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科举路 第9节

小说:重走科举路 作者:无根的蓬莱

季兴邦等人则饭后到季兴杰那儿被他好好考教了一番,又布置了新的功课才放走,当然季兴邦要留下住的。

季兴邦很感谢大堂兄,觉得大堂兄季兴杰其实这辈子开明了很多,虽然觉得季兴邦等人跟着去看买房子是耽误功课的行为,但是也并没有拦着他们,只不过把考教他们的时间从早上改到晚上罢了,与前世相比显得十分的通情达理。

季兴邦睡觉的时候都是带着笑的,他觉得桃花姐肯定能比上辈子过得好!

作者有话说:

各位亲,明天停更一天,后天晚上见,谢谢大家支持,么么哒。

第22章 乔迁之喜

季桃花是个利索的人,且杨荣正的父母亲戚也都是能帮得上忙的,他们带了几个手脚利落的杨家亲戚合起来一同收拾打扫新家,不多时就将新家整理好了。

当然,季家这边也不会袖手旁观,季柳条是不会缺席的,新定亲的百宝也跟着来搭把手。季兴杰那边虽然忙,但是李思微派了家中好几个仆从、仆妇过来帮忙,自己也亲自过来看过几次。

就更不要说住在季桃花家旁边县学内的季兴邦了。这些天他下学之后都并未看书,直接跑出县学去季桃花家帮忙了。

季桃花怕他耽误学业,让他不用来了,可是季兴邦不愿意,对季桃花说道:“桃花姐姐,念书不是一日之功,我这几天的看书时间日后少玩一小会儿就补回来了,可是帮你干活这件事现在过了日后可就没机会了,我可要在桃花姐姐这里好好表现呢,不然日后怎么常来你这儿蹭吃蹭喝啊?”

季桃花笑着拧了他的耳朵一把,嘴中说道:“真是个淘小子!”

可是她的心中极为熨帖,她觉得自己这个小堂弟和自家亲哥哥真的很不一样,比大哥有人情味得多了。

之前哥哥一心念书,刚开始的时候回家还会下田干活,可是等他十多岁考上童生之后,爹娘就对他宠得厉害,一点儿田里的事情、家里的事情都不让他沾手,便是它偶尔从书院回来家中住上几天,也是每日关在自己的房间里苦读,很不和自己说话。

那个时候自己每天做的就是干很多的家务活,还要上山找好些山货去卖钱,给大哥挣念书的银子。可是回到家中以后每次想要去和大哥说话,或者是被人欺负以后想要找自家大哥去告状,都会被爹娘制止。

所以虽然是嫡亲的兄妹,可是她觉得自己和大哥却没有多少交流。

为了念书,大哥和族中的很多人也没有交流,只是他一路高中,考中了童生、秀才、举人,所以族中的人即便和他不熟,也很是敬重他,连带着也不敢欺负自己家的人了。

等到自家哥哥中了秀才、当了西席能自己挣钱给自己念书之后,家中的经济条件才好了一些,可是季桃花却依然保持了自己找山货去卖的习惯,给自己悄悄攒了不少压箱底的嫁妆银子。

好像一直等到大哥娶了一个能干又人情练达的大嫂之后,自己家中和族中的关系才好了起来。过年过节的时候大哥大嫂会一同去走亲戚、送礼物,每次回家也会给爹娘、自己还有柳条妹妹、兴邦带礼物,将大家都哄得乐乐呵呵的。

可是季桃花也知道大堂嫂做这么多,其实也是因为当初季家是举全家之力全力供大哥念书的,怕自家大哥日后受了恩情的辖制不好做事情。

远的不说,就说之前那次大嫂的爹爹买了二十亩上好的水田,却并未落在大哥、大嫂名下,而是落在自家爷爷季朝忠的名下。这件事出来之后谁人不称赞大哥不忘本?不说他感恩?

季桃花天生就比别人心眼多,看事情更加清澈通透,她知道这件事一方面自然是李家心疼季家的付出,如今有力量的就帮帮季家一把。可是另一方面却是用这二十亩水田还清了之前季家全家一同供大哥念书的恩情,日后便是有人再拿恩情说事,其他人也不会站在季家这一边了。

大家只会说大哥念书厉害是他自己厉害,之前的那些恩情早已经被这二十亩水田还清了,季家若是再有什么非分的要求就是携恩图报,就是趴在大哥家身上吸血了。

所以之前季桃花作为一个出嫁女,并未与季家走得太近。之前和爹娘说了一声她准备到魏县县城谋生的事情,其实只是通知一声而已,爹娘硬要问大哥的意见,却被大哥反对,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她自己能拿主意,知道自己必然是要带着丈夫进城,日后给自家儿女一个好前程的。

