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小说:妾居一品小说 作者:月上梅梢

此后倒是没什么事情可做了,不过每日做两回针线,看看地瓜芽,后院的土豆也慢慢发出芽来,众人起先还当稀罕物看着,到后来,也就不以为奇了。

却说这一日,天上淅淅沥沥下起雨来,春雨贵如油。下人们多在廊下看雨,浣娘笑道:“姑娘,这雨来的真及时,老天保佑今年风调雨顺,农民们有个好年成,咱们也能多打些粮食多卖些钱。”

元媛也笑道:“是啊,老天保佑今年风调雨顺,让我顺利交了差就好。”她想起前些日子给王府写信,把佃户集体辞工的事情详细禀明白了。直到昨日才收到王府回信,大大的夸奖了她一番,还千叮万嘱要好好待那些乌拉人,许他们从此后便在此落地生根,可以给他们建个私塾,请个先生,让他们的孩子都可以读书,将来便在大宁国世世代代生活下去。以后那些佃户再要反悔回来,也不必接纳。等等事情说了很多。

元媛看后十分高兴,便道:还是王府想的周到,我竟忘了给他们建私塾。”说完却听那随信来的婆子说:“这是小王爷的主意,姑娘去信的时候,小王爷正在王妃跟前,看了这信,也说姑娘甚会用人,然后就提出了这个建议。小王爷还说,得闲儿要来庄上玩两天呢。”

第 三十二 章

元媛由此对那萧云轩倒生出几丝好感,这人能为乌拉人的孩子着想,以他的富贵之身来说,已经算是十分难得了。不过听到他那隐有暗示的话,心中却不大愿意,暗道你来干什么?意思是要见我吗?你把一个身体柔弱软懦可欺的小妾丢在这里三年不管不问,她都死过几回了,如今见她能干了,或许不像你想象的那样贪婪可憎,便又忍不住想要来会她,接她进府了吗?还自觉这是天大的恩赐似的,真真可笑之极。

然而心中无论怎么愤慨,却也知道这是古代,女人的地位就是如此低下。不过她也做好了打算,万一那小王爷真的过来,自己也要称病不出,最好能给他一个自己欲擒故纵的印象,那么以这小王爷的身份和清高性子,必定会瞧不起自己,那时拂袖而去,之后便不会再来纠缠了。

一阵嬉笑声拉回了元媛的神思,抬头一看,原来是几个孩子手拉着手在院里接雨踩水玩,伴着咯咯的银铃般笑声。

廊下站着的一个媳妇便道:“这些孩子也太淘气了,姑娘,我这就去把他们撵回去。”

元媛却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微笑道:“不妨事,小孩子多经经风雨也是好的,只是不要让他们玩的时间长了,如今这雨似乎越发大了,别受了淋,再病了。”

那媳妇连忙答应,心里却不以为然,乡下的孩子,哪个不是在大风大雨大雪里这么过来的,也没听说谁就受了病,哪像城里那些娇贵的少爷小姐们啊。

这场雨一直下了一天一夜。第二日天边放晴了,大大的太阳照着,到傍晚时,地面就只剩下了几个小小水洼,到得第二日,更是连水洼都不见了。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雨鞋,因为这场雨,苏以便给乌拉人新做了一批雨衣雨鞋,又过来请示元媛等人用不用做,元媛也就给内院人也做了一批。

这场雨过后,大地上便现出盎然的绿意了,再不是“草色遥看近却无”那时的稀薄绿色,柳条儿抽出了小月牙般的叶子,杨花却已落了,那些孩子们捡了形状完好,又大的杨花去玩,院子里每日都充满了欢笑声。

这一日,芳草芳莲见元媛没事儿,便上前道:“姑娘真是个能坐得住的,如今好容易清闲下来,又只做着这些针线,怎么就不想着出去走走。”

元媛笑道:“出去做什么?也没什么好玩的,倒不如在家里练练,你们的女红敢情都是不错了的,我还刚刚只能把鸳鸯绣的像只鸭子,自然要多练。”

