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小说:大汉女学堂 作者:金佶

烂牙男险之又险地把手停住。但是他看起来横行罢道惯了,对这个地方的人物都熟悉,看起来他也认得那屠刀的这个人。

“老刘头,你不要妨碍我办事。我带这女孩去菜市吃东西呢!”烂牙男首先说道,似乎不怕不砍刀落在他身上。

“少胡说,你分明想拐骗幼童。信不信我往上捅?”拿着大砍刀的人明显并不怕烂牙男,市场上这种人很多,烂牙男不是最凶的一个,看他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他混得不好,不是市场里吃得开的人。

第一七〇章 人和人有差别

跟后世的围观群众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大汉百姓……尤其是关中百姓,豪放任侠,对于想做的事,最不畏畏缩缩,即然站出来挡,就没有怕事的道理。也不是说他们鲁莽不文,而是他们做事前,大概已经考虑到后果,即然决定去做,就义无反顾。

而他们考虑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这件事该不该做,而不是利益考量。所以这么多年来,关中地区虽然打架斗殴的事特别多,但得到游侠称号的人也更多。

钱汝君听过最有名的游侠是郭解,不过他活跃的时代是汉武帝时代,这个时代,大概只有他爷爷活着。钱汝君可不知道,他的外祖父,善于看相的外祖父,许负,将在不久之后因为得罪权贵而被处死。虽然皇帝算是个贤明的皇帝,但不代表治下就不会有事发生。在任何时代,总是有人杀人,有人被杀。

就像现在,如果钱汝君被绑架,最后发现找不到勒索的对象,烂牙男会怎么处理钱汝君,用膝盖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在大汉有些职业虽然没有个正式明称,但私底下,都以不同的方式运行着。

果然天底下四处都有好人。之前遇到萧阳,在这里遇到这个大刀男,虽然钱汝君很想在此时说话插嘴,但人微言轻,虽然她隐藏的力气很大,但不代表她就有打架的实力,她怕她主动打人的话,过不了官府那关不说,她的玄武飞华没有动发动的话,她就要被打死了。她决定还是闭嘴,看看后续发展。

“你要不要看,市场里我能叫的人比较多,还是你这个脏鬼。”大砍刀男不屑地说道。看来,即使以大汉人民的标准,烂牙男的卫生标准也是极低的。

“你……”烂牙男瞟了眼四周,本来只有他出手拐骗钱汝君,四周的人不见得会管,但大砍刀男的加入,把市场四周的人都吸引过来了。两个都是在市场混的人,这一冲突,就开始站队的时候。

或许观察到这种迹象,原本藏在不知道哪里的官役,立刻跑了出来,嚷嚷道:“都干什么呢?散开散开。”虽然这个官役显得很年轻,很懂得冒险冒难。没有像后世警察,等事情发生之后,再出来收尸。但是效果不怎么样。大汉人民也习惯官差在事情完毕后出来,比较不同的一点是,由于对尸体的重视,人民有厚葬的习俗,只要家里还有人的,都会把尸体收拢起来。免得阴魂来阳间扰扰。官差到场的时候,可能连尸体都捡不到一具。

众人看了官差一眼,还是向大砍刀男和烂牙男围拢过去。可以看得出来,属于烂牙男那一方的人没有几个。属于大砍刀男的那一方的人却占了市场大部分。

大砍刀男是市场里的专业屠夫,他宰羊还是其他动物的时候,速度极快,是市场里的扛把子。大汉民风淳朴,大有你行,我就服你的气逼,在以屠宰后肉类为业的肉市,他就是大将军一样的存在。他想要做得事情,少有办不成的。

大砍刀也不是见人就救得热血青年,在市场里多年,他已经见惯了各种事情,只要不是大奸大恶的事情,一般他也懒得管。否则,就算他本事再强,市场里也没有他容身之处。你能不能在一个地方活得好好的,向来不是看那些那些做好事好人,也不是那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普通人。而是那种动不动就挥拳头,执行他个人的行为一套行为标准的人。

