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说,照男人这个扎法,凤昭阳没有死掉也是奇迹。
不过这是一种邪术。
寻常郎中也看不明白。
当男人最后一针扎入凤昭阳足底的涌泉穴时,只见凤昭阳已经不能动许久的身体猛然抖了一下,整个人几乎从床上弹出。
男人按住她,她的脚底就升起了一道红线。
在皮肉里,从脚底一直顺着脚踝、小腿、大腿,一直延伸到脸上。
而且红线延伸的速度非常快,仿佛在眨眼之间,就到了凤昭阳的眉心。
凤昭阳双眼发直,眼球剧烈往外凸出着。
显然在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紧接着,这道从足底贯穿眉心的红线就变得越来越粗,几乎粗成小指头那般。
要知道,那可是血管!
膨胀成这样,几乎就要爆裂了!
男人在凤昭阳眉心点了一点,那条红线像是有了灵性似的,渐渐萎缩下去,然后,凤昭阳全身的血脉就纷纷粗涨,最终形成了一张血红色的大网,呈现在皮肤上。
看起来非常可怕。
此时的她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
“呵呵,睡吧。三日之后,你就脱胎换骨了。”
男人在凤昭阳的太阳穴两边用力按了按,将那里按的深深凹进去。
凤昭阳顿时双目紧紧闭住,陷入昏迷。
足足昏迷了三天。
三日后,她张开眼睛。
眼底茫然。
身上有说不出的感觉,好像一只气球充满了气似的,满得她想把自己一刀捅开。
她穿了衣服下床,没想到刚一落地,整个人就弹了起来。
像火箭一样直直撞到了房顶上,撞得她头晕眼花,重重摔下。
“呵呵呵。”男人笑着,推门走了进来,“看来你已经不是从前的你了。”
凤昭阳又惊又怕。
男人说:“你身上已经有了相当于别人练十年二十年的内功。精力充盈,蓄势待发。”
凤昭阳不敢相信。
忍着被撞的疼痛,试试探探站起来,轻轻往前迈了一步。
这一步就窜到了男人面前,几乎和男人面贴面。
把她几乎吓死了!
“我……我控制不了身体……”
“很正常。”
男人把她推开,笑着告诉她,“你内力太多,初期控制不好是正常的。我教你怎么引导,再教你一门独特的杀人技术。不出三个月,你就会成为一个非常厉害的杀手。”
啊?
凤昭阳张大了嘴巴。
这么容易?
这么容易自己就要变成高手了?
她欢喜得不知怎生是好。
“前辈前辈!这是真的吗?”
“哼,难道我还骗你不成,你有什么值得我骗的?接下来给我好好练功,练不好的话我不会对你客气的!”
“是,我一定努力!不辜负前辈栽培!”
到此为止,凤昭阳更加确信自己就是这场穿越的主角了。
她确信,之前所受的所有的苦难,包括被这男人折磨玩弄了好多天,也一定是天将降大任的前兆。
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受尽折磨,才能成就大事。
没错,这可怕又怪异的男人一定是她的福星!
“我一定要早日杀了秦韶华!”她发誓。
“好啊,你就以杀了秦韶华为目标吧。”
男人看着凤昭阳微微地笑。
凤昭阳一脸光芒的样子,还真是挺有意思的。这种蠢货是绝对不会知道,任何轻而易举就能达成的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呵呵。
七日后,齐王府邸接到了凤昭阳的信。
信封上没有署名,直接写着“齐王亲启”四个大字。
像这种来历不明的信件,是不可能直接递到齐王手里的。
自有检查外来物品的侍从仔仔细细勘察,确定它没有夹带危险的东西,没有毒之后,才会打开来,先由侍从看一遍。
结果这回侍从看完就直接蒙圈了。
什么人写的信?怎么全是错字别字,而且笔画歪歪斜斜,比刚学描红的孩子写得还差。
而且上头写的都是什么呀!
是不是在讲笑话?说只要齐王肯认可她的地位,将秦韶华赶得远远的,而把她聘为正妻,并且发誓一生一世一双人,除了她绝对不找其他女人,她就能帮助齐王获得平南将军手底下的军权。
否则,就会让齐王永远后悔。
拉拉杂杂写了一大堆废话,大体就是这个意思吧。
侍从翻到最后一页信纸,终于看到了署名。
凤昭阳。
这不正是王爷派人在山中找了许多天都没找到的逃犯?
原来是个傻子吗?
齐王正好不在府中,侍从就皱着眉头,直接把信递到秦韶华跟前去了。
“怎么了?”秦韶华看着侍从一副便秘的样子,满腹狐疑接过信。
呃,匆匆一看,她也蒙圈了。
倒不是为了上头的简体错别字,而是,实在想不明白凤昭阳是怎么还有心思写这种信的……
经历了山洞中的事之后,她看不出齐王对她根本无视加鄙视吗,哪来的勇气继续纠缠齐王,和他讨价还价?
