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一个孩都养不过去,还再收养一个来路不明的?于大嫂从鼻尖哼出一口起来。
“于嫂子,当着孩子的面,怎么能这么说呢?”方秀华当下皱眉,也不是特别开心。
自然不会开心了,于大嫂这种人放在脾气再好的人面前,恐怕都难以接受,方秀华脾气在镇子上算好的,平时也不斤斤计较。
否则她就不会收留风允了。
连她这脾气都受不住这于大嫂,可见她真的过分了。
于大嫂自己却是毫不觉得,自己过分了。她觉得自己这样,天经地义。
“秀华妹哟,你于嫂子我可是出于一番好心提醒,嘿,要是别人家,我才不说一句呢!”于大嫂这么说,眼睛还是揪着桌子上那些肉啊、还有那瓶雪碧的。
风轻云这时从厨房出来,手里拿了一个碗,是准备给方秀华喝雪碧的碗。
于大嫂一瞧,还没有弄清楚,就不要脸的笑着朝风轻云说道,“嘿,别说,秀华家闺女儿就是懂事儿!连碗都给嫂子我拿出来了,那嫂子我就不客气的进来吃上几口了!”
说着,于大嫂半推着方秀华就走了进门。
等自己个儿吃饱喝足后,再给自家小子带上几口肉。
瞧着桌上那肉,啧啧啧,还不少呢。
以前于大嫂可不屑来方秀华家,因为她自个儿心里清楚,方秀华家自己日子都过不去,哪还能吃上什么好的。
今天见她家方茵买了雪碧回来,嘿,这才跟上来瞧瞧,没想到还真有好吃的。
风允站在那里,看于大嫂这一副令人恶心的嘴脸,也很不爽。
于大嫂则是伸手,用自己肥嘟嘟的手,就要去抓风轻云手上的那一个碗。
“来来,给我就成了,用不着客气!”于大嫂伸手,还用主人家的话语命令风轻云。
风轻云纵使再不解风情,也该知道是非了。
一抓,失了手。
于大嫂肥爪子伸过来的时候,风轻云带着碗一个转身就躲了过去。
“嘿,你这孩子!干哈哩!”于大嫂眼皮一沉,嘴脸一番,纵使她已经很想爆粗口,但瞧着桌上那一桌子好吃的,还是忍了忍。
于大嫂在镇子上,还以泼辣出名,她撒气辣来,几乎没人争辩的过她。
镇子上不少人厌恶她,于是这些年她越发嘚瑟。
“碗不是给你的。”风轻云瞥了于大嫂一眼,于大嫂个子矮,又矮又驼,身上肥肉一大把,脸上皱纹让人恶心。
“嘿秀华家闺女,这你可就不对了!咱家和你家这么近,乡里乡戚的,都是一家子人,一家人有了好东西,可不就是要分享吗?”于大嫂也算个极品,扯着扯着,越扯越远。
但她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她要肉,还要喝雪碧,说白了就是想要抢占风轻云家的东西。
要知道这年头,可没现代人这样富裕,虽然不愁吃不愁喝,但是普通人家还是没有那个财力可以天天大鱼大肉。
就过年过节,吃上几口肉,喝上几口饮料什么的。
于大嫂又是个什么都想贪的性子,自然不肯放过。
“我说了,这是给我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