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七章 胜负

“轰隆隆——!”

方遂的体内,两道风暴正在席卷对碰,一方是防守的方遂,另一方则是进攻的林奕。

这两道灵魂撞在一起,几乎是摧枯拉朽般的局面。

“该死,此人灵魂竟然如此诡异……”

一个照面,方遂便打了退堂鼓,决定暂先撤回到丹田海里,不再与林奕硬对硬碰正面。

见他龟缩了起来,林奕也不客气,直接开始砸门!

一旦让其他人的灵魂,进入到了修士的肉身内,那么几乎就没有什么地方是攻不下来的,理论上来说,只要夺舍者愿意,人体内哪都可以施展拳脚!

而在星空中,方遂闭目打坐,寂静的浮空。

他知道,任何肉身上的挣扎都是徒劳的,语言争锋更是如此,夺舍一旦展开,当开始的那一刹那,就已然注定双方要有个你死我活,七十个个小时内不分出个胜负生死是不可能的!

“人族?”

“影族?”

两人的灵魂,逐渐开始同化,双方都开始融合接纳对方的记忆。

相比于尚还薄弱的人族,影族则是星空中的一大族,他们许多地方和人族有不少共同特征,肉身上唯一的区别在于:影族的心脏非常之大,几乎是人族的两倍,占据肉身不少地盘。

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天生的战斗族!

影族谈不上多么魁梧,但却敏捷,天生的杀手,强大的心脏可以使他们能适应各种恶劣险峻的坏境,存活率较高!

林奕打算夺舍方遂,也有一部分原因在内。

要是选了个什么牛鬼蛇神乱七八糟的种族,和人族差距太大的话,他也难免会无法适应,任凭谁突然凭空头上多出一双犄角,又或者是多了几条腿……总感觉怪怪的不是。

这时,方遂得知了林奕的姓名和来历,而林奕也确定下来,真名方遂没有遗漏。

诧异的是,

两人的出生极其相似,都属于弃儿,唯一的区别在于:林奕的父母是被迫无奈的,而方遂的亲生父母则是故意而为之。

方遂太虚弱了,谁都觉得他会过早的夭折。

然而,他活了下来。

活得比谁都好。

幼年的悲惨出生,见证了一个冷血无情的恶棍冉冉升起,别误会,这个恶棍可没有欺负过其他人,相反,倒是屡次被人欺负。

为什么说方遂是恶棍呢?

他不欺负人,但是他杀人。

林奕第一次杀人,还是在十七岁,初来乍到修真文明星球的第一年,杀完人后极其不适,大口呕吐。

而方遂第一次杀人,是在九岁那一年。

我们如此想象一番——

一个九岁的孩童,在若干大人们的眼皮底下,把一个地位颇高的富豪给抹杀了脖子,事后逍遥法外,根本没被怀疑到任何一点。

值得一提的是,影族的科技水平并不差。

摄像头这种东西,他们自然有,而人族没有的,他们也有!

比方说:测谎仪。

测谎仪这等产品,只被影族的正规军所占有,其中的原理也很简单,当人在说谎时,无论掩饰得如何高明,心跳平率是如何控制的,尤其是影族这种心脏功能及其强大的种族,测谎仪的发明几乎扼杀了许多疑案。

甭管发生了什么案件,先走一道测谎仪程序再说!

“真是个怪胎啊……”

同化对方的记忆时,林奕由衷的惊讶。

他看到了。

看到了九岁的方遂,是如何完成第一次狩猎,杀人夺财的。

手段狠辣,出其不备。

尽管手法十分稚嫩,可第一次杀人,相比林奕的乱手乱脚,他做得无疑足够优秀,没有人会知道,这个九岁的孩子,连测谎仪都无法测出他的话语究竟是真是假!

他冷静得可怕。

可怕到杀完人后,说谎时心跳平率都不带一丝丝变动,这一点,饶是修士都难以做到,但他,一个九岁的孩子,却偏偏做到了!

