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我想做情妇

小说:香烟英文 作者:维娜

我要了天价的出台费,会所没有那个姑娘敢要这个价,毕竟要的高了,再高也是婊子,男人是来玩的,又不是来养公主的,这么高的价,只会逼死自己,让自己难做而已。

可是我不在乎,最好不要出台,我第一次出台就遇到了董新钰这样的变态,让我现在还心有余悸,我宁愿少赚一点,也不想动不动就被打,昨天我真的以为自己要死在那张床上。

“这得看您运作了,刘姐。”我顶着一张几乎毁容的肿脸,跟刘姐撒了个娇。我赌董新钰没有那么多闲钱动不动来包我。我不出台不代表我不工作啊。

“刘姐,我对三楼不熟悉,刚刚那个红唇卷发,丹凤眼的姑娘,是谁啊?”既然要在三楼上班,总要知道一下自己的同事,免得再被害。

“她是沈梦雅,琴姐以前手下的头牌。”

果然,是因为拍卖的时候被我盖过了风头,所以恨上了我。这个沈梦雅才19岁,还是大学生,长得漂亮,又会讨人喜欢,据说会玩的花样多的很,所以一直是三楼最红的,直到我上来拍出天价。

以前琴姐也捧着她,大家都捧着,把她捧得跟公主似的。

大学生干嘛非要来做小姐,我真是不明白。这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刘姐看我脸肿的跟猪头似的,详细的问了我20万买一夜发生的事儿,她说这打脸有点过分,如果那个人再点我,就再加价,会尽量保证我的安全。

“可不是为了你,”刘姐对我也没几分好脸色,“打成这样,怎么接客啊。以后再有这种事儿,你自己记着护着脸!跟个傻子一样!”

说完就放我走了。

我不在的时候余承启和秦鸣还是兢兢业业的工作的,不但有了新的进展,还收拾好了董小宛破坏的我的原画。有些已经被撕了,秦鸣心疼的不行。

我没心情管他心不心疼,我把头发放下来,还带上了帽子口罩墨镜,裹得像个阿拉伯女人一样。

“承启没要你,眼睛都哭肿了是不是啊?”秦鸣过来拍我的头,嘴里说的话让我和余承启都很无语。

“你,你狗嘴吐不出象牙!”我有点恼羞成怒,伸手打他,被他摘到了帽子和眼镜。

秦鸣看到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勒个去,你哪位啊!”

确实,我这次被打的妈都不认识。

脸上的伤同样引起了余承启和秦鸣的重视,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出去接客,还出台了,还被包了,这些事都太脏,我不愿意脏了我自己在他们心里的形象,虽然他们都知道我是个小姐,“陪酒被客人打的。”我这么说。

不枉我天天冷敷,我的脸终于是在开学前好了,虽然还有淡淡的额印子,但是已经不肿了,不会象个怪物一样,我要去买几件衣服,暑假我和邱晓都也别忙碌,根本没有时间去买衣服,她白天有两份兼职,我白天要伙着余承启他们做参赛的游戏。

终于要开学了,我们找了一天,打算去逛街买买衣服,再顺便买点学习用品。

不巧就遇到了那个鼻孔看人,觉得我是怪物的沈梦雅。她没认出我,她认出的是邱晓。

“你是韩冬冬?“她这样问我。“你脸好了啊,看起来还挺好看的,你那天肿的真是吓死我了。”她还在嫌弃我呢。

“你肿成那样肯定不吓人,没准能美若天仙呢。”美女和美女之间就是容易不对付,我看她就觉得不爽。

她也不傻,说,“韩冬冬,如果是那天我态度不好让你生气了,我跟你道歉。”我挺疑惑的,会所的工作又不用团队合作,自己做自己的事儿,伺候自己的客人,其实没交集的,她对我这么客气干什么,“咱们是在一起工作的,干嘛不能好好相处呢?”她的问题我觉得她自己都不能回到。

“你有事?”我懒得和她打哑谜,干脆直接问。

沈梦雅笑了,她说,“你果然挺不一样的啊。我听说,你认识秦鸣少爷?”

我和余承启的事儿大家都知道,甚至到现在还有人盛传我勾引余承启呢,毕竟余承启是会所的东家少爷,没人不知道他,至于我勾引余承启这事儿早就传为笑谈了,大概的意思是我不自量力,明明是个小姐,还非要心比天高,结果最后谁不是命比纸薄?

