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那我若算准了,可有什么好处?”趁着叔父不在,杜春晓当即便要得寸进尺。

“你说。”黄莫如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两只眼睛都深深陷进眼眶里去。

“第一,你们带我和夏冰进藏书楼参观一下,本小姐若有中意的书,不拘什么价格,也得送两本,以表谢意。第二,夏冰能自由进出黄家,想审谁就审谁,必须随叫随到,您不是一直嫌保警队办案能力弱么?还不是因为得顺着你们!”第二条讲完,黄天鸣脸上的笑纹已有些僵化,她假装没有看见,继续道,“第三,我想在黄家过夏天,你也知道,如今日头太毒,我书铺里生意也不好,到秋天再开张也不错。您意下如何?”

杜春晓语速极快,生怕杜亮回来得早,末尾还不忘加上一句:“这最后一条,可别告诉我叔,就说是你们死活要留我的。”

黄梦清已在一旁笑得肩膀抖个不停,黄天鸣也怔了足有半日,才勉强点了头:“那就劳烦杜小姐你了。”

杜春晓看有戏,便正色问道:“对了,是怎么发现三太太跟大太太受伤的事有联系的?”

“因丫头替陈大厨洗衣服的时候,从他袋子里找出了这个。”黄莫如将一只镶银边瓷甲套放到桌上。

“是父亲买来的古董货,给三娘做三十六岁生日的贺礼的,这东西如今却在陈大厨手里。”

怪道要将陈大厨绑起来。

黄莫如语气颇为沉痛,却依然惹得黄慕云不满,他抓起那只甲套,狠狠摔在地上。东西牢固得很,竟没有碎裂,只发出轻微的“叮”一声,弹了两下,便滚到杜春晓脚边去了。

杜春晓捡起甲套,问道:“是谁发现的东西,交给老爷的?”

“是我娘。”黄菲菲冷冷开了口。

杜春晓终于明白先前为何这一对兄妹要对自己的亲娘耍手段了。

“现在天晚了,春晓要帮忙,也等到明天再讲吧,折腾了这半日,大家都回去休息可好?”黄梦清的提议有些唐突,却救了春晓的命。

“那……我也先回去了。”夏冰有些老大不情愿,可也只得这么讲。

杜春晓跟着黄梦清回房的途中,低声对这位宅心仁厚的大小姐讲了一句:“其实你刚刚不必替我拖延时间,我已知道是谁做的了。”

黄梦清听了,丝毫没有动气,笑回道:“我就是猜到你已知道了,才拖住不让你讲,给大家都留些情面。”

杜春晓看了她半日,扑哧一下笑出来了,黄梦清只是等她笑完,没有半点好奇的意思。杜春晓见对方没给她一句托话,便自顾自说道:“也不知为什么,天是一样的热,可我偏就在你屋里头睡得甜些,连那蚊香味儿都让人惦记,回去书铺却怎么都睡不着,刚迷糊起来,脑子里便有根筋狠狠弹你一下,你又醒了。实在痛苦,不如来你这里骗吃骗喝骗睡来得舒服。”

这下轮到黄梦清取笑她,借机刺了几句,杜春晓也不动气,只走到窗口,看庭院里那座封闭的井台。

因刚刚闹过的原因,宅子里飘荡着某种古怪的宁祥气氛,银杏树叶在头顶打了几个圈之后落在肩上,杜春晓这才意识到那只甲套还握在她自己手里,在昏黄暮色下发出幽光,令她想到雪儿珍藏的顶针。

午夜时分,一记裂帛的尖叫穿越夜幕,直刺众人耳膜。起初只是叫“救命”,后来变成了“杀人!我要杀人”。等杜亮他们赶到藏书楼下,声音已化作纯粹的嚎吼,一寸寸捏碎,洒在逼闷的夜空。

【3】

张艳萍疯了。

当然,她并不觉得自己疯,只是不断向众人解释自己并没有拔下发钗,去刺那个“纸人”。“纸人”又轻又薄,在楼内的每一步阶梯上跳跃,最后跳到她跟前,侧面薄得几乎已融入空气。顶楼上的架子空了大半,像是专门用来积灰用的,热流在空格中间蹿来蹿去,逗得她满头大汗,后脑壳的剧痛已转成麻木,只是不能将头靠在墙壁上,否则痛楚便会如期造访。她只得就这么仰着头,将两只酸疼的手臂环在胸前,汗渍洇透绸衫,将皮肤密封起来……

“纸人”便在某个架子后头,她不知道它是怎么上来的,反正看似脚不沾地,面盘枯瘦,伸出的两只胳膊仅是贴皮的骨,甚至嗅不出作为人的体味,只与周围的尘土形成某种恐怖的默契。

“你是什么人?什么人?!”她对它大吼,无奈嗓音已破成一缕缕的,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质问。

“纸人”移得很近,她闻到淡淡的尿臊,与咸菜味混合在一起,不太呛人,却教她心慌意乱。所幸眼前晃动的不仅是“纸人”,还有一根雕成朱雀形状的发钗,用一两的赤足金元宝打的,系她过门的嫁妆,却比任何东西看得都重,天天簪在头上,生怕忘记自己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如今,她唯有将脱落的发钗抓在手里,两根分叉的发针在热气中微颤,像是提醒她,它是可以杀人的,尤其是“纸人”。于是她不再犹豫,将金钗高高举过头顶,向前方扑去……

