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1)

那女人似乎动气了,凉亭里砰得一声。

苏茉忙跑上石阶,自亭外探出个头来。

“关伱乜事?冚家产,伱嘅死烂摊呀,鬼唔望伱俾人对。”

关你吊事?死全家,烂货,早晚让人强操了。

林廷晞在骂人呢,而且骂的好脏……

青年坐在亭子的石凳上,一手紧扣着漆红的木栏杆,身子微微后倾,跟前站了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大约四五十岁的样子,脚边还牵了一只杜宾。

两人脸色都不大好,尤其是林廷晞,脸色惨白,额角渗出了汗水。

苏茉从小到大都很乖,没遇上过打架的,更别提拉架,完全没经验,头一回遇上这场面,一时怔了一下,才走到他旁边,对大妈礼貌地说了句:“我帮你报警。”

她就是一没用的大学牲,遇上这种暴力场面,第一反应也就只有报警。

那大妈不知是嫌她傻还是嫌她晦气,丢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便牵着狗离开了。

她走远后,身后紧绷的青年才缓缓放松下来。

苏茉凑近他,才发现他领口已经被汗水打湿了,脸白的不像话,睫毛微颤着,手还在抖。

“林廷晞。”她抽出纸巾给他抹了把汗,忍不住问他:“你在这做爱了?”

谁懂?

他跟一个快六十的老女人在亭子里骂了一阵,她就怀疑他出轨?

“没。”他声音有点卡,支撑着,坐直了身子。

“那怎么出这么多汗?”她不解。

林廷晞不打算把自己怕狗这事告诉她,那句“吓的”,怎么也说出口。

他只是一把抱住了苏茉,把脸深深埋进了柔软的小肚子上,耷拉着脑袋,柔软的黑发轻轻蹭过她的衣料,呼吸尚且凌乱。

苏茉原以为他要在这里发情,吓得身子一僵,后来意识到,他只是单纯地这么抱着她,没什么别的意思。

她迟疑了几秒,抬手扶在他肩上,柔柔地摸了摸他脑袋。

他就那么把脸埋着,藏进她的怀抱里,良久良久,待全世界都是她好闻的洗衣液清香,聒噪的耳鸣才渐渐安静,眼前迷乱的金星才慢慢退却。

良久,等他慢慢镇定下来,才感受到,苏茉是在温柔地揉着他脑后,声音软的像个白兔奶糖,“不哭不哭,摸摸小狗头,万事不用愁。”

那一刻,他身子猛地一颤。

头又垂下去几分,结实的手臂复又勒紧了几许。

午后过去了,初冬的风也不再燥热,苏茉任他又抱了会儿,才轻拍了下他肩膀。

林廷晞松了松力道,但没松开她。

他仰头望向自己的月亮,琥珀色的眼底沉了复杂情愫,眉宇间的阴霾尚未褪尽,声音也微沙哑,“我想要。”

“想要什么?”苏茉问他,以为他仍旧是近日那个正常的林廷晞。

但他又发情了,“操你。”

苏茉脑袋嗡得一声。

小姑娘咬住唇瓣,杏眸倏忽遮上一层雾气,忐忑道:“晚上,还约了饭。”

林廷晞没松口:“我很快。”

神使鬼差地,苏茉想起上次他那过分的行径,他已经第二次、第二次……尿在她那里了。

词汇匮乏,除了变态,她找不到第二个词语形容他。

她拒绝:“不行。”

他的手开始不安分地往她衣服里钻,“可我硬了,怎么办?”

苏茉以为他想在这里,忙一把推开了他。

他身上还有一股汗味儿,因此男性荷尔蒙的气味也极重。

林廷晞扣住她来不及收回的手,一个弯腰就将小姑娘稳稳地抱了起来。

她脚不着地,蹬腿也没用。

他步子很快,抱着她走了几分钟,就走到路边停着的车前,单手擎着她膝弯,摸出裤兜里的车钥匙解锁,拉开了车门。

是后车门。

这是海滨,本就圣诞节,人来人往的,就算是车里,也不安全,很容易就被别人看了去。

他也上车,关门声有点重,一只手已经捉住了那纤弱的细腰。

她觉察到他状态不对劲,眉眼沉沉,气质阴霾,连嘴角的弧度都是压下去的。

温凉的手探进了她的衣服里,几乎下一秒就精准地扯上了她内衣的杯罩。

苏茉惊吓不已,慌忙搁着衣服压住了他的手,“林廷晞。”

她声音藏起了些畏惧的颤意,长睫颤颤,眼圈也开始泛红。

为了稳住他的情绪,小姑娘抬起手,圈住了他的脖子,用额头蹭了蹭他的额头。

这是一个充满怜爱的动作,由苏茉做出来,不知是多少少年人做梦都不敢妄想的。

果然,扯她内衣的那只手稍稍收敛了些。

“那个阿姨好凶,我,我好怕。”

苏茉先示弱,想以此勾出林廷晞的话来。

他终于抽出内衣下的那只手,和着她的体温跟馨香,在她脑后揉了揉,“不怕了,乖。”

声音还是沉了低落,眸色仍旧灼灼。

但苏茉的办法多少还算有些效果。

她问:“林廷晞,你是对她耍流氓了么?为什么她骂你骂的那么凶?”

