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有鼻有眼

话说到你这个份上,谈话也该结束了。

离开刘长海家以后,两个人立马去了葛朝阳的家,葛朝阳的老婆在家,葛朝阳还没有回家,她的老婆谢素珍说,葛朝阳到一个村子去喝喜酒去了,这个村子叫后营庄,大队所有的干部都在后营村卫家喝喜酒。

时间是下午五点多钟,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必须马上见到葛朝阳,阎巧巧所提供的情况,必须马上找葛朝阳核实,一旦阎巧巧和葛朝阳串供,事情就麻烦了。于是,马向志和付微澜在左元朝的陪同下迅速赶到后营村,在农村,喜宴开席的时间一般在七点钟左右,生产队一般是在六点钟左右收工,还有那些远道而来的客人,所以开席的时间比较迟,三个人想赶在开席之前把葛朝阳叫出来,人家正在办喜事,穿制服的警察突然出现,肯定不妥,所以,进村以后,左元朝在地里找到了后营村的生产队长卫德全,请他到卫家去一趟……把葛朝阳请出来,这件事情还不能让刘长海知道,马向志已经答应过阎巧巧不让他男人知道这件事情的。

卫队长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三个人随卫队长回了村。

卫队长将三个领到了自己的家,烟茶安排好了以后,卫队长就去了卫家。

几分钟以后,一个三十七八岁的中年人跟在卫队长的后面走进了院门,卫队长将葛朝阳交给三个人以后,就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还嘱咐自己的老伴在院门外呆着不要影响公安同志们的工作。老太太就拿着一只纳了一半的鞋底走出了院门。

卫队长到卫家的时候,其他大队干部还没有到,因为葛朝阳和卫家是亲戚,所以提前赶到了卫家。

葛朝阳证实了阎巧巧的说法,九月二十七号的中午,阎巧巧确实到他家去了,当天,他老婆回娘家去了。他们在一起呆了不到一个小时,阎巧巧离开他家的时间是一点五十八分。

“葛营长,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啊!”

葛营长捋起衣袖,手腕上戴着一块钟山牌手表。

“那么,从你家走到高建国家屋后树林需要多长时间呢?”

“一分多钟。”

这也就是说,高建国家起火的时间是在一点五十九分左右,在两点之前。

马向志想到了生产队上工的时间。

高刘村下午上工的时间是一点半钟左右。

三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明确下地干活的是那些人,这样就能你能搞清楚哪些人在家里呆着,在三个人看来,纵火案的凶手极有可能是留在家中的人。这个基本的判断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如果高建国家的火灾是一起纵火案的话,那么,凶手一定是高刘村人。

高刘村在奉贤大队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一共有三十七户人家,三个人很快就明确了九月二十七号下午在地里干活的人的名单,一共是一百零七人,留在村子里面的人一共是十三人……十三人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小小孩除外。

在这十三个人中,除了刘茂生和阎巧巧,没有一家人和高建国家有仇,也没有人家和高家积过怨,而刘茂生和阎巧巧已经被排除了嫌疑。

究竟是谁放了这把火呢?

“71。9。27”案的侦破工作止步于此,马向志和付微澜在高刘村调查走访了十天,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在这种情况下,狐仙之说又甚嚣尘上,公安同志的调查似乎更能证明一些人的说法,高建国家的两把火和人没有一点瓜葛,怪就怪高建国在当上生产队的队长以后,挪走了在村子东头呆了几百年的土地庙,伤到了狐狸大仙,高建国家的两把火铁定是狐狸大仙放的。

坚持这种说法的人,有是有充分根据的:

第一,在高刘村,虽然以前也发生过火灾,但很快就被发现并扑灭了,关键是从来没有一户人家发生过两场火灾,更没有人家在一年之内发生了两场火灾。有人甚至说,第一场火,是狐狸大仙向高家发出的警告,可高建国仍然不把狐狸大仙的警告当一回事,这才惹怒了狐狸大仙。

第二,高建国不仅仅是挪走了土地庙,伤了狐狸大仙,高建国还动过另外一个心思,我们在前面曾经提到过,在后村的东头……在河的东岸,有一大片坟地,那里灌木丛生,高刘村的土地比较少,历史上,高刘村人经常和邻村人为地界的事情发生矛盾,甚至冲突,最严重的一次是民国时期,发生过一次伤人和死人的械斗事件。

高建国当上生产队队长以后,想把占地二十几亩的乱葬岗移到大梁和芦苇荡之间的盐碱地上去,这块盐碱地有三十几亩,从来没有长过庄稼,空着也是空着。

由于遭到了老辈人的反对,高建国才没有再坚持。

村子里面的老人说,幸亏高建国没有做成这件事情,如果做了,那么高家就不是失火那么简单了,村子里面的人都要跟着遭殃倒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原来栖身在土地庙的狐狸大仙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把家搬到乱葬岗去了,如果再把乱葬岗移走,那无家可归的狐狸大仙能让高建国家和乡亲们安生吗?

第三,关于狐狸大仙的本事,可不是人们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在奉贤大队和附近几个大队,可是发生过狐狸大仙报复村民的事件,大家别以为只是传说和故事而已,乡亲们说的有鼻子有眼的,这些传说和故事还涉及到一些具体的人家,有名有姓,所以,我们不能小看这些传说和故事。

毋庸置疑,高建国家两次遭遇天火的故事,经过乡亲们的发酵以后,也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实例……在乡亲们看来,高建国家两次遭遇天火的事情,是最有说服力的,大家看看,连警察都没有查出一个所以然来……狐狸大仙做下的案子,谁能查的了呢?

笔者要说的是经常挂在村民舌头尖上的故事。在我们的文化当中,除了鬼文化以外,狐仙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分支,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这一点,当地的老百姓相信这个,既然老百姓相信这个,那它就是一种文化。连并不存在的鬼都能在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客观存在的狐狸大仙就更应该有自己的文化。

笔者的意思非常明确,在我们的文化中,糟粕太多。

在葛家村,有一户人家,姓张,名字叫张有福,四十一岁。一次在乱葬岗下套子的时候,无意之中,套住了一只狐狸,其实是套住了狐狸的一小截尾巴。一天早上,他到乱葬岗去收套子,结果在夹子上看到了一小截毛茸茸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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