芳莲看了芳草一眼……见芳草掩嘴笑着,就撇撇嘴,气的小声嘟囔道:“让你来是干什么的,就只顾着笑。”说完她自己想了想,又积极道:“姑娘,这针线上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但春光可是一去就不回头了。”

元媛悠悠道:“怎会不回头呢?今年的便过了,还有明年呢,你才多大,这一辈子还有几十个春天要过,回头的次数多着呢。”

一语未完,芳草已经笑倒在炕上。芳莲只急的不行,咬着嘴唇却是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元媛这方收了针线,没好气的看她一眼,哼了一声道:“有什么事就说吧,还和我装神弄鬼绕着弯子说话,以为我看不出来吗?”

芳莲便嘿嘿笑着凑了上来,笑道:“姑娘,如今正是踏青的好时候,不如咱们做些点心,拿到郊外去,寻一条小河,钓了鱼虾,就在岸上铺一张大红毡布,到时在那儿一边玩乐一边吃,待到傍晚再回来,岂不好?”

元媛听了,也是有些心动,暗道这不是古代版的春游吗?嘴上却道:“这个再没有别人,定是你和芳书芳楠定下的计,还故意拉了芳草来作陪,每日里尽想着玩,也不肯学学家务,看将来嫁了人怎么办?我这里倒无妨,你们去磨磨浣娘和两位嬷嬷,她们若同意了,我便没意见。”

芳莲一听便傻了眼,喃喃道:“还要去找两位嬷嬷?算了,姑娘还是饶了我吧。”说完就沮丧的溜下炕去。

元媛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摇头道:“瞧你个没出息的,嬷嬷们是老虎,能吃了你不成?你放心尽管去吧,她们在外面呆了这么久,也被你们带的心思活泛了起来,未必就不答应,真不答应的话,就说是我的主意,那些城里的夫人小姐们还经常踏青呢,我们现守着这样一方好天地,怎么就不能出去玩玩。”

芳莲一听见这话,先就高兴的叫了一声,接着忙忙的去了,不一会儿果然兴冲冲的回来,说浣娘和嬷嬷们也答应了,让元媛定好日子。

元媛翻了翻皇历,见三天后宜出行,便定了那一天,因苏以太忙,就让人找了另一个管事叫做李德福的,让他安排一个山清水秀的去处,提前收拾好了,打点野味,好预备那天出游时烤着吃,那些媳妇婆子们听了,都更加兴奋,一个个都眼红着要去。只是也知道元媛不会带太多人,因此心下也只有羡慕了。

元媛却也知道大家的心思,彼时乌拉人多已离了石头营,去自己包下的那些田附近住了,苏以特地在那里给他们盖了简单的房子。

因此元媛想了想,就让剩下的几个乌拉妇女和孩子,还有内院里能安排出去的婆子媳妇都一起随行,实在不能出去的,便也没办法。

一共安排了好几辆马车拉着东西,好在路不远,走上半个时辰就到了。那李德福早就安排的很好,在一块山坳之前,恰巧就有一条几米宽的小河悠悠流淌而过,河水不浅,是深绿色的,一眼望不到底。那山坳边盛开着几十树山桃花,烂漫如云霞,端的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

元媛被扶下车来,今日她穿着一件淡黄色的束腰长裙,外面披着淡粉色的轻罗披风,带着一顶斗笠,周围一圈银红色的轻纱遮住如玉面孔,这打扮算是单薄了,但天气和暖,太阳高高照着,虽有些春风,却已没有寒气,因此也不觉得冷,慢慢走下去,那脚下的小草都有手指般长,脚踏在上面,软软的就如同踩在地毯上一样。

