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心之所向

小说:鸳盟书 作者:珑白

很奇怪,在北京城里从来不辨方向的他竟然分得清东西南北。许轻的英文发音很好,分析也很透彻,她对父亲说,要么是没家教心理阴暗的野孩子,要么是处心积虑来争家产的非婚生长子。不管是养狗还是还风流债,用钱打发走就行了,何必引狼入室。

肚子饿了,口袋没有台币,开始想念李烨煮的方便面还有项目部川菜师傅最拿手的辣子鸡,最想吃的还是宁阿姨烙的韭菜盒子。坐在旅行箱上看电子屏上循环的汽车广告,亮银色西装的气场高不可攀,那个笑起来比梦更干净的男人正是容可谦。

电子屏对面的绿色幕布引人围观,高清监视器前遮住脸的导演举着标牌,繁体字写着“寻找最后一滴眼泪”。

规则是两分钟内在摄像机前哭出来就可以得到免费自助餐券。

跃跃欲试的人们大多是源于积累新鲜体验或是用久违的发泄中和太过纷杂的情绪,从客观世界里暂时分割出来搜寻那个只从属于本我的自己,如果那个自己真的存在的话。

排在学辰前面那个自语“我注定是要靠脸吃饭”的女孩子站到了幕布中央,她的漂亮也经得起推敲,惊艳却不疏离,太过丰富的表情有种少根筋的亲切感。

水钻耳骨透过长直发闪起廉价却不庸俗的光,低头再抬首,唯美的溪流缓慢清澈。

学辰是下一个,泪水未经眼眶直降地面,用时比她更短。

看到导演ok手势的同一时间从工作人员处领取了餐券。

“你怎么做到的?”学辰走向街对面小饭馆时,那个女孩问。

顺理成章地共进午餐,女孩一直没停口而学辰只是不时应和的听众。她叫谭歆竹,是保定老家一间私人食品公司的厂花,她每天做的就是站在员工通道里看守两层楼高的冷却塔把两万只炽热的面包降到常温,她觉得自己的工作性质跟火葬场看炉人有共通之处,改变着人或物的温度同时让自己变得麻木。

厂里不会有谁跟她探讨戈夫曼、布莱希特或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戏剧理论,只有投其所好的车间主任请她看过一场话剧,光影邪魅中,缺了小手指的粗掌隔着皮革夹克摆弄她肩带的蕾丝边,不堪骚扰的谭歆竹辞职离家,在北京签了模特公司,交了几千块培训费发现被人诳了之后到韩国打工,在东大门卖了三年衣服,布料一上手就能分析出大概的成分。而如今,决定去北京打拼的她,给自己放假独自旅行。

“你刚才上台的时候我录像了,特上镜,哭碎了我的少女心,传网上了啊!”她兴奋不已,未经容许就出卖了学辰的色相。

“别……”他想阻止哪还来得及。

谭歆竹吃到半饱,歇口气:“你哪里人?”

“北京。”他答着,但似乎又不太确定答案。颜院长曾说,他跟清如一样,他的心不在这世上的哪一头,他会飞,没头没脑地飞,最终成为天上的星。

老者的预言被时光淬炼成金,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没飞上天,也找不到着陆点。

“北京有四种人,城里人,农村人,有户口的外地人,没户口的外地人。你是哪种?”谭歆竹的问题,犀利,直接,还有高度的概括性。

学辰不由笑了:“我在农村住过,在城里住过,有户口,但活得像个北漂。”

“喂,你怎么连吃饭的时候都不开心?不吃给我。”她对他的回答先是一愕,随即夹走他盘中的牛肉,“林语堂先生说了,人世间,如果有任何事值得我们慎重其事的,不是宗教,也不是学问,而是吃。”

某种程度上说学辰和她是雷同的,有梦的人都有故事,而故事的主核悲喜参半。看事情的态度控制着幸与不幸的相互转化,所以学辰笑了,因为他发现抛开可有可无的形而上,填饱肚子,情绪也就饱满了。

“您这是他乡遇故知还是桃花朵朵开啊!”身后的语调平缓清透,可在学辰耳中却像一声尖锐的急刹车。

“不把你找回去,老许一个眼神就能把我劈两半儿。”那是许轻的声音,只听一遍,学辰便记住了。如果在望着对方的第一眼的时候就确定那是你的心之所向,所有感官都会变成细腻的触角去纠缠那个人性格里的细枝末节。

许轻被门外的一大簇阳光推进来,半干的头发微微泛出了灰红的颜色,她走路很轻,步伐却不小,脚尖一跃一跃的,像在钢琴的黑白键上玩儿跳房子的游戏。学辰位于“房顶”位置,许轻懒懒地拽他胳膊,拖起战利品便要走。然而看上去过分瘦弱的骨架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般柔软无力,学辰定定坐着,许轻触碰他的手立马尴尬起来,这尴尬引发了她体内一阵龙卷风般的莫名心动。

学辰抬首望着她的发丝,她的脸,移开自己的身体,抿唇不言。

“干嘛不说话?”许轻耐心殆尽,“catgotyourtongue?”

“你很喜欢猫。”他听懂她的话,她在问你是不是哑巴啦?哑巴,小时候村里人都这么叫他。

“你怎么知道?”许轻警觉地眯起眼睛,她的瞳孔和猫一样,有新奇的光。

“这句俚语还有刚刚你跟许叔叔说的话用了很多cat,比如……”他扬起脸来,发间有风路过,“that\''slikeputtingthecatnearthegoldfishbowl引狼入室。catshidetheirclaws知人知面不知心。”

“就你那学历,这都听得懂?打定主意不回家了是吧?”许轻饶有兴致地问,同时双手拍在餐桌上。

“嗯。”学辰继续放大感官的触角,低低的目光发现她无名指上的银色戒指印有forever,那字迹如墨,像个黑色纹身。作为一名骨灰粉,学辰自然知道容可谦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最喜欢的词汇是永远。

许轻抚上戒指,兀自说道:“聪明的人不会浪费唇舌,保重!”她跟餐馆老板闲聊几句便出门了,步伐里有拨云见日的轻快。

谭歆竹的口香糖吹出个很大的泡泡,待它破灭便吐掉:“你妹肤白貌美大长腿,从头到脚新品武装,光那一只鞋就够我往返机票了。美则美矣,只可惜满身火药味儿。”

学辰笑了,于他而言,许轻便是一支顶在他太阳穴的枪,他宁愿扣动扳机把自己了结在刹那的火花里,陪葬的是只看一眼就无法熄灭的爱情。

人类终归是肤浅的动物,她太漂亮,他败给了一具皮囊、一架白骨。

好在他没忘了,他的任务是让她悸动。

学辰叫来服务员,买单时明细中无故多了二十斤酱牛肉,外卖已经坐上外送的摩托车,订单无法取消。

许轻再一次被大簇的阳光推了进来,直接坐到学辰身旁,她的威胁很轻柔:“聪明的人之所以说的很少是因为习惯用行动跟人对话,你身上没钱,要在这洗碗抵债还是乖乖跟我回去呢?”

谭歆竹取出钱包往她面前一甩,话却是对学辰说的:“先借你应急吧,最看不了穷人挨欺负,我可要开骂了,躲开,别溅你一身血!”

许轻掩口打了个喷嚏然后出人意表靠上学辰的肩,冰凉的发丝透过颈窝迅速生长在他汗毛上,皮肤上,心脏上。他听到她说:“使劲骂,别忍着,我不介意被嫂子教训两句。”

“你妹呀?家庭内部矛盾我可不掺和。”谭歆竹装好钱包走掉,没有道别,背影颀长如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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