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从此,天涯

于是秦直碧今晚更悄然藏起了一枚磨尖了的发簪。

倘若进宫之后确认是皇帝赐死固伦……他今晚便拼了这条性命去,豁出去弑君,也要替她的孩子讨一个公道。

秦直碧走进寝殿,便一皱眉。

偌大的大殿,竟然流溢满了酒气。

他走向前去,见少年皇帝竟然端坐在龙座之上,左手抱着一只酒坛,右手举着酒杯,一张脸孔已然酡红。

秦直碧皱眉,悄然望了长安一眼。

长安也没辙,搓着手低低道:“奴侪该死……只是今儿,奴侪拦不住皇上了。”

因为今晚儿,他也知道皇上心里苦啊。

皇帝瞧见秦直碧来,便笑了,“恩师,坐。好酒,一起喝。”

秦直碧耐着性子,认真陪皇帝喝了几杯。也想着唯有让皇帝喝醉了,才能问出固伦生死的实话来。

可是秦直碧终究是书生,加上心里急,几杯之后竟然也有了酒意。

少年皇帝便转着晶亮的眸子,眯眼望他:“恩师,当年兰伴伴……死后,那些日子,你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皇帝忽然这么问起,便如一柄刀直插到了心窝子上。

秦直碧小心地笑:“还能怎么熬?专心国事,一力辅助皇上。那是她托付给微臣的心愿,微臣便一心一意想着得完成她的心愿……”

皇帝盯着秦直碧良久,垂首一笑:“恩师也算幸福。好歹,兰伴伴还留了一个心愿给恩师;可是朕,朕……”

他说到这里却说不下去了。

他就连一个心愿,也没从她那里得到。

她来这一场,她对他无欲无求。他想给她的什么,她全都不要。

他的心,他的情,他的玉佩,他的……一切一切,她全都不要啊。

他便仰头再喝酒,掌心里悄然地握住了一个金哨子。

他最后最后留下的属于她的物件儿,竟然也只是这样一个别人做给她的金哨子罢了!

今晚的皇帝……实在太不对劲。

秦直碧心下越发紧张,便又帮皇帝满上酒杯,小心翼翼问:“皇上可有心事?今日微臣听闻后宫里有些异动……不知皇上此时,是否与那些风闻有关。”

皇帝笑了笑,努力摇头:“那件事,是朕自己的事。朕要你们所有人都记住,那个人,无论什么都与你们无关。无论是李隆,还是右尚宫,甚至恩师你……那个人,所有的决定,都只能由朕一人来下。那个人……只是朕,一个人的。”

半月后,一直被派在京外办事的凉芳,忽地被皇帝调回。

对此,外人猜测不休。有的说皇帝终于狠下心来要杀了凉芳了,有人却说皇上可能又要重用凉芳,东厂大祸又要再起。

却没人知道,皇帝却将凉芳叫进了御马监主管的内库去。

凉芳心下也没底,奉旨而入,却见少年皇帝一人落寞地站在七窖的黄金前头。

满室的金光,却染得那少年更加落寞。

见礼毕,皇帝没回头,冷冷淡淡地说:“朕派你一个差事。李朝君主李隆擅自上疏讨还贡女,朕心震惊。着你去当廷训斥于李隆。”

凉芳心里划魂儿,着实想不通皇帝为何忽然将这个差事派给了他。

皇帝又静默了良久,忽地高高仰头,在满室金光里闭上了眼。

“还有,你去的时候将这七窖的金子都一并带去。朕想,你该明白要送去何处。”

凉芳大惊,吓得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这是皇帝的私房钱,岂能说全都给拿走了?那他在史书上该是何等的罪人?!

况且,皇上说什么呢?送给谁去?

皇帝却在金光里,浅浅一笑:“多年前,有人曾经送给了朕一片金叶子。朕竟没回礼,于是欠她这一场。这一生,朕也没什么可以还她,既然她最爱金子,朕便将自己所有的都给了她吧。”

一月后,皇帝下旨命翰林院将史书中有关建文余脉的所有记录全部抹去。

皇帝晓谕朝臣:建文余脉早已不在人间,现有的传闻不过是有心人故意传扬,扰乱民心罢了。从今往后若有人敢再传扬,祸及满门。

所有史书都改过完成的那一天,皇帝掩卷,握一柄金哨子幽幽吹响。

你说你不喜宫廷,不爱那些劳什子的宫规,那朕便都替你废除了去吧。

从此你只是固伦,自由自在,远在天涯。

春方三月,柳丝如烟。

天澄水碧之间,一个长随穿戴的小姑娘已经跑断了肠,可是还不能停脚,一边跑一边呼喊:“小姐,哎哟我的小姐,我求你了,可别再跑了。”

