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

小说:道理我都懂 作者:讨厌夏天

傻乎乎的在树木茂盛的山上建立皇宫,以为很优雅很古典,其实就是sb,一把火烧掉整座皇宫。

“不能让他们烧山。”提前下了保俶山,躲到孤山的严复,焦急的道。

胡博超毫不在意:“没事,烧了再重新建一座就是。”

严复顿足:“全杭州都在看着保俶山,皇宫烧了,军心民心尽数崩溃!”

胡博超瞠目结舌。

胡灵珊傻眼。

“老严,下次记得提醒本帝,本帝要把保俶山掏空,把皇宫建到保俶山地底去!”

说话声中,胡灵珊端起机枪,大声下令:“来□□,跟着本神去杀了叛徒!”

……

白堤上突然射出的子弹,射倒了数百人。

“敌人在背后!”士兵们惊叫。

白堤上,至少有上百挺机枪喷射着火舌。

士兵们惶恐,从来没有和这么多挺机枪面对面过,果然是华国皇家守卫军啊,装备好得让人想咬一口。

“终于找到胡灵珊了!”不同于士兵们的反应,常凯申却在大笑。

区区一两百米的距离,黑夜不能掩盖双方的身形,两支部队没有任何战术技巧,完全陷入了丑陋而简单的互射之中。

“分兵包围!不要管伤亡,我只要胡灵珊的人头!”常凯申恶狠狠的责令手下的军官。

“没有掩体就用尸体当掩体!没有尸体就用活人当掩体!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不管死多少人,不管你们是飞过去还是游泳过去,我只要胡灵珊的人头!”

因为常凯申知道,人数,武器,地理位置,统统不是决定这次人数悬殊的战斗的胜负的重点,决定这次战斗谁输谁赢的唯一条件,是时间。

在几十万浙江援军干掉断后堵截的叛军,突破华国士兵的机枪阵地,常凯申赢;突破机枪阵地前,浙江援军赶到,胡灵珊赢。

胡灵珊手中的机枪已经发烫。

“换枪!”

附近立刻有人递上一把没有开火过的机枪,顺手把胡灵珊打到发烫的机枪浸入水里冷却。

在白堤上开火,水冷简直是太方便了。

“怎么是你。”胡灵珊百忙之中大骂。

递给她机枪的,是胡博超。

胡博超嘿嘿的笑:“上阵不离父子兵,我们父女两个皇帝,联手对抗叛军,定然要千古留名的……”

与其用5米之内依然打不中人的枪法去浪费子弹,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做个辅助人员。

“……不知道历史上会怎么写我呢,会不会写英勇无敌,面如冠玉,才高八斗,当事大儒,绝世勇将……”

2货胡博超竟然在子弹横飞的战场,幻想着历史的评价。

“……要是可以,应该找个人把我的照片拍得漂亮点,至少要挡住大肚子……”

胡灵珊早已认真的扣动着扳机,对胡博超的胡说八道充耳不闻。

……

“元帅阁下,印度人没有攻击,好像在等什么。”参谋又惊又喜。

那只穿着英国士兵制服,却举着华国国旗的印度军队,神奇的没有进攻,只是在慢悠悠的挖壕沟。

这简直莫名其妙。

“难道是在等大炮?”参谋皱眉苦思。

这也不是不可能,印度人凭毛要为了华国流血送命,就算投靠了华国,懒散的酱油民族,依然是懒散的酱油民族,不可能变成战斗民族的。

但军队绕过前面的战团还有可能,带着大炮,显然就需要更多的时间了。

弗伦奇元帅皱眉。

天色太黑,战局太乱,他已经完全不知道战场究竟变化到了什么程度。

印度人再奇怪,也可以不必理会,只要守住阵地,其余大可以等天亮再说。

但是,对面的华国人实在距离太近了,炮弹直接就覆盖了大部分英军阵地。

“组织敢死队,向华国人进攻,一定要干掉对方的大炮!”

弗伦奇元帅咬牙道,再这么任由华国人无休止的炮轰下去,他们说不定要全军覆没了。

……

白堤的西端,叛军已经取得了胜利,突破到了孤山脚下,但东段依然在断桥被压制的死死的。

“胡灵珊一定就在这里!”

