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擅闯木魁领地的外族生物,都会被无情的赶出去。
而且更关键的是,木魁一族的女皇身怀仙器,敢去她的地盘撒野,就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小身板,能不能禁得住仙器的轰杀。
所以叶辰想进入木魁一族的地盘寻找青龙的线索,就需要利用《吞天诀》,伪装成木魁。
直接大张旗鼓的闯进木魁的领地,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叶辰便听从了魔蛙的建议,在平原上找到了一座城池后,便落下了身形,打算进城逛逛,看能不能找到木魁一族的男奴隶。
男性木魁大部分都无法修炼,而且身躯柔弱无力,女性木魁则拥有非常强大的修炼天赋,有些一生下来就能使用木系神通。
这就导致了木魁变成了一个男卑女尊的族群,而木魁中的女皇,是整个族群中的最高统治者。
古代的帝皇,身边都有太监来服侍,木魁的女皇,自然也不例外。
一些没有修炼能力的男木魁,就被阉割成了太监木魁,去服侍女皇。
虽然能成为女皇身边的侍者,对男木魁来说是一只至高无上的荣誉,但俗话说伴君如伴虎,服侍女皇的时间久了,工作总会出现一些小疏忽。
而这一点点小疏忽的代价,就是被女皇赶出木魁领地。
没有了女皇的庇护,太监木魁就只能在大平原上流浪,因为他们没有修炼能力,手无缚鸡之力,被赶出领地后往往都变成了奴隶。
…………
叶辰落到地面后,便施展《吞天诀》,变成了之前吞噬掉的牛四模样,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城池。
没过多久,叶辰就在一处奴隶摊子前,发现了一只断了气的木魁,准确来说,是一只刚死去不久的太监木魁。
因为木魁的长得白白嫩嫩的,和人类几乎一模一样,以魔族生物的审美,木魁奴隶和魔人奴隶差不多,都属于最低级的货色,买来的话,也只能烤了吃掉。
这只太监木魁一死,肉质就不新鲜了,也就没什么魔族生物会买。
随后叶辰只花了一个魔石,就买到了死去没多久的太监木魁,摊主还很热情的送给叶辰一本木魁烹饪手册,还拉着叶辰不断抱怨。
说什么最近生意不好做了,男木魁根本就不值钱,如果能抓到女木魁就好了。
女木魁可以从体内榨出木汁,味道香醇甜美,是魔界最知名的几种饮品之一,长期喝还能提升修为。
但木魁领地有女皇手持仙器守护,没有哪个不怕死的魔族生物敢闯进木魁领地抓女木魁。
奴隶贩子只能长期蹲守在木魁领地周围,等一些幼年女木魁偷跑出来玩耍的时候,将其抓获。
但时间一久,就没有幼年木魁敢跑出领地玩耍了。
听完了摊主的抱怨,叶辰便直接离开了城池,来到一处僻静的树林后,对太监木魁使用了搜魂术。
浏览完太监木魁的记忆后,叶辰发现这货并不是因为工作失误,被女皇赶出了领地。
这只太监木魁之所以会沦为奴隶,完全是因为他自己作死,闲的蛋疼,跑出了木魁领地,想前往一片树林,采摘一种名为“萤光花”的植物。
萤光花没有什么药用价值,唯一的用处就是到了晚上,会发出绿色的萤光。
太监木魁想采摘一些萤光花,布置女皇的寝宫,让房间变得更加浪漫梦幻,让女皇高兴一下。
结果在前往树林的途中,就被奴隶贩子给逮住。
虽然奴隶贩子想要抓的是女木魁,但苍蝇再小也是肉,就把这只太监木魁带回了城池,最后落到了叶辰手里。
浏览完太监木魁的记忆后,叶辰摇头笑了笑,便施展《吞天诀》,召唤出魔蛙虚影,将太监木魁吞了进去。
吞掉了太监木魁,叶辰就能完完全全变成他的模样,就连渡劫境修士都无法看破。
唯一的缺点,就是叶辰的兄弟,如果雄起的话,他的雄伟英姿,是无法掩盖的。
叶辰并没有急着变成木魁的模样,而是展开骨翼,朝着那片长着萤光花的树林飞去。
很快,叶辰就来到了一片有些幽暗漆黑的树林,一颗颗散发着幽绿光芒的白色花朵,如一盏盏小灯笼般,点缀在树林的各个角落。
通过浏览太监木魁的记忆,叶辰知道这种萤光花只能活在这种幽暗的树林,一旦被拔起来,就只能活一晚上。
也就是说那倒霉的太监木魁,只为了让女皇高兴一下下,就丢掉了自己的小命。
眼下叶辰帮他采到萤光花,带回去装饰女皇的寝宫,也算是帮他完成遗愿了。
叶辰采摘了大概一百多萤光花,就用包裹装了起来,随后飞到了木魁领地附近,变成了太监木魁的模样。
一阵光芒涌动后,叶辰就变成了一个头发褐黄,白白嫩嫩的俊美男子,身上没有衣物。
木魁一族没有穿衣服的习惯,男女木魁都是摘下树林中一种具有粘性的树叶,黏在身上的隐私部位。
那种树叶随处可见,叶辰摘了很多片,将身下遮得严严实实后,便将储物袋和灵兽袋,都丢进了血月空间,胸口只挂着血宝石项链,背着装满萤光花的包裹,走进了木魁一族居住的大森林。
……………
叶辰在阳光明媚,生机勃勃的大森林中穿行了一会,很快就看见了一片木屋聚集的小镇。
走进小镇,街道上大多都是十分暴露的女木魁,身上的关键部位,只用几片树叶遮掩,一眼看去,到处是白花花的肌肤。
男木魁在这里,地位非常之低。
有修炼能力的男木魁,都被送到了女皇的后宫中,当女皇的小男人。
而没有修炼能力的男木魁,不是被送到宫中当太监,就是被其他女木魁带走包养。
运气好一点的,遇到年轻貌美的女木魁,日子也还算过得去。
可运气不好的话,就会被一些老木魁包养,天天关在小木屋里虐待,什么用绳子捆、用鞭子抽、用小刀割、用火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