虽说穿戴是个小子,可是喊出来的嗓音却是莺声呖呖,怎么听都更像个丫头。

不过好在年岁还小,就算是小子在这么大的年岁上,还没变嗓儿,喊叫起来跟丫头也没两个样儿,于是这小子一路跑一路嚷,倒也没引人什么疑心了去。

只是听见了的人都不由得顺着这小子的嚷嚷的反向抬头去瞧瞧,然后就看见一个公子穿戴的小孩儿,撒着欢儿地朝人群里扎下去。左手举着个糖人儿,右手拎着块荷叶糕,一边跑还一边清凌凌地笑。

瞧见原来是这位小爷,周围固定的摊贩便也都笑着释然了。因为这位小爷隔不了三两日便来这么一手,那可怜的小子每天都在后头这么捂着肠子一路走一路喊。

他们也都认得,说这位可能是御街北条上岳大学士府上的小公子。

这位岳相跟其他的官儿可不一样,不端架子,也待人亲和。寻常便穿一袭洗褪了色的长衫,到这街市上来吃碗面,或者喝杯茶,与周遭的百姓聊扯聊扯。百姓谁家遇上大的疾苦,实在没辙的便也趁着这样的机会上前跪求,岳相自己能管的就接了,管不了的也帮百姓寻个正确的去处,于是百姓都十分爱戴这位老大人。

于是这位小公子但凡到街市上来,也十分受商贩们的喜欢,不管吃的玩儿的,见着他就望他手里塞。便如今日这手里举着的糖人儿,还是拎着的荷叶糕,一准儿又是大家送给小公子,哄着小公子尝尝鲜儿的。

这小公子自己也是招人喜欢。生得粉雕玉琢,像个玉娃娃似的不说,也跟他爹爹一样,并不摆官家公子的架子,被接上的摊贩送了什么都不嫌弃,甚至吃的直接就往嘴里送,没有半点娇气。

更可爱的是,这小公子别看年纪尚小,却也继承了他爹岳大人的衣钵,一手的好丹青。

她要是欢喜了呀,就会说不定哪天便画了一幅小像,然后裹在袖口里,悄悄儿地送给他们。

他们这些当商贩的,字不识得几个,更别说还能拥有自己的小像了。更何况小公子画的小像,那当真跟自己对着镜子没什么分别!

且说这满大街遛长随的小公子一溜烟儿跑回了御街北条的岳府,到了大门口儿,坐在门墩儿上笑呵呵等长随跟上来。

她一边等,一边悠闲地啃着糖人儿,将另手里那块荷叶糕在掌心掂着等。

糖人儿是个小耗子,尖嘴猴腮绿豆眼儿,外加一根长尾巴,是她最喜欢的模样。她翘着小小菱唇,从耗子的尾巴尖儿开始啃起,一根尾巴吃完了,再去啃耗子的胡子;之后又是耗子的尖嘴……总之,都是从带尖儿的地方开始啃。

她啃的时候,自己也对应着翘起嘴来,那模样儿倒是跟个小耗子也没什么区别。

大学士府门阶高敞,她又这么明晃晃地骑在门墩儿上这般模样啃糖人儿,便叫经过的路人都不由得扭头看一眼。

那其中,便有个尖帽白靴、骑着小驴儿的少年。

可是岳家小公子显然对糖人儿的兴致比路人大得多,所以始终专心致志啃耗子的尖嘴,看都没看向那个少年。

终于,她将耗子给啃完了,开开心心拍了拍手,又抖了抖神身上的袍子,将糖渣儿给抖搂掉了。然后不慌不忙抬眼瞅着来时路——果然,那小长随才捂着肚子,上气不接下气地正好跑上来。

小公子乐了,伸手将荷花糕捧起来递过去:“好啦好啦,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不过反正都这么累了,就别说了。先坐下,吃块糕。”

那小长随瞧见了荷花糕,荷叶的清香连同米香一个劲儿往鼻子里钻。再加上这一路跑,的确也饿了。便只好嘴短,接过荷叶糕坐下往嘴里塞。

两人在外头吃完了,手拉手从角门走进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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