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无意间扫描到它时,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可当她回眸细看时,不禁吃了一惊。她将目光重新定位上去,它竟然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丁小美放定目光,紧紧地盯着他,想看看谁的凝视功夫好。她死死地对视着它,它也紧紧地咬住她。两双眼睛,四道目光,像四只深邃的激光探头对在一起,在寂静的阅览室里发出日光灯一样滋滋的电流声。
四道目光开始产生反映,升温发热,然后传进各自的身心。她听见自己的心里有了水被煮沸一般的声音,身子也发热扭动起来。
对面缝隙中的它却依然那样专注而热烈,一点也不惊慌害臊。平静如镜面,深邃似洞穴。里面如地热般炽热沸腾,外面却依然波澜不惊。
它的瞳孔不断缩紧,射出的目光更加锐利,仿佛要戳进她她的心脏一般。她终于吃不消了,垂下眼皮,败下阵来。
他正好就坐在她的对面。他是个什么样的男生呢?前面的档板档住了她的视线,她无法看到他的形像。
可从他大大的眼睛,浓黑的眉毛,老辣的目光推测,他一定是个英俊老生,情场老将。很可能是一个快要八年抗战的学油子了——不是研究生,就是博士生,否则是不可能这样不知害羞地盯一个入学不久的新生的。
这样想着,丁小美就禁不住抬头往那个缝隙里看了一眼,结果又一次与他的目光撞在一起。哧地一声,撞出一道火花。
她的心一颤,脸一红,赶紧掉开目光。
他却很平静,还冲她示好地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丁小美再也坐不住了,觉得这个男生神经有些不正常,或者可能有花痴病。要不怎么能这样盯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呢?
难道大学里也有像桂新华这样的色狼?
丁小美趁去放一本文学杂志的时候,站起来往档板对面看去。却发现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生,是一个看上去还有些稚嫩腼腆的学生。
奇怪,刚才盯她的人是他吗?这会儿,他正埋着头在看一本英语书。一头黑发有些天然的卷曲,身材高瘦,大耳方嘴,手指尖长,皮肤细腻,是个有点书卷气的阳光男孩,也是个有些灵气的白面书生。
丁小美的心不觉一动。他完全符合她想像中的那种酷男生的形像,也是她所喜欢的那种书生气类型的男生。
只一眼,丁小美就对他有了好感。但那只是一瞬间的意识而已,不可能有更深入的想法。刚进入大学,怎么能这么快就考虑这种事呢?所以她放了杂志回来,就别着脸不再看他,坐到位置上埋头看起专业书来。
可奇怪的是,以后几乎每天晚上,丁小美都在阅览室里见到他的身影。而且他不是坐在她的对面,就是坐在她旁边不远的位置上。
丁小美有些疑惑,这位置都是凭来的先后次序随机性地抢占的,他怎么那么巧地一直坐在我的附近呢?
可她没有深想细究,每次见到他,当没有看见一样,只管埋头于自己的书刊中,不去理会他不停地扫视过来的目光。但一个人的感觉却是神奇的。丁小美有时看着看着,总觉得身上某个部位有异样的感觉。
抬头一看,就正好与他的目光相遇。可每次她都很随意地与他对上一眼,就匆匆避开了。她从来没有冲他像那次在路上对桂新华一样地笑过。
有了桂新华的教训,丁小美懂事谨慎多了。对男人虽说还没怎么完全看透,却已经知道如何防范和警惕了。
后来她才知道,他这是有意在接近她,而且都是煞费苦心安排的。他后来在拥抱亲吻她的时候透露说,为了能与她坐在一起,他常常要偷偷地等待很长时间,甚至在食堂里吃饭时就在一角注意她的动向了。
见她吃过饭直接去阅览室抢位置,他就悄悄地跟在她的后面。等她将书本等东西放好位置,他才找个旁边的空位坐下来,耐心等待她的到来。她来了以后,他就不停地偷看她,耐心地等待她抬起头来,与他的目光相遇。
丁小美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她第一次走进阅览室,他就眼睛一亮,心怦地一跳。那天晚上回到宿舍,他脑子里就全是她的形像。
丁小美说你看中我什么呢?他说他也说不清,只感到她就是她心目中要找的那种美丽性感而又纯朴可爱的女生形像。