刹那间,一道艳光自“纸人”脖颈处射出,喷溅了她满头满脸,她对着两只手上的血发了一阵呆,随后高声呼救。

她又怎知,原来“纸人”也是可以流血的。

躺在张艳萍脚下的尸首,确是瘦薄如纸,干瘪得轻轻一拨就会自动翻身,一脸斑驳的皱皮上绽满铜钱大小的、白花花的疤痕,那白里,还微微透出些粉红的意思来,脖子左侧的两枚血洞细小而齐整,像被什么蝙蝠之类的妖兽啃出来的。

李队长到藏书楼的时候,顶楼上已血红一片,张艳萍把十根手指挨个儿放在嘴里咬,时不时吐出一些指甲碎屑来。因楼内聚了近二十个人,手上均提着灯笼,把房梁上的蛛网都照得雪亮。乔副队长巡视一周,才发现一边大书架上厚厚一排《康熙字典》上干净得有些奇怪,便推了推书脊,却不料“吱呀”一声,露出后头的一道暗门来。开门进去,里头臭气熏天,只铺着一条破草席,上头胡乱堆了些被褥,席上一只破碗里还放着吃过一口的咸菜馒头,角落的马桶上嗡嗡飞着苍蝇。

“看来这个贼一直躲在这里。”乔副队长回头跟夏冰讲。

“可既是贼,又为何要在这里安家?”夏冰忙不迭逃出暗室,倒肯在尸体旁边转悠了,那里空气相对还好一些。那尸首身上穿的青布短褂已辨不出原色,破成条条缕缕的,脖子上挂了一个生锈的铜钥匙,长发垂及胸部,两只手上的指甲焦黄曲卷,形同魔爪,那酸臭气与血腥气混在一道,更是令人作呕。

“不,这不是贼……”一直在旁沉默不语的黄天鸣突然发话,他像是浑身疲惫,颤巍巍走到尸体旁边,俯下身,将铜钥匙拿在手里,“原来他是薛醉驰啊。”

李队长突然大笑一声,摇了摇头,只说是“太巧合了”,这反应更让杜春晓与夏冰摸不着头脑。

乔副队长在夏冰耳边说了句:“原来藏书楼的原主人一直在这儿躲着,可真是爱书成痴啊!”

夏冰恍悟,原来将宅院连同藏书楼一齐拱手相让的传说人物真名实姓唤作薛醉驰,竟一直藏在楼内,从不曾离去,于是内心不由浮起一些敬重与悲情来。

“这个薛醉驰,死赖在藏书楼就赖吧,为何脸上还弄得乱七八糟的?怕跑出来弄东西吃的时候被人认出?”杜春晓紧挨夏冰站着,耳朵又尖,乔副队长的话竟一字不漏听进去了,当然,对方也并未对她有什么避讳,知道这是早晚要被公开的秘密,弄得不巧,还会成为青云镇上的一段传奇公案。

只是可怜的黄家三太太,竟被一个书痴吓疯。倘若从黄天鸣盘下这藏书楼的时间算起,此人竟在楼中潜伏了二十四年!难怪成了这副地狱罗刹的面目。

李队长刮了一下杜春晓的鼻子,笑道:“小孩子家家,不懂了吧。薛大老爷有白癫风的毛病,我们那时背地里还喊他‘白爷’呢。白爷,一路走好啊!”

在场上了年纪的几位,包括杜亮在内,竟都站在那形容可怖的尸体跟前默哀,像是急着缅怀。夏冰与杜春晓站在旁边,有些不知所措,好不容易等他们收了尸,清理了场地下楼,见白子枫与黄莫如竟等在楼下的太湖石那里,一脸的焦急。

“白小姐怎么来了?”杜春晓装得与白子枫亲近,满面堆笑地上前来,还握住对方的手。

白子枫显然不习惯这突如其来的友好,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肩膀,笑道:“是二少爷叫我过来的,说二太太和三太太都受了伤,要治一下。可来了便只给二太太的头皮止血上药,三太太也不见个人,二少爷说人被关在藏书楼里了,要悄悄儿地去,所以我们两个才选了半夜过来,谁知还没走到呢,楼里便有了大动静。我们怕被发现,吓得不敢进去,只好躲在这假山后边听动静。后来说是楼里死了人了,二少爷叫我在这里等,他自己进去看。这不是,刚刚二少爷把三太太扶出来了,三太太好像不大对头,嘴里一直说自己杀了人,二少爷脸色也难看,都没来找我,竟自己先扶着三太太走了。我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站在这儿看看情况,后来就见保警队的人也来了,难不成真是死了人?”

白子枫这一番行云流水的解释,让杜春晓恍惚见到另一个自己正坐在书铺的柜台上解牌。听完后一时回不过神来,只讪讪笑着,说不上半个字。

“喂!发什么愣?”黄梦清在后边推她,她才缓过劲来。

“咦?我听夏冰那呆子说,之前丫鬟死了,你们都不来现场瞧的,现在怎么好像个个都来了?”杜春晓面朝垂着头低声交谈的黄莫如黄菲菲兄妹,随口问道。

黄梦清冷笑回道:“哼!也不知哪个要事儿的,说我们黄家人冷血,死了谁都不关心的,所以如今即便是在自己家里,也要做番样子出来。”

“言下之意,若楼里死的是三太太,换了往常,你是不会出来看一眼的?”杜春晓问得很刁钻。

“就算要看,也自会等出殡那天看个够,那时的死相经过装扮,才能见得人。否则看他们刚死那会儿的模样,都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死人若会照镜子,自己也要尴尬的,何况还要被大家参观?所以我是不要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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