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

这女人跟曾天信究竟是什么关系!?亲戚?朋友?情人?看着都不像,不过对方居然主动邀请他们做好事,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

被称为“玲珑”的女人笑道:“碍事的人已经一边去了,你们两个就一起来吧。”

路仁嘉自诩是一个正常男人,立刻就扑了上去。

而肖兵乙则是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看得出来心中悸动非常,却迟迟迈不开前进的步子。

“该说是求生欲旺盛呢,还是意志坚强呢,不过有时候过于清醒,反而会看到非常可怕的事情哦~”

玲珑和路仁嘉很快便拥抱在一起,行那不可描述之事。

但不过五分钟,后者便“砰咚”一声,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如同一座苍白的石膏像,在皮肤上画满了青黑色的血管痕迹。

“哥、哥……?”

肖兵乙连忙上前,却赫然发现路仁嘉已经没了呼吸和心跳,变成了个彻彻底底的死人!

这时,曾天信从楼上下来,微笑着打量了肖兵乙一眼,疑惑道:“怎么还留了一个?你还没有变成二八少女的模样,分明就是没有吃饱,留下活口可不是你的作风。”

——活口!

肖兵乙吓得跪坐在地上,很快他身下的一块儿地板就湿了,散发着腥臭的气味儿。

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他居然吓得尿了裤子。

玲珑笑道:“这个先留下活口吧,可以做一个不错的棋子用。”

她在肖兵乙眼前拂了拂手,后者便昏倒在被自己尿湿的地板上。

“居然把我的地板弄脏了,我倒是有些想杀了他,呵~”曾天信像是看到了脏东西般,绕过了肖兵乙,淡淡地说,“所以今天过来是有什么事?是替梨落找到了合适的肾源,还是找到了适配的骨髓?”

玲珑旋即否认:“当然不是。你这个继父都能痛下杀手的狠心人,怎么唯独对一个浑身是病还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好得失去底线?从第一次见你开始,你三句话都离不开你那病秧子弟弟。”

“你这个自私的女人能懂什么?不要用‘病秧子’这种词称呼梨落,要不要我叫你一声‘龙婆’?”曾天信用警告的语气低喝道。

玲珑勾了勾嘴角:“无趣,我不说就是了。”

曾天信有一段比较凄惨的身世。

他生父早逝,六岁那年母亲改嫁,但七岁便出了车祸身亡,后来他由继父抚养。

等他二十岁那年,继父重病,需要花费大量钱财,为此曾天信成为了练习生,就算是最艰难的时期负债累累,就算医院因为他们没钱拒收继父入院,他也将继父带回家贴身照顾。

这些事情媒体都有提到过,曾天信身上有一个让人黑不起来的标签,那就是“孝顺”。

但他并没有在刚火的时候便卖弄这种人设,而是后来记者、狗仔们四处拜访他以前的左邻右舍与同学,一点点摸索出来的。

说实话,这种悲惨的经历大多集中在上个世纪的明星身上,这年头的明星哪有像曾天信这样凄苦的童年?多是被悉心养育出来的,至少不愁吃穿。

因此,那会儿曾天信引起了全民广泛的同情,而同情便是一种保护色,让他前进的道路更加畅通。

但这一段往事中,背后的故事却只有极少数人知晓。

曾天信的继父从小打骂曾天信,后者早早将继父接回家里,做做样子养了一段时间后,便拔了氧气管得到了一笔保险金。

而曾天信的弟弟曾梨落,是继父带来的孩子。

曾梨落是曾天信童年中唯一的光,继父嗜酒好赌且家暴,曾天信经常被打得伤痕累累,而曾梨落则会将凭借自己上课表现得来的糖果给继兄。

种种关切的举动,让曾梨落成了曾天信唯一的信念,也是他如此执着走向娱乐圈顶峰的唯一原因。

曾梨落患有先天性白血病,直到上初中才表现出来,且因为长期以来在家中受到的虐待患上了尿毒症,性命堪忧,如若想要延续生命,就必须要大量金钱。

继父死后的保险金,便被用在这一途上。

当时的曾天信已经是个有点名气的偶像了,可有点名气不代表能赚钱,曾梨落的医药费就像一个无底窟窿,压得他喘不过气。

此时却又屋漏偏逢连夜雨,在继父死后不久,曾天信就发现自己做梦经常会被死去的继父掐住脖子,醒来后更是能看到脖子上有青紫的痕迹,后来他精神衰弱后,更是演变成随时随地都能看到继父的幻觉,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

