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等到有一天,他真正将权力都握在手里……萧冲邺此时也只是颔首,道:“正是。”

陆莳兰便说:“江大将军长得与江姑娘倒不大像。”

江善善相貌与其母相似,的确与父亲不像。

“是啊。”萧冲邺只简短答了一句,并不想与陆莳兰讨论江善善,就转而说起了其他。

***

不在军中时,霍宁珘早上有沐浴的习惯。尤其是夏季。

长骁侯府浴房里的玉池修得极大,霍宁珘沐浴时不喜有人近身伺候,要等他出来了才让人服侍。

王奚等在门外,觉得自家爷今日在浴房待得有些久,等霍宁珘随意披着件袍子走出来,便赶紧让侍女上前,拿柔软的棉帕,为霍宁珘将滴着水的长发给绞干,再以簪挽发。

拾掇好了刚到书房,霍宁珘正准备看王奚新送来的一批奏折,便见他皱着眉禀报:“七爷,陆御史今早被皇上召见,两人一起在太液池赏荷。”

霍宁珘闻言,眯了眯眼,看向窗外片刻,似乎在将什么情绪压抑下去,最终只淡淡道:“皇帝还真是越大越不像样,跟块膏药似的,只知道粘着女人。”

“……”王奚突然想起自家主子前些天总是去找陆御史的时候。不过,也只有眼前这位敢评价皇帝为膏药的。他想了想说:“七爷,您要不要进宫看看。”

霍宁珘静默片刻,道:“不是跟你说了,以后有关陆槿若的事,不要再向我禀报?”

王奚微怔,虽然霍宁珘的确这样说过,但他心里还是不踏实,他瞅了瞅自家这位爷的神色。主要是他跟在霍宁珘身边太久,若说这位爷主动跟在哪个姑娘身后转,还真是破天荒头一回。

他不也是担心,说不得什么时候,七爷突然就回心转意了?而且,也的确觉得陆御史与自家主子是天造地设的般配。

王奚不得不道:“七爷的确说过,但我……担心万一七爷改主意呢?所以多问问。”霍宁珘的确不是个轻易更改决定的人,但他总觉得,对陆莳兰的事,似乎不能用以往的经验来推测。

霍宁珘转眸看了看王奚。这人倒不愧是跟他这样多年,既是个人精,又是最擅于揣测人心思。他却是仍旧没有要进宫的意思,只拿笔开始在奏折上勾画。

王奚见状,便不再说话。

霍宁珘一个上午,都没有问起陆莳兰。他处理公务的速度快,一本接一本奏折,一目十行,却总是能迅速抓住关键点,作出最妥当的批示。

直到晌午过后,霍宁珘去了关押昨晚刺客的暗室一趟。回来又亲自写了两封信,命人发往西北两地,才从一叠奏章里抽出一本薄册来,道:“王奚,都察院这份巡察光禄寺的报告写得不清不楚,派人让陆槿若过来一趟,解释清楚。”

王奚答:“陆御史恐怕不方便过来。她尚在宫里伴驾。”总不好去宫里请人。

想想又说:“七爷,我挺不放心陆御史的。上回在芙蓉园的事……你说,皇上这次将陆御史留在宫里这样久……”

霍宁珘没有说话,只冷笑了声。

***

太后在行宫避暑,不在宫禁中。霍宁珘也不来过问陆莳兰,萧冲邺哪里会轻易放她走。

他甚至想说动陆莳兰,等三法司官员遇害一案了结后,还是调到御前。萧冲邺已经改变想法,他不求暂时能让陆莳兰为他恢复为女装。因为,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尽快收拢权力。

但是,他可以让陆莳兰以男装的身份在身边,这其实更为方便……比如,像现在这样,他在办公务,陆莳兰则可以为他研墨,红袖添香,也可以为他出谋划策,还可以……将她抱到龙椅或是龙案上……

之前萧冲邺担心霍宁珘知道“陆槿若”是女子,但现在,陆莳兰的男装,反而成了便利他的“好事”。

萧冲邺想着,霍宁珘总不能直接公布陆莳兰其实是个女子,是他的未婚妻。那岂非把陆家的欺君之罪摊给所有人看么?

