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七章 受降

如果留意一下1945年8月的“中国各战区受降单位分配表”,就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两个现象:一个是,在这张分配表中没有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受降份额;另一个是,国军的受降单位除了“战区”以外还有“方面军”,似乎是来自于两个系统。

抗战时的“战区”制度是在1937年的南岳会议上确定的,从那时起直到战争结束,虽然各战区的划分有所调整(从最初的五个战区,到最多时的十二个战区加两个游击区),但指挥模式却基本没有发生过变化,始终是由“最高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通过军政部下达各项指令。

到了1944年的下半年,军委会又在军政部的管辖之外另设了一个“陆军总司令部”,由何应钦出任总司令,意图是为“实施战略反攻”做准备。如此一来,管理战区事务的军政部就被人们称为“防守指挥部”,而新出炉的这个“陆军总司令部”则被叫做“反攻指挥部”——把战略进攻和战略防御分成互不隶属的两个摊子,这样的主意恐怕也只有蒋委员长才能想得出来。

总的来看,军政部领导着各大战区,兵力多、地盘大。而陆军总司令的人马虽然少一些,但显得更加精锐,武器装备也比较好。“陆总”下辖四个方面军,一方面军卢汉、二方面军张发奎、三方面军汤恩伯、四方面军王耀武,另外还有高飞领衔的“昆明防守司令部”(基本部队为“远征军”)——在当时,绝大多数“美械师”都集中在“陆总”的麾下,番号为“陆军突击总队”的国民党伞兵当然也属于“反攻指挥部”的一份子。

抗战胜利后,军政部方面,除第八战区以外的其他战区都参与了对日受降;而“陆总”方面,四个方面军也都分配到了受降区域,两大系统的地位基本相等。因此,在这时候由谁代表中国军队接受侵华日军最高指挥官的投降就成了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

军政部长陈诚当然希望能够获得“受降总代表”的荣誉,但蒋委员长最终还是决定把这个美差交给了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据说这其中有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陈诚的性情刚硬,为人比较刻薄,而何应钦做事谨慎,是个好好先生,由何总司令出任受降代表,更能体现蒋总裁“以德报怨”的慈悲胸怀。

其次,何应钦是“士官学校”出身,所谓“一黄埔,二陆大,三士官”,陈诚占了其中的两条,而何应钦却是三样俱全。在国民党高级将领中,何应钦属于既有日本军校背景,又与黄埔系有着深厚渊源的人物,不仅日语流利,并且熟悉日军的编制和管理习惯,比较有利于开展交流工作。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1935年,蒋介石曾经派何应钦与日本华北驻屯军谈判,最后签订了臭名昭著的《何梅协定》。在当时,老何不仅在梅津美治郎面前受了一肚子窝囊气,而且还被全国舆论骂得狗血淋头,搞得里外不是人。但老何够义气,打落牙齿和血吞,所有的骂名都自己扛了,没有像张少帅那样把蒋委员长给牵扯进来,所以老蒋这次再派老何出任“受降代表”,既算是对他的一种补偿,也可以说是给了他一个恢复名誉的机会。既然是由“陆军总司令”出面受降,当然就不能让第三战区的部队跑龙套,可“陆总”的精锐兵马此时都在大西南后方,怎么送到南京去呢?只有空运。

蔡远飞他们是9月7号接到开赴南京的命令的。当时,先期入城的特遣队金锁柱在办理移交手续的同时,又命令管理人员必须在一天之内把手头的“剩余物资”处理掉,这可把蔡远飞愁坏了。

所谓“剩余物资”其实是日伪仓库里的库存品。别人手头的物品还好办,可蔡远飞管理的那单物资中有五十吨锰矿砂。这原本是日军从湘潭矿区搜刮来准备运往日本的军工原料,到了现在这个时候,谁也不会愿意花钱买这种没用的东西。蔡上士把自己的难处讲给长官们听,可队长和分队长都不肯罢休:“再难办也要办,赶紧想办法,能卖几个钱算几个,不然留给别人也是浪费.........”

想办法,还能有什么办法?只有去找几个冤大头。

这时候,监狱的事务还没有移交完毕,蔡远飞连忙把伪商会万昌商社的四个汉奸买办从号子里提出来,对他们说:“只要把这些锰矿砂买过去,就算是有立功表现,可以放你们回家。”

那四个家伙有点儿不放心:“锰矿是军需物资,被别人知道了难免还是要被抓的。”

“笨蛋。你们先把矿砂拿过去,回头再交给18军,岂不是又立了一大功?有谁还会再抓你们?”

汉奸买办想了想,觉得这个破财免灾的办法还是比较划算的,于是就拍板成交了。

等蔡远飞从金远询专员那里弄来放人的批条,汉奸家属也已经把款项筹集到手了,整整一万块现大洋。按当时的长沙市价,一块大洋相当于四百元法币。金锁柱看见一大堆没用的矿砂变成了四百万现钞,顿时乐得合不拢嘴,连连夸奖“聪明!真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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