正因为有了这个感觉,才有了阅览室里的一次次巧妙安排,后来又演绎出了一场幸福美妙的初恋。
是的,对丁小美来说,这应该算是初恋。她在高中里没有早恋,与桂新华的那段遭遇,现在想起来,其实根本不能算是恋爱。而只能说是人生的一种不幸,后来又是一种迷失自我的沉伦。
她与这个男生相对或相邻而坐的次数多了,也就慢慢形成了一种默契融洽的氛围,
甚至还有了一种隐隐约约的期待。哪天晚上不见到他的身影,丁小美心头甚至还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和空虚。
而当他急匆匆地找过来,想在她旁边寻找位置时,她的心头竟然会升起一丝温馨而又踏实的感觉,有时还会心照不宣地抬起头来看他一眼。
这样时间长了,他们对视的频率就高了。人的感觉真是太奇妙了。慢慢地,只要他抬起头来看她,她不管在看什么书,有多么入神,也能正确地感应到他向她投来的目光。
她都会及时地或者说是不可遏制地,抬起头来与他对视。但没有冲他笑过,她相当克制和淑女,就是对视时间长,身心有些颤抖,她也始终板着一副矜持冷淡的面孔。
应该说,他帅气年轻的脸很是养眼,看着让人觉得舒服。他平静而又热烈的目光,更像一股温泉,悄悄流淌在她的心间,让人感到温暖。
久而久之,她寂静平坦的心田里就渐滋暗长了一种习惯:一直想抬起头来看他,更想与他对视。后来就更加不可收拾了,只要过了一段时间不跟他对上一眼,她心里就会感到莫名地不安和空虚。
这样,一种感觉的幼芽便在她心里悄悄萌生。这种感觉,丁小美似乎还从来没有体验到过。有一丝丝甜蜜,还有一点点惆怅。
对一个人有了一种牵挂,脑子里空下来时会想他。而一想起他,心里就会泛起一种温馨的蜜意。这大概就是爱情的萌芽。
这颗芽萌到一定的时候,她的脸色就再也板不住了。见了他,自然而然就会放起红光。心更是控制不住,一见他朝她坐的位置走来,她的心就会加快跳动,也会莫名地紧张,甚至还会假装不理睬他。
可过了一会,丁小美又无法遏制地要去看他。而这时候要是正好与他搜寻过来的目光撞在一起。她的心就会一颤,一颤过后,便是心花怒放。脸上就会自然而然地绽开一个迷人的笑容——嫣然一笑。
是的,她终于冲他笑了。尽管只是一种天真无邪的浅笑,却已经暴露了一个女生的心迹,甚至还带有某种暧昧的意味。
一点没错。爱情是一种互动的意识和感觉。丁小美对他笑了三次以后,他的胆子就大起来。一天晚上终于鼓起勇气,从阅览桌的档板底下,偷偷塞过来一张约会张条。
那天晚上,也真的很巧。阅览室里座无虚席,丁小美附近的位置上都已经坐满了人。她抢到的那个座位对面,开始有个女生坐着。他呢?背对她坐在隔她一排的一个位置上。这样,他们就不能对视了。
但丁小美看到他的身影,心里就很安稳。读了不到一个小时,她对面那个女生接到一条手机短信,就匆匆地收拾书本走了。
他立刻不怕害羞地走过来,补了进去。要坐下来时,她抬头看了他一眼,就埋下头继续看书。他坐下后深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有些激动。然后又不太安静,在位置上不停地动着,嘴里还自言自语地说着一些极低而又含糊不清的话。
过了一会,丁小美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了一张折成四折的小纸条。它从档板底下的缝隙里塞过来,开始只塞过来一点点,丁小美没在意,以为是他无意间推过来的。不一会,他又往她这边塞,将整个纸条都塞了过来。
丁小美才意识到这是他有意塞给她的,便本能地旁顾左右,见他们都在看书,没有在意这张蹊跷的纸条。
丁小美就先拿起手中的杂志将它盖住,然后轻轻取出,用杂志遮住,打开一看,脸红心跳起来。
他在纸上简短地写道:我是经济系的一名大三学生,想跟你出去聊一聊,好吗?如果愿意,你就轻轻咳一声。我先走,在图书馆楼下等你!
丁小美既激动又紧张,将纸条团在手心里,不知如何是好。说心里话,她对他很有好感,也有接近他的冲动。可她不能这么早就谈恋爱,才开学一个多月呢。要是让宿舍里的同学知道,都要笑话我的。她更不能真的用咳嗽声来应答他,那像什么啊?特务接头的暗号?亏他想得出来,真是一个书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