彼时婆子媳妇们都已在草地上铺好了红毡,接着有那有兴头的就去河里钓鱼,元媛与芳草浣娘几个慢慢沿着那山坳像山坡走去,一边看桃花□一边闲聊着。

元媛因见这山从半山腰开始,就有许多树木,因此祥问了山名,只觉这山若是开辟出来种些果树,当是十分好的。最好能弄点什么嫁接技术,她自从穿回来后,就觉得这里吃的水果味道虽然甜美,但品种比起现代却少多了。元媛知道在中国古代,已有简单嫁接技术的应用,但都是小范围小面积的,也没有人想到过发扬光大,正好可以让她这只穿越过来的蝴蝶大显身手。

慢慢沿路走着,浣娘就道:“也走了许多时候,别再往上,遇见野兽就不好了。”话音刚落,只听草丛里“嗖”的一声,蹿出一只兔子,一头撞在元媛的腿上。

“啊……”元媛吓了一跳,尖叫一声,接着只见面前草上似乎有些血迹,而那只兔子不知是撞晕了还是吓到了,竟也呆呆的不知动弹。

元媛蹲下身,拎起那只兔子细细看去,原来是兔子的后腿中了一箭,这一箭十分深,竟整个贯穿了这只白兔的后腿,箭杆上有一行小字:振云公子

看来是有人在这里射猎。元媛觉得那只白兔十分可爱,若没遇到也就罢了,既然遇上便是有缘,因此也不顾会沾染上鲜血,就把兔子往怀中一抱,便要和浣娘芳草下山。

“哎,小姑娘,那是我的兔子,你不会就这么一声不响的贪了去吧?”

刚转过身,身后就响起一个戏谑的声音,接着马蹄声响,从一块大山石后转出一行人来。原来这山坡并不高,山势也平缓,又有路径,因此骑术高明者自可踏马而行。

元媛回头去看,不由得心中一动,暗道怪不得那些穿越小说里都有那么多美男子,我这才穿过来半年多的时间,就遇见了两拨,而且比起上一拨,这两人也一点都不逊色,啧啧,谁说古代人丑的,谣言,绝对是谣言。

走在前头的两个男子跳下了马,两人都是英俊非凡,走起路来天生一股贵气威严,浣娘和芳草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又觉不妥,连忙低下头退后几步,一边就要拉着元媛退后。

元媛皱了下眉头,暗道老天爷真会捉弄人,看来这又是两个富贵子弟,上一次用张胭脂方子哄了那几个人走。这一次不知要怎样,难道要把这小白兔交出去?及至看到那白兔在怀中瑟瑟发抖,女性的恻隐之心又忍不住泛起来,打定主意想要救这白兔。

元媛不是佛教徒之类的,平日里山鸡野兔她也吃,只不过现在是一只很可爱很干净的白兔,受了伤蜷缩在她怀里,像是把她当做最后一个依靠似的,这就怪不得她想要出头,救下这只白兔了。除非是一些心理扭曲之人,否则女人是很容易被这些小动物打动的。

因这样想着,只好硬着头皮上前,微微一福道:“这位公子英武不凡,理应是打虎猎熊的大英雄,一只白兔又怎可能入得了您的眼呢?不如就请公子割爱,将这只白兔卖与我,如何?”

这两位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当日和萧云轩置气的言亲王之子萧云海,以及当朝的五皇子萧素睿。

此时他们见这瘦小的女人不但没放下兔子转身就跑,反而落落大方的上前答话,不由得都十分惊异,萧素睿转了两下眼睛,呵呵笑道:“这可不行,这只兔子是我要做猎物的,不然在别人面前丢了人,小姑娘你能赔得起吗?”

元媛见他一边说一边往前逼进了几步,便镇定的退后了两步,微笑道:“公子何苦愚弄我这乡野女子,既然是要和别人比试的,两位又如此少年英雄,怎么可能因为一只兔子影响大局,若说是一只老虎还差不多。”

她说完,伸手向山上一指,笑了笑道:“那上面就有林子,想必里面总会有狐狸狍子之类的野兽,与其公子在这里耽误时间,不如过去碰碰运气,若真的能打几只狍子狐狸,岂不是比这只小小白兔强得多吗?”

