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们也不会久留,时候到了,自然也会里去了。”
他们对人类并无特殊的感情,总是斩杀魔物后就会迅速离去。
只会和偶尔遇上的我、还有归终、马克休斯说几句话。
“那他的朋友还真多啊。”那时的我说。
除了我们这些魔神,还囊括了仙人,夜叉这些长生种。而且关系看起来都挺好,摩拉克斯某种程度上来说,说不定人气很高!
吃过早饭之后,我去找了嘉禾。现在的我的样子,一定能把她吓一跳。
而我并不知道,在我离开之后,剩下坐着的魔神之间的气氛就变得僵硬起来。或者说,是归终单方面严肃的盯着摩拉克斯。
摩拉克斯终于察觉了不对劲了:“……归终?”为什么那样看着他?
马克休斯也察觉了,他左看看右看看:“发生了什么吗?归终,难道摩拉克斯做什么惹你生气了?”
“这需要问他了。”归终抿紧嘴唇,还是开口问了。“钟离——你是不是……”
“是不是喜欢重霄。”她还是问出了口,严肃又认真。
摩拉克斯怔然。“为什么这么问?”他对重霄…他对重霄自然不是那样……不是那样……?
“你看重霄的眼神,是不会错的。”温柔,又克制的将那份珍惜藏在眼底。归终慢慢说道,举例证据。“而且,你既然知道她心性和我们相似,并非幼童,又怎还会做出——与之共寝多时一事?新生的魔神不在乎男女之分,难道钟离你活了数千年,还不知道吗?”
“之前重霄带着嘉禾出去,你也一直跟着她们。你是如此不放心的性格吗?还是说因为对象是重霄?她的实力封印玛巴斯的时候已经展现了吧,是完全足以让我们放心的力量。”
“你有发现吗?只要她在场,你的视线总是跟着重霄打转。”
说着说着,归终心中还是多了些酸涩。但是她将它藏得很好,神情还是那么严肃正经,看不出一丝动摇。
马克休斯镇住了:“什么?”他舌头都大了起来,他平时总是关注食物,关注民众的生活,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刺激有点大了。
“真的吗摩拉克斯?”然后下一秒,这位掌火的魔神就好奇的八卦起来了,毛茸茸的脸上的红晕甚至都扩大了几分。
“你真的喜欢小重霄吗?”
“重点不是喜欢重霄,而是喜欢还是孩子模样的重霄!”归终严肃纠正。“难道钟离你——喜欢的类型就是孩子吗?”
说到最后,归终已经在考虑自己要是对他动手胜算有几分了。
摩拉克斯抬手揉了揉眉心:“……先听我说一个故事吧。”也正好给他时间,整理有些混乱的想法心心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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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两千三百多年前,摩拉克斯诞生不久。那时的他尚且弱小,行走在提瓦特大陆之上,偶尔会因为遇上不敌的魔神而败走。
他的运气不错,至少每次都活了下来。
也是在一次失败的战斗之中,在他逃走之前,他被人——或者说,被魔神救了下来。
对方自天而来,如同陨石一般坠击而下,一线金光闪过,刚才还气势汹汹的魔神就被劈砍成了两截,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化作了元素消散。
“哈,不堪一击。”清脆的女声不屑道,然后,自烟尘中走出的人背光向他伸出了手。“喂,你没事吧?”
烟尘散去,而随之映入眼帘的声音主人的那张脸,也刻入摩拉克斯的记忆之中,经久不灭。
救了他的是一位少女模样的魔神,红色的长发微微卷起,束成高马尾垂落,因为她弯腰的动作滑落,发尾从摩拉克斯面前扫过,有一种太阳晒过后暖融融的味道。她穿着红色的上衣,交叠的领口上有红色的宝石,腰间是点缀了红色羽毛的甲胄,双腿修长有力,赤足踩在地面上,指甲尖锐。
大概是因为背光的缘故,摩拉克斯觉得她的眼睛好亮,金色的如同太阳宝石一般的眼瞳,其中倒映出他有些狼狈的模样。
摩拉克斯抓住了她的手,借力站了起来,神情还有些怔愣:“……没事,谢谢你。”他要略微抬头,才能看到她的眼睛,摩拉克斯这才发现,自己要比对方矮一些。
“我叫摩拉克斯,你是?”
