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移死,人挪活,宁霜决定不再委屈自己跳钢管舞了,穿着这种衣服跳舞,她宁可不演了。
而且她觉得掩护的身份有很多,干嘛非得跳钢管舞,这个明摆着就是为了靠香艳博眼球嘛,如果导演不愿意,那她再想其他办法。
实在不行就让莉莉安用美人计,反正不能让梁之华得逞。
莉莉安手段确实很厉害,和王焱助理,也就是王焱的亲侄子王淼说好了,如果宁霜会唱歌也是可以的,但必须唱比较暧昧撩情的歌曲,像《夜上海》《夜来香》《月圆花好》一类的小曲。
“一定要演员真唱?不是都找人对口型吗?”宁霜搞不明白了,演戏而已,干嘛都搞真的,演员又不是全才,哪能都会呢。
“王焱导演要求的,因为自己表演才能更生动,而且现在的演员基本上都能唱能跳的,不是太难。”莉莉安解释。
因为王焱是hk那边的,hk的演员大部分都很敬业,而且真是能唱能跳能演,才华横溢那种,像费汉秋身为影帝,表演时都是真唱真跳,人家以前就是歌手出道,而且还拿了好几届金曲奖,在唱歌上的成就不亚于电影。
还有那个心思不正的张哲瀚,也是唱歌出道,人品虽然不行,但演技和歌技都是相当不错的,否则费汉秋也不会提拔他了。
“好吧。”
宁霜答应了,只要不跳钢管舞,唱歌就唱歌呗,这个还是蛮好解决的,用不着她自个去唱。
很容易就找到了几个歌女的阴灵,挑了个符合电影背景年代的,歌女艺名叫茉莉,年纪也不大,死的时候才三十不到,长得千娇百媚的,声音又软又侬,勾人的紧。
“怎么死的?”宁霜好奇问。
那个时候的歌女地位虽然不高,但却是蛮挣钱的,头牌歌女一个月挣上万大洋都不在话下,就算是普通的歌女,一个月也能挣好几百大洋。
那个时候拉黄包车,累死累活一个月也才挣两个大洋,能够养活一家老小了,所以那时候的歌女和现在的明星差不多,虽然吃的是青春饭,但收入可观,只要理财有道,挣几年完全足够后半辈子的生活了。
可惜红颜薄命,很多歌女大都不得善终,就像这个茉莉,年纪轻轻当了孤魂野鬼。
茉莉恭敬答道:“吞大烟膏子。”
“为什么想不通?”
茉莉有些羞愧,垂下头道:“我那时人老珠黄,又染了上大烟,嗓子毁了,再……出了些其他事,就想不开……”
宁霜有些讶异,“你才三十不到,怎么就人老珠黄了?”
现在三十岁可还是少女呢!
茉莉叹了口气,“做我们这行,过了二十五就走下坡路了。”
宁霜没再问了,那个时候的人均寿命连五十都不到,现在七十岁还都在满世界乱跑,这样算起来,茉莉说自己人老珠黄也没错。
茉莉又说了她以前的一些事,她是当时东城最豪华的夜总会的头牌歌女,收入最高的时候,一晚上收到的打赏就有五六千大洋,还不算珠宝,追捧她的公子哥能排好几里,想预约她吃顿饭,至少得提前一个月。
说到以前的风光无限,茉莉苦笑了声,深深地叹了口气。
钱来得太容易,她那个时候又年轻不懂事,花钱如流水一般,还爱上了穷画家,对那些富家公子嗤之以鼻,觉得那些公子哥都是酒囊饭袋,只一心一意和穷画家好,甚至花钱培养画家,但她却不知道,公子哥固然是酒囊饭袋,穷画家却是披着人皮的恶狼。
蛊惑她吸大烟,最后还卷走她的所有财产,她落了个人财两空,染上了烟瘾,嗓子也毁了,再没有公子哥捧她了,也没有夜总会请她唱歌。
“这就是你不愿去投胎的原因?”宁霜问。
茉莉点头,愤恨道:“我一直在找那个人面兽心的畜生,我要报仇。”
“找到了没?”宁霜其实已经知道结果了,肯定没找到。
茉莉摇头,凄然道:“找不到,我找遍了东城都没找到,我也不知道他老家在哪儿,东耀那么大,我飘了好多地方,都没能找到这个畜生。”
宁霜同情地看着她,有些不忍心告诉她实情,但不说这个傻女人肯定还要再做孤魂野鬼。
“知道现在是什么年吗?东耀2027年,距你死时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你要找的人早已经转世投胎了。”宁霜说了残忍的事实。
茉莉神情大变,魂魄变淡,宁霜打出灵力,这才稳住了对方的魂魄。
“怎么会过去那么久?不是才几年而已吗……怎么会这样……”
茉莉喃喃自语,突然飘出了窗外,看到街上的车水马龙,高楼大厦,和她的年代完全不一样,这才接受了自己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伤心欲绝。
“报不了仇了……他肯定转世投胎了,还喝了孟婆汤,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
茉莉神情哀伤,魂影也越来越淡,再继续下去,这个傻女人就真的灰飞烟灭了,宁霜又打出灵力,没好气训斥道:“为了个男人就要死要活,就算转世投胎也不是找不到那人,只要你知道那个王八蛋的出生时辰,还有他贴身用过的东西,我倒是能帮你找到他的转世。”
也是茉莉运气好,若是在第六层,她也没办法帮这傻女人,但现在却有办法,不过要费点工夫。
茉莉大喜,“谢谢大人,我有他从小戴的玉佩。”
“在哪?”
“我死时随葬了。”
“你的墓还在?”宁霜好奇地问。
茉莉使劲点头,“在的,我有个好姐妹,她出钱替我买了墓地,还帮我操持了身后事。”
她的好姐妹也是歌女,不过后面去演戏了,名气还不小,当时好姐妹想让她也去演戏,但她和畜生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哪里有心思演戏,好姐妹劝她以事业为重,别太信任男人,都是金口良言,但她那时头脑发热,还觉得好姐妹太烦,最后落得个不知好死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