大砍刀不是好人,也不是普通人。也是最后一种执行个人行为标准的人,不过,在里面,他算是见义勇为的那一类人,对朋友豪爽,薄有家财的他,也豪爽的起,时常约人在他的铺子里喝酒作乐。由于他屠宰工夫好,许多稀奇古怪的肉品,常常找上门来。以熊掌来说,他都不知道切过几个了。每次都能切的分毫不差。其他各种天上风的,水里游的,凴他摸骨技术,都能找到关键点。

或许应为这件事的关系,他砍人手脚时,从来轻松如意,不会伤筋动骨。更常拿他的屠刀,去做伤外科手术。救了不少人。也算是市场奇人。

烂牙男很快就认出大砍刀是谁。本来还装一下牛男,但看到对方得理不饶人的样子,他立码孬了,喃喃地念道:“有什么了不起的,拿着刀子就了不起嘛!小心我上你娘们的床。”

他以为他说得很小声,但是大砍刀和钱汝君都是耳朵很灵的人。钱汝加立刻觉得不好,往后飞退了一下,怕被人血溅到。

然而,钱汝君很快地发现她又料错了大汉人的思维方式,他们对老婆的重视,好像没有父母那么多。听到烂牙男想上他妻子,他竟然没有生气,而是哈哈大笑:“有本事你去上啊!我不反对。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烂牙男并没有勇气回应,知道话被人听走,而且没能惹对方生气,他就灰溜溜的走了。

他和大砍刀好像生活在一个世界,但以往并没有交集,该怎么说呢,或许就是层次不同。在市场里,大砍刀十五岁就混出头,而他混到三十岁,都还是最底层的存在。想绑架钱汝君,也不是想干一票大的,只是想混饭吃罢了。对他这样的人,绑架个小孩,讨点吃的并不是什么难事。一般对方只要配合,他们也不会撕票。只会时常去骚扰,但不会竭泽而渔,一般一年半载,就会换个对象。见到钱汝君时,他以为这次发了。没见过穿着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小孩会来肉市活动。一般来肉市买肉的,都是下人。一些贵妇不会亲自出马。至于一般人,一年半载,想吃块肉还真不简单,一般也是家里的男人拍版定案,决定今天吃肉。

“为什么他说要对你的老……妻子不利,你不生气啊?”在钱汝君看来,三十多岁这个年纪的男人,多半都有老婆小孩了。不过,老婆这个用语,还没出现,所以钱汝君尽量不去想这个名词。

第一七一章 品版猪肉

烂牙男的已经跑远,虽然跑得还能见到屁股,但明显地大砍刀男并不把他当一回事。大砍刀男的胡子长得并不是很浓密,对于钱汝君的问题,他回答的很随意,好像这件事对他来说无所谓一样:“我妻子早就进坟墓连个孩子都没给我留一个。他想找我妻子,不先得下坟墓里去?”

“……那你可以再娶再生嘛!”钱汝君下意识地说出这句话。

“傻孩子,再娶个妻子干嘛?好啦!你已经没事了。走吧!没事不要在肉市里闲晃。”大砍刀男的话,让钱汝君听得云里雾里的。似乎大砍刀男对娶个妻子似乎很抵触。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既然没有孩子,大砍刀男不应该再娶吗?难道是因为对妻子感情太深?看大砍刀的表情,似乎并不是这样。算了,不懂就不研究,这不是她来肉市的重点。重点是她要买肉。这一耽搁,更多家收摊动作都完成了。

看着大砍刀手里血淋淋的刀,钱汝君突然想道,这血,好新鲜啊!到现在都没有凝固呢?难道大砍刀这时候才在宰牲口?不对呀,这里是肉市,宰牲口的地方,应该在更过去一点的地方。

