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的体重向罗战压上来的时候,无论出于对媳妇的万分疼爱,或是对往事的某种歉疚,罗战都注定了不能反抗。
程宇环抱着他,用力在他身上挺动,身体在他两腿之间变得愈发炙热坚硬的时候,罗战甚至隐隐生出几分得意和自豪,眼前这人是程宇啊,程宇喜欢咱,就稀罕老子,换作别人程宇稀罕吗!
别的男人能让程宇勃起吗?
别的女人能让程宇发情吗?
别逗了,别人甭想!程宇就只稀罕咱这一口儿!
罗战心里这么一合计,立马就找准平衡点了,雄风依旧,意气风发了。
程宇的眼珠乌溜溜的,滴汗的鼻尖揉蹭着,每每在射精的一瞬间,嘴唇贴到罗战颈间锁骨上,用力磨蹭,眸子里星星点点闪烁出水光,就像小动物撒娇一样……
那模样儿,太迷人了,罗战爱死了。
能让程宇感到满足,他也觉着身心特别满足。
罗战的裤裆里潮涨潮落好几个回合,燥得一把掀开了被子,不忍打扰程宇睡觉,却又急待解决生理需要,于是把程宇的背心撩到胳肢窝,内裤扒到膝盖上挂着,露出长长的一截儿肉,鲜润润的。
脊背上骨肉停匀,窄腰微微扭着,两瓣儿雪白的屁股静谧诱人。
砂锅里小火慢炖仨小时的白肉也没这么嫩,绿豆面儿小丸子也没这么暄呼……罗战轻轻缓缓地抚摸那个手感。
程宇就这么半侧半趴地睡着。
罗战躺在程宇身后,一肘支着腮帮子,那姿势就是个体型彪悍的睡美人儿,两眼放射出狼样儿的绿光,描摹意淫着程宇的裸背。他自个儿鼓捣折腾了好久,最后终于把一梭子热热浓浓的浊液射到程宇屁股上,这才出了一口爽气儿。
罗战给程宇小心翼翼地擦干净,亲吻了几下,看着自个儿射出来的精液缓缓流到程宇臀缝儿之间的隐秘处,大腿之间一片湿润……他幻想着啥时候程宇点个头,批个条儿,能让他一口吃个饱,吃到底。
罗战有的是耐心,他不着急,他乐意慢慢儿等。
程宇好不容易歇一天的假,被罗战死拖活拽地拉出去玩儿。
罗战把那一整天的时间都腾出来了,啥也不干,就陪程宇,说,你想上哪儿快活快活,上天入地得,哥都陪你!
程宇耸肩,笑道:“去哪儿都好。”
这些日子,跟罗战在一起,程宇觉着每一天都很快乐。
热恋的情绪就是这样,做什么都无所谓。就一个被窝里横七竖八地躺着胡咧咧,互相傻傻地看着;或者走在小胡同里,拿一根狗尾巴草往对方脸上掷着玩儿,都能开心得像心里灌了蜜。
罗战说:“去北海公园儿怀旧一把?”
程宇略微迟疑了一秒:“这是我管片儿,街道上,公园儿里,好多人都认识我,不太好……”
罗战理解程宇的难处。俩人走得太近,老是单独出门,太招摇了。
国家的法律从来没有哪一条规定了,公务员不许搞同性恋,警察不准跟失足青年谈对象儿,可是国家还规定了公务员不许渎职不得贪污,不能搞灰色收入呢,有用吗?这个国家的事儿就是这样儿,明文儿规定的法律法规,从来没人给你遵守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某些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却能压死人、吃了人。
程宇拉过罗战的手腕捏了捏,眼神儿含着歉意。
他不想让罗战误会他嫌弃他、不愿俩人并肩走在一起让熟人看见,他真没有那种意思。他想跟罗战在一起,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恰恰是因为珍惜眼前人,才担忧未来会面对某些破坏性的、无法抗拒的压力……
于是俩人一起去了香山。
那地方离管片儿远,绝对没人认识他俩。
临近农历年的香山公园儿,红叶早就落得没影儿了,稀稀疏疏的游人漫步在山路上。
罗战瞧见山脚下一个糖葫芦摊儿,一大把一大把山楂山药橘子的冰糖葫芦,在寒风中红艳艳地抖动。
罗战拉住程宇:“哥给你买个糖葫芦吃!”