“好,真好,我竟还没遇到过你这样的女子。”萧素睿拍了两下手掌,丝毫不吝啬的赞美着。他的话吓了元媛一跳,及至看到对方眼中并没有什么淫邪之色,方放下心来,暗道你这家伙最好别是见色起意的登徒子,不然我就你尝尝现代女版李小龙的厉害。

“素睿,当心吓坏人家。”萧云海拍了拍萧素睿的肩膀。

“吓坏?你看她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吗?”萧素睿哈哈一笑,然后道:“小姑娘,看你也是有学识的人,这样吧,你如果能对上我的对子,我便把这只兔子送给你,不然的话,你花多少钱,这兔子我也不会卖的。”

元媛一听,差点儿一口血喷出来,心想不会吧?对对子?你开什么国际玩笑?姑娘我连对偶都不会,还对联呢。她心想看来我和这只兔子是无缘了,虽然我想救它,奈何老天不让我救,那就没办法,总不能为了只兔子再搭上我自己吧,这群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想到这里,正要开口认输,却不防那萧素睿已经把上联给说出来了,他的上联竟是“烟锁池塘柳。”

元媛一下子就愣住了,暗道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老天爷原来你是为了让我救这只兔子,才让这大少爷出对联的啊。

这句上联很巧妙,烟锁池塘柳五个字恰恰包含了金木水火土五个偏旁,一般人还真对不上来。但偏偏,这个对联元媛看过。也在电视剧上听说过,据说这上联还是乾隆皇帝做的呢。元媛已经看过这个朝代的史书,和她所知道的历史没有多少重合之处,所以这上联会出现在哪里,她也不知道了,而且现在也不是探询的时候。于是匆忙的说出下联“炮镇海城楼。”后,抱着兔子就要走。

萧素睿和萧云海都惊呆了,这可是皇上当年给他们的绝对,至今无人能对上来,因此皇上一直自以为得意,没想到却在这山野之间,被一个小姑娘转眼对出,而且,他们甚至都看不清这小姑娘长什么样子。

浣娘和芳草也惊诧万分,她们只知元媛喜欢看书,软弱的那会儿也喜欢看,可从不知她竟还有这份才学,当下正想欢呼,却见元媛已经回过头来,温言道:“我们走吧。”

“慢着……”萧素睿也不知为什么,下意识的就拦在元媛面前。

第 三十三 章

元媛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家伙要干什么?不会以为自己有点儿魅力,我就会被迷倒吧?哎呀烦死了,我就说嘛,穿越就是这点不好,女主一旦和男主或者男配什么有一点点牵扯,就没完没了了。唔,不过我也用不着这样自我感觉良好,也许他只是不服气,嘿嘿,对,小心应对,别把自己当圣母白莲花,以为人见人爱,哦,好像不对,圣母应该是玛利亚吧。

当下心中渐定,从容道:“公子,莫非是想食言?”

萧素睿哈哈笑道:“别说一只兔子,就算一只老虎,我也一诺千金,你既然对上了对子,我就把这只兔子送你,没有二话,我只是有些好奇,想问一下,所谓的炮堆镇海楼,是什么意思?镇海楼乃江南沿海的瞭望之处,无端端堆一些炮仗,可不是让人费解?”

元媛一怔,这才想起在这个时代,好像还没有什么火枪火炮之类的东西。一时情急之下,也想不出什么理由,只好把心一横,淡淡道:“要我解释不难,但公子也要回答上我出的题,我才给你答案。”

萧素睿和萧云海相视一眼,都惊诧的笑了,萧素睿便道:“姑娘请出题吧。”

元媛此时已经急速的转开了脑筋,想起现代那些经典难题,什么阿基米德辨别王冠了,还有那些数字难题,但她都没有,最后她说出的一道题,竟是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的。

“她指着萧素睿手中的马鞭,微笑道:“我要公子想个办法,把一段绳子从中间剪开,却让它还是一根绳子。”