看着四周逐渐退去,回归正常的人群,钱汝君觉得大砍刀应该是肉市里的一份子。

此时,远本站的远远地,想要维持秩序的差役,才有胆子走上来道:“你一个小女孩来这里做什么。薛英杰,你又搞事。”

“大砍刀没有生事,他是救我。”钱汝君仗义走了出来。虽然没有大砍刀,倒楣的会是烂牙男,但对扶弱济幼的好人,钱汝君是不肯看他倒楣的。

“而且我来这里买肉,有什么不对。”钱汝君嘟嘴道。她不觉得自己得动作有什么问题。毕竟在后世,她家后面,就开了一家二十四小时的顶好超市。想吃东西,随时有地方可以买。

“看你衣服,穿得还不错。怎么穷到买些烂肉?还是想买烂肉去做什么生意坑人。市场里就有你们这些败类,才让规矩损坏。”差役絮絮叨叨地说道。这话,有种打人一巴掌的感觉。钱汝君觉得很委屈。她又没有采买过,怎么知道长安这么大的市场,保鲜工作做得这么差。

“小娘子也是第一次来,估计不懂得规矩,想买肉,到我家里切上一块给她就好了。黄爷就不要为难一个小女孩了!”大砍刀听到钱汝君对他的称呼,看看手上的砍刀,倒觉得有趣,对于小孩子,他一般是很厌恶的。但是看钱汝君的样子,他却觉得这女孩不讨厌。也就出手帮忙,出嘴帮忙说话。

黄剑虽然也在市场里,其至因为其身份而显得地位超然,被人尊称为爷们。平时可以摆摆谱,但他也知道,市场上有些人,还是不能对其太过凶残,不然市场秩序就会乱套。市场的秩序一发生大乱,对他们这些底层官员就是灭顶灾难。就不定就要从这个肥差踢出去,加入失业大军。

这中间的平衡,是长久衍生下来的关系,如果不是太不满意,没有人想打破。而不满意的人,向来也没机会进到这个圈子,会在第一时间被抹杀掉。

往往几十年才会出一个可以推翻现况的人,然后,再次形成新的平衡。

“好吧!既然你薛英杰要保这个女孩,那我也就不管了。你看好这个女孩,不要认他乱走。”说完,黄剑就离开了。反正,他有出现这件事,比什么都重要。回头他还能跟上头请功。说他平定了多大多大的乱事。

看着黄剑转头就走,钱汝君嘴巴张张闭闭,她发现,来到大汉之后,她的眼睛不够瞪呀!

看向大砍刀薛英杰,钱汝君决定,她还是专心解决她眼前的问题好了。她看向薛英杰,判断一下他的年纪,决定好称呼后问薛英杰道:“你手上有新鲜的肉?我不是来卖差肉的。只是我早上有事要忙,没时间过来。”

“你一个小屁孩,能有什么事情忙?还不是跟你的小伙伴玩过家家去了。”薛英杰是一个大男人,对一个小女孩,说不上有多尊重。跟钱汝君之前遇过的人很不一样。但因为钱汝君的稳重,所以薛英杰并没有对钱汝君露出不耐烦的眼神。要不然,她会知道,事情上薛英杰有多烦小屁孩。

钱汝君虽然小,但行为举止,比一个大人还要稳重有礼,这也是她一进市场,就被烂牙男,和大砍刀薛英杰注意的原因。

知道钱汝君能有这么好的家教,家境应该不错,所以薛英杰也没有危难钱汝君,不管任何时候,得罪高官权贵,都不是一件好事。唠叨完,薛英杰说道:“算你运气好,今晚我宰了一头猪,准备做成熏肉,卖到城外的饭店去。今晚就得开始准备,得忙一个晚上。”

“猪肉?”钱汝君没有忽略薛英杰口中的话,听到新鲜猪肉她眼睛一亮。在她的印象里,羊肉处理起来,比起猪肉更麻烦。主要是羊肉腥味重,需要用很多大料来压味道。这个时代羊肉虽然纯净没污染,腥味可能比较淡。但放到水饺里,钱汝君不认为味道比得上猪肉。

