晗交往了一个比他大了三岁的姑娘,王爱梅知道的时候也惊讶了一把,就在她看到张茗楚的时候她就明白了孟晗的想法。

仙女气质的小姑娘,试问哪个男人不喜欢,就连她看到了都觉得我见犹怜。

王爱梅的车停在s大是一件比较高调的事情,加上张茗楚很优秀,不免有人用异样的眼光打量她。

中年妇女,豪车、美女,会让人浮想联翩。

“上车吧,站在这里对你影响不是很好。”王爱梅算是比较通情达理的那种父母,更何况她有事情想要求女孩子。

从看见王爱梅的那辆车的时候开始,张茗楚就知道是谁了——小男友的妈妈。

她很顺从的坐进车里,车速很慢,虽然是往学校外面开的。

王爱梅的话比较简洁,也非常的给力,她并不打算阻碍儿子谈恋爱,而是换了一个角度,她找来好几家音乐学院的申请信息,给到张茗楚:“当父母爱自己儿女的心都是一样的,我也不能免俗,我就孟晗一个孩子,从他很小的时候就在他身上花了非常多的心思培养。如果你想跟我儿子交往,我不反对,反而我可以帮你申请美国的学校,如果你不愿意去,那我想要你跟他分手。”

“您不反对我跟孟晗交往吗?”张茗楚很吃惊,她以为王爱梅过来是要她跟孟晗分手的,没想到她跟自己说的事情,是要支持她去美国发展。

这个时代是美国梦最泛滥的时代,但凡有出国的路径肯定是想孩子出去的。

王爱梅笑了笑:“我反对有用吗,孟晗的脾气非常固执,认死理,看上去非常的听话,但是认准了什么事情一辈子都不会转圜,可我也最了解我自己的儿子,也不愿意伤害他,你也是个很懂事很优秀的女孩子,只要我儿子喜欢,我不会强迫你分手,但是我要孟晗出去,如果你想继续跟他交往,就必须跟他一起出去,你是学小提琴的对吧,在欧美也会有更好的发展,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我相信你知道权衡这里面的利与弊,孟晗能申请到这样的学校不容易,你也不希望他这辈子带着遗憾对吧。”

虽然有点强势,但是不得不说美国梦何尝不是张茗楚的梦想。

这已经让她很心动了,但是她不会因为这种事情拖着孟晗。

王爱梅继续说:“阿姨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我的意思你懂不懂?”

这个世界上的父母亲有很多种,有像她父母那样生下来孩子就不管的,也有王爱梅这种爱子为之计深远的。

张茗楚颔首:“我知道了,阿姨你放心,孟晗肯定会出国,我不会拖他的后腿。”这就是答应王爱梅了。

孩子看上去沉稳的很,不亢不卑,既没有因为王爱梅的提议欣喜不已,也没有清高故作姿态,这样的态度无疑取悦了王爱梅。

没有想到谈话这么顺利,在来之前,王爱梅已经想好了这次交谈的n种后果,这已经是出乎意料的好了。

为了让王爱梅放心,张茗楚走的时候也带走了王爱梅推荐的几个大学的申请材料。

回到宿舍以后她仔细的看了一遍这些材料,看得出来王爱梅为了孩子真的是很用心,推荐的这几个大学离孟晗申请的学校都不远,而且也是比较出名的音乐学院。

比起来s大的艺术专业其实并不算国内最好的音乐学院,她当时选择s大的原因只是因为孙老师在这个学校返聘,加上s大给了她一笔非常丰厚的奖学金。

张茗楚很缺钱,虽然暂时不缺钱,但是也不可能接受孟家送她出国留学。

没有当面拒绝王爱梅只是想让她安心。

她也想为孟晗好。

王爱梅回家以后就喜滋滋的跟孟士儒说了一下这件事情,两口子都一致觉得这样最好。

虽然基于联姻的需要,孟晗最终找一个合作伙伴,或者是政界要员的女儿做妻子会对他的前途比较好,但是孟士儒夫妻都非常开明,加上从小就很宠溺孩子,很少会做违背孩子意愿的事情。

孟晗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这个好消息,对于他来说,这大概是今年最开心的事情了。

拿到斯坦福的offer,张茗楚也愿意跟他一起去美国,他甚至都在计划去到美国以后的生活,他们可以在学校外面租一个房子,一起过小日子,他甚至都不自觉的开始存钱,实现他的同居大计了。

他不愿意委屈女朋友。

于此同时,张茗楚心里也做了一个大决定。

第129章 番外一

等到了暑假, 就跟孟晗说分手。

答应孟晗本身就是很不理智的行为, 张茗楚本身就是非常理智得性格, 权衡再三,她决定要跟孟晗说分手。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便捷得通讯,她约了孟晗见面,两人从海城一路玩到滨海。

她想给孟晗一个美好的回忆。

而沉浸在美好爱情中的孟晗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张茗楚的用心, 能跟女朋友一起出来玩就很好拉,两人的关系前所未有的亲密。

张茗楚也很少像这样没有闹别扭, 两人从张茗楚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 一直到张茗楚读过的初中。

机缘巧合之下其实还见过当时的盛明哲。

盛明哲中专毕业就分配到了一家信用社上班, 只是临时工,收入也挺低的, 当时张茗楚知道自己唯一的亲人就是盛明哲。

巧合之下孙老爷子二婚的对象就是盛明哲的母亲。

孟晗对于这个倒是没有太大的印象了。

两人分手之前, 张茗楚很郑重的提出来分手, 孟晗彻底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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