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沦落至此

小说:明末大权臣 作者:七甲兵

当初的复隆皇帝,出于“为天下计”的考虑,并没有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幼子,而是传给了永王,这当然是为了社稷江山的考量,同时也足见兄弟情深。

兄之情以至于此,弟之义不逞多让,这大明朝的皇位终究要回到复隆皇帝一系当中,而且早就有了准确的期限。而皇帝又用不娶妻不生子作为保证,进一步巩固了这个承诺。

这个承诺,重若千钧。

自古以来,为了争夺皇位,曾经发生过多少宫廷溅血的惨剧?多少父子反目多少兄弟相残,到了这个时候,却出现了揖让的形式,而且是反复揖让,真可谓是高风亮节大公无私。

但是,事实上却并非那么美好。

复隆皇帝放弃父死子继的皇位传承,采用了兄终弟及的方式,那是出于稳定天下的考虑,纯粹就是为了朱氏王朝的现实利益,避免了南北内战的出现。而永王坚持要把皇位归还,则是因为他更加清醒,知道皇帝这个东西,其实已不在一种必要了。

在可以看到的未来,有极大的概率会出现没有皇帝的情形,就算皇帝依旧存在,也不过是一种象征而已。在他接受的教育当中,未来的皇帝仅仅只是一个摆设,已经和权利二字没有多大关系了,甚至不值得再去争抢。

皇位是虚的,权利会发生转移,这种迹象已经开始显露出来,又何必去争抢一个空虚的头衔呢?

但却把翁皇后感动的一塌糊涂,立刻起身离座郑重而拜:“本宫……我代长生拜过万岁,代先皇拜过万岁,先皇识人之明以至于此,所托之效让我等生人拜服……”

不娶妻不生子,绝对是一个巨大的自我牺牲,就是为了向翁皇后和她身后的是做出一种保证,而这个保证确确实实值得信服。虽然自三代以后,从有了皇帝的那一刻开始,所谓的“禅让”就已经成为上古传说,大家都是为了皇位而进行血腥厮杀惨烈争夺,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似乎出现了“复古”的迹象,而皇帝所做的保证又确实值得信赖。翁皇后一谢再谢,先是说先皇识人之明,又说托付之效,其实就是在敲死钉脚砖而已,让皇帝没有任何反悔的余地罢了。

看着感激涕零的翁皇后,听着那些耳熟能详的话语,一瞬间长平公主竟然有些恍惚了。

因为翁皇后说的这些话,恰恰就是她曾经不止一次对李吴山反复提起过的话语。

当初崇祯皇帝曾经慧眼识人,也曾给过李吴山托孤托国之重,但是都了后来李吴山却势力大涨,虽然最终光复了大明朝,却成为皇权的最大威胁。当时的长平公主最担心的事情就是李吴山会造反,担心他会带着大旗军杀到江南,来一次改朝换代颠覆了大明的江山。

当时的朝廷根本就挡不住李吴山做任何事情,只要李吴山惦记上了金銮殿上的龙椅,只要他想过一过做皇帝瘾,那就真的无可阻挡了。

那个时候的朝廷不具备和李吴山一较高下的能力,反而处处需要李吴山的保护,当时的长平公主连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说出翁皇后刚刚说出的这些个溢美之词,对李吴山进行大肆赞扬,就是希望他能够遵守前言不造反。

时过境迁,李吴山却没有造反,看着眼前的翁皇后,长平公主马上就想到了当年的自己。

那个时候的自己和现在的翁皇后没有任何本质的分别,既没有足够的实力,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影响力,却又想保住最宝贵的东西。唯一的区别就是长平公主是为了自己的兄弟,而翁皇后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仅此而已。

看看现在的皇帝,再想想当年的李吴山,长平公主已经彻底明白了。

能不能保住皇位的关键,不在乎这些溢美之词,而是在于对方究竟想要做什么。

连永王都对皇位缺乏足够的兴趣,已经明确保证到了合适的时候会把皇位交出去。作为永王的老师,当时的李吴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要说忠勇公是大明朝的血忠之臣,确实实至名归。扶保太子定鼎江南,光复故都恢复大明,要是这样的功劳都不算是忠臣的话,那天底下就真的没有忠臣了。但长平公主却很情形的知道,李吴山不是岳武穆文天祥那样的忠臣,虽然他确实不会造反称帝不会自立为王,但他却严重确实对朝廷对皇帝的唯命是从。

从本质上来看,李吴山就是一个权臣,一个彻头彻尾的权臣,但现在的朝廷却是因他而立,现在的大明朝却是因他而兴。

李吴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或许只有现在的皇帝最清楚。

长平公主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就好像她不关心将来的大明天子到底是自己的兄弟还是自己的侄子一样。

当长平公主回过神儿来的时候,翁皇后却是说起另外一件事情:给长生找老师的问题。

过了年之后,长生就已经三岁了,按照传统,皇子四岁就应该入学,七岁就应该“出阁听经”。不论年幼的孩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具备了那样的学习能力,至少要做一个样子出来,至少应该有所准备。