“你也看不起猪肉?这猪肉是我城外的养猪场里养的,别人爱吃羊,我偏爱吃猪。猪洗欢在泥水里打滚,我就天天给它洗澡,每个从出生到长大,都是最乾净的。怎么样,要就跟我走,不要我也不跟你啰嗦。”薛英杰家养的猪肉,在肉市场里是有名的。可惜,他虽然这么用心的照顾猪,但猪内的价格一直比不上羊肉。不过,长安城里但凡吃猪肉,懂门道的人,就爱找薛英杰买,比起价格高昂的羊肉,薛英杰的猪肉实在多了。他的猪肉摊,每天都要宰十头猪。多了也没。因为他晚上还要宰十头,做成熏肉,卖到城外几家饭店。薛英杰的猪肉,已经做成品牌了,在猪肉圈里广为流传。

第一七二章 新鲜猪肉

听到薛英杰的说法,钱汝君很高兴,因为完全符合他的心意。大汉虽然不能说没有诈骗,但是毕竟少得多。街边街尾都是认识的人,再加上信用值,是一个人很好活下去的标准。大部分的人,不会把骗别人当成一件得意的事来说事。而是为尽量维护信用。

尤其是普通地里的农民,他们一年到头就跟借贷脱离不了关系,时常有一部分的家当,借放在高利贷手上,或者附近大地主手上。几千来,信用是维系整个社会支撑下去的好方法。

所以钱汝君高高兴兴地对薛英杰说:“我就是来找猪肉的,快带我去看。先说好,不新鲜我可不买。”

钱汝君可不怕买回去后会不新鲜,因为空间里虽然没有冷库,在里面的东西,却不会坏,只要送进去空间里,就能保持好久的新鲜度。

刚才见市场的环境,钱汝君近乎绝望了,想着要不要做素饺子算了。但钱汝君认为,即使菜饺子,还是要放一点猪肉提味,味道才会香。所以她一直想做着万一的偿试。

如果不行,她只好买回猪肉,回去宰杀,即使再不愿意做这件事,再没有经验,会浪费很多的肉,但总比让人家吃烂肉饺子好。做人要有良心,做菜给别人吃更要有良心。钱汝君向来是一个本着良心做事的人。

东市面积虽然很大,但肉市的范围并不大。只走一百多步,钱汝君就跟着薛英杰走到他的店面上。他的店面门面并不大。只是有边门能让人走进去。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以卖肉为生。

钱汝君不知道,大砍刀走得是大批发路线,做得主要是技术活,以屠宰为业。在肉市里,算是少见的。反而是活牲畜那边,比较常见这个职业。

据说,薛英杰会选择在这里落户,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父亲、祖父都是肉户,他算是继承祖业。

“这是你的店?看起来不像开门做生意的?”钱汝君评价说道。

“开店做生意还要什么标准吗?”薛英杰闻言,没有直接回答。他觉得这样好静不好动,并且沉稳的孩子,真是少见。如果小孩都是这个样,他就不会讨厌小孩子了。他最怕个性跟他像的孩子。那简直是无法无天。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他想到小时候干掉的那些地痞流氓,真觉得人生也就是那么回事。

“你看,别人都把门都打开,让客人方面看肉挑选。”钱汝君说道。她的语气很平和,倒是不怕惹火眼前的人。

“懂行的,就知道我家有好肉。我家从祖父那一代,地盘就在这里。光靠那些懂行的人,我生意就够了。我还想过日子,可不想整天工作。”薛英杰哈合大笑说道。在大汉,他这种想法,也算是奇葩了。因为他工作,不像一些混混只想打秋风过日子,从别人身上黑点钱来花。但是又不像勤勤垦垦工作的人一样,每天只想多挣点钱。在后世,这样的人才是正常人。