萧冲邺便看了看一旁帮他做朱批记录的陆莳兰,梁同海却是道有官员求见。

是吏部送来各部新拟任官员的候选名单,大致人选都已经定了,只是请萧冲邺在其中做二选一,或是三选一,萧冲邺想了想,道:“请首辅进宫一趟。”

萧冲邺没有让陆莳兰回避。他要调陆莳兰到御前,终究要过霍宁珘这关的。

萧冲邺看到不疾不余迈步进殿的男人,便道:“小舅舅来了。”

“嗯。”霍宁珘见礼后,目光在一旁添桌后写字的陆莳兰身上略微停留。

陆莳兰也立即起身,过来拜见首辅。

霍宁珘看看她,也坐到一旁皇帝命人为他专设的位置。

萧冲邺便拿出吏部给的名单,在与霍宁珘讨论了一番六部的职务后,道:“小舅舅,怎么,此次吏部没有拟都察院都御史的候选么?”

“嗯。臣打算等连颂心半年后从东南回来,让他担任都御史一职。这段时日,便由臣暂管着。”

“小舅舅打算暂兼都御史,直管都察院?”萧冲邺琢磨着霍宁珘这话的意思。

“不错。”霍宁珘慢慢端起茶盏。

这下连陆莳兰都惊讶了,随即她又想到,看来是因为毛方晋的案子,首辅对都察院的工作很不满意,决定要亲自抓一抓。

的确,佥都御史都出了这样的事,可见都察院对内执纪松散。身为御史,却做不到严以律己,自己都身不正,如何去监督他人?”

陆莳兰面容愈发严肃地点了点头。看来,以后的公务得更加忙碌。不过,她倒也不怕。

萧冲邺则是沉默片刻,他也清楚,毛方晋这案子,不止毛方晋本人不干净,拔出萝卜还带出泥,牵扯出另两个都察院官员。因此霍宁珘才让都察院自己来办这案子,给都察院挽回些威信颜面。

但以前那样久,霍宁珘也没有打算要暂兼都御史。为什么现在就要了?

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除了因为陆莳兰,还能因为谁?

萧冲邺心中升起一股强烈愠怒,他的音调倒是如常,只是却不同意:“我知道小舅舅对都察院现在的情形不满意,但也用不着亲自兼任罢?这样太辛苦小舅舅了。你本就百务缠身,怎能再抓都察院的事务?”

霍宁珘慢慢对上萧冲邺的眼睛。

第39章

殿中一片沉寂。

对萧冲邺而已,面对的是一种令他感到全然陌生的目光。

在他的印象中, 霍宁珘从未这样看过他。深沉逼仄, 带着审视。

不再是舅舅看着自家小辈的目光, 而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宣示主权的目光。带着危险意味。

萧冲邺第一次知道,原来成为霍宁珘的对手, 是件这样可怕的事。因为在过去,他的这个小舅舅, 一直都是他最坚强的后盾,刀锋向外。所以,他从没有体会过, 真正站在霍宁珘的对立面, 是怎样一种感受。

本在一旁低头写字的陆莳兰察觉到什么,抬头看向另一边沉默对峙的舅甥片刻。她先看了看萧冲邺,又看向霍宁珘, 眉心渐渐蹙起。

萧冲邺察觉到陆莳兰探究的目光, 搁在膝上的右手慢慢收紧。他略作思索, 道:“小舅舅,朕是不希望你太辛劳。若你实在觉得有必要,那便按你的意思办罢。”

霍宁珘自然也察觉到陆莳兰在看自己, 他放下茶盏,身体以放松的姿势略往后靠着椅背。因为萧冲邺先作退让, 霍宁珘便结束了对峙。

萧冲邺毕竟是他的亲外甥。在霍宁珘看来,对方肖想陆莳兰的行为, 就是个不懂事的小辈的表现,该教训的时候便要教训,但霍宁珘对这个外甥,一路行来也算付出良多。人对于自己付出过的东西,自然都是有所寄予的。

霍宁珘希望萧冲邺能成长为一代明君,开创盛世。但他又得为自己和自己的家族作打算,谋利益。他也在把握着这个度,因此才会完全不干涉皇帝对他自己私库的敛财与建设。

萧冲邺略松口气。他今日原本打算提出调陆莳兰到御前,但现在却觉没有必要了。现在说,也是做无谓的口舌。

在萧冲邺心中,一直都是不满的。

他明明已登基,但霍家的每一个人,包括他的母亲,都还把他当成孩子。但实际上,他已经长大了,无论对于权力还女人,都有了男性天生的想要掠夺的强烈**。

霍宁珘也就比萧冲邺大了四岁而已。随着君臣界线的划定,萧冲邺已渐渐忘记,这个年纪不大的舅舅,是如何一步步扶他登上皇位。

但方才那一刻,萧冲邺才知道自己与霍宁珘的差距。

但越是这样,萧冲邺压抑的斗志越是旺盛,霍宁珘越是强悍,越能挑起他的战斗欲。

萧冲邺便突然指着这新拟官员名单的一处,道:“小舅舅,朕觉得这两个位置的人选不大合适。”