于是他便知道了这是继父鬼魂作祟的缘故,为此,他不惜在私底下四处打听能为他解决问题又不会暴露他过往行径的玄门人士,为此不惜瞒着章子铭参加了几场酒局,以身体作为交换,这才打听到了龙婆的存在。

龙婆,也就是玲珑,是个修习邪术《阴阳和合诀》的玄门人士,如今已过百岁,为了永葆青春,她需要每隔一段时间便吸取男子的精气用以维持功法运转。

曾天信聪明、极会做人,两人这便达成了一个交易。

每隔一段时间,曾天信都为她提供一个男人,让玲珑减少狩猎的难度;而玲珑则会对曾天信进行投资,清扫他身边可能存在的障碍,但又不会让他亲自插手。

如此一来,两人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便形成了完美的配合。

曾天信身上清清正正,不会被正统玄门界人士找茬,平时言行上多加注意就不会翻车;而龙婆本来就是走邪门外道的路子,这些年祸害的人不知有多少,早就黑得不能再黑了,那继续做点坏事又有何妨?

常言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呐!

玲珑的语气中带上了狠厉:“我这次来,是为了洛十方。我与另一人存在合作关系,他不仅阻挠我行事,还超度了我的鬼母!那鬼母是我凝聚三十年心血炼成的,被超度后,我立刻受到了反噬,衰老得不成人形。如今我与鬼子的联系也断了,还算不出那鬼子藏身何处,不论怎样,那鬼子必须回收,否则将是我心头大患!”

“洛十方?”曾天信勾了勾嘴角,“这倒是巧了,我与他还有一部戏要拍,资本扶持下,竟让他从男五变成了男主,倒是有几分踩我的意思。再者……圈子就那么大,优秀的资源却只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若是他专注于走歌手路线,我会与他交好,可他既然要吃演员这碗饭,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娱乐圈里,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曾天信容貌俊秀,身长一八三,走的是百变男神路线,能够hold住绝大多数风格,这让他进行多元化的演绎,有助于他挑选更好的作品与角色。

而现在看来,洛十方同样是走百变男神路线,并且还要额外加上一个“实力派歌手”身份,从出道来便热搜不断,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在民众前刷足了存在感,如今一部《凤权》下去,直接就将他的咖位抬高到前线。

曾天信:“所以你想要怎么做?”

“他是正统玄门界人士,不会对普通人动用术法。我要你打压他,处处打压他,并且动用资本的力量,叫他在娱乐圈里抬不起头。”玲珑笑道,“而我,则会使用我们玄门界的力量,处处阻挠他,拐着弯儿阻挠他,玩一场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至于这个狗仔……”

玲珑狡猾地说:“他会在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并且不受资本控制,坚定地找洛十方麻烦,哪怕单纯只让他做一个一次性的弃子,也是不错的。”

曾天信眯了眯眼睛:“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双方相视一笑。

所有的一切都被掩埋在阴冷的黑夜之下。

在酒店内休息的洛十方突然心中一动,隐隐间觉得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玄门人士产生这种认知,往往预示着有大劫降至,结合澹台泠沨的警示,洛十方卜卦后,顺利得到了一些推测。

