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208】心计

小说:我想看铁鹰 作者:剑桐

黄一宝像一个老农,穿着朴素,盘腿坐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根细长烟杆,正在闷头抽烟。

他已练完了丐帮拳,吃完早饭。女儿和莫豹还没有起床,他俩卧室的门关着。

眼前的茶几上放着一套烟具:老款的煤油打火机、古式的旱烟袋、梨花木的烟灰盒及一根细长的通烟杆,还有两个奇形怪状的小物件。

烟杆是老式黄铜的,烟锅是紫铜的,整个就是细竹节的款式,长约四十公分,豪华精致,坚固耐用。这套烟具是岳父杨瑞麟送给他的,盗自一个民国大户人家,在他手里五十多年,依旧不减昔日风采,烟杆浑身铮亮,发散出幽幽的金色光泽。

黄一宝抽烟的历史很长,但是烟瘾不大,每天多是早饭以后抽上两袋。

他的烟丝都是自己种的烟叶,紫红色的闪着油光,算是自产自销。

说起他的历史有点复杂。小的时候,因为遇上三年自然灾害,村里颗粒无收。年少的黄一宝跟着父母出来乞讨,路上不小心走散了,他被一伙河南丐帮收留,自此成为“盲流”,浪迹天涯,几乎走遍了大半个中国。

盲流是当时的叫法,后来改称“三无人员”。

这伙丐帮拖家带口,七八个人领着一只瘦猴,背着简单行囊。

每到一地,他们就会找个空的场地耍猴,围观者众,借此讨点饭钱。老大杨瑞麟有闪电手的本领,只要在人群里走上一圈,口袋里就多了几个钱包。所以,他们表面上是丐帮,实则一群江湖盗贼。每到一地都是短暂停留,白天耍猴或者街头做贼,夜晚入户盗窃,作案以后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无从查找。

他们没有任何户籍证件,就凭着一张嘴自报家门。

那个时代没有电脑,更没有互联网,绝大多数单位没有电话。要查证一个人,要么公函往来,费时日久;要么派两个人怀揣着介绍信,千里迢迢坐火车去实地核对,简称“外调”。被调查者要是谎报家门,你就白跑一趟,花钱费力空手而归。

因此,盲流成了当时中国社会最难管理的一群人。他们主要来自农村,四处流散,很多人都没有身份证明。因为查证困难,几乎处于失控状态。

到了八三年严打的时候,这伙盗贼在辰州遇到了灭顶之灾。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们因为连续入户盗窃,一天晚上终于被联防队抓住。因为盗窃数额巨大,包括老大在内,主要案犯被从重从快枪毙了,其他的人要么坐牢要么走散,只有宝叔带着媳妇侥幸逃脱。因为丐帮已不存在,他们失去唯一依靠,夫妻两个无处可去,就在辰州悄悄隐居下来,继续干着偷鸡摸狗勾当。

媳妇杨春是老大的独生女儿。老大早就看上黄一宝了,并且花了八年时间,传给了他闪电手的本领。老大被枪毙后,他就成了江湖大盗,带着媳妇独来独往,不留任何踪迹。

之后,随着居民身份证制度的逐年健全,他们夫妻属于黑户,在辰州已难以立足。

以前凭着一张嘴就可以出门,瞎编乱说谁也查不出来。后来没有身份证是寸步难行,加上黑道的人四处寻找“宝叔”,试图获取闪电手的秘笈,黄一宝就待不住了。于是,他和媳妇杨春带上两箱巨额财宝,千里迢迢回到了石渡村。

回到老家,他才得以顺利恢复户籍,办理了身份证。但是,没人知道他前三十年的真实历史,村里乡亲只传说他出去以后,在外面跑买卖发了大财,他也净捡好听的说。平时乐善好施,修桥补路,营造好人形象。

不久,媳妇难产而亡,给他留下一个独女,按照媳妇身前约定,取名叫黄嘉妮。

媳妇的死给他重大打击,让他心灰意冷,也不再娶。因为没了杨春掩护配合,从此,黄一宝便断了重出江湖想法,一直隐居在小山村,默默无闻。

女儿一天天的长大,他也一天天的老去,他的心里最郁闷的,就是闪电手的传承问题。岳父按老规矩,只将这门绝活传给了他,他是唯一的继承人。不管怎样,这门绝活不能断在他的手里,自己一定要在入土之前,找到合适的继承者。

按照江湖行规,他没儿子,传人非他女婿莫属。可是,这个未来女婿上哪里找?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石渡村非常小,只有十几户的人家,男女老幼不足一百号人。他们之中,年龄跟黄嘉妮相仿,适合做自己女婿的小伙子有十人左右。但是只有两个留在村里,一个智障,小的时候打架,被人一棍子敲成脑震荡,至今话都说不清楚;一个残疾,腿有点瘸,走路一拐一拐。其他的小伙子都在外面打工,一年回来一次。

黄一宝很挠头:他的女儿美若天仙,因为久居山里,却找不到合适的人嫁了。

村里那些在外打工的小伙子,个个都想娶她女儿,人财两得,其中也有嘉妮喜欢的人。但他没法同意,一是这些小伙只想把嘉妮带出去,在外闯荡,他不乐意。二是这些小伙怎么可能跟他学习做贼本领,只要他一开口,绝对吓跑人家。

还有一个原因:这些小伙都是石渡村的,乡里乡亲。女儿不管嫁谁,自己一旦向女婿亮出了真实身份,难保对方守住秘密,一旦漏嘴就麻烦了,警察很快就会上门。所以,思来想去,最好招个外来上门女婿,跟村里人绝缘。

黄一宝不缺钱,两箱财宝足够女儿过一辈子。

他只想未来的女婿老老实实留在村里,传承他的贼王绝活。当然,学艺要到外面社会去历练的,练完回来,安分守己种地。毕竟时代不一样了,做贼风险越来越大,如果不愁吃穿,还是规规矩矩过日子吧!

既然没有合适的人,暂且听天由命。

结果,去年初春,一天早晨,嘉妮去后院的枣园干活,很快慌慌张张跑了回来,跟爹爹说枣园里面躺着个人,四仰八叉,昏迷不醒。黄一宝寻过去一看,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衣衫肮脏,形容枯槁,一看就是一个跑出来的娃儿。

他和女儿七手八脚把小伙子抬回了家,精心调理,很快,小伙子苏醒了。

黄一宝是闯过江湖三十年的贼王,眼睛毒辣,识骨看人。他很快就搞定了小伙子,套出他叫莫豹,是个潜逃三年多的投毒杀人逃犯。为了躲避警方追捕,东奔西走,四处藏身,已经陷于绝境,无路可走。

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了!

他很迷信,他一下子就认定了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传承之人。

这个小子长相周正,年龄大自己的女儿两岁,简直就是绝配。他不是本地人,家在千里之外,父母双亡,为了复仇他才下毒杀了当年凶手,有股狠劲,是条干大事的汉子。他自称是独子,如今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没有拖累。最重要的,他有命案在身,如果给他一条活路,把女儿许给他,他一定会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没有异心。

当然,他的硬伤也很明显:他是一个逃犯,始终在警方的追捕名单之中。

不过这没什么,这个天高地远的小山村非常安全。这里就是我的祖居,他若进了我家的门,乡亲们都认可,村干部们都是我的小辈,沾亲带故,通过他们偷梁换柱,办理一些手续没有任何问题。

只要他和嘉妮在这老老实实生活,隐姓埋名,绝对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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