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宾馆。
在这个年代,七八层楼的宾馆,绝对是可以称得上豪华了。
孟昔年出来之前换了便装的,看了一眼,就跟姜筱道:“就住这里吧?”
“不觉得奢侈了吗?”
这等于是让她住五星级啊。
孟昔年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昔年哥有钱。”
以后,他的钱都是给他家小姑娘花的。
姜筱:“......”
怎么突然变身霸道总裁了?
“对了,我差点忘了跟你说了,”她突然想起雷家声的事情,竟然一直都没想起来跟他说,“我们在火车上遇到了你们营里雷家声雷副队他娘了,石大娘带着孙子进城找雷副队,结果在火车上发高烧,都烧晕过去了,是我跟胡大哥把他们送到医院的。恐怕这会儿还在医院,你要不要去探望一下?”
“雷家声?”孟昔年皱了皱眉,“他去医院了吗?”
“嗯,胡大哥找到他的,早上我去找你之前他就已经去医院了。”
“是他的娘他的儿子,有他去就行了。”孟昔年并没有去探望的打算。
姜筱看他的态度,好像明白了点什么,也没有多劝。
孟昔年带着她进了富荣宾馆开了两个房间,相邻着的,只隔了一面墙。他出了督卫证,宾馆的工作人员同样以为姜筱是他的妹妹,那个负责登记的姑娘还对姜筱态度出奇地好,全程笑脸相迎,声音温柔。
不过,有了余春雨的例子在前面,姜筱是怕了,见她如此,便躲开了去,让孟昔年自己去办登记事务。
宾馆的房间也是中规中矩,他们的房间在三楼,不大,不过看起来还是挺干净的,而且有些细节已经做得及格了,在这个年代来说算是高档。
孟昔年见姜筱住这么贵的宾馆都很是淡定,心里又是一阵讶然不解。这姑娘,是真的天生对周围新事物缺乏好奇,还是见惯不怪?
可是,见惯不怪,怎么可能?
姜筱也很是无奈,她真的不会演戏,偶尔演可以,但是,你要她一直都表现出对周围很新鲜很好奇很兴奋的情绪,这简直不可能,而且,这样的日子也未免太累了吧?
难道要她一看到浴室那里老式到老土的洗脸盆,还得哇一声,奔过去摸摸说好洁白的陶瓷?
把行李放下之后,姜筱有些迫不及待地想去图书馆,孟昔年就带着她下了楼,谁知道世事竟然就是这么凑巧,在楼下的大堂,他就看到了这一行要找的那个朋友。
彼时那一行人正一边焦急地往这边走,一边交谈着,语气听起来都有些焦急和紧张。
姜筱自然并不认识那些人,不过她正想让开的时候被孟昔年拉住了。
“那个穿蓝色短袖衬衫的就是M市大学的讲师,况云先。”
况云先?这个名字在这个时代倒还是挺特别挺好听的。
姜筱朝况云先看去。那是个身材颀长而清俊的男人,年近三十,穿着很是干净整洁。姜筱注意到了他的手,手指修长,像是一双弹钢琴的手。
这样的男人,是前世的姜筱喜欢的类型。
------题外话------
我发现你们很给力,把我往新书月票榜上又推进了一名,现在是第六名,咳咳,那什么,咱们商量一下,再给一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