……

次日,洛十方与江川会有一场感情戏,这场感情戏出自文怜君与齐文帝一段赫赫有名的传说“焚书煮酒”。

在文怜君以一个特殊的身份重新进入官场以后,立刻便引起了文武百官的争议。

文怜君纵然无辜,可他们毁了人家家庭,早已结下血海深仇,那么双方之间只能是你死我活。

文武百官无比恐惧于夺得帝心的文怜君的报复,因此便将详写了百罪书,不仅送到了李崇章手里,更是分发给民众传阅。

这个年代,因为书籍珍贵,前人又有“焚书坑儒”之事,因此“焚书”便成了大忌,这一条规律同样写进了齐国律法手里。

李崇章收到此书后,立刻勃然大怒,想到这书可能已经传入文怜君手里,便立刻动身前往梅阁探访。

梅阁,是李崇章为文怜君新建的一座楼阁,在院子里栽种了百株红梅,在他看来,只有象征着清高风骨的红梅,才能配得上文怜君。

此时正是一个天降大雪的白昼,文怜君倚靠在一方石桌前,悠悠地翻阅书籍,他阅读的书,正是当世闻名的法家著作《兵法解》。

绵绵白雪中,他一袭墨梅白衫,外罩一件红色毛皮披风,如瀑黑发披散,仿若与世隔绝。

这清雅淡漠的模样,已然让观者不用自主地屏住呼吸,仿佛一池冰泉,瞬间浇熄了李崇章心中的怒意。

剧组外,饰演皇后纳兰若烟的高彤正穿着凤袍兴致盎然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一颗颗瓜子在她嘴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场面格外滑稽。

而工作人员们则忍不住低声交流起来。

“这也太有气质了,古风男神,雅而不弱,妖而不俗,我发现洛十方真的非常适合红色,男星中能适应这种红色的很少吧。”

“如果现实中我真能得到这样的美人,那恨不得将人捧到天上去!”

“哇,我好想穿越回那个年代当齐文帝,可以和这样的美人亲亲密密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这……大兄弟,你冷静点,你说过你是直男。”

“直男?那种事情无所谓了,我甚至可以跟他坐火车一路从三亚到漠河,三天三夜nonstop!”

何大磊感觉到裤兜里的手机震了两下,拿起来一看,愣了片刻后,走到一旁接了起来。

电话里,一道清冽但威严的声音传出。

“你们在哪?我已经到你们剧组门口了,不过保安不让我进去。”

何大磊:“是严总吗,好的我立刻过来!请您稍等。”

此时,洛十方和古川的对手戏还在继续。

要说古川饰演起齐文帝,那可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他从外形就贴合了历史中的齐文帝,而气质又是粗糙的那一款,即便穿着黄袍,那贵气也不像是天成,更像是后天营造出来的。

就像是一个套了将军外壳的人,突然穿上了黄袍,怎么看怎么别扭。

不过这种别扭,却是齐文帝的本色。

但是在面对文怜君时,就算是齐文帝这种五大三粗的男人,也不由方轻了脚步,放缓了声音,生怕惊扰到眼前的人。

“陛下怎么如此小步,若不是想要从背后唬人一跳么?”

文怜君微微侧眸,露出美好的侧脸线条以及一只明若星辰的眼睛。

此时的他还未彻底剥落原来祝扬文的模样,又或许是在李崇章面前,文怜君不吝于展现自己的底色。

“爱卿于此等雪天在室外看书,身上连个暖炉也未带,这万一感染风寒,可如何是好?”

文怜君反笑道:“陛下可还记得文怜是一位剑客?文怜并非瓷娃娃那般精贵脆弱。”

“爱卿这就不懂了,若是真的喜欢,就算是一颗顽石,也会让人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口里怕坏了,无限爱惜。爱卿这样的人才,朕如何能不爱惜呢?”

李崇章的声音中满是宠溺,他的眼眸里满载温柔,显然这段话是真的发自内心。

文怜君:“陛下如此雅兴,臣不若呼唤侍卫取一壶酒来,我们一同煮酒共饮,可好?”

“甚妙,甚妙!”李崇章抚手大小,“只要有爱卿在,纵然隆冬腊月,冰雪交加,朕也丝毫不觉寒凉入骨。”

很快,侍卫便将一个酒壶、火炉与杯盏端了过来。

文怜君喝退了侍卫,却又唤了几个还在宫中行走的大臣走至附近。

然后,就对李崇章说:“陛下,既然这活动是臣下提出的,臣下便负责点燃火炉子。”

他说着,便取出了火折子,可在里面左看右看,也都没能看到用于点燃的稻草,这下状似焦急地道:

“陛下,这该如何是好?那侍卫居然忘了稻草,真是粗心大意,看来得赶出臣的梅阁了。”

那侍卫,实际上是皇后派来的人,因为皇后的命令,所以他对文怜君是不服输的,什么都想与后者对着干。

遗憾的是,文怜君在隐忍了一阵子皇后与众妃嫔对梅阁的试探后,俨然勃然大怒,这就想出了一个妙招,让侍卫被皇帝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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