程宇白了他一眼:“这大西北风儿刮的,都是土,多脏啊!”
罗战斜眼瞧程宇:“你就说想吃不想吃,爱吃不爱吃?”
程宇抿嘴笑。
想吃,爱吃,这玩意儿,小时候谁没吃过啊!
罗战给程宇买了个山楂夹豆沙馅儿的,又给自个儿买了一根儿冰糖大山药。
上高中那会儿,男孩子饭量大,课间都要加餐,每次上完课间操,一伙人围在学校小卖部的窗口,买奥利奥,买糖葫芦,买小浣熊干脆面。
程宇穿着学生的打扮,戴着毛线帽,在寒风中张着大嘴,一颗一颗地撸大山楂,吃得满嘴糖渣儿,咧开嘴笑着。
从山脚下往上看去,蜿蜒的山路上不是带小孩儿的家长,就是互相搀扶的老头老太太,慢悠悠的。
程宇往山顶上看了看,冲罗战挤挤眼:“十分钟,行吗你?”
罗战甩嘴:“操,你以为老子拼不过你啊?”
程宇嘴角浮现挑衅的神情:“谁输了谁给对方搓澡!”
罗战嚣张道:“小样儿的你,你等着晚上给哥搓鸟儿吧!”
俩人互相用眼神发令,弓着身子像豹子一样,蹭一下子就蹿出去!
前前后后的游人,眼瞧着不知道从哪个洞里冒出来两只大猴子,手里各举着一根儿糖葫芦,疯子似的,在石头台阶儿的山路上撒丫子攀爬,于人群缝隙里敏捷地躲闪穿梭。
罗战热得甩脱大衣,搁手里拎着。
程宇把羽绒服扒了,系在腰上。
香山主峰“鬼见愁”,海拔只有六百米,但是山道并非一条直线,七拐八绕,挺累的。俩人谁也不甘落后,摽着劲儿,不能服输啊,就这么一口气不停歇地跑,两条矫健的身影直扑山顶,八分钟就冲上去了!
程宇就只比罗战快了一步,扑到香炉峰那块大石头前,得意洋洋地回头冲罗战乐。
罗战不服气地叫唤:“我今儿穿的是皮鞋!”
程宇微微一吐舌头,小声嘲笑:“嗳,岁数大了吧你?爬不动了吧?!”
你小子还敢嫌我老了?罗战眯缝着一双狼眼,恶狠狠地凑近程宇的耳朵:“岁数大了怎么着,哥搞不动你了是吗?要不要今儿晚上试试那活儿硬不硬?!”
程宇狠狠回瞪他,唇边却全是笑模样,酒窝里仿佛填了一勺甜润润的糖桂花,脸庞在午后阳光笼罩下呈现蜜一样的琥珀色。
香炉峰顶的小卖部窗口,程宇瞧见了他小时候最喜欢喝的白瓷瓶酸奶。
程宇立时就站住了,白白胖胖的瓷瓶子端在手里是温润厚实的手感,手心儿里填满沉甸甸的回忆。
他掏出钱包:“老板,来两瓶。”
罗战从他肩膀后边儿探头说:“嗳,电视里可曝光了,老酸奶,里边儿都是皮鞋你还吃!”
程宇不以为意:“我从小就吃这个。”
罗战哼道:“废话,你小时候吃的那种,里边儿肯定没皮鞋,咱们八十年代那会儿,那人心多实诚多有良知啊,哪跟现在似的!”
程宇摩挲着瓷瓶子,嘟囔道:“有皮鞋我也吃……你小时候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酸奶吧?”
罗战那时确实没吃过两毛六这么高级的饮品,都是喝他爸爸亲手磨的鲜豆浆,外边儿卖三分钱一大袋子。
程宇觉着罗战小时候生活上一定挺苦的,虽说都是同辈人,都是胡同里的平头老百姓,可是有妈疼和没妈疼的小孩儿,日子过起来可大不一样。
程宇这么一想,心里软软的,跟罗战说:“以后我买给你吃。”
俩大老爷们儿,一人手里抱了一瓶酸奶,一路走一路喝,一边儿喝还一边儿瞅着对方傻乐,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这喝的哪是酸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