没有想到的是大嫂这个人虽然心眼多、人情练达,但是对自己还是有几分真心的,竟然也劝说自己到县城谋生,还让自己不要在意大哥那些反对的话,让自己刮目相看。

原来自家大哥只是个书呆不懂人情世故、经济形势,不是真的冷血不愿意与家人相处。原来大嫂虽然心眼多,做事情留一手,防着季家的众人,但是也只是防着而已,她本身还是个热心肠,若是季家的人做得不过分,她还是很愿意帮忙的。

可是大哥大嫂的这些作为都不如小堂弟这样明明白白的支持让人暖心。

是啊,季桃花以前就想不通,人这一生中重要的日子不多,就那么几天,大哥少年这几天书又怎么样呢?自己搬新家这么大的一件事,他从来不露面,只是大嫂过来看几次,派了几个仆人、仆妇相帮,可是小堂弟确是天天下雪就来帮着忙前忙后、爬高上低、扛东西、洒扫的,累得出了不知道几身汗。

隔房的柳条堂妹和她未来的夫婿百宝难不成就一点儿事儿没有都是闲人么?人家也是天天来帮忙,从来不说辛苦的,让季桃花心中感激不已。

这人和人之间的情分还是不一样的,嫡亲的大哥还比不得隔房的堂妹和小堂弟与自己感情深。

只是季桃花毕竟是个有成算的人,心里想得再多在面上确是一点儿不露的,只是准备好好答谢大姐。她和丈夫杨荣正很快就将第一批山货来来了,将开小铺子的锅、灶、桌椅板凳等等都准备好了。

过了五日之后,就都收拾好了,季桃花买了好些新鲜的肉菜,做了两大桌饭菜,一是答谢杨家、季家两边来帮忙的亲友,二是请大家吃吃新房的暖房酒,告知大家自己在魏县县城里面也安家落户了,日后可以到这里来找自己。

她为人一点儿不小气,准备的都是正宗的大鱼大肉,做的也是硬荤、分量管够,比起乡下村子里有些人家那些寒酸的席面完全不一样。

到了请客那天,杨荣正和赵叔二人赶了两辆车到西甲庄去将爷爷和爹娘、二房、三房的叔伯婶子都拉来一同吃酒,办得热热闹闹的,大家也都夸赞季桃花和杨荣正住的这个新房好,又气派又地段好,日后定然能成为个书香门第。

虽然之前季桃花想要搬到魏县县城的事情被季家大房老两口反对过,被季兴杰这个举人反对过,可是现在她们两口子真的搬来了,难不成还要在大喜的日子里说什么丧气话不成?季家和杨家都没有那种爱触霉头的碎嘴子。

这话可是夸到季桃花心坎里去了,她这辈子最怨的就是自己作为一个女子没有机会念书识字,最想的就是日后生下来的儿女肚子里有墨水,自家成为一个书香门第,因此多喝了不少酒,脸都变得红扑扑的,几乎要醉了。

只是即便这样,她也不忘了准备好些山货、腊肉给帮忙的亲戚朋友们带回去,作为谢礼。

两边的亲戚们都很满意,他们难得吃到这么好的一桌席面,不但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走的时候还能再带回点儿礼物,谁不满意啊?都把季桃花和杨荣正夸得花儿似得,也恭祝他们家的“杨季氏山货铺”日后生意兴隆。

季兴邦也很开心,微微喝了些酒,有了些醉意回了县学。对于桃花姐姐塞过来的那些礼物本来想要拒绝不收,最后还是从善如流地拿了给爹娘二人欢欢喜喜地带回家去,哄二老开心一些。

他心中想着,桃花姐姐做事这么大气,大家和她相处都是笑呵呵、开开心心的,也难怪她前世里在瓦肆那样的地方都能一步一步将生意做起来,赚了那么些银子。

这辈子她的起点和前世都不一样了,希望她能过得比前世里更好。

恩,明天她的混沌摊子就开张了,到时候一定带着同学们都去捧场!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生意兴隆

第二天,也就是“杨季氏山货铺”开张的时候,季兴邦中午便带着他们班里面处得还行的十来个同学一起到了季桃花的铺子吃混沌。

时穆宁、曾阳夏、闵宏达三人和他的关系最铁,此时自然是在同行的人之中的。季桃花的铺子离县学非常的近,几乎是刚抬脚的功夫就走到了,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呢。

但是等到了地方之后,时穆宁看着铺子的牌匾确是有些疑惑不解:“‘杨季氏山货铺’?兴邦,你不是说你大堂姐开了一个混沌铺子么?怎么挂了个山货铺的牌匾?”

曾阳夏笑着说道:“穆宁,这种问题你还需要问么?不是念书念傻了吧?你看到那个摊子了吗?闻到混沌的味道了吗?根本不用看牌匾就知道这里卖混沌了啊!”

