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小说:金簪记 作者:林中燕

看着漫修紧张的样子,雪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记得回东京城一定要来找我哦!”雪儿可爱的样子,加上雨清和芸萱的微笑,使得漫修心里的石头一下子落了下来。天哪,受你的罪还不够吗?回东京找你?呵呵,想想还真得找来,金兰妹子就住她家!

漫修也回了个挺尴尬的微笑,端起酒杯自饮了一杯。

几人散了宴席,道了几句珍重,各自回家。唯独漫修,又踏上了他无目的地的征程。

话说漫修与众人告了别,离开酒楼后便朝与东京相反的方向走去。可下一步要去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自从在开封和母亲分别后他就一直生活在被动中,山崖下,叶府,百花馆,紫嫣庄园,都是如此。现在终于自由了,他梦寐以求的自由!他想找母亲,想找杀害父亲的凶手,却毫无头绪了起来。幸得和玉夫人相助,身上有了些银两,也有了些可以携带的生活必需品,因此,一路上虽经受寒风冷雪,却也不至于为生计操劳。

且说这日,漫修已到了郑州府地界。漫修见市集上极为热闹,便也去凑了把热闹。漫修看看这个也新鲜,看看那个也稀奇,最后被一个卖乐器的地方给吸引了住,他正专心的挑选着,却听周围熙攘的吵闹了起来,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漫修好奇,便也凑进了人群。打听下才知有位年轻的公子偷了一个妇人的钱袋。

漫修向众人围住圈的中心看去,只见一个妇人正与一位年轻公子争论不休。那妇人长得人高马大,皮肤黑黝黝的,五大三粗,说是男人都有人会信。而那位年轻公子则恰巧相反,长得清秀水灵,弱不禁风,俨然一个姑娘家。在年轻公子的身上,还背着一个小木箱。

“我没偷你的钱袋!”这公子说话时都带有些娘娘腔,虽然他已经很正色的在说了。

“我都抓住你了,你还不承认!”

“我说没偷就是没偷!”

“呵,想明着耍赖啊!赶快还了我也就没事了,不然,咱们可官府上说话!”说着,那妇人便要去拽年轻公子的衣袖。

“你放手!我没偷东西,凭什么跟你去官府?我还有急事,你赶紧让开!”

“赶着去投胎不成?急事?老娘我也急!你偷了老娘的钱,还让老娘赶紧让开,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这位大姐,我真的没有偷你的钱袋,连你的钱袋长什么样子我都没见过。”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有本事让我当众搜搜身!没有,我给你磕三个响头!”

“你这是无理取闹!”

“哈哈,不敢了吧!东西明明就在你身上,还狡辩!”

“好,咱们就去官府理论!”年轻公子被逼的实在没办法,只得选择了这条路。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堂堂一个公子,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哪斗得过你们!什么是官?上下两张口,说什么就是什么!什么是理?有王才有理!我也没要求别的,只你还了我的银两便是,也不多,只一百两!咱们就两清了!”

“什么两清!我哪里有拿过你的银两!刚才不是你说要去官府的吗?怎么我说了你又不肯去了呢?”

“我可是个一没钱二没权的小老百姓,好容易东拼西凑给我当家的治病的钱却又被你一把拿了去,你还有良心吗?你看你,穿的这么好,还缺我这几个钱了吗?你就当发发善心,做做好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还了我吧!”

经妇人这么一说,周围同情妇人、鄙视那年轻公子的呼声便更高了。年轻公子看看四周,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我说你怎么跟个大姑娘似的!磨磨蹭蹭的干什么,赶快还钱!……哟!这是怎么了?偷了人家的钱,这还是要哭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娘欺负你了呢!”

“我没偷!没偷!我从来就不会动别人的东西!为什么要冤枉我!”

“少废话!快还老娘钱,否则老娘可要当众搜身了!到时再找出来,恐怕你这脸就没地儿搁了吧!”

“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拿了你的钱袋!”

“我看到了!”

这时,人群中有一个穿着极不讲究,嘴里还叼着根儿干草的女孩儿吊儿郎当的站了出来,但看年龄,也不过就十六七上下。

“这位姑娘,你说话要凭良心!”年轻公子对着站出来的女孩儿说道。

“我呸!你叫谁姑娘那!爷从小到大还没听谁叫过我姑娘!”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这位大姐的钱袋了?”