有些问题直接问出来,像他这种内心封闭的人,反倒不愿解释,不如找个更离谱的猜想顶上去,他或许还会解释一二。

青年脸色有点无语:“……不是。”

苏茉也不催他,只一双黑亮的杏眸望着他,专注认真的等候模样。

林廷晞迎上那道纯粹的视线,嘴角一抽,半晌,才同她说:“她算是我房东的太太。”

他还是个小学鸡的时候,妈妈就生病去世了。

这个家从来都是他跟妈妈相依为命,自他出生起,就没见过爸爸一眼。

小时候成绩不好,男孩子又淘气,玩得最铁的好兄弟有一天掰了,就把他没有爸爸的事大声讲了出来。

所有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目光打量他,猜他或许是偷食生出来的杂种。

不过那时他还有妈妈,尚且有可以逃避哭泣的港湾,直到妈妈病逝,他见到了自己的爸爸。

一个很有钱的企业家,谈起他的发家史,可能让人有些不耻。

上世纪深圳刚被画了个圈特许开放时,毗邻香港,很多人去深圳劳务输出,赚到了钱,在香港买不起房,就在深圳买房养二奶。

那时深圳的地价简直就是萝卜价,白菜价,他爸养的二奶有点多,因此买的房也多。

后面的自然不用讲,除了踩狗屎运赶上深圳房价狂飙,还因为技术活过硬,迷倒了一个财团的千金,独生女——他的正房。

怎么说也是入赘,他爸胆小如鼠,见风使舵,把所有二奶都轰了出去,不再联系,直到十几年后,在家中有了些地位,手头攒了足够支撑脊梁骨的钱财,才敢背地里去找找有没有自己遗留下的血脉。

虽然他跟正房育有一儿一女,但全都不跟他姓。

男人嘛,总不能每个传递香火的儿子,丢了姓氏,就跟没鸟一样,往后进祖坟都没脸见祖宗。

很快他找到了林廷晞,令他格外欣慰的是,他虽然抛弃了那个女人,但她给儿子起名,仍旧冠了他的姓氏。

这不禁让他找回些许温存的柔软,也愿意把儿子接回深圳,反正房子多,随便腾个顶好的学区房给他,安排个保姆,留够零用钱,其余的便不用他再操心。

但他就一赘婿,这事很快就被正房查出来了,柔弱的女人在她一双儿女跟前哭得肝肠寸断。

儿子阮斯言自然见不得母亲受这委屈,他也只是个小学生,平日斯文有礼,揍人也不疼,干脆牵了家里养着的几只训练有素的大型犬,锁住房门放狗,把小三生的烂货狠狠教训了一顿。

再后来,林廷晞无论在那所学校上学,流言就跟到哪里,就属校门口小吃摊的摊主们穿的最欢,来一个家长,就要拉着人家说这事,不用怀疑,那是阮思年拿自己零花钱打通的我方宣发部门。

那几年他简直生不如死,朋友的背叛,正房家少爷小姐的折腾,再加上老师同学或是有意或是无疑的冒犯,都让他性格扭曲黑暗,空洞洞地不着底线。

后来他发现有条路子能让他的生活稍稍好过些,那就是成为有用的人。

什么是有用?

在学校里,是成绩好,能给班级学校拿到顶尖的奖项。

所以他学习,拼了命的学习,为了自己想要的名次,多少苦多少累他都担着。

果然,他站上领奖台,唾弃他的人视线几变,残存的谩骂也小声点。

然后他一直霸占着榜首的位置,学校放出榜单前十的照片,那些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过的女生,又好似从不曾碎嘴一般,竟然殷勤地给他送起了礼物。

他觉得好笑,又觉得想吐。

男生还好,对他的态度也就那样,从前厌烦他,他牛逼了依旧厌烦他。

若是女生也这样有骨气,他或许还不会那般讨厌他们,见风使舵的下三滥见多了,难免倒胃口,于是很久以来,他都觉得同龄女生肤浅愚蠢,傻逼才会跟她们搭话。

ps:有一说一写到这里,突然燃起一种些高中校园po的冲动,我真的好爱男高做男主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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