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安启云进院儿后,瞥了一眼院子里的众人,朗声对身后的差役们喝道:“还不将三个纵马杀人的凶犯拿下!”

“是!”

差役们喝了一声,如狼似虎的扑将过来,几条索子,将穆仲礼父子三人牢牢捆住了。

穆仲礼吓傻了,一动不动的任由官差锁住了他,穆崇福是个怂蛋,见锁链捆到身上,一声没吭的直接两眼儿一翻,倒在地上晕过去了。

只有穆仲才清醒着,狼哭鬼嚎的叫起来:“大人,冤枉啊,不关小人的事儿啊,是我爷爷,我爹和我哥干的,小人那天根本就没来镇上,张屠子可以作证,小人那天和他在一处吃酒了……”

安启云笑了:“本来有人出首,本官还以为不实,正要带你们回去审问一番,如今照你这般说词,倒是证明这事儿确是你们父子所为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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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小白脸儿和方脸小抠儿

穆仲礼听了,差点吐血,他狠狠的瞪了一眼不成器的儿子,转向采薇,可怜兮兮道:“薇……大侄女儿,我——”

“你?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采薇截住他的话,眼中带笑,笑容却冷飕飕的,不达眼底:“别再叫我侄女儿了,免得污了我的耳朵,打量着我不知道你们龌龊的心思呢,先派你的屠夫儿子去撺掇张屠子来镇上欺负我们,坏我们的名声;再到族长那里搬弄是非,逼我们就范;最后来我们家里讹银子,自以为会水到渠成,穆仲礼,你有今日,也算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了!”

穆仲礼噎住了,嘴唇哆嗦着:“我,我……”

他本来是想求采薇给他求情的,她如今富贵了,说话一定比他有分量,但是看到她那阴沉的眼神,听到那无情的讽刺,就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了,况且,今天的差役十有*就是她找来的,于是,他闭了嘴,面如死灰的被带走了……

差役们前脚一走,采薇便福下身子,对安启云说:“承蒙县丞大人仗义出手,小女在此谢过了。”

安启云笑道:“惩恶锄奸乃是官府的分内之事,何来谢我之说,倒是安某有一件小事,想要厚颜劳烦姑娘,不知姑娘可否应允?”

采薇忙说:“但请大人明言,小女定当尽心竭力。”

原来,明天是安启云老母的七十大寿。安启云兄弟都是有头有脸儿的大人物,早为母亲的寿宴预备好了丰盛的酒水宴席,谁知这两天镇上忽然风靡起了烤肉串儿,吃过的人都盛传,烤肉串儿的美味远胜过山珍海味,所以,兄弟几个研究了一下,决定在宴席上加上烤肉串儿一项。

只是,烤肉串儿乃八福酒楼独家拥有的特色,若是烤肉的被他们请了去,那八福酒楼明日只怕要关门歇业,不知那八福酒楼的东家是否愿意呢。

采薇一听,忙客套的说:“能为老夫人贺寿尽一份绵薄之力,是我们八福酒楼的福分,盼还盼不来呢,哪有推辞的道理,大人放心,我们明日一定早早到府上,决不食言!”

见她如此识趣,安启云满意的去了,采薇也露出算计的笑意。

明天,是农历二十三,传统的小年儿,这一天,鲜少会有人到酒楼吃饭,大多数人都会呆在家中和家人团聚。所以,就算是明天酒楼正常营业,也不会有什么客人,还不如卖给安县丞一个人情,况且,听说安县丞的几个兄弟都是大有作为的人物,明天能到安府去拜寿的人,定然是非富即贵的,说不定,她可以趁机把她的烧烤推广到更大、更远的地方去呢!

穆仲礼被带走了,惊魂未定的杜氏在春柳和菲儿的搀扶下,回到了屋里,采薇惦记着明天到安府去烧烤的事儿,径自到门外,去和周叔九斤商量。

周叔和九斤对能到官老爷府邸去烧烤的事儿看得很重视,一再向采薇表示,会好好烤,定要给八福酒楼增光添彩。

采薇在这边商量着,忽然觉得背后有道视线在一直盯着她,她倏地回头,果然,看到街道的转角处,有一个高大的身影。

揉了揉眉心,一股无名的业火忽的窜上她的心头,烧得她的脾气“蹭蹭”上涨!