而且她既然逃脱了齐王的搜索,怎么又回头送信?还不赶紧跑得远远的?难道是有什么阴谋诡计?
“秦姑娘,您看这事怎么处理?”侍从问。
“信是谁送来的?”
“是一家镖局的人。这家镖局在两百里之外的一个小镇有堂口,据说就是在那里接的信。送信人已经被咱们扣下了,但是没有提供有用的消息。”
“派人去那个小镇看看,谨慎一点,看是否能找到凤昭阳的踪迹。”
“是。那这信?”
“这是给王爷的信,还是等他回来亲自看看,顺便也乐呵乐呵吧。”秦韶华将信扔在了齐王的书案上。
搞笑的事情就大家同乐嘛。
晚间齐王从军营回来的时候,快马去小镇查看的探子也传来了消息。
探子摸到了凤昭阳曾经留宿的小旅店,还向店主打听到了和凤昭阳一起的男人的模样。
但因为男人自始至终也没露脸在外面,所以等于什么也没查到。
种种迹象表明,凤昭阳和那个人在几天前就已经离开了小镇,茫茫不知所踪。
齐王看了信之后也是一头黑线。
“她算个什么东西,大言不惭,还能掌控平南将军的军权?”
他堂堂的王爷要是靠个女人控制将领,那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齐王觉得真是恶心,立刻让人把信拿出去烧了。
秦韶华笑道:“她既然已经消失了踪迹,那么这信就并非陷阱了。全当个乐子看吧。”
有什么可乐的?齐王生平最讨厌和蠢人打交道。
被一个如此蠢的女人惦记着,他很无奈。
“就凭她这让人着急的智商,你放心吧。”秦韶华拍拍齐王的肩膀,“咱们现在找不到她,以后一定能找到。她一定会自己主动钻到咱们眼皮子底下。”
齐王觉得“咱们”这个词用得很好,顺势一歪脑袋,在秦韶华搭在他肩头的手上亲了一口。
一旁伺候的侍从们赶紧垂了眼睛,眼观鼻鼻观心,一本正经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等退出去之后,大家却在私底下相视而笑。
“王爷和秦姑娘是真好上了!”侍从们个个都很振奋。
作为齐王的贴身服侍兼护卫,他们对齐王当然是无比崇拜的,以前有时候也会猜测,未来的女主人会是什么样呢?
自从秦姑娘来了,他们幻想着把秦韶华往女主人的位置上一放,就觉得再也没人可以替代她了。再也没人比她更合适了!
“嘿,我的鞋子补好了吗?”
这一天晚上,秦韶华正和齐王在房间里谈话,冷不防窗子突然被人拍响。
齐王当时正在默默朝秦韶华靠近,试图趁秦韶华说话不注意时来个偷袭的亲吻或拥抱之类的,窗子一响,被打断了,他顿时非常郁闷。
一听就知道是谁来了。
秦韶华迎上去,打开窗子把阿衣让进来。
“你们回来了?”
“回来了!我和阿婆都回来啦!这一趟跑的,累死我们!”
阿衣像只花蝴蝶似的冲到屋里头,直接抓过桌上的点心往嘴里塞。
那日白城子被劫持之后,她和耶婆婆两个人追捕叛逃的族人,和千妖月联手对付了敌人之后,有一个族人侥幸逃了,她们就匆匆追了上去。这一追就是许多天。
冰天雪地的北方她们不大适应,所以很是花了一番功夫,才将那难缠的叛族之人击杀。
秦韶华给她倒了碗夜宵里的甜汤,“慢点吃。耶婆婆呢,怎么没和你一起来?王爷这些天已经适应了她的蛊毒,正想请她来看看情况。”
阿衣笑眯眯地拍手:“别着急,阿婆正是为了王爷的腿嘛。她的蛊虫受了点小伤,她要温养虫虫一天一夜,养好了再过来给你们王爷治腿。”
好厉害的敌人,连耶婆婆的蛊虫都受伤了?
“伤的要不要紧?”
“不要紧啦。我阿婆很厉害的,不用担心她。说起来,姐姐,你和这个王爷相爱了是吗?我刚刚去你的房里找你,没找到呢,找人一问才知道你搬来和他一起住啦。相爱的人要住在一起,这个我知道!”
相爱?
秦韶华第一次被人这么说。
不由心头一跳。
脸上一红。
阿衣已经朝齐王伸手,“我的鞋呢?好些天啦,补完没有?”
齐王对阿衣说的话非常满意,立刻亲自去到墙边柜子跟前,从柜底下的抽屉里拿出了红绸包裹的绣花鞋。
笑道:“喏,给你。”
和阿衣说着话,眼角却轻轻瞟着脸红的秦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