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揍出一个猪头

信封没有署名,信底也没有落款,但这口气,这幼稚又狂妄的傻缺态度,秦韶华用脚趾头都能认出来。

除了凤昭阳还有谁?

林婆在这里,她果然也在这里。

还帮着林婆讨要《万毒经》。

秦韶华连鄙视她都嫌浪费精神。

还记得当初在楚京冯尚书府的时候,荷花赏花会,凤昭阳曾经私下约见了好几个男人,各种暧昧牵扯不清。当时恰好撞见的秦韶华和魏清狂全都顶着一张无语的脸。

随后这姑娘又跑到齐王跟前献舞。

身材不错,舞跳得也不错,可随后把秦韶华私下约出去谈话,那一股子“我是女王我最大”的气势真真让人吃惊。

那个时候秦韶华就知道了,这姑娘傻缺。

然而第二次见面,在楚京外头的荒野里,她竟然还要杀了秦韶华。

要不是林婆突然诡异出现,横插一脚,秦韶华当时就把她干掉了。

哪还有她跑到凤凰城秀智商的机会!

秦韶华掏出火折子,把信烧了。

烟灰散在寒风里,眨眼消散干净。

阿衣好奇:“姐姐,你在看什么呀,这上头说的是什么?”

秦韶华耸肩:“一些蠢话,你不用知道,免得脏了耳朵。”

然后回身一脚就踹开了茶馆的门。

砰!

连门板都卸了下来。

巨响惊动了整条街。

不过看到秦韶华杀气凛凛冲进茶馆的样子,路人们都没敢过来围观,只是随便看看,就继续走自己的路。

这点识趣就比楚京的人强多了。

楚国京城街上,针尖儿小事都能引来上百号人看热闹。

“你家主人呢?”秦韶华踹了门,踩着门板就走了进去。

那店家老周正躺在茶炉边的摇椅上烤火,半闭着眼睛哼小调,手里不停摩挲着刚到手的五十两银票。

冷不丁被人踹了门,跳起来就要骂人。

一看是秦韶华去而复返,顿时愣住,“你做什么?”

“我做什么?”秦韶华直朝他走过去,拎着领子一把将他提起来,“我想要了你的狗命,你给不给?”

说话间,一把银亮亮的匕首就出现在手里,向前抵住了老周的脖子。

“啊……哎呀!”

老周吓得一缩头,自己就在刀尖上划了道口子。

惊得再也不敢动了。

秦韶华比他矮,他极其艰难地半坐在摇椅上维持姿势,脑门冷汗一颗一颗往下滴落。

秦韶华轻笑:“这点胆子,也敢跟我玩花活。说,你家主人在哪里!”

“不知道啊!女侠饶命!我真不知道真不知道!我两个月前才认识她,她给我买了这家铺子让我看店,还给我银子花,我才听她的话。她是什么人我真的不知道啊!更不知道她在哪!平时都是她有事才派人来找我,我从来没去过她家!”

此言真假难辨。

秦韶华才不耐烦去查两个月之前的事情。

顶着刀再问:“那你要是有事呢?怎么联系她?”

“我……我能有什么事啊。我就是本地一个光棍,都快穷死了,她是我的财神,吩咐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哪敢有事找她。”

老周都快哭出来了。

这倒像是真话。

见面第一眼秦韶华就看出老周不对劲。

一个穿得起锦绣皮袍子的人,怎么可能脸上有经年风霜留下的皱痕,手上怎么可能有新鲜冻裂的皴皮痕迹。

一嘴北方口音还自称是南方人,骗鬼呢?

“你那些江南货物哪里来的?”

“主人给的!全是她拿来摆的!”

“她开这间店目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哪敢问,她身边那老太婆很吓人。”

肯定是林婆。

秦韶华松开了老周的衣领,“还有什么要说的?”

“啊?没……没有。”

“好。”

一个好字,让老周以为自己渡过此劫了呢,谁知刚松了半口气而已,拳头就暴雨似的招呼下来。

乒乒乓乓!

噼里啪啦!

秦韶华把老周一顿好揍。

眨眼揍出一个猪头。

然后秦韶华把他一脚踹出了店面,躺翻在外头街道上。

“记着,天上没有馅饼掉。下次遇到这种事想想清楚,别什么银子都敢拿!有手接银子,恐怕你没命花!滚!”

老周顾不得身上疼痛,赶紧爬起来,一瘸一拐跑走了。

秦韶华朝外打一个呼哨,自有暗中跟随的暗卫去追踪老周,查他底细。

然后秦韶华在店面里里外外查看一圈,没看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她踹翻茶炉子的火,点燃了货架上的绸缎锦绣。

风助火势,大火很快烧了起来。

秦韶华冷笑。

凤鸣九天是吧?烈焰烧对手成灰烬是吧?好啊,我助你一臂之力,先给你点把大火。

祝你凤凰涅槃成功!