“哪只眼睛?两只眼睛!本来以为你还了这位大姐的钱也就罢了,想不到你还这么死皮赖脸!我以为我的脸皮就够厚的了,想不到一山更比一山高啊!要不要我现在就把赃物给你拿出来示众啊?”

“好,你拿!你拿的出来我任凭处置!”

“好!这可是你说的!要是我从你身上拿出来了,也不用多,你就双倍赔给这位大姐,如何?”

“莫说一百两,如果你能从我身上拿的出来,就是二百两,我也赔!”

“好!众位乡亲可都给做个见证!我这就拿给你看。”

说着,这女孩儿便走到了那公子的身旁,她刚要伸手去拿,那公子却下意识的一挡。

“怎么,怕了?怕了就主动还给这位大姐钱啊!”

“谁说我怕了!我是怕你动手脚!”

“哈哈!你这贼偷儿,偷了人家的不说,现在反倒赖我手脚不干净了。众位乡亲可都看看,我手上有什么吗?”

的确,女孩儿的手除了脏兮兮的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可拿了,你可看好了!”

女孩儿又要动手时,却被年轻公子一把推开了。

“又怎么了?”

“你说,在哪里?我自己拿?”

“哼,你自己拿?恐怕就拿不出来了吧!”

“那好,就让那位大姐自己来拿!”显然,年轻公子很不信任眼前这个看起来像小混混的女孩儿。

“好,我可说了!就在你衣服的前襟儿里面!我亲眼看到你放进去的!”

此话一出,那丢钱的妇人便立刻将一扯年轻公子衣服的前襟儿,手往里一掏,竟真还拿出来个钱袋,围观的众人不禁惊呼,连那公子也傻了眼。

“大家看好了昂!这可是整一百两!”妇人边打开了钱袋,边拿着让众人过目。

围观的众人开始议论纷纷,有说要把这年轻公子送官的,有说才让他赔那么点钱便宜了他的,有说这女孩儿眼睛真尖的……一时间众说纷纭。而那公子则还是傻呆呆的站在那里,怎么自己身上还真有个钱袋,而那钱袋里还恰巧就是一百两呢?

“这下你没话说了吧!钱呢?赔的钱!”

“我……”

“不是想赖账吧!这儿的人可都是证人!”

那公子使劲咬了咬嘴唇,无奈,证据确凿,只有赔钱了事。可是,自己分明就没偷过什么钱袋,怎么这钱袋竟长腿跑到自己身上了呢?真是越想越觉得委屈。

“快点,赔钱!”

年轻公子无奈,只有照办。可就当这公子要掏钱给那妇人的时候,却又听得人群中一声“且慢!”

众人都望过去时,却是漫修。漫修虽身着麻布衣服,却掩盖不住他俊美的外表,因此,他一亮相便引得众人喋喋的议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叫‘且慢’?”女孩儿有些不高兴的说道。

“我?我的身份多了,这次权且只当个说公道话儿的人!”

“公道?”

“是!公道!”

“莫非我冤枉了这位公子不成?”

“是,你冤枉了他,而且,我知道,谁是真正的小偷。”

“是谁?”先前的那妇人抢先一步问道。

“这位大姐先莫着急,我一会儿自会告知。可否先借钱袋一用,我这就可以证实到底是谁偷了你的钱袋!”妇人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刚从那女孩儿手里拿回的钱袋递与了他。

“各位,钱袋虽在这位公子身上发现,但毕竟经过小偷之手。可有疑义?”

“那是自然,不然怎么能算偷呢?可又如何能证明谁是真正的小偷呢?”

“还请稍安勿躁,且听我细细说来。我现在是用右手拿着这位大姐的钱袋,现在换到左手上,大家可看仔细,我的右手手指上有何不同?”

“咦?右手食指和拇指上都沾有金色的粉末!”

“对,也就是说此钱袋用金线缝制而成,时间久了却有些褪色,为了让钱袋看起来如新,后来又撒过金粉做饰。如此说只要碰过此钱袋之人,手上必沾有金粉。那现在除了这位大姐和我之外,在场的另一个手沾金色粉末之人便必是小偷!众位说是也不是?”