霍宁珘在都察院的问题上寸步不让。那必然要在别的地方让一让,以安抚皇帝。霍宁珘也是有意如此,借以看看皇帝现在的打算。

果然不出所料,皇帝动的是兵部和营造司的人。他对霍宁珘拟选的人不是很满意,打算另选。

霍宁珘略作沉默,这次倒是很好说话,道:“可以,皇上提的二人,臣让吏部调查一下,若无瑕疵便用罢。”

萧冲邺心里一时滋味难言。

待霍宁珘与陆莳兰都离开了,殿里没有旁人,萧冲邺才道:“梁同海,你说,朕的小舅舅现在是在做什么?他现在是给朕机会吗?因为朕是他亲外甥,所以他不想轻易动朕?只要朕乖乖的,不要再打陆莳兰的主意,他就不会对朕下手。他是这个意思吗?”

梁同海后背一寒,不敢答话。

萧冲邺也不再说话,却是慢慢笑了笑。

别说霍宁珘与陆莳兰只有一张久远的婚书,压根没有成亲。就算他们真的成亲了……陆莳兰真是成为他的舅母,他总有一天,还是会抢走占有她。

当然,到那时,他也还是会弥补他的舅舅的,他会另挑几名绝色美人让他受用。不叫他太失落。

***

陆莳兰回府之后,阿眸便上前服侍她更衣。

她一边帮陆莳兰脱着外裳,一边道:“公子,我做了你爱吃的甜瓜冰和五色小圆子,就等着你回来呢。”

陆莳兰低声笑道:“是你自己想吃,怕嬷嬷说你罢?”

她说完仔细观察阿眸这张娇艳甜美的脸蛋,越看越觉得,阿眸的容貌,就像是江照英的柔化缩小版,便问:“阿眸,你还记不记得,你被拐之前,小时候的事?”

“不记得了。”阿眸道。她有记忆以来,就在南京城里的采蘅阁,便说:“公子怎的突然问这个?”

陆莳兰很了解阿眸的性格,若是想要帮她寻亲,还得先与她说一声,也得先问问她的意思。便实话说:“我今日……偶然看到一位大臣,和你的面貌颇为相似。一时有些感触。”

阿眸顿时明白:“公子是怜爱我,想帮我寻亲?不用了。”

见阿眸这毫不上心的样子,陆莳兰微微蹙眉,问:“为什么?你不想弄明白身世,找到自己的亲人?”

“我不想。”阿眸笑嘻嘻答:“在别的地方,哪有跟公子在一起好。别的人,对我会像公子对我这样好吗?”

陆莳兰知道,阿眸是看她爹陆连纬对她的情形,对亲人没有什么渴望。便说:“不是每户人家都跟我这里一样的。”

她从小就听说,江照英极为宠爱江善善,前些年江照英虽然一直在外征战,但对留在京中的女儿,却是爱如宝珠。江善善是真正在堪比郡主的优渥生活中娇养大的。

阿眸还是摇头:“可我已经是公子的人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才不要和你分开。”

“可是我始终……”陆莳兰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阿眸很讨厌男人。她以前待的采蘅阁,就有许多形形色色令人作呕的男人。有个中年男人,长得还算斯文,但就是喜欢小女孩。见她生得漂亮,便盯上了才九岁的她,花重金想要得到她的第一夜。

那时候的小阿眸的耳里眼里装的都是这些,哪里会对男子有好感。男人嘛,她是一辈子都不想沾。

阿眸则有些担心陆莳兰以后喜欢上男人,眼珠子转了转,便低声说:

“公子,我可是跟你说过了,做女人可惨了,尤其是嫁人之后,跟男子做那种事的时候。我以前在采蘅阁听得恁多,那些女的,一个个的都是要死要活的,还惨叫,求饶,哭。舒服的都是男人。你明白吗?”

她又总结道:“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真没意思的,还是咱们这样好。”

陆莳兰听得皱眉,她总是被阿眸这样熏陶,或多或少是有效果的。便道:“行了,我知道的。阿眸。”又略严肃地提醒道:“我跟你说过,不要再提你以前在采蘅阁的事。我已给你改了名字,也改了身契。你就是从小就被我买来的。”

“知道了!公子。”阿眸笑着答。

她实在喜欢自家公子兼夫君,她觉得,陆莳兰简直是上天照着她的心意送她的!

貌美养眼,品行极好,宠她疼她。陆莳兰屋里仅有的好东西都给了她。在街上看到好吃的好玩的,也会给她买回来,还要教她很多道理。最重要的是,还不会跟她做男女之间那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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