还不等萧素睿回答,萧云海就大声道:“这怎么可能?小姑娘别难为人,一段绳子一刀两断,怎么可能还是一根绳子。”

这道题其实是当年陈天下写的《少年无情》中的一个片段,元媛很多年前看过这本书,但具体的情节早已不记得了,可其中的这三道题,却给了她十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在这种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拽出了其中一道来难为萧素睿。

萧素睿摆手制止了萧云海,眉头紧皱着思索了一会儿,眼见他的眉头越皱越深,元媛都想抱着兔子悄悄离开了,就在这时,听见山下和山上同时响起两个声音:“姑娘,怎么还不回去?”“老五,你在磨蹭什么呢?怎的还不回去?”

元媛和萧素睿同时转身,只见芳莲就在不远处往她们走来。然而她几乎是立刻就停住了脚步,指着山上大叫了一声:“啊……”

元媛看见她瞪大的眼睛,不知为什么就感觉一阵心惊肉跳,回头一看,她差点儿没一头撞在山石上,心想好嘛,真是冤家路窄,早知道我和这两个人扯什么啊,拿着兔子走了就是。奇怪,看黄历的时候,明明说过今天适宜出行啊。

旁边还有一个人,她的惊讶更远胜于元媛和芳莲,那就是浣娘,她怔怔的看着那群正在下马的少年,目光定在其中最出色的那张面孔上,须臾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连忙低下了头。

“啊,是……是……是她们,是她们……”刚刚下马的七殿下萧素景猛然大喊,把马缰往身边伺候的人手里一扔,闪电般的就奔过来了,指着元媛和芳莲道:“好啊,你们……你们两个倒真是让我好找。”

芳莲见他面色凶狠,吓得连忙躲在了浣娘身边。萧素景还要冲过来,元媛已经一步挡在浣娘和芳莲身前,冷冷道:“不知公子找我们是干什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似乎并不认识公子。”

“怎么不认识怎么不认识?你别想抵赖。”萧素景急了,刚要上前拉住元媛攀关系,就听身旁一个沉稳的声音道:“七公子,你有话好好说,这样的口气,怎么怨的人家姑娘误会。”

萧素景这才平静下来,嘻嘻一笑,对元媛一抱拳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情急之下莽撞了,哎呀你不知道,就因为你那胭脂水粉的方子,我这几个月可让我那姐姐给差遣的不轻,就差没把我一脚踢到外省去找你们了,谁知你们竟是住在这里,嘿嘿,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什么?那张胭脂方子,竟然是她给你们的?”萧素睿和萧云海也愣了,看向元媛。目中都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元媛一个头两个大,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拜土行孙为师父,学一学有个地缝就可以遁走的那种法术,不过这很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含含糊糊的答应了一声。

萧素睿忽然笑了,看向元媛的目光中含了一丝深意,点头道:“啧啧,真没想到,姑娘才高八斗,竟还通晓这些。二哥,云轩,恰好你们来了,不如帮我一起破解下刚刚这位姑娘出的题目如何?”接着就把事情经过简单说了一遍,又把元媛的那道题说了出来。

所有人都把目光向元媛射来,被这么多美男子注视着,元媛却丝毫没有喜悦之感,身上的汗差点儿把衣衫都湿透了,春风一吹,竟然觉得有些发冷,忍不住便打了个颤抖。

忽见萧云轩回身将马上的一件羽缎披风拿了下来,走上前递给她道:“姑娘,这是山上,仍有些春寒,还是小心些为好。您的题目我答不上来,便以这羽缎相赠,求姑娘再帮我一个忙,把您知道的那些脂粉方子都给我,可以吗?”