红发金眸的少女挑眉,然后猝不及防的凑近,鼻尖差点就碰到他的:“真名?真是大胆的魔神。”
她勾唇笑道,眼里却没有笑意。
“不怕被其它比你强大的魔神拘使吗?”
肩膀被按住,施加上来的力气很大,摩拉克斯一下就被摁倒。而罪魁祸首双腿分开跪在他腰侧,一手按着他的肩膀,一手搭在他额头上,将零散的额发捊上去,贴近,金眸对上了他的眼睛。
那漂亮的红色长发垂落在他脸侧,触感柔软。
“不怕吗?”她眼也不眨的盯着他,又问道。
“如果是你的话。”鬼使神差的,摩拉克斯盯着那双太阳眼眸说道。他从她的身上,感受不到敌意或者恶意,所以,如果是她的话……没关系。
如同火焰一般夺目耀眼的太阳魔神。
“……重霄。我叫重霄,我给你取个假名吧。”身上的少女魔神拉开距离起身,如此说道,看他的表情如同看傻瓜一样。“免得你被人拘走了,如此傻瓜的魔神,要是少了,会变成一大憾事吧?”
摩拉克斯乖巧的看着她,点了点头:“好啊。”
少女的魔神——不,重霄她干脆坐在了他的肚子上,很轻,一副苦思冥想的表情:“唔…钟离?怎么样?我之前看到有人类制作一种叫做钟的东西,每次当有野兽来袭的时候,他们就撞响大钟,而震耳的声音就会驱退野兽。离,希望灾厄不会降临到你的头上,永远远离你。”
摩拉克斯不太懂,但是他听懂了重霄对他的祝福。于是他点头应下,对她认真地保证。“好,那我就是钟离了。”
“记住就好——在你足够强大之前,就使用这个名字吧。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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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又发生了许多的事情…重霄逝去了。但是,尚且有一线生机,我将她带回了我诞生的地心深处,直至两千三百多年后,也就是不久之前,她再次化形诞生。”
摩拉克斯的记忆很好,直到现在回想,他也清晰的记得那段时间的每一幕。重霄第一次见他时的模样,还有后来第一次露出的温柔笑容,教导他武技是凶巴巴的表情,还有细心的关照。
后来,他找到适合自己的武器,是□□。使用单手剑的重霄还闷闷不乐的许久,说教给他的剑术不就白费了吗?
于是他耗费了一段时间,将剑术改为枪术和她切磋了一次,她的心情才好起来了。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点时光,摩拉克斯都记得。即使是最后的悲伤地回忆,在看到如今的她的模样,也没有那么难过了。
归终说他喜欢重霄。
摩拉克斯不懂什么是喜欢,但是…
和重霄待在一起,即使什么都不做,也很开心。但是和她说话,被靠近,被触碰的话,心情会很愉快。
但是或许是因为以前,所以不由自主的保护过头,总是想时时刻刻的看着她,把她放在安全的地方。
“她是我的…我非常在乎的人。甚至于我的很多喜好,习惯,都是受了她的影响。如今她涅槃重生,我自然应护她一生无虞。”
归终她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故事……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那个写着你名字的牌子?”那是她偶然遇到摩拉克斯拿在手心摩挲,好奇问了才知道他还有钟离这个名字的契机。而不久之后,归离集起名的时候,也是她提出的取名[归离]。
“是重霄做了赠予我的,说是怕我忘记了这个名字,又将真名说出来了。”摩拉克斯解释道。对于他而言,无论是摩拉克斯,还是钟离,都是他认可的名字。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用钟离这个名字行走在外,认识的友人们也都用这个名字称呼他,所以他对于归终一直叫他钟离接受良好。
“这样啊……”归终松了口气。
怎么说呢…虽然失落于摩拉克斯很早的时候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但是,他不是那种喜欢幼童的变-态真是太好了!
