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若是十分满,我曾想予你十二分。
读完明诚的信,词安心里浮现这句话。
是她,一直以十二分的心力去捧着他。
未曾想过,他藏着掖着的感情不比她少半分。
她抹上肥皂用劲搓着床单。
明诚在没外出求学之前都是冷冷的,回来后跟变了一个人儿似的,她好几次都想掀开他的脸皮瞅瞅他是不是明诚。
这样的明诚,似乎是自己喜欢的,又似乎不是。
她曾一直喜欢的,是活在记忆中的那个明诚,拒人于千里之外,如屹立于云巅的神。
现在的他……
贫嘴,毒舌,接地气许多。即使偶尔还是冷冷的样子,也是已经改变了很多,能和人虚与委蛇,能注意到很多微小细节,能在难过的时候给她一个拥抱,快面目全非了罢。从神到人的转变究竟是经历了什么。
她不知道。
抛开五年前春节匆匆一瞥,已算是十一年未见。
十一年里,他除了会用讯息问候下她,电话里也只是随意说两句注意身体好好学习。
天知道,她就为了那一丁点温暖就重燃希望,恨不得将整个人都献祭给她心中的神。
闲时,一个人总盯着冰冷的屏幕发神甚至低声絮语。
一些过往的丢失,免不得怀念,但更多的是惋惜,还会有些微的怀疑。对一个对命数半信半疑的人来说,在想不明白的时候总会相信,是老天让她这样的吧,她是不是就该接受这样的命运。
现在的她,好像还是没能跳出这个定式。
她曾问过明诚,你喜欢什么花。
她以为明诚会说的清新脱俗一些。
然而明诚说的是,我很俗,只喜欢玫瑰。
于是她便在生长了多年的蔷薇旁边种了一株玫瑰苗,她为它除草,捉虫,它第一次的盛放时激动得无法言语。她突然就不知道她更喜欢谁了,当玫瑰和蔷薇都并在一处的时候。她不想做出任何选择,无法割舍,那就两个都喜欢,两个都要。
记得那个季节,黏腻的天气,迷茫的水汽;双掌之间,咸涩而潮湿。冬天,一个不想面对却必须度过的季节,真可谓是一年一度,别人的一度是一段时间,而她却是硬着头皮去熬过,不变的是竭尽心力去呵护着两株植物。
他就像她精心伺候了很长时间的那一株玫瑰。
也如它一般沉默。玫瑰自是说不出,而他则是顺其自然。
她烦恼的是不知道玫瑰喜不喜欢她对它做的事,包括但不限于固执地抓了很多蚯蚓放在它的盆底,它的喜怒哀乐不会告诉她,也不会问她这样做是为何。
明诚,亦是如此。
他不会问她,有时候她甚至恶心这样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他,总是让她有一种这个人站在高处静静看着她如愚蠢凡人那般感觉。
常在想放弃的时候将自己裹在被子里不住颤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了心里难受。还会因为他偶然来的关心导致眼眶湿润而去摸索纸巾。
在此之前她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放弃,也不知道在继续和放弃之间选择是如此艰难,更不知道二选一之后会反复不定努力压抑。毕竟面对生活,学会的最基本的技能便是躲和逃。
做了决定之后还会坐在床上一次次抓起纸巾,乱抹一通再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
郭敬明写过一句,“我年少的梦想,是与你共享如流沙般恒久的岁月。我的少年。”
她也曾埋怨过自己为什么总是这么一根筋。他们或许只是合适却不适合吧,就像一双合脚的鞋却依旧能将脚弄得生疼一般。
他不知道,只是她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