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

见到黄梦清的时候,她正坐在一架钢琴旁边忘情弹奏,琴架上摆着的一只圆口高脚杯里装了浅浅一汪红酒。夏冰平素也喜欢收集西洋乐唱片,所以尚辨别得出大小姐拙劣的技巧,只好皱着眉,也不敢打断,忍受着毫无生气的音符。音符与嘈杂的雨声混杂起来,折磨他的耳膜。而且这位大小姐也并不怎么漂亮,细眉细眼的,一束烫卷发用手绢扎住,穿硬绸背心配长裤,白衬衫领口与袖子上的花边倒是很别致。

“雪儿真的死了?”

一曲演毕,黄梦清拿起架上的红酒啜了一口,发出享受的叹息,瞬间暴露某种奢华娇媚的气质,系受过高等教育的贵族才具备的。那份难得的雍容,竟弥补了她外貌的缺陷,将她调整成一位极富魅力的千金小姐。

“是。”杜亮答得简单干脆。

“尸体在哪儿?我去看看。”

“大小姐,那丫头的死状有些……还是别去了,到时吓着您了,我可不好向老爷交代。”

杜亮的顾虑是对的,应该没有哪个女人看到如此血腥的尸首还能保持镇定的。

黄梦清亦不再坚持,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对着窗外渐止的雨滴深深吸一口气,仿佛要从空气里嗅出那丫鬟惨烈的死状。

“大小姐,我们是来向您了解情况的。”李队长秉性直率,平素最烦附庸风雅,所以对黄梦清弹钢琴的架势反感透顶。他只想快点了解一些情况,然后回家把身上的湿衣服烘干,舒舒服服睡觉。

“你又是谁?”黄梦清的个性果然与她的琴艺一样臭。

“这位是我们镇上保警队的李大队长,负责调查这起命案。”夏冰唯恐气氛僵住,忙抢过话头,“想问问黄小姐,您最后见到雪儿是什么时候?”

黄梦清刚要开口,门外却传来一阵乱响,只见一个腰圆体阔的胖丫头咚咚咚跑进来,喘气道:“小姐,大太太来了!”

话音未落,一位穿黑旗袍的中年妇人已抬头挺胸入室,跟在她后边的丫头浑身稀湿,正忙着收起刚刚替主人遮雨的湖绿色滚金边绸伞。

那妇人虽看上去已过不惑之年,却保养得极好,皮肤比黄梦清还白皙些,亦是窄额凤目,唇角生一颗细痣;脑后梳起硕大的发鬏,斜插一支金贵的红玛瑙簪子。看神情像是很不高兴,气焰也嚣张。

“梦清,刚刚听老杜说你房里的人出事儿了?”她显然眼里没保警队的那些人,一双眼只看着自己的女儿。

大太太孟卓瑶系黄天鸣的原配夫人,据说是与丈夫共过患难的,吃得起苦,手段又强悍,系惹不起的胭脂虎。

“娘,我没事的。”

“吓着没?”孟卓瑶一把抓起黄梦清的手,拉到自己胸前,脸色瞬间柔和了许多,“我早说那丫头一脸狐媚相,早晚要出事儿的,当初就该狠下心把她撵出去。”

黄梦清竟向母亲嫣然一笑,说道:“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做什么?”

“自然是要说的!”孟卓瑶嗓门不禁高了,“就说咱们不该太菩萨心肠,惹得这一身臊。过几天就要祭祖了,你看多不吉利!”

“娘,你安心先回去,我跟保警队的人谈谈,死人的事儿总不能当没发生。你早些歇息,明儿我过来跟您详说祭祖的事儿。”黄梦清半哄半劝的,将母亲扶至门口。丫头站在门槛外头候着,忙将伞撑起来。此时黄孟两人细长的单眼皮挨得极近,果然是对气韵相似、外貌无比贴合的母女,虽然傲慢得有些让人生气。

孟卓瑶走后,夏冰依然想继续刚才的问题:“黄小姐,请问您最后见到死者是什么时候?”

黄梦清折回钢琴旁,坐下,在琴键上滑了几下,指尖流出刺耳的碎音,随后抬头笑道:“两个钟头之前吧。”

“当时是什么情况?”

“当时……”她刻意顿了一下,回道,“她靠着庭院里的老井坐着,肚子像被掏空了,流了很多血。”

夏冰惊道:“那么说,是您第一个发现尸体的?!”

黄梦清点头的姿态极为优雅,屋外突然电闪雷鸣,将她那张平庸的面孔照得雪亮。

夏冰脑中浮现出乔副队长评价黄家人的四个字:高贵冷血。

【3】

杜春晓这几日开心得梦里都会笑醒,因生意太好。自打那绝世美人儿光顾之后,又来了三个姑娘,姿色虽都不如头一位,却也是出手阔绰,也是问些姻缘、财运之类的东西。虽说算的平常,杜春晓还是乐开了花儿,起码下半个月都可以去鲜香楼吃好的,免得被阳春面“缠身”了。据杜春晓的推断,这三位姑娘均系“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脸上都扑了厚厚的香粉,梳着与那美人一样的发辫,甚至连耳边那只银发夹子的款式也是一样。尤其最后来的那位,生得五大三粗,胳膊足抵得过杜春晓的小腿肚子,还满面红云地询问几时能找到好婆家,令她不由心生恶毒。明明未来牌翻了张光明向上的正位命运之轮,按原意该解作客人有命中注定的好姻缘,却告知对方:“不太妙,恐这一世是难有花好月圆的辰光了,你看这命运之轮,分明是讲你还得投胎到下辈子才轮得到。”一番话,硬生生把那胖姑娘给吓哭了。