门口等了一些人,看起来大砍刀薛英杰出门这一段时间,来买肉的人都没有走,而是留在这里等他。他们知道薛英杰虽然偶而会出门去忙,但不会在肉还新鲜的时候,离开太久的时间。

从房间外面,就可以看到薛英杰屠宰的现场。

来的人都是老顾客,也就是老顾客,才会知道薛英杰什么时候宰杀猪肉。人们毕竟还是希望买到新鲜的猪肉。

早上宰杀的猪肉如果一个小时内卖不掉,薛英杰也会二话不说,开始把肉熏制起来。经过熏制,猪肉会发出别样的香味,而且保存期限更可以拉长。

至于用盐腌制,在这个时代,显得太过奢侈了。

钱汝君看了看薛英杰用来熏制的木料,猜不出是什么树木,她对树木并没有什么研究。

不过,她对猪肉的研究就多了,好的猪肉,刚屠宰之后,没有什么太重的腥味,经过放血之后,只要没有跟血放在一起,气味还是比较新鲜。

钱汝君没有理外面这些人的交谈,直接走了进去。只有亲眼看过,她才能安心选择薛英杰的猪肉。不然,会聊天臭屁的人多了,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来自于后世骗子横行的社会,钱汝君对人有着天然的不信任。

她看放置在桌子上的猪肉时,第一眼倒不是看猪肉,而是看桌子。如果桌子不乾净,你又怎么能期待看到健康的猪肉?幸好,钱汝君看到色泽虽然黝黑,但乾净的桌面,然后钱汝君看向猪肉。表皮并没有斑痕,很少有血水或水渗出。瘦肉部分颜色浅,呈淡粉色,有光泽,白色脂肪呈现乳白色,肥肉部分,大小适中。这时代,应该不会有瘦肉精这种东西。而且,肥肉的价格在大汉,应该比瘦肉贵。因为肥肉还能回家炸油。算是家里重要油脂的来源。其实,猪油煮东西,比植物油来得香。钱汝君开的店,以后档次的酒楼,应该会用猪油来煎煮食物,至于外面的摊贩,用植物油就行了。毕竟现阶段,钱汝君还拿不出空间猪油,这样说起来,植物油的品质,搞不好比空间猪油来得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砍刀薛英杰已经带着外面的客人走进来了。钱汝君注意到,大砍刀一直没有把刀放下,好像提着刀不会累似的。但进来的这几个人,全部对薛英杰的大砍刀无视,彷佛他拿着刀是很正常的,哪天刀子不见了,他们还要多看薛英杰几眼,找出不合常理的地方。

“小女孩,猪肉你要不要,要的话,你先挑。先说好,肥肉的部分,每斤六钱,瘦肉的部分,每斤四文钱。”薛英杰没有理其他人,先对钱汝君说道。

“我要,不过这些肉你先卖给他们吧!你帮我在现宰两头猪,我给你还是按斤计价。”钱汝君衡量了一下,反正空间里能装得下,又能够保鲜。一次买多一点,总比天天跑来方便多了。

第一七三章 水煎包

“两头猪?小妹妹,你该不会不知道猪有多大吧?你眼前的猪肉,我已经卖掉不少了。”薛英杰并不希望他养的猪白死,总要进人的口腹,让人享受到他的美味!

养猪的人并不多,薛英杰很想改变现状,让猪成为餐桌主流之一。可惜,别人对他花费这么多心力在猪只上面,并没有太多想要仿效的想法。幸好,现阶段,靠猪只糊口已经不是问题。

对于钱汝君夸张的数量,薛英杰并没有感到高兴,而是眉头皱了起来。“而且你们一家人也知不掉这么多猪肉吧?你知道,猪肉不能久放。”