季兴邦说道:“曾兄说得对,之前我也疑惑这一点呢,后来是问了桃花姐姐才知道她觉得所有人一眼看过来就能看到她这个摊子卖吃食,但是怕别人不知道里面还卖山货,所以就挂了山货铺的牌子。”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没有说,那就是这个牌匾是之前桃花姐姐就和大堂兄季兴杰求了字,去木匠那里雕刻出来的。当时她和杨姐夫的想法都是在魏县县城里面开一个山货铺,后来是听了自己的建议之后才在卖山货之外多支了个小摊子卖混沌的,所以牌匾上就还是山货铺的名字。

不过这些细节就不用和同学们解释得那么清楚了,既然曾阳夏给出了那样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自己顺水推舟就行了。

闵宏达却完全不关心三个朋友之前的那些关于铺子的名称的疑问,他只是见猎心喜,说道:“这牌匾上的字一眼就是季举人亲笔写的,那笔锋自带不凡的气息啊!

以前在季举人家中见惯了他写馆阁体的字,没有想到他的楷书写得这么好看,这么棒!”

季兴邦点了点头,他得承认自家大堂兄季兴杰在读书写字上确实是人才,不论是考试用的馆阁体,还是楷体、隶书、行书都非常棒,唯一不擅长的恐怕就是草书了吧,主要是大堂兄季兴杰没有那种狂生豪放的性格和气质,所以他写其他字体都挺好,唯有草书只得其型不得其神。

季兴邦笑着对闵宏达说道:“闵兄,我大堂兄不止擅长馆阁体和楷书,他的隶书、行书也是很棒的!日后你若是喜欢书法,大可以多和他请教一番!”

在书法上,季兴邦是很佩服自家大堂哥季兴杰的,完全是个“季兴杰吹”,他深知,便是在上一世自家大堂兄虽然在仕途上发展得不算太过于顺利,但也是全国闻名的书法家,闵宏达若是真能好好学了得到大堂兄的真传,日后在写字一道上肯定也会有一番造化的。

闵宏达闻言果然眼前一亮,心中打起了想要和季举人学习书法的年头。时穆宁和曾阳夏二人闻言之后心中自然也是有了一番计较。

其他几个同学们没有能得到与季兴杰举人请教的权力,此时听着他们四人讨论这些自然是心中有些酸意。

好在季兴邦和主人季桃花都是很会做人的,一个赶紧转换了话题邀请大家品尝季桃花做的混沌。另一个则是笑眯眯地告诉各位,这一碗混沌因为是小堂弟季兴邦带来的朋友,通通都不收钱。

季兴邦有些为难地抓了抓头,对季桃花说道:“桃花姐,你不收钱哪儿能行呢?我和同学们说好了,你铺子开张我请大家吃一碗混沌,也算是帮你开张让你也有些收入,这些钱你可一定要收下,不然你可要贴本了!”

季桃花一伸手就将那把铜钱推回季兴邦手中,说道:“你说啥呢?你可是我嫡亲的堂弟,这会儿来的都是你的同窗好友,姐请你们一碗混沌而已,还硬要塞钱就是不给桃花姐面子!”

季兴邦只得不情愿地收回了自己递出去的那一把铜钱,对季桃花说道:“好吧桃花姐,今日里就听你的,吃你请的一碗混沌,但是日后我再来吃混沌你可一定要收钱啊,不然日后我都不敢再来你这里吃混沌了!”

季桃花笑着说道:“这么说也行吧,但是这样吧,我这混沌卖六文钱一碗,若是兴邦你还有你们县学的同窗来我这里买混沌吃,只收你们五文钱!”

季兴邦笑着拱手谢了季桃花,然后和同窗们一同吃混沌。

说实话,对于季兴邦的好些同窗来说,这碗混沌吃到嘴里之前,听到那“一碗六文”的价钱可是吃了一惊呢。

瓦肆的混沌摊都只卖三文钱一碗混沌,这里的混沌如何敢翻倍卖?真是太贵了!

学校饭堂里面的饭菜都还是挺便宜的,若是吃一个素菜和白饭大约三文钱就能吃饱,六文钱都能在学校食堂里吃一个荤菜和米饭了,谁耐烦来学校外面吃一碗混沌?

便是看在季兴邦是同学的面上,他们来这里能买到五文钱的混沌也十分的不合算啊!

可是在吃了一口混沌之后,他们就纷纷——真香了。

季兴邦大堂姐可真是个妙人啊!这妙手做的混沌可太好吃了!

而且这个混沌一碗很大,用料又足,馅里面放的可是正宗的肉啊!一口咬下去那可不得了,香得舌头都要掉了!