“我明白了。”归终沉声说道。“祝愿你们幸福。”
摩拉克斯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又一次的沉默了。然后他看向马克休斯:“你也是这样认为吗?我对重霄的感情,是喜欢?”
他心底隐约有所察觉,却不能确认。并非是不能接受自己有这样的感情,而是因为实在是太熟悉了,即使过去两千多年,他对重霄也没有生疏的感觉。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反而看不太清楚。
马克休斯可不懂这些,但是既然归终都这样说了,他挠了挠脸颊:“是的吧。”
于是摩拉克斯恍然大悟。
“我明白了。”
第11章 武技
嘉禾的家就在不远处——虽然当初想直接建在摩拉克斯的洞窟门口,但是被很多人还有归终他们制止了,最后我只好退而求次的选择距离不远的一片空地建造了嘉禾的新家。
全部是我亲手建造,设计也是一手包办,当然是选的嘉禾喜欢的样子。
敲门之后我听见嘉禾应了一声,然后就是慌张的起床穿衣的声音。片刻之后,脸上还留着熟睡的红晕的嘉禾打开门,出现在了我面前。
然后,她撞到了我肚子上。
“?”人类幼崽茫然的稳住身体,然后迟钝抬头。
我新奇的低头看着她,之前都是跟嘉禾平视,这种俯视她的感觉还真是奇妙。她真的,好小一只啊。
头发毛茸茸的,脸蛋也变得圆圆的,养出肉肉来的嘉禾可爱度简直翻倍。
她看到了我的脸,我也看到她逐渐震惊瞪大的圆眼睛,嘴巴也惊讶的张开。“只是一晚上不见,难道已经不认识我了吗?”
“重重重重——霄?!”嘉禾看着眼前熟悉又多了几分魔神的少女魔神,往日灵巧的舌头就跟打结一样,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怎么回事?
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一夜之间重霄就长这么大了?
我弯腰,试了试,学着摩拉克斯他抱我一样,将嘉禾抱起,坐到我的手臂上。她下意识地扶住了我的肩甲,一脸呆呆的。
“因为力量变强了,所以长大了一点。”我抱着她走进她家里。“家里的食物还够吗?先做早饭吃吧。”
早饭是嘉禾做的。
做好之后端上桌,她一边吃,眼睛一边悄悄的看我。小半张脸藏在碗后面,像是警觉地小老鼠。
我假意发呆,实际上一直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片刻之后,看着她碗里的饭没下去多少,忍不住提醒道:“不要看我了,等吃完有的是时间让你看。”
!
嘉禾一抖,加快了吃饭速度:“知道了!”
‘有点奇怪的感觉……之前,重霄也让她不要走神,专心吃饭,但是这一次,感觉和之前的都不一样。’
嘉禾悄悄地去看少女魔神的面容,变化不大,只是长开了。但是,重霄和她坐在同一个桌子上,温和的看着她的样子……
如果妈妈还在的话,会不会也是这样呢?
吃过早饭,我送嘉禾去归终开设的学堂。之前她说要把小孩子都给我来照看,但是最后这个差事还是落到了归终自己身上。
因为我偶然发现嘉禾不识字,然后知道了归离集的大家,基本都不识字。而且这里的人一部分是原本就在这里的原住民,一部分则是跟随摩拉克斯而来的璃民,在说话的口音,还有用词方面都有着一些差别。
小孩子怎么能不识字?
虽然这样想,但是我在上手教了嘉禾两天之后,对我总是百依百顺的小姑娘绷着小脸说要不还是算了吧,她可以不认字,只要会说不就好了。
于是我就去找上了归终。
在之后,归离集小学堂就开起来了,唯一的老师就是归终。而所有四岁以上的孩子每天上午都要去听课,下午则是帮着大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