可是秦鸣是个不喜欢混夜场的人,他还特别怕扑上来的女人,在他看来,那些无事献殷勤的女人都是别有用心的。所以我和秦鸣的事情基本没人知道啊,会所连知道秦鸣的人都不多。他是个活在阳光下特别干净的男人。

“邱晓告诉我的。”重磅炸弹,这什么情况?

女孩子嘛,逛街吃甜点,再逛街,一天就是逛吃逛吃逛吃,有什么话都能一边走一遍聊,或者一边吃一边聊,沈梦雅也不耽误我们逛街,就一边逛一边说。

一个下午沈梦雅的全部背景我都了解了,真没什么技术含量,她自己告诉我的。

这个沈梦雅也算是中等家庭,达不到小富即安的标准,但是也不愁吃穿吧,她自己是学历史的大学生,还在上大学呢,不过这专业不大好,“以后不用说,肯定找不到工作。找到工作也是普通收入,根本支撑不了我的花销。”但她又特别喜欢历史,最好能一辈子读书,可是这就得需要钱了。

沈梦雅一边说一边买,三千多一件的风衣眼都没有眨就买了,她是真能花钱。

“需要钱就赚呗。”我对读书人还是有好感的,只是她这急功近利花钱如流水的形象,和我心中读书人的形象差得太远了。

“韩冬冬你真是理想主义啊,赚钱哪有那么容易?”她的反驳我无言以对,我以为财富是靠辛勤的劳动得来的,这是普遍真理。

她从小就长得漂亮,以前初中高中的时候从来都不自己掏钱吃饭,都是喜欢她的男同学请她吃。她自己的零用钱就用来买衣服买化妆品。

该怎么说呢,沈梦雅是个有颜值,有内涵,有梦想,但是丝毫没有钱也没有赚钱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大小姐吧。所以才做了小姐,说白了是看上这行来钱容易了呗。确实,只要没有什么羞耻心,钱是容易赚,不要和自己过不去就行。

“我想当情妇。”她说的理所当然,我听的目瞪口呆。“我可不喜欢在会所的工作,我本来以为这是个跳板,结果根本不是。”

“那你跟我说干嘛,我又不能包养你。”我对她的直接十分无语。

沈梦雅是从邱晓那里知道秦鸣,也知道我和秦鸣是朋友,她说,她就喜欢漂亮的衣服包包,也喜欢舒服的生活。

“谁要去努力啊,我长了张好脸,一副好身段,能靠男人不靠,那不是傻子吗?”她这么说。

沈梦雅本来想在会所认识有钱人,然后被包养的,她倒是实际,根本没想过要嫁入豪门什么的,她想做个职业情妇,叫男人给钱买房子买车买衣服买包包就行。虽然她在会所赚的也多,但是“伺候一个男人比伺候一堆男人,那肯定是轻松的。”她自己认识倒是很清楚。

可是她发现来会所的人根本不会包养情妇的,或者说,他们就是因为不保养情妇所以才来会所的,她跳板的想法就是失策了。因为那些男人来就是为了爽一下,又不是为了养着玩或者长期爽,毕竟成本高。

再说了,就算真想养,也不愿意从会所里找啊,小姐都是玩烂了的,谁知道干不干净呢?而且不值钱了啊,要找还不如找外围女呢。

这沈梦雅比大多数外围女好看多了,她就是缺个场合展示自己呗。

秦鸣总是带我去他们的各种聚会,她想我带她去。

“但是秦鸣不喜欢女人。”这话怪怪的,我说出来才觉得。

“没事,我保证不去烦秦少爷,行不行?”她也没管那句奇怪的话,权当我是把秦鸣当作自己的裙下之臣,不爱跟人分享了。

不过秦鸣余承启这样的年纪,要什么情妇啊,就他们俩这个样子,收拾收拾去酒吧夜店,看上谁了请谁喝杯酒,生理需求的解决是分分钟的事情,还需要费心费神劳民伤财养个情妇?明显是我多虑了。

沈梦雅想找的是大爷,最好是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几分钟完事就呼呼大睡,然后给她好多钱的那种大爷。

我不想理他,说真的,我真的不想自己在会所以外的生活收到任何一点点的打扰,但是沈梦雅说,“你就带我去吧,我以后一定报答你的。”

举手之劳,换个人情,还是大爷的情妇的人情,也许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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