所以,过了年之后就应该正式为朱长生找老师了。

这是先皇唯一的血脉,又因为早就有了继位的具体日期,复隆皇帝的儿子朱长生就是事实上的国之储君,他的老师就是太子师,以后就是帝师。

给太子找老师,那是一件非常要紧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太子师不可能仅仅只有一个人,而是一个班底,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东宫学官。

复隆一朝的开创,其实就是建立在东宫学官的基础上,不管是程园毕还是王宣同,当然也包括路恭行和李吴山,都是崇祯皇帝亲自为复隆皇帝选的老师。事实证明,这些人对于复隆王朝的建立,对于大明国祚的延续发挥出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皇嫂所言极是,确实应该给侄儿找个老师了,这事我已有了计较。”皇帝说道:“我想好了两个人选,给皇嫂参详一下。皇嫂以为忠勇公如何?”

忠勇公李吴山?

在提出这个问题之前,翁皇后已经有了腹稿,早就确定了几个老师的人选,但却从来都没有想过李吴山这个人。

皇帝这么一说,她立刻就明白过来。

让李吴山给儿子当老师,至少是老师之一,绝地是再合适不过了。不仅名正言顺而且合情合理,最要紧是对眼下的政治局面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李吴山是复隆皇帝的老师,当时的身份是稍微低下一些的“侍讲教授”,而现在的皇帝恰恰又是从“吴山军校”里边出来的,绝对可以算是李吴山的嫡传弟子,就凭这份资历,给朱长生当老师绝对是够资格了。

三代帝师的身份啊,何等清高何等尊贵,而且这么做的话,对于未来的局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然,现在的李吴山不可能再如以前那样亲自讲课亲自教学,但仅仅只是挂一个名号也可以呀。

“忠勇公为师,那自然是极好的,万岁说的另外一个人选是谁?”

“路恭行!”

路恭行也曾做过复隆皇帝的老师,同样是职位比较低的“侍讲教授”,并且和李吴山的私交甚厚,曾是大旗军前期的监军,和大旗军方方面面的关系那就不用说了。更要紧的是此人人品清贵,德行和操守都没得说。现在仅仅只是一个修撰史书的闲职,若是能够启用的话,同样值得考虑。

李吴山和路恭行已经进入备选,翁皇后又主动提出了一个人选:苏州的顾炎武。

顾炎武此人曾经是镇江为官,名声是极好的,才情学问都是上品,但却毁誉参半,缺点有优点集中在一个共同点上:博学。

这个顾炎武确实博学,经史子集诸子百家都有涉猎,国家仪典,各处典故,天文地理,兵家农事,甚至是音律丹青都有所建树。是当时难得一见的大家,却很难说是经世大儒。

这种人,说的好听一点叫做“博文多知”,说的难听一点那就是“杂而不纯”。尤其是在江南士林当中,欣赏他的人不在少数,看不起他的同样很多。

尤其是作为江南文坛领袖的钱谦益,对顾炎武的评价并不怎么高,甚至拒绝承认他是“儒生”——关于这一点倒不算是钱谦益的刻意贬低,因为顾炎武其人学的东西太杂了。

除了正统的入学之外,他还学了法家、墨家的思想,以及其他的杂学,说他“杂而不纯”倒也贴切。

但是,恰恰的因为这种“杂而不纯”,反而得到了黄得功的欣赏。当然,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因为顾炎武和江南学社经常顶牛——顾炎武本人和江南学社的关系非常非常的不好。

众所周知,江南学社就是李吴山的嘴巴,那些所谓的文人其实就是为李吴山张目,是李吴山的吹鼓手。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黄得功认为不应该从江南士林中给孩子找老师,所以才推荐了这个顾炎武……

在这个事情,皇帝完全就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竟然这个顾炎武素有大名,又得皇嫂推荐,不妨一试,找个机会试试他的学问也好。哦,对了,还有个事情需要对皇嫂提起……”

“自皇兄崩殂之后,天下服丧而禁娱业,升斗小民之生计受到极大影响,想必先皇在天之灵亦不想如此。我希望这事可以稍事缓解……”

皇帝死了之后,三年之内不许娱乐,这已是历朝历代的惯例了。虽然这个惯例在事实上很难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通常也不会坚持三年那么久,但一年却是必须的。

皇帝刚刚死去不久,你们这些个升斗小民就开始歌舞升平声色犬马起来,还有没有一点点孝心了?心里还有没有一点应有的悲伤?

