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电梯杀人案件

小说:全职刑警 作者:李木米

李茜看待问题的角度有时很犀利,不亏是精通读心术的人,不过她安慰人的方式却令我不敢苟同。

我休息的这两天有去看乔纳,和李茜之间的感情忽然一下子变得冷淡起来,李茜很理解并包容的默默守着我,令人感到心酸。但是因为乔纳,我不能再十分坦然的面对和李茜之间的感情。

警署内其他人对于我和李茜之间若即若离的关系都看在眼里,但是他们知道这种感情的事情,他们无法介入。只有胖子偶尔会语重心长的对我说:“珍惜眼前人,该放下的就放下吧!”

胖子很喜欢开玩笑调侃人,但是在感情方面,他一向认真对待,经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对我说:“头儿,像你这样的人没当单身狗,完全是因为脸长得还不错。”

我想起郭小雨,想起乔纳,再想到李茜,似乎像我这样不懂处理感情的人,确实只能当单身狗,一辈子都应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上面。

想到这里,我开始将全部心思投入到工作当中,主动请缨将三分队处理案件的范围,扩展到荒山市下属管理的乡镇中。

荒山市警察总署也会处理管辖内乡镇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基本上都由一分队和二分队处理,我们三分队因为成立不久,所以并没有进行过外派工作。

大队长陈松同意了我的请求,刚好荒山市下属县城山河县,出现了连环杀人案件,便将我们三分队派了去。

开了两个小时的车,我们来到山河县,这里因为有名山名河,因此而得名。地质面貌与荒山市很像,但是繁荣度就差了很多。

我们在到达山河县警察局,立刻开始着手进行调查,不过这里的警力很少,配置也很差,我有些后悔没有让徐荣多带一些便携设备过来,不过还好法医设施还算齐全。不过,同我们一起前来的法医小眼镜,对法医室还是有些不太满意。

负责案件的“常荣”警官将资料档案交给我们,是发生在电梯内的连环杀人案,被害人皆为已婚妇女,在傍晚时被人在电梯内,用刀子刺死。

我查看第一起案件的现场照片和验尸报告,死者身上中了五刀,伤口很凌乱,力度不均,最后一刀是致命伤。并非是过度杀戮,而是凶犯首次犯案,所以明显的不熟练。

相较于第二名受害者身上的伤口就变少了,只有三刀,而且伤口也很整齐。不过,两名被害者的身上都有大量的防御伤,表示她们即使在中刀之后,仍旧坚强的做出反抗。能够令柔弱女性爆发如此强悍力量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她们的身边,有需要保护的孩子。

事实证明了我的推断,常荣警官说现场确实留下了目击孩童,这两起案件,都发生在母亲接孩子放学回家乘坐电梯的时候,凶犯只杀害了母亲,却留下了孩子,两个都是六岁的幸存孩童。

犯案现场留下的不仅有目击孩童,还有凶犯的标志血色手印,第一起案件的电梯内,在尸体的上方留有一个血手印,不过从样子和高度上面来看,很有可能是凶手在杀人之后,身体发软下意识用手撑在电梯上面留下的印记。

但是第二起案件的血手印,明显是刻意涂抹上去的,因为在电梯内,还有其他用血液涂抹的痕迹,说明凶手变得越发自信起来,控制欲变强,越加的享受杀戮,甚至开始追求“杀人艺术”。

李茜觉得这种血手印有种哥特味道,以前调查鸳鸯绣花鞋案件的时候,那个木米作家的办公室,就充满了哥特风格。

若是哥特风格,犯案现场的电梯内,还会留下其他的涂鸦,像是英文字母,血色十字架,骷髅头等暗黑元素的图案。

所以我认为血手印是凶手将意外留下的血手印作为了他的标志,延伸到后面的案件上。若是标志也就是说,他还会继续进行杀戮,必须在又一名儿童失去母亲之前,阻止他才行。

而且,像是这种发生在小区居民楼内的连环凶杀案,很容易就会引发大规模的不安和恐慌,若是不能尽早破案,后果不堪想象。

这两起案件因为都发生在老旧的住宅区,电梯内并没有监控设施,所以并没有拍到凶犯的样子,我们便先从凶犯的心理开始进行侧写。

连环杀手并不会留下目击证人,除非有着某种的特定意义存在,而电梯这个不常见的杀人场所,也同样对于凶犯来说存在着特殊的意义。

特定场所的连环杀人案,一般凶手都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而迁怒于他人。所以这起电梯连环杀人案的凶犯,有可能曾经在电梯内遭遇过什么。根据案件的分析,凶犯很有可能在小时候与母亲在坐电梯的时候,被困在电梯内,致使母亲猝死或是受到了精神刺激,亦或是,他同样也经历过母亲在电梯内被谋杀的事件,并且当时就在现场,结果从被害人变成了行凶犯。留下孩童这个目击证人,也说明凶犯想要让这些孩童品尝和他一样的痛苦。

我让徐荣打开电脑,查一下近十年到二十年的新闻,看看有没有与案件相似的电梯伤人报道?

电梯并非是私人空间,凶犯在行凶期间,有可能会被其他人撞见。所以,他一定曾经有观察过被害人一段时间,知道居民楼内住户的作息时间,很有可能,就是附近的居民。而他敢留下目击证人,说明他长相一定很普通,令人没有太大的印象。

徐荣查了近二十年有关电梯的新闻报道,并没有查到相似的案件,我让他扩大调查范围,不仅只限于山河县城,搜索一下周边的县城,进行交叉对比,看看能不能够查到。

徐荣很快就查到了一个发生在二十年前的案件,陈女士与七岁的儿子乘坐电梯的时候,因为电梯的质量问题受困在电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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