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第七场比赛开始前的休息日,惠茗五人都呆在客栈中没有外出,在第二日正午时分迎来两位出人意料的客人——十指缠满绷带需静养半个月的苍琉以及自称名字为“黎九”的女人。
这位黎九大家都见过,便是那日化身凤凰引百鸟的奇人,只不过当日与今日的妆容有所区别,衣着的出入也很大,需得仔细瞧才能认出。
往日活蹦乱跳热爱捉弄人看热闹的苍琉蔫头耷脑,只乖巧地跟在黎九身边一言不发,怀中的小木偶也了无生气地垂头,表现得倒真像个寡言的七八岁孩子。
得知这两人是来拜访他们,惠茗便把人都请到自己的房间,方便说话。
“诸位安好,我姓黎,单名一个九,是苍琉的义姐。因平日里倚仗扈城主的庇佑四处做点小生意,所以大家都赏脸称我一声九姑娘。”黎九介绍完自己后将一个彩色的锦盒搁在水曲柳木桌上,揭开盒盖向众人展示里面的野山参,“我这个义妹天性纯良,斗场上伤到宿戈公子实在非其所愿,这株五十年的野山参虽然不是什么十分珍贵的东西,用来补气血却是再合适不过,望公子收下,大家就着这件事情结个善缘,无论什么恩怨都一笔勾销。”
黎九说完拍了拍苍琉的后背,后者上前一步小声地对宿戈说了句对不起,又抿着嘴退回去。
苍琉的举动和传闻中顽劣不已的形象着实大相径庭,让人觉得出人意料,因为斗场比赛受伤在不危及性命的前提下不值得大惊小怪,赛后道歉更是闻所未闻。尽管不知黎九二人登门目的为何,但是他们将自己这边姿态放得低,使人很难说出拒绝的字眼。
看着宿戈收下野山参,黎九脸上的笑容真切了几分,顺理成章地说出自己今日前来的真正目的:“公子愿意收我的礼,就是愿意交下我黎九这个朋友。既然大家都是朋友,择日不如撞日,今日黄昏时分我在邻街的风月楼设宴,还望各位新交的朋友赏个脸,来风月楼一聚。”
既然野山参这样的礼物都收了,这顿饭自然没有任何可推脱的理由,到约定的黄昏时候,惠茗五人便前往风月楼赴宴。黎九似乎真的只是为了借这顿饭和新朋友建立起来往,亲自敲定的菜单别出心裁,一半为人间佳肴,一半为九天珍馐,力求原汁原味的同时全部采用新鲜的食材,而且席间只与人交谈蓬莱趣事。
黎九擅长揣测人心,交际手段了得,一顿饭下来孔时清恨不得同黎九互相引为知己,冬忍更是连连惊叹难怪风月楼的生意红火到让人嫉妒,当真是宾主尽欢。
觥筹交错,众人皆有醉意,只醉的程度不大相同。黎九起身相送。回程路上孔时清和冬忍讨论哪道菜最为美味,因说不到一处而小声争执起来,提着酒壶的时留偶尔掺和进去帮冬忍说几句,惠茗在后面看着他们如此热闹不由扬起笑,余光瞥见宿戈皱眉深思,放慢脚步和他同行,“从风月楼出来你似乎就是这副模样,在想些什么?方才的饭菜吗?”
“我可不像他们那样幼稚。”宿戈倍感无奈地摇了摇头,“其实方才席间我收到一张约我单独见面的纸条,落款是黎九。我不知道这是否为九姑娘真迹,亦无从验证内容真假,所以从风月楼出来就一直在想自己要不要去。”
惠茗惊讶:“要和你单独见面?”
“嗯,纸上却没说是何事,我也想不不明白为什么要找我。”
“既然邀你相见,必然与你有关。”惠茗猜测,“我瞧着那风月楼不像藏污纳垢之地,你带着剑,去一趟也无妨,最差不过是白白浪费点时间。万一真有要紧事,错过了反倒太可惜。”
宿戈赞同惠茗的话,左右不过花点时间跑一趟的事,不耽误什么,遂转身返回风月楼。门口还站着一位姑娘,赫然是刚才在席间传纸条的人,引着宿戈走到后院的一座凉亭附近后告退。
凉亭四周皆被竹帘遮挡,宿戈进入其中在黎九对面坐下,面前的茶杯还冒着袅袅的热气,仿佛是算准了他会赴约而特意提前预备好的。
“我与九姑娘今日才相识,敢问约我在此是有何要事商谈?”
黎九抬手指了指承影剑,“公子把剑借我瞧瞧如何?”