见围观的众人都点头称是,唯独刚才站出来的那女孩儿面色有些紧张,悄悄翻开双手,往下瞧着。

“你不用看了,就是你偷的!”漫修直指刚才站出身来指证年轻公子的那女孩儿。

“你血口喷人!”

“那好,你和这位公子同时亮开手给大伙儿瞧瞧,谁是谁非,自有分晓!”

第一百零一章 比武招亲

且说漫修让年轻公子和那女孩儿同时亮开双手让众人见证,那年轻公子无愧于心,自然坦然,亮开手后,众人一瞧,哪里有什么金色粉末!而再看那女孩儿时,却见其早已推开众人,拼了命的逃离开去。至此,真相才算大白,竟是冤枉了这位公子。

众人渐渐散去,年轻公子对漫修施了礼,并连声道谢。而当那公子问到漫修是如何得知钱袋上有金粉的时候,漫修却笑了,只又伸出了左手给那公子瞧。公子开始没会意,只看到漫修的左手干干净净的,正纳闷间,突想起刚才漫修的左手也是碰过钱袋的。可瞧去,哪有什么金色粉末啊!

原来这金粉是和玉夫人临行前给漫修包裹里放上的,只因她喜欢。漫修因精通女红,看出那钱袋是用金线缝制而成的,便悄悄的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蹭了点金粉,站出去打了场攻心战。

而那年轻公子看过漫修干净的左手后,不禁张大了嘴巴,显然为漫修的大胆而惊讶不已。

“原来那钱袋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金粉?兄台刚才是……”

“对,我是骗她的。所谓做贼心虚!只有这样,才能让小偷自己主动承认。”

“原来你不知道刚才那女孩儿就是小偷!”

“那当然,我又没长前后眼,怎么知道是她偷的?”

“那你又怎知我不是小偷?”

“看你的表情!还有她的。”年轻公子微微一笑,“多谢你的信任,在下林雨威,还请教阁下大名?”

“秦漫修。”漫修虽如是回答着,心下却是一愣,林雨威?林雨清?名字怎如此相像?而且,自刚才见时便觉脸熟,似在哪里见过一般,难道……

可还没等漫修想完,对方便说,“秦兄,我因还有急事在身,不便在此久留,等日后有机会,再报答秦兄的相助之恩!”

“哪里哪里,既如此,请!”

二人分道扬镳。

次日一早,漫修吃过了早饭,便向小二打听了路,准备继续前行。可正走在街上,只见旁边有不少人都朝他相反的方向涌去。漫修拽住了其中的一个男子,问是怎么回事。那男子道:“你不知道,这儿知府大人岳启明的千金岳明芳比武招亲,就在前街里摆下了擂台,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景儿,去晚了可就挤不到前面去了!”说着,那男子便飞一般的跑开了。

呵呵,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堂堂知府大人的千金,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搞什么比武招亲,也是有趣的很。漫修正也闲来无事,便去凑个热闹。可等他去时,那里早已人山人海。是啊,谁不想攀龙附凤,要娶了知府大人的女儿,这一辈子平步青云,可不就有指望了?

漫修又不会功夫,也无心去参加什么招亲,便找了处角落站下,看看热闹也就罢了。

等了好大一会儿,才见擂台前走出了几位官家打扮的人物。其中一个最气派十足的站到了擂台中央,而他的身后,则站着四个手握宝刀的武士。看样子,这位应该就是刚才听说的那位知府大人岳启明了。

“各位,本官今在此设下擂台,纯为小女岳明芳能觅得如意郎君。小女择婿标准,只有两条,功夫能胜小女一筹者,能通过小女问答者。只要过此二关,无论身份,无论地位,均可与小女成婚。为表诚意,只要与小女定下婚约,本官便将郑州府南侧的别苑相赠!”说到此,就听下面围观的众人中一片哗然,那别苑可是郑州府里有名的,据说当时这岳知府买时就是一千二百两成的交,再加上里面更换过的一应设施,如果是平民百姓,可谓一步登天了。

“凡成年的单身男子,均可报名。郑州府人杰地灵,本官希望能通过此次比武招亲,为小女招到一个如意郎君,也为本官招到一个才能兼备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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