“可惜,遇上了我,也算是够倒霉的了。”

当同化记忆完成到一半时,林奕清清楚楚的‘看到’方遂是如何一步步从凡人走到了元婴期。

活生生的冷血机器成长史。

而从中,所谓的青梅竹马根本不存在,这家伙眼中只有利益,什么七情六欲都是假的,甚至就当他师尊被仇家杀害时,他第一反应不是悲戚,也不是恐惧,而是悄无声息搜刮完师尊遗体上的宝物后,思考着该如何对师尊一直处处宠爱的女儿下手……

“此人身上的秘密如此之多,可灵魂一说在哪?”

方遂脸色苍白的躲在丹田海里,感受到门外一次次的撞击,正在不断的同化记忆。

如果说,把两人的经历,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

那么,前期无疑是方遂更加优秀。

而林奕则是中期逐渐崛起,他的亮眼程度几乎碾压方遂,所作所为,所磨炼的道,与幼年时期的懦弱相比,判若两人。

砰!砰!砰!

伴随着林奕的每一次撞击,丹田海内的方遂,便会愈发虚弱一分。

双方灵魂上的差距太大了,完全是碾压!

如果方遂不刻意避之,正面碰撞的话,只需要几个照面,恐怕方遂就会被林奕的变态灵魂,给碾得粉碎!

“灵魂……灵魂……究竟在哪……”

即便是到了这个地步,方遂仍然不急不躁,他在等。

等一个来龙去脉。

他想知道,想看到,林奕的灵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事到如今他都还没看到,林奕是如何锻自身灵魂的。

咔嚓——!

丹田海传来一道细微的破碎声,第一道裂痕出现,紧随其后,无数道裂痕蔓延开来!

林奕,已然闯进了这片修士的禁地。

他朝着无处可逃的方遂,步步逼近。

方遂乃是化神期八层的修为,比起林奕先前更高,因此,夺舍过程无需同化修为,判断夺舍成功或失败与否,便是看在三十六个时辰,七十二个小时内,双方是否拼出了个你死我活。

灭掉对方的灵魂,方可夺舍成功!

在这一点上,天道尤为公平,修为差者夺舍修为强者这种事情极其罕见,因此才会如此简单粗暴,这是属于狂野的斗争!

“本源之力……”

事到如今,方遂几乎同化完了林奕大半的记忆。

林奕也是如此。

两人都沉默了,他们吸收了太多记忆量,或许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好好的沉淀才行。

但此刻,方遂抬头看了一眼已经走到了眼前的林奕。

他挠了一下手腕。

这是他的习惯,每当他开始思考一件事情的时候,必然会作出这等不被人熟悉的下意识举动。

少顷,他停顿住了。

“无解之局不可破。”

方遂喃喃自语,没有再思考下去了,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

他知道。

正因为他知道,所以才明白自己究竟败在了哪里。

败给了林奕那开天创地般的变态灵魂吗?

不,不是那样。

方遂很清楚,自己败给了一个名叫斗志的东西,这种东西尽管虚无缥缈可却真实存在,纵观两个不同的种族不同的人整段人生,记忆中,方遂的优秀丝毫不亚于林奕,两人都是令人发指的怪物。

唯一的区别在于——

胆。

林奕敢赌,方遂不敢,而林奕气运眷顾,九死一生下总能一生,而回报和风险成正比,因此,在实力和造诣上林奕远超方遂的成果。

没有人能说出谁更优秀。

只是两人的选择不一样罢了,一个保守,一个偏激。

但总得有人是赢家的。

这个人,总得在林奕和方遂二人之间,开出一个,即便没有经历夺舍这么一事,只要有机会,两人也依旧会选择毫不犹豫的干掉对方,这是原则!

“这具肉身,归我了。”

骤然,星空中的‘方遂’睁开了双眸,眼神中,尽显林奕的从容不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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