三年之内,民间不许婚嫁不许办喜事,更不许唱戏听书之类的娱乐活动。虽然这样的禁令几乎不可能真正执行下去,民间总是有各式各样的应对手段,老百姓们也不可能就真的不嫁女儿不娶老婆了,但禁令毕竟是禁令,在第一年还是比较严格,尤其是在京城一带,那就更加的严格了。

受到禁令影响的小民不在少数,其中就有一个叫做何杜青的人。

何杜青,本名合度,伪清英亲王阿济格之长子。

阿济格完蛋之后,合度也被缉捕入狱,却在阴差阳错之中被放了出来。伪清很快灭亡,他在辗转之下流落到了江南。

合度根本就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而是隐姓埋名,换了个何杜青的名字混入到了戏班子里,算是在乱世之中找到了一个饭碗,终究算是可以暂时安身立命了。

奈何好景不长,何杜青跟着戏班子来带江南之后,没过多久复隆皇帝就驾崩了,禁娱令随之生效,戏班子只能偃旗息鼓。

何杜青本就不是什么戏曲名角,根本就是在戏班子里打杂的小角色,很快就被一脚踢了出来,只能沦落街头,成了一个卖字先生。

所谓的卖字先生,就是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而已,其实并不比沿街要饭的叫花子强多少。

平日里,在街头巷尾挂出一个“代写”的幌子,帮他代写书信顺便测个字什么的,偶尔客串一下神棍的职能。实在吃不上的饭的时候,就只能和那些乞丐为伍,缩在门洞里苦苦煎熬,等着谁家施舍一顿剩饭或者半个冰冷的窝头。

乞丐这个行业是有组织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丐帮。如同何杜青这种乞丐,自然不能随意行乞,时常被乞丐们打的鼻青脸肿,着实吃了不少的苦头。

天气越来越冷了,虽然这金陵宁城的冬天不似北京城那样又干又冷,也不是那么好熬的。

潮湿阴冷的天气实在受不了,代写书信的摊子已经好几天没有生意可做了,衣衫褴褛的何杜青只能披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麻袋片子,在南墙根底下瑟瑟发抖。

虽然形如乞丐,但他却不敢伸出手去乞讨,因为旁边就有好几个货真价实的叫花子,若是他乞讨的话,那就等于是侵犯了丐帮的地盘,肯定还要挨一顿暴打。

他只能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酒楼,等着里边的伙计倾倒残羹剩饭的时候,好冲上前去随便捞点什么能吃的东西果腹。这是眼下他最主要的生存方式,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到一口别人吃剩下的肉呢……

当酒楼的伙计拎着木桶出来的时候,何杜青马上冲了过去。

但是这一次,他却什么都没有抢到,反而被身后的那些乞丐们狠狠的踹了几脚,跌了个嘴啃泥,连嘴唇都跌破了,弄的满嘴是血。

当他爬起来的时候,那些乞丐们早已一哄而散,只能万分狼狈的凑了过去,在别人已经抢过一轮的残羹剩饭之中继续翻找着。

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竟然找到了一只鸡爪子,不过这只鸡爪子好像已经被酒楼的食客啃过了。

向只饿红了眼的野狗那样,捏着那只鸡爪子,万分警惕的看了看那群不坏好意的“同行”,小心翼翼的避开他们找到一个无人角落,开始美滋滋的享用这一顿“大餐”。

卤鸡爪的味道很赞,虽然没有几口肉,还有丝丝缕缕的脚筋和一层皮。若是仔细品味的话,还能尝出老白干的味道来,好像是在别人吃的时候不小心把酒水撒到了上面。

细细的咀嚼着鸡爪子上的碎骨,只要是能嚼烂的小骨头全都吞咽下去,哪怕是大一些的骨头也啃了好几遍,最终却舍不得丢弃,而是用鸡骨头反反复复的在自己的手背上涂抹着,试图沾染上更多的油脂。

他的一双手早已升满了冻疮,冻的流脓淌水,肿的好像紫红色发面枣糕,鸡油对冻疮有好处,可以跟快的愈合伤口……

远远的望着远处的雕梁画栋,何杜青的脸色明显呆滞了一下,旋即就把那根鸡骨头远远的扔了出去,就好像是丢开一块通红的火炭。

与此同时,他已经弯下了腰身,剧烈的呕吐起来。

肚子里本就没有什么食物,但他却吐的非常厉害,甚至不停的有手指抠着喉咙,强迫自己把刚刚吃下去那半个鸡爪子吐出来。

吐啊吐啊,知道把胆子都吐出来了,看着那片狼藉的呕吐物,何杜青竟然笑了。

虽然腹内空空荡荡,饥饿和寒冷始终折磨着他,但他还是笑了。

因为他自己自己不是乞丐,不是要饭的花子,而是大清皇族,曾经执掌朝局的大清皇族。

虽然大清国已经不存在,但皇帝的骄傲不能丢,骨子里的高贵更不能丢,甚至已经成为他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我是爱新觉罗家的后裔,是英亲王的嫡系子孙,怎能象野狗一样为了一点点残羹剩饭就自甘堕落?

宁可饿死,也不能堕落成这个样子!

总有一天,我让这个世界知道我的力量,让这个世界懂得我的强大……带着这个唯一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的幻想,何杜青裹着破破烂烂的麻袋片子,缩在墙根里闭上了眼睛,到睡梦之中却寻找属于他的那份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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