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偶遇

小说:穿越之农家有女 作者:复小芽

“婧丫头,你们家臧了多少私房钱?你买这么多布?”李家富一幅我抓住了你的把柄的样子,心想快快求我吧,再给我一些好处,我就放过你。

李家富这几天没回去,不知道二房和四房已经从那个所谓的家里分出来的事,李婧文私自买这么多的东西,他娘是绝不会放过她和刘氏的,甚至他的二哥都难免他爹的责罚。

可惜的是里面都是些麻布和纱布,一块细绵布都没有,不然就可以趁火打劫了,对于麻由布,他还真看不上眼,他们家的人都不穿,还不如晚上回家看戏。

“三叔,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家臧私房钱了?”李婧文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李家富。

“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这就证据。”李家富扬了扬手里的毛巾。

“那你就去告吧,小人。”李婧文抢过李家富手里的布料丢进背篓,冷笑两声,头也不回地走了。

李家富郁闷了,这死丫头胆肥了,对自己这个叔父一点也不尊重,不对,她不怕他可以理解,但她不怕自家的娘就不可理解了。

吴氏是家里的镇山太岁,没人敢去捋她的虎须,否则,等来的将会是无穷无尽的打压和折磨,李婧文今日的行为,无异于虎口拔牙,难道她真的不怕死?还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变了天?

和李家富分开后,路过点铺子时看到不时有人提着月饼出来,才想起过两天就是中秋节了,自家虽然才分家两天,但近亲的节礼是不少了,想到家里什么都没有,自己虽然有钱,但都没有过明路的,不能大手大脚的花,所以这节礼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想来想去,只能自己做点心,于是,她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从空间里搬出了两个大冬瓜、半袋子糯米粉、小半袋粳米粉、五斤白糖、两袋子石灰,两条苦瓜、一把红薯叶,想到这正是桔子成熟的季节,家里人从来都没吃过水果,又拿了一蓝子桔子出来。

回到家里后,她把冬瓜都切开削皮,洗净后切成大母指粗细的长条,放阴凉处用筛子晾开,又把那个晒水的缸子洗干净,把水和石灰按比例放进缸子里和好,再把冬瓜条放进去搅拌均匀,这样把冬瓜条腌制六个时辰,再拿出来洗。

“婧文,你这是做什么呀?”刘氏看到她切了好多冬瓜,不由得问道。

“做冬瓜糖,娘,过两天就要过中秋节了,我们家没有多余的钱,只能自己做些东西来送礼,我准备做点冬瓜糖,做点桂花糕,再去山里寻点桔子和板栗,就可以凑成四色礼了。”李婧文解释说。

“孩子,难为你了。”刘氏这两天正在为节礼发愁,没想到女儿早就想到了。

“娘,那里面有两块细棉布,你先给爹做两套衣服吧,不然,他身上的破麻布衣服把皮肤磨破了就麻烦了。”李婧文指了指背篓说。

“好。”刘氏把背篓里的东西捡了出来,找出那两块细棉来给李家华栽衣服。

“姐姐,这是什么?”李婧文拿着一个桔子问李婧文。

“这是桔子,是水果,剥开皮就可以吃。”李婧文看到自己的妹妹长到这么大连桔子都不有见过,心里一酸,给她剥了个桔子。

“思文,尝尝看喜不喜欢,要是喜欢,姐姐以后再买。”

“很好吃,又酸又甜,姐姐也吃,娘,你也吃。”李思文把桔子分给刘氏和哥哥弟弟。

“大家都吃,吃完了我再买。”李婧文把桔子分给大家。

“娘,你把东西收好,我去山里打个转。”李婧文看到家里没什么事,就打算去山里转转,看能不能猎到什么。

“嗯,早点回来。”

“姐姐,我也跟你去。”听到李婧文要上山,三宝从屋后跑了出来。

“我不去山谷,想去青牛山看看,你在家里帮娘。”李婧文摸了摸他的头说。

“看好那只母鸡,别让人抢走了,现在我们家就指望它生蛋。”李连伯家送来的那只母鸡早晨生了个蛋,刘氏拴着它的一只脚养在屋后,打算喂着它生蛋。

“好。”三宝想到今天早上李丽着看着那只鸡眼里冒着绿光,就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

太阳虽然还挂在半空中,但毕竟是秋天了,气温没有那么高了,去山脚砍柴的人也多了起来,不仅有半大的孩子,还有不少大人。

“婧丫头,上山砍柴?”李连仲的大媳妇胡氏看到李婧文拿着柴刀和扁担,背上还背着背篓,就知道她要上山了。

“文伯娘,你也在砍柴?要不要跟我上山?”李婧文指了指山上,这山脚除了小灌木就是茅草,很不经烧。

“我就要回去了,下次再跟你上山。”胡氏摇摇头,她下午还要下地,必须早点回去,不然的话还真想跟她到山上去砍点粗柴。

“嗯,下次文伯娘要是出来砍柴就喊我一起。”李婧文点点头,山上的野猪多,一般的人都不敢上山,但她一样,力气大,跑得也快,所以并不怕野猪。

现在的她更不怕,只要不是碰上成群结队的,一只两只就是给她送菜。

因为原主常年混迹在山上,自己又有武艺傍身,李婧文爬山如履平地,很快就到了半山腰,这里的杂树虽然比山谷南面的山坡上的小点,但做柴火也不错。

她放下扁担、背篓等物,戴上手套,拿出斧头开砍,一手抓着小树,一手挥着斧头,一刀一根,很快就砍足了一担柴。

把柴捆好后,她又在山里转了起来,这面当阳,她转了半个多时辰才看到一小丛松树,她本着蚊子小也是肉的原则,把长大了的都采了。

最后就是那在林间觅食的野鸡野兔,她看到了就绝不放过,找蘑菇的过程中,她打了三只灰仆仆的野鸡和两只野兔,打晕后活捉了一只色彩艳丽的锦鸡。

她不是颜控,之所以留下那只锦鸡的命,就是为了能多卖几个铜钱,她曾经听李梅还是李兰说过,说富贵人家中的孩子喜欢漂亮的鸟儿、雀儿,锦鸡也漂亮,她希望明天带去集市上有人喜欢,最好是高价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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