早上,她对出了那厮劳什子的对子,他曾亲口说过,不会再来打扰她,可那街道转角的身影是什么?当她是瞎子吗?

带着一肚子的怒气,她几步走到街角,等她看清来者的样貌时,心中的怒火更盛了,这家伙,就是那日在山中企图用一钱银子收买她,收买不成又试图绑架她的方脸儿侍卫。

穆采薇语气不善的问道:“喂,方脸小抠儿,你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偷瞄我?可别告诉我你是在这里散步的。”

听闻此言,追风差点跌倒,连旁边的马车都颤了一下。

他是拿过一钱银子收买过她,可谁让她那时衣衫褴褛得像个要饭的,给她一钱银子就不少了,怎还说他是小抠儿呢?

好不容易理平了心绪,追风开口道:“姑娘莫要误会,在下无恶意,只是奉主子之命给姑娘送样东西!”说完,从怀中取出一个锦盒,双手递了过来。

“这是什么?”

采薇警惕的看着他,没有去接那只做工精美的盒子。

追风说:“是什么在下并不清楚,主子只吩咐在下,要亲手将盒子交给姑娘,并转告姑娘,姑娘就如这盒子里的东西,万望姑娘莫要自轻自贱,使自己蒙尘!”说着,眼睛有意无意的飘向九斤。

“我去,自轻自贱?”

这个敏感的词义把采薇气得差点跳起来,那里还顾得上看追风那飘忽不定的眼神。

“他什么意思?我好端端的做生意,不偷不抢,哪里自轻自贱了?他又算个什么东西,敢这样轻辱于我?”

面对女孩儿的咄咄逼人,追风无奈的说:“姑娘,主子的心思不是在下可以揣测的,您若有疑虑,他日若见到主子,请自己去问吧。”

“切,见他!”

采薇不屑的挥挥手,一脸的鄙夷:“谁稀罕见他,我对小白脸儿不感兴趣,但愿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你也请回吧,他的东西我无福消受。”

路旁,马车又抖了一下……

车上,华服危坐的男子紧捏着手中的杯子,像捏着某人的脖子,咬牙笑着……

呵,小白脸儿,她还真敢说……

车厢外,采薇发泄完心中的怨恨,转身就走。

“喂,姑娘,等一下!”

追风急切的抢出几步,拦在采薇的面前,再次将盒子递了过来。

“主子命在下将这盒子送与姑娘,在下必须完成主子的命令!”

“吼吼,必须?”

采薇恶趣的看着眼前的大个儿,慢条斯理的说:“方脸小抠儿,他是你的主子,又不是我的,我凭什么要听他的话,这东西我还就是不收,你能拿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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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夜明珠

“哎,姑娘……”

追风还要说什么,采薇已经头也不回的去了。

“主子,属下……”

他转向马车,可是,没等他说完,马车也走开了,徒留下他一人,可怜兮兮的立在长街中……

……

由于八福酒楼今天开门营业的时间早于昨日,肉串儿又充足没有被卖断,到了晚上结账时,账房又给了大家一个惊喜。

“二位东家,咱八福酒楼今天的利润是二十一两三钱!”

“哇——太好了——”

店里一片欢呼声,几个伙计和大厨、账房的、打杂的,甚至是穆家的几个家奴,都雀跃不已,因为大小姐说过,以后,大家的薪水就和酒楼里的收入挂钩,酒楼的效益越高,大家赚的就越多,所以,就算是再累,大家也都全然不觉得,反倒更希望酒楼的生意能更加兴隆,最好能日进斗金!

算完帐,采薇又吩咐刘嫂子到厨下煮一锅饺子,给大家做宵夜,自己则先回了后宅。

今天出了这么多事儿,娘的心里一定不痛快,她得回去好好安抚一下才行。

果然,一进门,就瞧见娘恹恹的坐在灯下,无精打采的缝着一件儿半成的马面裙,采菲小心翼翼的陪在一旁。

见采薇回来了,采菲忙说:“长姐回来的正好,快来劝劝娘吧,娘的心忒窄了,就因为大房那几句没影的闲话,足足憋屈了一下午,怎么劝都不成!”