借剑的人身份不同,宿戈的回答也会对应着不同,面对黎九的请求,他坚决地摇头,开口婉拒:“剑不离身。”
黎九端起热茶喝了一口,“公子这话哄别人没问题,拿来搪塞我却不合适。承影剑这样的神剑岂是寻常刀剑可比,既然认了公子做主人,别人便抢不走,我只看一眼不妨事。不过公子不愿意,我也不是喜欢勉强的人,便不看了。”
几句状似打趣的话透露出黎九十分了解承影剑,这个认知在宿戈心里掀起惊天巨浪,让他如坐针毡,一口热茶从喉咙进去时还是烫的,落到肚里却变得冰凉。
黎九品茶时留意着宿戈的反应,见他坐不住,掩下唇边的笑意,将手中茶杯放回去,“我很好奇公子从何得来这剑?又是否知晓承影剑本身的来历?”
两个问题的答案宿戈其实并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如实回答。他保持沉默,握剑的手却暴起青筋,证明他的心中一点不似表面这般平静。
黎九心里有了数,说:“看样子公子应该不知道,这样却是要命的。看在公子和我是朋友的份上,黎九今日就多嘴,讲讲公子不知道的那些事情……”
黎九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向宿戈讲述了承影剑的铸造者凤钰、上任主人祝宁榕以及双生含光剑的上任主人纪致尘三人在九天缔造的诸多传奇故事。她用清越的声音娓娓道来,好似一双手轻轻拨开宿戈心中笼罩在九天周围的层层迷雾,将那个遥远又神秘的地方具象化为一副波澜壮阔的画卷呈现于眼前,让人心驰神往,恨不得自己也能成为传奇的创造者。
“……凤钰族长战死后,承影剑被当成他的遗物收藏,是凤族的宝物,已有很多年未现世。公子,无论你以何种机缘得到承影剑,恕我直言,你都已经是凤族的敌人。”
“敌人”这个字眼说出来有如惊雷,被一个神记恨尚且不好过,被整个凤族仇视岂不是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
宿戈维持着镇定,反问黎九:“九姑娘是想让我尽快把承影剑归还给凤族,好求个息事宁人?”
黎九摆手,“非也,公子误会了,我可没有那个意思,因为不是你把剑归还事情就结束了。”
这倒像是在暗示什么,宿戈沉下脸,开口:“九姑娘什么意思?请直言。”
黎九避开问题不直接回答:“我再给公子讲个故事吧……”
自从牧光大放异彩得到众神赏识成为蓬莱岛的新主人,蓬莱岛就成为半神的居住地,他本人也多了些倾慕者,来自于五色鸟族的半神邵念筝就是其中的一员。
邵念筝是个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姑娘,有幸曾在牧光麾下效力,目睹过他在战场上拼命搏杀,将他战神般的身影深深地藏在了心底。
不同于一些姑娘面对心上人总是百般扭捏,邵念筝很大胆,在某次牧光巡视蓬莱的途中拦下他表明了心意,得知心上人已有牵挂之人后洒脱放手,反而和他结下朋友的缘分。
对于牧光那老好人的性格,邵念筝是在深入接触之后才发现,还调侃过这样的性子说不定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却未曾想一语成谶。
牧光替姜不慈安顿那对人间母子,尽管行事十分谨慎,可不透风的墙是根本不存在的。邵念筝无意间撞见他们,最初以为是牧光惹出来的事,后面逐渐抽丝剥茧察觉这个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必将引来巨大祸端的秘密,惊骇的同时劝告牧光尽快将这两个人送回人间再抹去留在蓬莱的一些痕迹,以免被凤族那边发现。
后面的事情便是众人皆知的了,大火将整个蓬莱岛包裹,这个曾经带给半神安宁的地方最终变成了他们的坟冢。
“……公子,你没有见过那场火,是一种幸运。那样青春年华的女子,还有曾经一起说过话的人,转眼就被烈火焚烧整整七天七夜,就连死后都只能变成冤魂被困在无尽海里面,永世不得入轮回。夜深的时候,他们绝望的求救和哭声一直在我耳畔回响,不得安眠。”
残留着白日余温的夜风从竹帘间隙呜呜吹过,宿戈才惊觉自己出了身冷汗。
黎九替宿戈重新斟了一杯热茶,“说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公子,从你拿到承影剑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注定和我是同一条道上的人。”
宿戈不解其意,看向黎九,只见后者伸出食指从自己的茶杯中沾了点茶水,在石桌上留下八个大字——
“诸神不仁,吾当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