元媛叹了口气,也觉着身上确实有些冷。而萧云轩的一番话,也可说是替她解了围。因此便干脆接过那羽缎披风,又道:“那个方子是我以前没事儿时弄出来玩的,如今因为家里忙,已经很久没弄了,既然你们送的那位姑娘喜欢,那我再帮她弄几个就是,只是今日大概不行,你若信得过我,便在半月后的辰时,仍来这里吧,我命人送给你。”

萧云轩不等别人说话,就拱手道:“如此多谢姑娘。”

“那我便告辞了。”元媛也是盈盈一礼,然后不客气的披上那件羽缎披风,转身便行。

“哎哎,等等,你还没告诉我那个绳子怎么能剪断后还是一根绳子呢。”七殿下忽然大声叫喊。却见元媛停下脚步,没有回头,只是用带着笑的悦耳声音道:“君不闻烽火戏诸侯,那炮仗堆在镇海楼之上,一朝燃起,声震长空烟花四射,岂不是最好的示警报信装置?”言罢款步而去,没一会儿便消失在山下的桃树中。

这些人素日莫不是眼高于顶目无下尘之人。便是国色天香才貌惊人的女子,也未必能得他们正眼相看。如今却都齐齐望着那个他们连真面目都没看到的女子远去的背影,眼中皆是深思神色,如果元媛知道了,不知道她是会为之自豪还是会被惊吓到。

众人中,只有七殿下年纪幼小,还没什么心机,在那里摸着头咕哝道:“什么啊,人家问你那个绳子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却只给五哥答案,太偏心了。”

萧素睿含笑看了七弟一眼,然后目光又转到萧云轩身上,别有深意的笑了笑,便转回来。忽听那个一直没说话的清俊男子道:“好了,射个猎倒射到这桃花山上来了,我们回去吧,把猎物收拾收拾,明儿一早是定要赶回去,否则父皇那里不好交代。”

“是,几人答应了一声。”又都纷纷上马,只有萧素景又是大叫一声:“啊,二哥,不行,我得追上去,好不容易遇见她,不能让她这么跑了,万一姐姐再要找她,我去哪里找啊。”

那被叫做二哥的,便是当朝皇太子萧素真,听见七弟的话,不由宠溺一笑,摇头道:“不许,没看云轩已经和她约好了吗?我看那姑娘生性聪慧,自不会食言,你便安心等着就是,这件事便交给云轩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萧素景见太子发话,也只好作罢,又转向萧云轩道:“呶,云轩,你听见了吧?下次姐姐要是找不到人了,我可只让她来闹你,我是被她闹得怕了。”

萧素睿又看了萧云轩一眼,含笑道:“只怕云轩也很高兴办这件差事呢。咦,是了,我听说云轩你的小妾便是在这附近的庄子上吧?不如什么时候我们去看看吧,把人家扔在这种地方,一扔就是三年,怎么也说不过去。既然有刚才的怜香惜玉之心,怎就不能分一点给自己正儿八经的妾室呢?”

萧云轩微微一笑,淡淡道:“她在这里生活的很好,家母很是喜欢她,赐了许多东西。若有时间,我自当去探看她,如今却身负着保护太子的重任,怎敢擅离职守。”

他说完,太子萧素真便微微皱了眉头,轻声道:“老五明知当年云轩是被那一家赖了亲,那父女二人如此贪婪,云轩放她在这庄子上已是仁至义尽,你何必又说这些风凉话,也不想想他心里难受。这也就是云轩,宅心仁厚,不然若是你遇上这事情,只怕那一家人早就为他们的贪婪付出代价了。”

萧素睿一点也不恼,呵呵笑道:“那是当然,二哥当真了解我,云轩就是厚道,堂堂一个小王爷,未来的世袭亲王,竟然被一个暴发户给逼亲,若是我,叫他们破财消灾,就是手下留情了。”

他说完,萧素真便摇了摇头,萧云轩也知五殿下只是愿意在兄弟面前故意做出轻狂举动,事实上内心着实缜密谨慎无比,因此也只是一哂,并没答话,转眼间,一行人便消失在大山石后。

再说元媛,从半山上回来后,她便把那只兔子丢给了查坎金,这是在乌拉族有着崇高地位的一个妇女,她之所以能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就在于她高超的医术,她今年四十九了,据说在她手中救活的乌拉人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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