关乎杜春晓的说坏不说好的毛病,夏冰已不知批斗了她几回,叫她占卜也得留几分余地,否则真让人钻进死胡同,搞出事情来就不好了。杜春晓是不理的,自顾自下咒一般给来客“指点迷津”,她的想法是探索人性迷失之极限,钱与口碑都是次要的。于是二人少不得吵架这一出,都是自恃清高的主,互相都不肯认错,不过无论言语冲突有多激烈,最先闭口休战的那一位总是夏冰。

“像你这样的书呆子,去做警察已是老天爷瞎眼,还来这儿跟我念‘道德经’呢?趁早歇菜,去黄家绸庄里做绣娘,还适合些。”这回杜春晓奚落夏冰的时候,他正握着一个鸡毛掸子清理书架,另一只手还捂着口鼻,以免被灰尘呛住。

“杜神婆!”想是杜春晓的话太过难听,他到底熬不住了,将鸡毛掸子往胳肢窝里一夹,推了推眼镜说道,“我告诉你,你甭在这儿给我得意,小爷我这几天烦着呢!知道黄家出了命案没?”

杜春晓也不搭理,只趴在桌子上玩弄自己的头发。

“没想到青云镇这么太平的地方,还会出凶案呢。李队长说他在保警队干了三十年了,也是头一回碰上。”

听夏冰那一番天真话,杜春晓不禁哑然失笑,这笨蛋哪里知道镇河里已填了多少冤魂呢!正想借机刺他几声,却被书铺外一记粗鲁的吆喝震断。

“小子,快出来!”

“做什么?”夏冰把鸡毛掸子敲在柜台上,羽毛上的蓬尘喷了杜春晓一脸。

“赶紧跟我去黄家,又出人命了!”乔副队长说话又急又快。

夏冰也不回应,赶快跟着乔副队长直奔鱼塘街而去。

杜春晓有气无力地整理被鸡毛掸子打乱的塔罗牌,见一张背着面落在砖地上,捡起来一看,是战车,心里不由“咯噔”一下,脑中浮现那美艳得过些悚人的问卜客。

“真奇怪啊……”她笑着将散牌合到一起,书铺内回荡着西洋钟单调刻板的走音。

※※※

黄梦清已整一个月没踏出家门,不仅是她,母亲、二姨娘和三姨娘,乃至弟弟妹妹们,亦都闷在屋里动弹不得。每饮一次老妈子泡的白片,黄梦清便想念起雪儿来。那丫头不算勤快,顶嘴的次数也多,然而笑靥鲜甜如蜜,无论男女都要被她迷醉,所以母亲讨厌这样天仙般的人物,亦不是没有道理——三姨娘张艳萍便是仗着一副美貌,从端茶递水的下人摇身一变成了主子。

黄家的人被老爷勒令不准出门,梦清也不敢有异议,算上胖丫头敏慧,这里已死了四个人了,均是直接伺候主子的大丫鬟。

想到这一层,她便不由得又置身于那个燥热不安的午夜。因皮肤蒸得油汗淋淋,她只套了件薄如蝉翼的小衣,赤足踏在后院潮湿的青苔上,偶尔几丝微风由耳畔扫过,携一缕金银花的芬芳。气温高得不可思议,头顶一轮圆月边缘竟泛起红光,于是她疾步走向井边,思慕井水沁入脚心的清凉。可井边已坐着一个人,鲜热的腥气由那人身上散出,正浓浓向她扑来。她只当是哪个丫头在这里等着和野男人鬼混,就偏要走过去拆穿。还未挨近,脚底便打了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待撑坐起来,裤脚管和手心板都是红的。雪儿半睁着眼,正冷冷盯着自己的主子,那死气沉沉的目光化作泪珠,打在黄梦清的面颊上,随一声雷鸣,雨点劈头盖脸打下来,把她浇透……

七日后,二姨娘苏巧梅房里翠枝的尸首躺在一簇殷艳的夹竹桃下,肚子也被切去一大块,露出空荡荡的腹腔,身下一片乱红,分不清是血是花。服侍三姨娘的碧仙死得最蹊跷,竟是吊在院中最大的月桂树底下,被掏空的腹部拉得扭曲变长,搞得入殓师都不知怎么把尸首还原,以便入棺。慧敏傻人傻福,总算是死在床上,她平素霸道惯了,一人占一间睡房,这才让杀手有机可乘,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身上沾满了糕饼屑,腹部也难以幸免地毁烂了。

四件血案接连发生,闹得人心惶惶,大家都讲黄府被妖邪入侵,劫数不断。老爷只得命人把井封了,月桂也砍得只剩浅浅露出泥地的一片树桩。苏巧梅更是出格,听信一个道士的蛊惑,竟在院中开坛作法,搞了整整一十四天。炎夏的热气加上香烛烟熏火燎,空气里的臭味让人受不了,到前头的客厅里吃饭都得绕开院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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