“谁说我要自家吃的,我要出去做生意啊!而且我有特殊的保鲜技巧,不需要告诉你吧!”钱汝君说道。对于薛英杰认真对待猪肉的态度,她并没有任何反感。反而对薛英杰起了爱才之心。认为这个人要是能帮她养殖多好,要是用空间饲料和空间泉水来喂养猪,猪的品质一定能提高许多。比她在钱家农场养的猪,品质更好。毕竟,钱家农场里的五女,对养羊有一套,但对养猪来说,是一个大外行。而未来,猪必定会成为钱汝君事业的一大主力。不过,薛英杰看起来活得不错,而钱汝君现在口袋里的钱,还没有人家多呢!想要把人才收过来也不是你有钱就可以的。没有机缘,这是不可能的。

“我给你杀一头猪吧!你在哪里卖,我要检查之后,才准你卖出。猪肉放到明天早上,都不见得新鲜了。更何况,做什么生意,一天能卖这么多?就算是开饭馆得也不行。”说完,就不理会钱汝君,招待起其他人,大家纷纷涌上来,指着想要的部位。薛英杰会看猪的成色,适当的改变价格。买的人也没意见,知道薛英杰的眼光贼准的。会这时间来的人,没有一个是新人,都能相信薛英杰。

钱汝君就看薛英杰,把手上那把大砍刀,用一勺清水清洗乾净,然后手起刀落,依照客人的指指点点,很快的切出一块肉质成色一致的猪肉。她注意到,从头到尾,薛英杰都没有用磅秤,把肉用荷叶包起来,用草绳困绑之后,就交给对方,对方也就这么收下,付出价钱。

世上多奇人异事,难道薛英杰的手能代替磅秤秤重?钱汝君觉得,她好像做不到,看着薛英杰的表现,钱汝君的手有点养,也很想测试下自己的能耐。

等客人都送走之后,薛英杰并没有马上开始处理钱汝君的事,而是将火盆点起,将肉挂了上去。火盆里,是他用另一把刀削下来的木屑,这一次,要不是钱汝君的眼睛已经变好,还真的看不出刀子的走向。

可见得薛英杰的刀工有多好,看到这样,钱汝君更觉得可惜,人才啊!不过,他为什么不替他杀猪呢?

“你怎么不帮我杀猪?”有问题就问,是钱汝君自认为的美德之一。

“等我先把肉挂上,放久了,肉的味道会慢慢流失。做成熏肉也不好吃了!告诉你,有些店,可是把这些熏肉当成羊肉或其他肉卖的。哈哈哈……”薛英杰说道。

钱汝君很反感弄虚作假的行为,但想到刚才在肉市里看到的可怕情景,她反而觉得这些猪肉,要比那些羊肉、鸡肉好。最起码,钱汝君觉得薛英杰在整洁方面,要做得比别人好。

对于薛英杰说要检查肉品状态的要求,钱汝君有点为难,但还是勉强同意了。不然,她就拿不到猪肉了。至于薛英杰要检查,他完全能看到最新鲜的猪肉。只是怎么保鲜的,解释起来很困难,但这时代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说独门秘方,别人想要探听,只能自己想办法,要想从钱汝君手上探知。钱汝君身上虽然有很多破绽,但是想要找出根源,无疑地比打开石头还难。毕竟,这时代没有强力火药,用得是热胀冷缩的原理来开山炸石。

薛英杰不愧是高手,他店里有两个伙计,帮他做辅助工作,但操刀放血,一直是他亲自动手,然而,整个过程,他只用了十分钟。

肉块就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放在一个大盆子里。

“我让你帮你提回去吧!顺便看看你住哪里!”薛英杰说道。他说得出,办得到。即使撇下工作,他也要看清楚他卖出去的猪肉能得到好的利用。

“不用,你明天到雍门外就能看到我了。我准备在那里卖。”

“你若要在那里卖猪肉,应该不会好卖吧?其实,不管在哪里,猪肉都不会好卖。”

“你是想说除了你这里以外?放心啦,我不卖猪肉,是卖水饺和水煎包,再加一点玉米浓汤。你要是有兴趣,能来尝尝。”钱汝君把她的打算和盘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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