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俞大猷都泡在马场里,从最初实验失败沮丧,到引进了天马和龙驹,马场一下子热闹起来。每当一匹母马怀上了宝宝,就会有一个马奴跟着,朱山,马栋,阿三,几个人一起负责,后来又加上从京城回来的席慕云,他们凑在一起,兢兢业业,把每一匹马都照顾妥当。
春天的时候,阿三每天都给阿拉伯马喂生鸡蛋,一顿吃掉二十几个,看得马奴们都心疼,他们一天吃不上一个,马儿一天能吃好几十个。
看得他们都咽口水,忍不住想要偷几个开开荤!
“我可告诉你们,咱们都不是人,是因为有了唐大人,有了这些马,咱们才活的像个人样!谁要是连这点都想不明白,就滚回草原,给老子当奴隶去!”
不用多说,奴隶两个字,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谁都吓得一缩脖子。
他们眼下都是自由之身,而且还得到了一百亩的水田,到了秋天,一个人就能收获三百石小站稻,躺在粮仓里吃都吃不完。
从地狱跑到了天堂,见识了繁华,谁还愿意被打落回地狱,重新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马奴们宁可馋了抽自己的手,也不去偷吃鸡蛋。
一些日子下来,马奴们也明白了,吃鸡蛋之后,阿拉伯马更加热情火辣,母马更容易怀上小宝宝。
一个春天过去,多了差不多二百匹怀孕的母马。更是成为了所有人的宝贝,眼珠子,小心伺候着,悉心照料着,一点点盼着,等着,盼得头发都白了,总算漫长的等候过去了。
第一匹小精灵降生到了世上!
这是一匹干净的白马,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丝杂毛,四肢修长,骨骼结实,脑袋精致,从侧面看,有深深的凹陷。毫无疑问,小家伙遗传了父亲的优良基因,肯定是一匹出众的战马。
刚出生不久,小东西就十分顽强,俞大猷把它放在了毛毡上面,小家伙四蹄用力,竟然从地上晃晃悠悠站了起来,纤瘦的小腿撑起了身体,它兴奋地仰起头,却失去了平衡,帅不过三秒,又摔在了地上。
小东西不肯罢休,继续使劲,还要爬起来,顽强的性格,引来了琉莹和王悦影的赞叹,平安和平凡更是瞪圆了小眼睛,舍不得转一下。
不管是阿拉伯马,还是蒙古马,都生活在恶劣的环境,到处都是敌人,从降生的那一刻,危机四伏,它们必须尽快站起来,只有学会了奔跑,才能够生存下去。
马尚且如此,何况人乎?
正在思索着,又有人陆续跑进来,一匹,两匹……新出生的小马越来越多,到了屋子里之后,立刻有人拿来尺子,测量小马的身高,体长,把数据记录下来,在小腿上用印泥涂上编号,记录在案。
如此一来,小东西就有了伴随一生的身份,处理之后,又有马奴把小马抱走,送到母亲的身边,去品尝富含营养的**。
马奴们忙活,俞大猷生怕出一点错,他仔细盯着,寒暑不侵的气功愣是顶不住,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
小马有一点动静,俞大猷就连忙跑过来,生怕有半点差错,看得儿子俞咨皋直咧嘴,爹啊,您老对儿子何时如此上心啊?
俞大猷没心思管儿子吃醋,把档案整理好,松了口气:“从此往后,一直到明年,都会有小马陆续出生,马场可热闹了。”俞大猷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大人,是不是要加强戒备?”
唐毅微微一笑,“俞老哥,实不相瞒这些日子已经抓捕了不下二百人,全都是想要靠近马场的,”
“啊?”
俞大猷吓得惊叫出来,“怎么那么多?”
“天马声名远扬,垂涎好马的大有人在,现在外面已经把幼马的价钱炒到了一万两一匹。”
“一万两?”
俞大猷都傻了,眼前的十几匹小东西,竟然价值十几万两?只怕比金马都贵了?
“没什么了不起的,过去大半年,各地陆续举办马术比赛,有人光是下注就赚了几万两,花点银子弄到一匹好马,很快就会赚回来?”唐毅呵呵一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算奇怪,只是这些人之中,有不少可疑的人。”
俞大猷顿时警觉起来,“大人的意思是俺答派人来了?”
要说谁最担心大明拥有强悍的骑兵,俺答肯定是第一人选。实际上就在几个月前,还有人上书,弹劾唐毅,说他畏敌避战,不敢率领骑兵出战……
奏疏上去,就惹来了各方嘲笑。
长点心吧,一匹马怀孕最短要八个月,阿拉伯马则是十个月以上,小马要两岁以上,才能够繁衍后代。
没有十年八年的储备,上哪有足够的战马?
