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全场一片寂静,方默南转了一下手上的沙漠之鹰,轻轻的吹了一下枪口,挑眉轻笑,“不服吗!打到你服为止!”

原来方默南心念一动,直接操起沙漠之鹰抬手对着霍国光就是六枪。

当然为了怕霍国光因为害怕给吓的软脚了,所以手指一掐,霍国光是想动都动也动不了了。

直接成了靶子,眼睁睁的看着子弹擦着自己的身体而过,早就给吓傻了,没有当场吓的出糗,已是万幸了。

一缕青烟缓缓上升,霍国光闻到了衣服烧焦的味道。

大宝拍着熊报春的手,指着不远处的霍国光,乐不可支道,“成了开裆裤了。”

“哈哈!他的裤子被打穿了。”唐毓宁笑道。

原来霍国光穿的米白色的休闲裤,被射穿了,一个黑洞洞的小洞,就这么明晃晃的呈现在众人眼前。

南妹子,你可不可以在狠点儿,不知道这命根子还在不在。沈穆清扶额闭眼,不过简直帅呆了。

霍国光此时根本就动不了,依然僵硬的站着。他仿佛还能闻见子弹擦过耳旁的呼啸声,仿佛还能闻见硝烟的味道。

还是靶场经理老汤厚道,站在他身前遮住了众人的视线。

而霍国光的同伴跑了过去,其中一个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直接光着膀子。

衣服系在霍国光的腰间,起码遮挡一二。

然后合力架着他灰溜溜的迅速离开了,丫的这里太恐怖了。

子弹偏离一下,小命不知道还在不在。

霍国光的同伴他们当时就没想到,她居然敢这么干!这 刚想制止,人家这一梭子就打完了,幸好没有出事!

坐在车里,霍国光面色未动,心里可是直哆嗦呢!

当着那么多的人的面,被射穿了裤子,还是那么敏感的地方,可想而知得多伤自尊啊!

“霍少,你可真勇敢,我可真是佩服啊!”他满嘴吹捧着,真是满脸的崇拜。

“对啊!对呀!霍少,你可真是个大英雄!”娇滴滴地声音响起,“一动也不动的,要是我早就吓晕了。”

“呵呵……”霍国光嘴角直抽抽,“那是!爷是什么人!这点儿小意思了。”

“哈哈……爷今天很英勇吧!”霍国光哈哈直笑。

他们吹捧极大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难道现在告诉他们爷吓了个半死,动弹不得。

不过方默南这一招也真的威慑住了霍国光,他可是打死也不敢靠近她,那点儿猥琐的心思早就没了,那就是个疯子!疯子!

他低头不着痕迹的看了眼黑洞洞的枪口,他是不是该庆幸自己穿的是宽松的休闲裤,而不是牛仔裤。想想就后怕,浑身冷汗直流。

正当方默南等着霍国光的‘报复’的时候,却流传着英勇的事迹。

方默南摇头失笑,这样也成,不过想想,上下两片嘴,怎么说都成,面子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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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哪!原来真正的高手在这里呢!”

在场的人窃窃私语,叽叽喳喳的。

方默南则扔下枪,施施然回到休息区落座,架上墨镜,端着果汁,吸了两口。摆出了一副休息的架势。对于打靶,她原本就没有太大的兴趣,本来就是赶鸭子上架。

想要惩治人,对她来说只要动动手指就成,何必那么麻烦。

接下来风平浪静,几个小家伙儿练了半上午,也各有所得,效果还不错哦!总算个个都上靶,这后座力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克服得了的。

就是一个成年人,也需要时间,别说小豆丁了,即便有真气,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克服的。

“南姐姐,可别忘了赌注哦!”大宝提醒道。

“忘不了,早餐嘛!”方默南摇头轻笑道,现在还念念不忘呢。

中午就在靶场吃饭了,这里地处郊区,离城里有些距离,有些人要玩儿上一天,那么吃喝拉撒都得有所准备。

老汤早就让人准备好了,这里野味儿可不少,当然犯法的事儿不干。

这山上放养了不少兔子,对于喜欢狩猎的,也是个不错的打猎场所, 所以中午就是兔子大餐。

兔肉性凉,宜在夏季食用,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名,被称之为“保健肉”、“荤中之素”、“美容肉”、“百味肉”等等。

兔肉烧红薯、椒麻兔肉、粉蒸兔肉、麻辣兔肉、鲜熘兔丝和兔肉圆子双菇汤

桂花兔肉,色泽金黄,兔肉鲜嫩,咸甜酸香。

氽兔肉圆,汤汁乳白,丸子嫩糯,味道鲜美。

红烧兔肉,色泽酱红,味香肉烂,咸甜酸辣。

煮兔腿,枣红汁亮,松籽仁香,兔肉甜辣。

最后还烤了几只肥兔子,午饭还邀请了孟建川五人,众人吃得满嘴流油,是大呼过瘾。

坐在树荫下,众人打起了斗地主,顺便消消食,继续打靶。

到了下午四点多,天气也不太炎热了。难得来一次,不在野战园里玩儿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又有旗鼓相当的对手,自然要不虚此行才行。