这碗混沌可不是瓦肆附近那里只能混个饱肚子、尝一点点儿荤腥的粗略吃食,可比学校里的饭和一个荤菜好吃多了。吃完之后也能饱肚,虽然不能将肚皮撑个溜圆,可是绝对不会觉得饿。

这绝对是能改善生活的好食物,六文钱一碗也不亏,更何况他们能沾季兴邦的便宜只付五文钱呢!

这边刚吃完,季兴邦一个同窗就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季桃花道:“老板娘,不好意思,我想请问一下若是我带着我的家人一起来吃混沌,是只能给我一个人减成五文钱一碗呢,还是我的家人们也能有五文钱一碗的价格?”

季挑花笑眯眯地说道:“自然是童生们和你们的家人都能有五文钱一碗的价钱了!”这个问题季桃花早就考虑好了,她再开口解释道:“可是众位官人也要体谅我们是小本生意。所以我们给五文钱一碗的价钱只限于各位亲自带着家人朋友来吃的情况,若是各位不到场,只是打着各位的名号,我是不能给五文钱一碗这个价钱的。

毕竟大家都是魏县或者附近几个乡下村子的人,人人都沾亲带故的,说起来都知根知底呢!若是人人都打着县学学子,兴邦同窗的名号来我这儿买混沌,我这个摊子可就开不下去了,定然是要赔本的,请众位官人们见谅!”

季兴邦的同学赶紧说道:“老板娘客气了,您给我们还有与我们一同来的亲友这个优惠的价格,应该是我们感谢你,哪里敢有埋怨!”

他们都是家中能念得起书,还能考得上童生的人,都觉得自己是天之娇子。虽然其中有些条件不是太好,或者是节省习惯的人想要以五文钱的低价请家人吃混沌,可是绝对没有那种打着名号就要来占便宜的小人,所以不可能无限制的亲自带人过来骗吃骗喝的。

季桃花这句话说在前面他们也能理解,毕竟谁家都有几个品性不好的拐脚亲,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难免就有人利用这个打着他们的旗号来占老板娘的便宜。

若是真的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们面上也是无光啊!

一顿混沌之后,大家纷纷散了,好些同学们将“杨季氏山货铺”里混沌好吃又能有优惠价的事情传了出去,一时间“杨季氏山货铺”便有了好些顾客,生意算是慢慢有了起色。

好些住在周围的居民们原来觉得这家混沌卖得贵,有些不敢尝试。可是后来看着好些县学的学子经常光顾这个店,还不住称赞,也狠心买点儿回来尝尝,之后就用味道留住了好些人,慢慢成为了摊子的小顾客。

就这样到了下一个休沐日的时候,季兴邦在去季兴杰家之前先路过了一下季挑花的铺子,看着她和杨姐夫二人忙得热火朝天的,也没有去打扰,径自走去大堂兄家了。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前世剪影

今日虽然是休沐日,但是因为大堂嫂李思微和大堂兄季兴杰预备到郊外的菩提寺去烧香求签,所以便早早告知停了季兴邦等四人的学业一天。

本来季兴邦不是太信佛信道的,只不过他之前连想了好多天都没有想到一个破局之法,不知道如何提醒曾阳夏让他父亲避开那场灾难,也提醒大嫂的亲弟弟避开那些祸事,此时听闻大堂兄和大堂嫂准备去寺庙烧香求签,心中一动,便也想跟着去看看,寻找一下是否会有机会。

大堂兄和大堂嫂二人此番是准备去求子的,他们二人成亲也算是很多年了,可是一直没有个一儿半女的,心中都很焦急。

本来季兴杰作为一个举人,是秉承孔夫子的那一套,对鬼神是“敬而远之”的,平生不信道教也不信佛教的。李思微家中虽然比较信佛,经常去烧香拜佛,可是因为嫁了不甚信教的季兴杰,便也收敛了很多。

只是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多年并无子嗣,二人心中都还是有些着急的。虽然季兴杰的父母作为乡下的公婆不太敢催促李思微这个强势的儿媳快点儿怀孕,但是李思微的母亲可是着急得不得了。

可惜的是多少偏方给她找了吃了也没有用,多少有名的大夫给她找来看了调理了身体也不甚有效,所以这不,李母的心思就动到了烧香拜佛上了。

李思微之前还有些端着,只是自己去寺庙之中烧香拜佛求签,可是时间越长之后她也越撑不住了。这不,李母之前多嘴了一句抱怨到:“都说求佛是要‘心诚则灵’,这么多年来女婿从来不去烧香拜佛的,佛祖或者观音娘娘怕是也不会给你送个儿子吧。”

李思微越想越不对味,于是说服了季兴杰在休沐日的时候一同去郊外香火最盛的菩提寺里面一同烧香拜佛求签,季兴杰思索了一下也还是点头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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