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岚已经换号一身正规的赛车服,还戴上了重重的头盔,其目的就是防止意外发生时能报名。头是人体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若是连头部都受损的话,那这个人估计就玩完了。
而赛车手最忌讳的就是翻车、飞车、坠车等,因为开车的码数相当快,如果一旦遇上了,带了头盔的,或者运气好点的能保命,但如果是运气差一点的,估计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风轻云领了赛车服去独自的帐篷内拉上门链更衣。换了衣服出来时,史密克和李德已经在赛车跑道上跑了一半多的路程。
电视荧幕上清楚的展现出了现在的苍宏!
史密克和李德,一个是伏尔加的队长,一个则是副队,两人曾在国际赛车跑道上拿下了不少金牌奖!更是曾创下令人措手不及的记录,在赛车跑道上,基本是无人能比!
而史密克和李德两人的赛车,也仅仅只相差几秒的速度。
最终以史密克快上一秒九五分的速度达到终点获得第一!
而李德则是第二!
至于第三名,比李德慢了半分钟才到达终点。其次可见,史密克和李德在赛车上的造就有多深!
现场发出如雷轰顶的响声,在场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史密克或李德的车迷粉丝,不少人也已经是喜欢他们很多年甚至几十年了。
从史密克和李德走上赛车这条路,直至现在,少说也已经有二三十年了,这二三十年间也足够一个小孩从出生变成成人!
“该我们上场了。”莫娜将头盔戴到头上,只露出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她带头走出去,然后对后边的人说。
包括莫娜在内的其他老人,都已经习惯了被粉丝们崇拜的感觉,然而卡岚却是有些惊讶,但他之前也是伏尔加的粉丝,现在自己都成为伏尔加赛车队的一员,连他自己都根本没有想到,或者是理所应当的接受这个事实。
“走!”卡岚有些激动的戴上头盔往外跑去。他的水平估计在这一群老干的赛车手中,算是最低的,但却也是最年轻最有潜力的一股。
风轻云也学着把头盔戴到头上,扣好头盔,只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眸,她穿成这模样,就不怕方小密她们能认出自己来,只要她们认不出自己,到时比完赛回去,她们也不会怀疑。
虽然这样一来,出来的时间有点久,但是却并不碍事。
赛车手上场之前,如果没有自己的专门赛车的话,正规的赛车场上是有提供跑车的,赛车手们可以自己挑选跑车。
但是白来的东西自然有避有利。
利的是,自己不用花钱买昂贵的跑车,很多人都是买不起的,若家里穷又没钱的话,也不愁赛车没有跑车。
至于避的话,第一,这儿的跑车肯定是不高档的,开这种跑车会大大减低赛车的速度。自己的跑车自己了解,但是这赛车行上提供的跑车呢?第一次用啊!
风轻云还是在赛车行上随意选了一辆跑车,是一辆纯黄色的兰博基尼。车身很低,但是看着狂野大方,的确是赛车的不二选。
当黄色的兰博基尼始入赛车跑道上时,荧幕上大大的跳出两个字:风云。
也就是说这辆车是风云开的!
在场之人无一不沸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