孟建川提议来一场野战游戏,结果就是孟建川五人对熊报春和维卡拉领衔的小萝卜头儿队。

可别小瞧了小家伙儿们,个个机灵古怪的,胜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玩儿的开心。

驱车回到城里的时候天色已晚,华灯初上,霓虹璀璨,一条条光的车龙汇集在一起。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方默南就开始做早餐,做的都是耐饿的。每天东奔西跑的,不吃饱了可走不动。

早餐有小米粥,各类酱腌菜,鸡蛋灌饼、春卷都是大个儿的,绝对的管饱。

春卷的馅儿有卷心菜,瘦牛肉末,虾仁,绿豆芽,葱花等等调料。

咬上一口,春卷皮薄酥脆,馅心香软,真是别具风味,早餐真是吃的好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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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亦古亦今,繁华中带有历史的积淀,古老中又闪现着现代之光。

“今儿我们去哪儿啊!”坐进车内,沈穆清问道。

“拜菩萨!”方默南道。

京城作为古都,有很多著名的寺庙,有不少古寺隐于市井或藏于名山。

既然修习道家心法,那么第一站自然要去白云观。

“咦!街头好像多了许多西方人耶!”熊报春指着车窗外说道。

“约瑟夫要在京城开演唱会,他的歌迷遍布全世界,尤其修斯作为演唱嘉宾,两大天皇巨星同时出现,更是一场盛宴。” 沈穆清笑着说道。

保罗呵呵一笑,“他们的吸引力还蛮大的,这些人不止来看演唱会,闲时也可以四处旅游,即展现了华夏,又拉动的消费。可谓一举两得。”

“来的可都是铁杆歌迷。”方默南摇头失笑道。“我可真是佩服他们这份毅力。”

沈穆清摇头道,“他们可真有号召力,演唱会的门票早在几个月前已经全部售罄,黄牛票,已经炒到天上了。”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们两人的演唱会,从世界各地来捧场的人是因为他的歌,他的舞,他的音乐。不过他们的音乐却是能打动人心,激励人心。”

“南妹子有没有兴趣去听演唱会。”沈穆清拍 着胸脯道,“门票就包在我身上。”

“沈叔叔,我们没有告诉你吗?这次来就是专门来看约瑟夫的演唱会的。”大宝笑眯眯地说道。

“你们没说,我还真不知道。”沈穆清笑道,“对了,你们怎么会有票啊!”他可是一脸的好奇,门票可是真的很难买。

“南姐姐认识他们喽!”二丫大爆料道。

“说说你们怎么扯上关系的。”沈穆清八卦兮兮地问道,那样子可真是八婆。

大宝、二丫开始一言一语地说着他们知道的事情。

沈穆清上下打量着方默南,“你还会作词,南妹子还有什么事我不知道啊!”

“想知道啊!”方默南娇笑道,像只不怀好意的小狐狸。

沈穆清点点头,“呵呵……秘密。”方默南笑道,这叫一报还一报啦!

说话当中已经到了白云观。白云观是帝都第一大道观,有“全真第一丛林”之称。

白云观原为埋葬邱处机遗蜕而创建的,位于金代“太极宫”东侧。邱处机是全真道祖师王重阳的七大弟子之一,创建龙门派,他的遗骨至今仍埋葬在观内丘祖殿香案下石座内。

白云观是道教主流——全真道三大祖庭之一,也是道教协会所在。

亮子介绍道,“白云观始建于唐。”开始说白云观的前世今生……

可见昨晚没少下功夫,不过这记忆力可真是杠杠的。

“等等,亮子叔,你说的丘处机,尹志平,不是金庸小说里的人物嘛!”妞妞好奇地问道,虽然没有看过原著,谁让电视剧,家喻户晓呢!

且以后还不断的翻拍,真是都拍烂 了。

“是啊!他们现实中可是存在的,不过和小说里的形象可是差太多了。”方默南开始介绍历史中真实存在的人物。

一行人进入山门,分中、东、西三路及后院,规模宏大,布局严整。

方默南他们在中路依次游览了灵宫殿、玉皇殿、老律堂、丘祖殿和三清阁等正殿,藏经楼在三清阁东;东路有南极殿、斗姥阁和罗公塔等;西路有吕祖殿、八仙殿、元君殿、元辰殿、十二生肖壁、二十四孝壁等。

方默南他们一路走到后院,走到一个清幽雅静的花园,正好歇歇脚,这里游廊迂回,假山环绕,花木葱郁,绿树成荫。

风吹过的时候,庭院里的树荫带来阵阵清风。

这时候电话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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