阿衣一直跟在旁边,一脸兴高采烈。

“姐姐你真好!放火真好玩!”

不过她还没忘了在火场中抢救出自己相中的红绣鞋。

秦韶华站在茶馆门前一直看着火势。

大火越烧越旺。有巡城的军队赶过来,为首的人在齐王府邸见过秦韶华,见是她放火,连忙上来询问究竟。

“你们控制火势,别殃及周围房屋。把这间烧光就好了。”

秦韶华吩咐一声,带着阿衣转身走掉。

当天晚上,跟踪老周的暗卫回来,查明老周的确是本地一个穷光蛋,两个月前才突然成了茶馆店主的。

这就没什么价值了。秦韶华打发走了暗卫。

真是越穷越胆大。一个本地破落户,竟敢接凤昭阳和林婆的银子,竟敢跟着她们装逼。不揍他他就不知道清醒俩字怎么写。

凤昭阳和林婆的线索在老周身上算是断了,秦韶华不大高兴。凤昭阳的傻缺惹恼了她。

不过隔日白城子带来了好消息。

“师叔回信了,除了商讨医治方案,他还提到一种奇花,若是能弄到,给王爷做药引再好不过。幸亏师叔提醒,我只是在古书上看到过这种花,因为没见过,一时竟没想起来。”

秦韶华问:“什么奇花?”

“是生长在冰雪极寒之地的一种稀有花种。能长出它的地方,必定是常年冰雪不化,极冷极偏僻,根本不适合人类生存。据我所知,梁国北部可能有,另外,咱们楚国北方的大雪山里也可能有。”

“可能有?也就是说,具体长在哪里,根本无法确定?”

“是。”白城子解释说,“要不是师叔年轻时亲眼见过这种花,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师叔说,他当年在雪山里遇险,偶然掉在一处冰洞里,在那里见过几株。他当时受了伤,隔着一道鸿沟没法过去采,等逃命出来养好伤之后,重回雪山再想找的时候,可惜记不大清路了。”

这……

这和没发现也差不多。

“那梁国境内呢?”

“梁国境内的极寒之地,连梁国人自己都很少去。若是想找恐怕更困难。”

梁楚两国正在交战,想跑去梁国找花的确不方便。

看来还是楚国的边境雪山更靠谱。

齐王问:“这药引有什么作用?”

白城子道:“我和师叔观点相同,觉得王爷的腿唯有以寒攻寒、以毒攻毒才能治好,若是用温和的办法,恐怕拖上两三年也未必起效,中间若是出什么差池变故的话,就更难医治了。”

“嗯,本王也等不起两三年。既然要治,越快越好。”

“那么,虎狼之法就会让王爷承受很大痛苦,一个不慎,许有后患。而这种名为’菱雪’的奇花生长在极寒之地,药性却是温和的,用它做药引,不但能尽快祛除寒毒,还能中和治疗时巨大的刺激,事半功倍,而且安全。”

秦韶华当机立断:“那就请你师叔把他尚能记住的雪山路线绘制出来,咱们派人去碰碰运气。”

“好的。”白城子应命,自去办事,临走时交待,“这几日我要盯着检查结果的变化,就不来府里了,等斟酌出了治疗之法再和王爷详谈。”

齐王让人送他出去。

转目看见秦韶华正在垂眸思索,问她:“你准备为我找药引?”

“嗯。”

“那可是极寒之地。”

“我知道。我会派妥当人去的,如果没有合适人,我自己去试试。正好逛一逛雪山美景。”

雪山美景?

大雪山中危险重重,一个不慎就要葬身冰雪之下,自然之力可是人力能轻易战胜的?

齐王认真告诫她,“这件事你不要管了,我手下有些能人,我会派他们去。”

秦韶华笑笑,未置可否。

《万毒经》上有记载,楚国边境的大雪山不仅有冰雪严寒的危险,而且其中颇多在极寒之地生长的古怪动物植物,大多都带毒。若是不通医理或毒理的人去了,恐怕只能白白送命。

若是齐王的人不能胜任,说不得她就要亲自走一趟。

齐王的腿若是能好,楚国朝廷就该气象一新了。

齐王见秦韶华似乎自有打算,不放心,再次叮嘱她不要自作主张。

他可不想她跑到雪上去受罪。

语气就变得有些严厉:“不许去。”

秦韶华笑:“我习惯为朋友两肋插刀。我认你这个朋友。”

话锋一转,“你现在也别忙着拦我,等白城子拟定了医治方案再说吧。说不定用不到这药引呢?”

她诚心帮忙,让齐王心头温热。

可也有些空落。

她说,认他这个朋友。

他们之间,只是“朋友”吗?

不过齐王转眼释然。

她拿他当朋友,已经很大进展了。假以时日,她总会变成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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