杜氏红着眼圈说:“我倒是不在乎自己名声如何,就是怕带累了你爹在外受人嘲笑,还有你们,也是一年大二年小的,都到了说婆家的年纪,要是因为这些没影的事儿受了影响,娘的罪孽可就大了。”说着,眼泪便滚了下来。

采薇笑道:“瞧娘说的,常言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那些没有的事儿,他们就算再描补,也不能让人信服的,娘又何必非要钻这牛角尖?”

杜氏摸着眼泪儿说:“这些道理我也明白,只是心里堵得慌;还有一件,要是给你爹知道大房一家子进大牢的事儿跟咱们有关,会不会跟我们生隙?”

采薇坐下来,握住娘的手,平静的说:“大房已经把我们逼到了绝路上,若是我们再不反击,只能坐以待毙了。爹是明白事理的人,若知道了大房做下的这些事儿,必不会怪我们,若是他真的为此责怪了我们,他也是个糊涂的,不配为人父,为人夫,我们也不必在意他的感受了!”

杜氏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一时间倒怔住了,但想了一会儿,觉得女儿的话也确实在理,便慢慢的放下心来。

采薇又说:“娘也不必为我和菲儿的亲事操心,这镇子我们虽然住得久了,但未必就在这里落户扎根,兴许不久后,我们的生意做大了,就能搬到风景如画的江南去呢!”

杜氏一听,转忧为喜,嗔道:“你呀,惯会哄娘开心!”

采薇说:“怎么能说是哄呢,这两天,咱家的收入娘也看到了,只在这偏远小镇,咱的肉串儿就能有这么大的进项,要是在江南或京城那些大地方开店儿,咱还不得赚疯了!”

“是啊,娘,长姐说得很有道理呢!”采菲附和着。

杜氏想了想,觉得采薇的话的确有几分可行之处,若是把家搬到了京城或是江南等地,不但可以彻底脱离大房一家,自家的烤肉串还能卖得大火特火,财源滚滚……

她陷入了遐想中……

采薇见娘已经不再苦恼了,就推说自己累了,想先睡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已经答应了白眉和鹦哥,今天要烤肉串儿给它们吃的,这几个吃货一定翘首企盼等了一整天了,所以,她得及早去空间里,实现她的诺言。

进了自己的房间,她关好门,拨开床幔,准备从床上进空间去。

可是,掀起床幔的一瞬间,她看到她的床榻上,静静的躺着一只做工精美的锦盒,那盒子,正是她在方脸小抠儿手里见到的那只!

啊啊啊——可恶!

采薇抓狂着,这方脸儿,竟然在她家人都在的情况下,偷偷潜进了她的闺房,幸好她的亵衣亵裤没丢在床上,不然,脸就丢大了,可是,就算如此,闺房里钻进了男人,还是够膈应人的了!

她赌气的拾起那只盒子,闪进了空间,这会儿,她倒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那厮一定要送给她。

空间里,神兽们不知跑到哪去玩儿了,她信步走进小院儿,坐在榕树下的秋千上,一面荡着,一面打开盒子。

“买糕的!”

盒子打开了,里面的东西,让她狠狠的吃了一惊!

绚丽的锦盒里,一颗璀璨晶莹的珠子,嵌在红色的绒布上,幽幽的发着柔和的光芒,那珠子鸽蛋大小,呈淡绿色,圆润透明,拿在手里光沉甸甸,冰凉凉,就像,就像,传说中的……夜明珠!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断,她喝了一声:“出!”

转瞬间,人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的闺房里没有点灯,可是,在她出来的瞬间,房间蓦地亮起来,如同白昼一般,光源,正是她手中的珠子!

哇!

果然是夜明珠!那妖孽,好大的手笔!

采薇倒吸了一口冷气,捻起那颗珠子,放在眼前细细的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这珠子价值连城,越想,越觉得这珠子留不得。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妖孽已经对她的身份有所怀疑了,好容易和他划清了界限,这会子要是再收下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只怕又要和他牵扯不清,不行,不能收,绝对不能收,一定要还回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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