御史固然闹了笑话,可却显示出急于复仇的心态。俺答心中忧虑,派人调查战马繁衍的情况,应该再正常不过。
光是俺答垂涎三尺吗?
显然不是,这段时间,就一直有人上书,要求调唐毅回京,其中出力气最大的竟然是晋党,他们奔走呼号,大有先生不出,苍生如何的架势。
唐毅却清楚,他们可不是真为了天下着想,而是垂涎小站的马场,新的战马就代表着未来的骑兵主力,是大明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
晋商经营九边多年,哪怕唐毅强势崛起,也没有撼动他们的根基。可是万一出现一支强大的骑兵,把蒙古人打得星落云散,还有必要在九边浪费功夫吗?
一百多年的积累,毁于一旦,谁能心甘情愿,晋党怎么能不上心。
另外自从李春芳灰溜溜回京之后,徐阶一直没有动静,俗话说,咬人的狗不漏齿,越是安静,就越要防范,免得徐阶出什么狠招阴招。
还有一件事,让唐毅更忧心,入秋以来,嘉靖的身体越发虚弱,连着卧床半个月,听黄锦说,还有低烧,再有嘉靖常年服药,在身体里积累了太多的铅汞之毒,已经由内而外,由无形变为有形,嘉靖的四肢多了许多的红疹子,刺痒的难受,一旦抓拍,就流水不止,迁延日久,也不见好。
嘉靖还是个好面子的人,堂堂皇帝,岂能一身恶臭的味道,他只能让黄锦给道袍熏香,每天要熏三个时辰,再有使用香粉,海外进贡的香水,从头到脚,弄得香喷喷的。
可病不是靠遮掩就能治好的,相反香水香粉用的越多,身上的疹子就越多。从四肢蔓延到了身躯,每次洗澡的时候,黄锦都心惊肉跳,生怕嘉靖会突然驾崩。
皇帝身体越发差了,不在中枢,就没法抢占先机,只能被动等待命运安排,不太符合他的性格。唐毅也没法老神在在,从小马想到了京城,从朝局想到了未来,不免走神。俞大猷忧心道:“大人,情况很糟糕?”
“呵呵,不至于乱了方寸。”唐毅笑道:“我夏天的时候,和老哥说,要在小站修城,你准备怎么样了?”
“大人有命,末将怎敢怠慢。”俞大猷笑道:“地基已经挖好了,就等着明年春天动工。”
唐毅思量一下,“明年或许有些晚了,最好大地结冰之前,就把城墙修好,老窝结实了,有什么意外也不怕了。”
咕嘟,俞大猷咽了一口吐沫,“大人,这修城可不是玩笑,哪能那么快?”
“俞老哥不必担心,我自有办法。”唐毅轻松一笑,等改日再说。”
见唐毅不愿意多说,俞大猷也只好忍着一肚子的疑问,打住了话头,
马场里除了阿拉伯马之外,十几匹的弗里斯兰也有怀孕的,只是它们怀孕的时间比蒙古马长,要到年后才能看到小宝宝降生。
可即便如此,平安和平凡已经非常喜悦了,两个小娃娃在老爹的怀抱里,坐在了弗里斯兰宽大的脊背上,抓着又长又韧的鬃毛,小脸蛋涨红,别提多兴奋了。
“爹,我想要!”
平凡低声说道,小家伙第一次鼓足勇气,向老爹提出要求。唐毅宠溺地摸了摸他的头。
“等明年吧,生出来小马,送给你一匹,不过你要记着,必须好好照顾,可不能委屈了人家。
“嗯!”平凡兴奋地点头。
“平安呢?你不想要一匹?”
平安歪着头,“我想要马车,我要坐在车里,让平凡当车夫!”
“好你个臭小子,连你二弟都坑啊!”唐毅用力扯着儿子的脸蛋,却舍不得拒绝,“算你有眼光,其他的四轮马车比不上第一辆的。”
转向架难度不大,可是弹簧就不那么容易了,此前只有钟表和火铳用到了弹簧,给马车使用,需要的弹簧庞大了无数倍,难度也更大。工匠们靠着双手,愣是磨出了弹簧,可用在一个弹簧上的功夫,差不多顶得上一架普通马车了。
唐毅思前想后,突然想起了汽车用的弹簧钢板,说不定造价能低一些,还能起到减震的效果,让工匠们试试吧。
带着家人,在马场玩了一整天,黄昏时分,才回到了小站,刚到家中,就有家丁跑过来。
“启禀大人,有一位自称是您的老部下,前来拜望。”
“老部下?那可是不少。”唐毅一面把儿子抱下来,一面笑道:“他没说叫什么吗?”
“说了,他的姓挺少见的,姓海,叫海瑞!”
“海刚峰?”
唐毅都几乎忘了这位大牛人了,他怎么跑到天津了,好奇之下,唐毅急匆匆向客厅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