常凯申杀红了眼睛,不停的催促着士兵突击,里西湖上已经漂浮着无数的尸体。

“游不过去!”手下一脸血的汇报。

派了会水的士兵,企图直接从湖水中游泳到孤山或者白堤的中间,但被早有准备的华国士兵轻易干掉了。

月色下明亮空旷的西湖,湖水竟然已是红色,仿佛一池湖水,尽是血水,简直是死亡之湖。

“轰!”一颗炮弹落在了叛军当中。

被常凯申的断后部队死死缠住的浙江军队,终于破开堵截赶到了。

炮击和大量的援兵,击溃了死伤惨重的叛军的斗志。

大批士兵毫不犹豫的四散逃亡。

“嘿嘿,就差一点点……”常凯申惨笑。

百来个火力点,已经只剩下区区二十几个了,只要再有半个小时,不,再有十五分钟,叛军就能彻底干掉机枪阵地,胡灵珊一定就在机枪阵地上。

“天意,这是天意!”

常凯申微笑着,为了民主,为了华夏,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这是老天爷还想看看胡灵珊能闹腾到什么程度。

他缓缓掏出手(枪),开始默默的念最后的祷告,“我的主啊,请宽恕我……”

“砰!”

基督徒常凯申,没有遵守基督徒不能自杀的教义,饮弹自尽。

……

子弹已经贯穿了他的腹部,即使他完全不懂医学,也知道自己估计活不久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退缩,拿着已经卷了口的菜刀,用力的砍进了对手的脖子。

“哈哈哈!敢烧老子的家,老子要你的命!”

火光照耀下的黑夜中,恐惧渐渐麻木了人类的神经,最后质变成了凶残。

曾经老老实实,被人打了都不敢还手,只敢背后喊几句,“儿子打老子”的懦弱百姓,忽然就红了眼睛,变成了不顾一切的野兽。

当用手里的菜刀桌腿瓦罐,杀死了那曾经手握武器,高高在上,肆意抢走他们的粮食,侮辱他们的女人的兵老爷官老爷后,野兽的残暴之心觉醒了。

胡灵珊失误了。

被烧毁家园,被迫作战的杭州百姓,没有如同她预料的一样,成为真的勇士,反而成为了更凶残的暴徒,毫无顾忌的烧杀抢掠,不管是面对叛军,还是面对华国士兵,或者昨天的邻居。

杀戮和火焰,激发了人类潜藏在内心的邪恶。

一伙暴民拿着捡来的枪械,蛮横的砸开了一个商店,大肆的抢劫着店里的货物。

一队士兵围住他们。

“立即放下武器,否则……”

“砰!”暴民狞笑着开枪,“放下武器个头,老子会怕你们!”

几分钟后,暴民全挂。

屋子角落的一个柜子忽然打开,里面躲着店主。

“大人,多谢救命之恩。”

军官皱眉:“留下一个人。”带着其余的人继续清剿暴民和叛军。

留下的士兵皱着眉,捡起地上的暴徒的枪,查看了一下,扔给店主。

“想活下去,拿起枪!”士兵厉声道。

店主哆嗦着拿着枪,看看远处依然火光冲天,群魔乱舞,咬着牙,持枪站到了士兵的身边。

数百个叛军围攻着一幢房子,房子内只有十来把枪,却死死的守着。

“动作快点!”叛军头目道,这可是金器店,打下来就发财了。

“不行啊,碰到硬点子了。”叛军士兵们无奈的道。

金器店的枪手竟然枪法准得很。

“天亮前,不管成不成,我们都得走。”头目道。

他们偷偷脱离大队伍,发点小财,不论是叛军胜利,还是叛军失败,天一亮,他们都会称为众矢之的。

金器店内,店主和伙计们咬牙苦撑。

“别担心,老子当年用了最好的材料,前几天和特意买了沙包,这些兔崽子打不进来的。”店主不住的鼓着劲。

众人白着脸,谁都知道,要是被这些乱兵冲进来,大家都是死路一条。

天色终于大亮。

30万浙江军队进入了杭州,叛军自知大势已去,或逃或降,杭州的枪声渐渐小了,大火也被扑灭,平定城内的混乱,只是时间问题。

“皇上,臣等救驾来迟。”援军的将领们单膝跪地,惶恐的道。

胡灵珊的情况,实在是说不上好。

身上至少有两处弹孔,脸上似乎被流弹划过,很深的一个口子,基本是破相了。

而胡博超中了一枪,已经昏迷了过去,现在还在做手术。

援军将领们惶恐不安,怎么看,都是救驾不力。

医生出了手术室:“太上皇已经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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